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處在三叉路口
小農經濟沒有前途。不改變中國九億農民人均一畝多地的農業現狀,“三農”問題無法解決,中國不可能強大。因此,農業規模化經營和農村人口的減少是無法阻擋的歷史趨勢。
“土地流轉”應運而生,持反對態度是徒勞的。其實,“土地流轉”是中性的,現在它處于三叉路口,既可以通向資本主義,也可以走向社會主義。關鍵在于政府的導向。
如果國家不限制甚至鼓勵國內外資本下鄉,農民終將無力抵抗資本對土地的兼并,失去生產資料而淪為雇農和流民,這是資本主義的“土地流轉”的道路。
資本主義對國家和人民的危害己是公眾共識,看看當前的全球金融危機就明白了,在此無須多講。需要多費心思考慮的是:怎樣的制度設計才能確保“土地流轉”走向社會主義道路?
應當有以下幾個關鍵點:
1. 還權于民。即:全體公民應當平等地享有基本生產資料和生存保障的權利。公民不再分城鄉,均能以價值形式享有社會保險基金、健康醫療基金、教育基金、就業基金、住宅基金和養老基金。國家的資源都是人民的,國家的財富都是人民創造的;公民享有本屬于自己的財富是天經地義的,不存在瓜分國家資產的疑慮。
2. 國家始終掌握“流轉”生產資料的處分權。公民基金的發放、增值和注銷由國家基金銀行掌控;農、林、牧、漁業等不動產類型的生產資料的交換、分拆、集合、改變用途和滅失,由國土資源銀行統籌進行,并納入國家規劃使國土資源的配置趨于“活而不亂”最優狀態。公民的基本生存權利和國家重要資源決不能交由資本來掌控。
3. 國家必須限制國內外資本下鄉,并鼓勵農民自由自愿組成農業合作社;每個社員憑其股份都是合作社的主人,從而在土地集中的過程中避免雇傭剝削的產生。
4. 遵循“自然流轉”的原則逐步減少農村人口。所謂“自然流轉”,即公民及其家庭成員脫離農村轉入城鎮的過程,不是受政府和資本的外力所迫,而是該公民自己認為己具備在城鎮創業或就業的充分條件而做出的自愿選擇。
5. 對己具備充分條件并自愿退出農業的公民,可由國家(而不是資本家)將其農業生活資料(主要是宅基地和住房)和生產資料(主要是耕地)兌換為相應的公民基金,使他們可以在城鎮享有市民的平等待遇,并憑其就業基金入股成為企業的主人。這樣才能杜絕雇傭剝削,使農民在融入城鎮的過程中避免處于流民的困境。
6. 公民基金不能兌換為現金,但可以作為企業向銀行融資的抵押物;在不參與資本市場投機的前提下,企業經營失敗,國家基金銀行首先保障公民基金的原始基數不受損失;因此,公民永遠不會喪失以價值形式擁有的生產資料而淪為雇工。
這是一個兼顧了公平和效率的途徑。產權明晰了卻沒有退回私有制,土地活了,人員活了,資產活了,動力激活了,國家仍然擁有優化協調資源配置的必要能力,沒有拱手讓給大資本,沒有“市場失靈”的弊端,杜絕了雇傭剝削,防止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
這將是社會主義的“土地流轉”的強國富民之路。
若青 2008.10.13 于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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