鄭風田:對抗干旱的設備為什么失靈?
西南五省持續干旱帶來上千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以及近200億的巨大損失,讓全國人民憂心如焚。按道理講,干旱其實是一種最常見的氣候病,也不是什么新鮮事。西南又是我國高降雨量地區之一,常年降雨量都在1000mm以上,為什么農民兄弟們不愿在平時多修一些溝塘渠堰水窖等小水利設備來儲水自救?細究下來有以下原因:
其一是小農水設施屬公共物品,具有免費搭車性質,其建設需要集體行動。小農水建設具有較強的外部性特征,其建設僅靠單家獨斗難以行動,需要村莊成員的集體參與。小農水的使用、管理、維護工作也需要集體成員的協調和配合。也就是說,只有在整個村莊成員具有較高的集體行動能力的情況下,小農水建設才有可能實現。按照奧爾森《集體行動的邏輯》規則,只要存在著搭便車的可能,單個個體都會盡量避免投入成本,這樣導致集體行動的失效。
其二,分田到戶使小農建設集體行動機制失靈。目前我國農村社區不能對農民進行有效組織,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如果缺少外部投入就會陷入癱瘓狀態。如果沒有外部資源投入,單純靠農民在目前分散的狀態下來進行的話,是難以走出這種惡性循環的。
其三,取消了“兩工”,等于廢掉了小農水投入的武功,導致小農水建設投資虧空越來越大。長期以來,我國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的維護是以農民提供義務工與積累工“兩工”形式來提供,維系著我國搖搖欲墜缺乏投入的村莊農田水設的維護與修建。1989~2000 年,全國平均每年投入勞動積累工72. 2 億個工日,如果以目前的每個工日30 元計,則農民每年對水利投入的積累達2166 億元, 如此推算,1989年至2000年農民對水利投入累計達25992億元。但2004年我國取消了農業稅,也順帶把“兩工”也取消了,從此以后我國的小農水的建設與維護就一直處于失去失血狀態,難以維系。
其四,“一事一議”,變成了“一事無成”,難以達成集體行動。在稅費改革后,“一事一議”成為進行農村公共投入決策的首推方式。但在目前我國“一事一議”在農村目前實施效果并不理想,“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在執行中遇到高額的交易成本問題,主要表現,開會成本大、達成協議難等困境。農民是以家庭經營為主導,自發、分散,缺乏有力的組織,一般召開重大會議,需要村集體出錢發誤工費,才能激發參會“熱情”。加之現在農村在外打工的勞動力非常多,有的占到全村勞動力的50% —60%,甚至更多,不少農戶是全家常年在外打工,很難達到要求的議事人數。即使開會成功,也要付出巨大的會議成本。農村中存在勞動力的外流現象,且外出打工的都是文化程度較高的家庭主要勞動力,導致來開會的人員多數是一些婦女、老人,文盲居多,不是家庭的主要成員,有些很難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愿,所以要通過一項決議,無論是采取舉手表決方式或簽字方式, 實際操作都很困難,聽不懂會議要求,議不成所應議事情,簽不了應簽的字。嚴格按照有關文件精神來執行,“一事一議”常常會變成“一事無成”。
其五,農業比較利益太低,農民不愿意投資
目前低糧價政策使農業的比較利益太低,農民外出打工收入與務農收入差距太大,使農民不愿意對小農水進行投資。 如果沒有政府投入,或者政府只投入一少部分,寄希望于由農民自己補齊剩下的大部分成本,最后的結果往往是愿望落空。
所以,上述原因決定了我國小農水建設陷入一種無人投、欠帳嚴重狀態。原來上世紀60-70年代興修的許多小農水基本上也都處于年久失修狀態,這也是目前干旱導致巨大損失的主要原因。
為了避免干旱損失重演的悲劇,我國必須對小農水建設機制進行改革,重構我國小農田建設與管理新機制。一個基本的思路就是國家與地方政府投入資金,農民通過專業合作組織、用水者協會等投入勞動,通過以工代賑、以獎代補,把小農水徹底地建起來,做到“儲水于民”,徹底解決目前“下雨澇,不下雨旱”的惡性怪圈,保證我國的糧食生產安全與農民的飲水健康安全。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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