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10余次提及“規矩”一詞,并著重指出:“講規矩是對黨員、干部黨性的重要考驗,是對黨員、干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總書記把“講規矩”提高到“黨性”和“對黨忠誠度”高度的目的,就是為了告誡每名掌握公共權力的黨員領導干部,辦事一定要有規矩、有原則、有紀律,有法律底線。
建國初期,毛澤東同志有一則嚴守“規矩”故事,至今讀起來仍令人倍受感動。李淑一作為烈士柳直荀的遺孀,多才多藝,能詩善文。中學時代就與毛澤東夫人楊開慧結為好友,經楊開慧介紹與柳直荀相識并結婚,丈夫柳直荀既是新民學會會員,又參加過南昌起義,先后任紅二十五師、鄂西北獨立團、洪湖獨立團、紅八師政委,為鞏固和發展革命根據地做出了巨大貢獻。為了讓這位對中國革命作出巨大貢獻、此時已“年長課繁,難乎為繼”的老人晚年有所依靠,有人托毛澤東舉薦李淑一為文史館館員。然而,毛澤東卻想到“文史館資格頗嚴,我薦了幾人,沒有錄取”而“未便再薦”。并且專門就這件事寫信給秘書田家英:“李淑一女士,長沙柳直荀同志(烈士)的未亡人,教書為業,年長課繁,難乎為繼。有人求我將她薦到文史館為館員。文史館資格頗嚴,我薦了幾人,沒有錄取,未便再薦。擬以我的稿費若干為助,解決這個問題。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種幫助否?她是楊開慧的親密朋友,給以幫助也說得過去。請函詢楊開智先生轉詢李淑一先生,請她表示意見。”
信雖不長,卻感人至深。作為一代偉人,當時的毛澤東,已用他所領導的艱苦卓絕的革命實踐歷程和自身的偉大人格贏得了全黨和全國人民的愛戴和敬仰,確立了黨內無可替代的領袖地位和崇高威望。以柳直荀為中國革命做出的巨大貢獻,以李淑一能詩善文的才氣及與毛澤東、楊開慧的深厚友誼,舉薦為文史館館員實屬正常,而且充滿革命情感。
毛澤東之所以“未便再薦”,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心中時刻牢記并恪守著“規矩”二字。所謂規矩,既是“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又是“紀律”和“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文史館資格頗嚴”,就是文史館選人的“規矩”。一個人守不守規矩,首先要看是否按規章制度辦事,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一招一式是否老老實實,恪守本分,合乎規范。說到底,就是是否在規章制度的框架內行事。人與人及其相互之間的人際交往構成了整個社會,每個人的活動都有各自的動機、目的和行為,一個社會如果沒有一個規矩來約束這些不同的活動動機、目的和行為,人們就會各行其是,社會就會陷入無序的混亂狀態。所以,無論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規矩,懂規矩,守規矩。共產黨人的權力是人民所賦予的,按照人民的意愿行事就合乎“規矩”,而濫用職權、為所欲為則是對“規矩”的嚴重破壞,甚至釀成權力腐敗。所以,盡管憑借當時毛澤東的崇高威望和地位,向文史館舉薦一名對中國革命作出巨大貢獻且多才多藝的烈士遺孀并非難事,但一代偉人毛澤東恰恰考慮到了舉薦人才應遵循的“規矩”,才最終“未便再薦”。
時下,最讓人們不滿的就是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而在用人上既不看能力,也不重操守,以權壓人式的 “舉薦”,更讓人們切齒痛恨。本來,工作中一些同鄉、故舊、同學、戰友彼此合得來、談得攏,走得近,因平時相互了解而進行的“舉薦”實屬正常。但個別領導干部在選人用人上卻曲解這種正常的“舉薦”行為,一朝權在手,便自我膨脹、任人唯親,想方設法舉薦、選拔對自己有利的人。利用權力和職位影響在單位內部編織關系網,拉幫結派,搞團團伙伙,刻意謀求組織之外的小團體利益。這種“舉薦”名為“舉薦”,實則“弄權”,被“舉薦”之人既無才可“舉”,也無績可“薦”,只能給選人用人工作帶來極壞的消極影響,嚴重污染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所以,毛澤東同志不因私誼而廢“規矩”,不因感情而棄制度,面對友人請托,既沒“打電話”,也沒“寫條子”,更沒向有關部門“打招呼”,而是站位全局,以敬畏之心對待權力,不越規矩,審慎用權。以“文史館資格頗嚴”進行嚴格的自我約束,讓文史館依照相關制度,按“規矩”解決選人問題,正是對“規矩”的嚴格恪守。不但贏得了群眾的贊成和支持,還形象生動地告訴領導干部什么叫“規矩”,并用自身形象為領導干部做出了表率。
“千人同心,則得千人之力;萬人異心,則無一人之用”,這句話從正反兩方面說明了局部和整體的辯證統一關系。如果每名領導干部都能像毛澤東同志那樣,處理事情只認規矩不認人,合乎規矩的事不管多難也要辦好,不合規矩的事不管多易也堅決不辦。“則得千人之力”,通過砥礪淬煉,從嚴要求,從嚴制約, 就能“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努力在全黨營造守紀律、講規矩的氛圍。”
(作者單位:河北省秦皇島市公安局山海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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