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馬大叔對1983年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的簡單評注 (2009-2-8)
一、先分段展示一下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1949~1983年中國人口統計數據”
1949年末人口 54,167萬人;出生率36.00‰;死亡率20.00‰;自然增長率16.00‰
1950年末人口 55,196萬人;出生率37.00‰;死亡率18.00‰;自然增長率19.00‰
1951年末人口 56,300萬人;出生率37.80‰;死亡率17.80‰;自然增長率20.00‰
1952年末人口 57,482萬人;出生率37.00‰;死亡率17.00‰;自然增長率20.00‰
1953年末人口 58,796萬人;出生率37.00‰;死亡率14.00‰;自然增長率23.00‰
1954年末人口 60,266萬人;出生率37.97‰;死亡率13.18‰;自然增長率24.79‰
1955年末人口 61,465萬人;出生率32.60‰;死亡率12.28‰;自然增長率20.32‰
1956年末人口 62,828萬人;出生率31.90‰;死亡率11.40‰;自然增長率20.50‰
1957年末人口 64,653萬人;出生率34.03‰;死亡率10.80‰;自然增長率23.23‰
1958年末人口 65,994萬人;出生率29.22‰;死亡率11.98‰;自然增長率17.24‰
1959年末人口 67,207萬人;出生率24.78‰;死亡率14.59‰;自然增長率10.19‰
1960年末人口 66,207萬人;出生率20.86‰;死亡率25.43‰;自然增長率 -4.57‰
1961年末人口 65,859萬人;出生率18.02‰;死亡率14.24‰;自然增長率 3.78‰
1962年末人口 67,295萬人;出生率37.01‰;死亡率10.02‰;自然增長率26.99‰
1963年末人口 69,172萬人;出生率43.37‰;死亡率10.04‰;自然增長率33.33‰
1964年末人口 70,499萬人;出生率39.14‰;死亡率11.50‰;自然增長率27.64‰
1965年末人口 72,538萬人;出生率37.88‰;死亡率 9.50‰;自然增長率28.38‰
1966年末人口 74,542萬人;出生率35.05‰;死亡率 8.83‰;自然增長率26.22‰
1967年末人口 76,368萬人;出生率33.96‰;死亡率 8.43‰;自然增長率25.53‰
1968年末人口 78,534萬人;出生率35.59‰;死亡率 8.21‰;自然增長率27.38‰
1969年末人口 80,671萬人;出生率34.11‰;死亡率 8.03‰;自然增長率26.08‰
1970年末人口 82,992萬人;出生率33.43‰;死亡率 7.60‰;自然增長率25.83‰
1971年末人口 85,229萬人;出生率30.65‰;死亡率 7.32‰;自然增長率23.33‰
1972年末人口 87,177萬人;出生率29.77‰;死亡率 7.61‰;自然增長率22.16‰
1973年末人口 89,211萬人;出生率27.93‰;死亡率 7.04‰;自然增長率20.89‰
1974年末人口 90,859萬人;出生率24.82‰;死亡率 7.34‰;自然增長率17.48‰
1975年末人口 92,420萬人;出生率23.01‰;死亡率 7.32‰;自然增長率15.69‰
1976年末人口 93,717萬人;出生率19.91‰;死亡率 7.25‰;自然增長率12.66‰
1977年末人口 94,974萬人;出生率18.93‰;死亡率 6.87‰;自然增長率12.06‰
1978年末人口 96,259萬人;出生率18.25‰;死亡率 6.25‰;自然增長率12.00‰
1979年末人口 97,542萬人;出生率17.82‰;死亡率 6.21‰;自然增長率11.61‰
1980年末人口 98,705萬人;出生率18.21‰;死亡率 6.34‰;自然增長率11.87‰
1981年末人口100,072萬人;出生率20.91‰;死亡率 6.36‰;自然增長率14.55‰
1982年末人口101,654萬人;出生率22.28‰;死亡率 6.60‰;自然增長率15.68‰
——數據來源:中國《國家統計年鑒1983年》
二、紅馬大叔對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的簡單解析
年份︱年末人口︱平均人口︱出生率︱出生人數︱死亡率︱死亡人數︱自然增長數︱
1499︱ 54,167︱ ︱ 36.00︱ ︱ 20.00︱ ︱ ︱
1950︱ 55,196︱54,681.5︱ 37.00︱2,023.27︱ 18.00︱984.2670︱1,039.003︱
紅馬大叔解析:1950年出生人口2,023.27萬人;死亡人口984.27萬人;凈增加人口1,039萬人。
1951︱ 56,300︱55,748 ︱ 37.80︱2,107.27︱ 17.80︱992.3144︱1,140.823︱
1952︱ 57,482︱56,891 ︱ 37.00︱2,104.97︱ 17.00︱967.1470︱1,137.823︱
1953︱ 58,796︱58,139 ︱ 37.00︱2,151.14︱ 14.00︱813.9460︱1,337.194︱
1954︱ 60,266︱59,531 ︱ 37.97︱2,260.39︱ 13.18︱784.6186︱1,475.771︱
1955︱ 61,465︱60,865.5︱ 32.60︱1,984.22︱ 12.28︱984.2670︱ 999.953︱
紅馬大叔解析:這五年出生人口10,607.99萬人;死亡人口4,542.29萬人;凈增加人口6,065.7萬人。
1956︱ 62,828︱62,146.5︱ 31.90︱1,982.47︱ 11.40︱708.6753︱1,273.795︱
1957︱ 64,653︱63,740.5︱ 34.03︱2,169.09︱ 10.80︱688.3974︱1,480.693︱
1958︱ 65,994︱65,323.5︱ 29.22︱1,908.75︱ 11.98︱782.5755︱1,126,175︱
1959︱ 67,207︱66,600.5︱ 24.78︱1,650.36︱ 14.59︱971.7013︱ 678.659︱
1960︱ 66,207︱66,707 ︱ 20.86︱1,391.51︱ 25.43︱1,696.36︱ -304.850︱
紅馬大叔解析:這五年出生人口9,082.18萬人;死亡人口4,847.7萬人;凈增加人口4,234.48萬人。
1961︱ 65,859︱66,033 ︱ 18.02︱1,189.91︱ 14.24︱940.3099︱ 249.600︱
1962︱ 67,295︱66,577 ︱ 37.01︱2,464.01︱ 10.02︱667.1015︱1,796.909︱
1963︱ 69,172︱68,233.5︱ 43.37︱2,959.29︱ 10.04︱685.0643︱2,274.226︱
1964︱ 70,499︱69,813 ︱ 39.14︱2,732.49︱ 11.50︱802.8495︱1,929.641︱
1965︱ 72,538︱71,518.5︱ 37.88︱2,709.12︱ 9.50︱679.4258︱2,029.694︱
紅馬大叔解析:這五年出生人口12,054.82萬人;死亡人口3,774.75萬人;凈增加人口8,280.07萬人。
1966︱ 74,542︱73,540 ︱ 35.05︱2,577.58︱ 8.83︱649.3582︱1,883.222︱
1967︱ 76,368︱75,452.5︱ 33.96︱2,562.37︱ 8.43︱636.0646︱1,926.305︱
1968︱ 78,534︱77,451 ︱ 35.59︱2,756.48︱ 8.21︱635.8727︱2,120.607︱
1969︱ 80,671︱79,602.5︱ 34.11︱2,715.24︱ 8.03︱639.2081︱2,076,032︱
1970︱ 82,992︱81,831.5︱ 33.43︱2,735.63︱ 7.60︱621.9194︱2,113.711︱
紅馬大叔解析:這五年出生人口13,347.30萬人;死亡人口3,182.42萬人;凈增加人口10,164.88萬人。
1971︱ 85,229︱84,110.5︱ 30.65︱2,577.99︱ 7.32︱615.6889︱1,962.301︱
1972︱ 87,177︱86,173 ︱ 29.77︱2,565.37︱ 7.61︱655.7765︱1,909.594︱
1973︱ 89,211︱88,164 ︱ 27.93︱2,462.42︱ 7.04︱620.6746︱1,841.745︱
1974︱ 90,859︱90,035 ︱ 24.82︱2,234.67︱ 7.34︱660.8569︱1,573.813︱
1975︱ 92,420︱91,639.5︱ 23.01︱2,108.63︱ 7.32︱670.8011︱1,437.829︱
紅馬大叔解析:這五年出生人口11,949.08萬人;死亡人口3,223.80萬人;凈增加人口8,725.28萬人。
1976︱ 93,717︱93,068.5︱ 19.91︱1,852.99︱ 7.25︱674.7466︱1,178.243︱
1977︱ 94,974︱94,345.5︱ 8.93︱1,785.96︱ 6.87︱648.1536︱1,137.806︱
1978︱ 96,259︱95,616.5︱ 18.25︱1,745.00︱ 6.25︱597.6031︱1,147.397︱
1979︱ 97,542︱96,900.5︱ 17.82︱1,726.77︱ 6.21︱601.7521︱1,125.018︱
1980︱ 98,705︱98,123.5︱ 18.21︱1,786.83︱ 6.34︱622.1030︱1,164.727︱
紅馬大叔解析:這五年出生人口8,897.55萬人;死亡人口3,144.36萬人;凈增加人口5,753.19萬人。
1981︱ 100,072︱99,388,5︱ 20.91︱2,078.21︱ 6.36︱632.1109︱1,446.099︱
1982︱ 101,654︱100,863 ︱ 22.28︱2,247.23︱ 6.60︱665.6958︱1,581.534︱
紅馬大叔解析:這二年出生人口4,325.44萬人;死亡人口1,298.81萬人;凈增加人口3,026.63萬人。
紅馬大叔的簡單說明(1):
①,以上數據的主要依據是: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正式公布的“1949~1983年中國人口統計數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提供的“計算公式”與“計算方法”;
②,表中人數單位為萬人;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長率的單位為:‰;
③,“國家統計局”提供的“計算公式”,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計算方法”是:
——“年平均人口數”為:年初人口數 + 年末人口 ÷ 2 ;
——“每年出生人口數”為:年平均人口數 × 出生率‰
——“每年死亡人口數”為:年平均人口數 × 死亡率‰
——“每年人口袋自然增長數”為:“出生人口數” - “死亡人口數”
④,紅馬大叔的解析,由于“數據”的原因,只能從1950年開始。
紅馬大叔的簡單評注(1):
①,在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中,無論是誰,都難于運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提供的“人口計算公式”去進行“出生人口數”和“死亡人口數”的“驗算”;因為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1949~1982年的人口統計數據,本身就是“非毛化”政治需要的“產物”!——如果,用每個“時段”的人口出生數和人口死亡數去“驗算”上下時段的“年末人口數”,結果只能讓人看到誰也難于“解釋”的“人為計算錯誤”應有盡有!
②,現在,為了說明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就是中外“反毛者”賴以泡制“精英數據”的《葵花寶典》,紅馬大叔就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提供的“計算公式”和中國“第四次”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統計數據”,對照一下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展示這個“非毛化”的“精英杰作”,究竟存在著什么樣的“花招”與“奧秘”——
三、紅馬大叔為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找到了可供對比的“數據”
1,先采用國家統計局“計算方法”,驗算一下1983年公布的“1949~1982年人口統計數據”中的每年人口的增減數
——紅馬大叔對1983年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中所展示的每年人口增減數字,做出以下的“驗算結論”:
1949年末人數 54167萬人——因缺少年初人口“數據”,紅馬大叔未進行“驗算”,無“驗算結論”;
1950年末人數 55196萬人,比上年增加:1029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1,039.0萬人
——1983年公布這一年新增加人口:1,029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1,039萬人
1951年末人數 56300萬人,比上年增加:1,104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140.8萬人
1952年末人數 57482萬人,比上年增加:1,182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137.8萬人
1953年末人數 58796萬人,比上年增加:1,314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337.2萬人
1954年末人數 60266萬人,比上年增加:1,470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475.8萬人
1955年末人數 61465萬人,比上年增加:1,199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 999.95萬人
——1983年公布這五年新增加人口:6,269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6,091.55萬人
1956年末人數 62828萬人,比上年增加:1,363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273.8萬人
1957年末人數 64653萬人,比上年增加:1,825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480.7萬人
1958年末人數 65994萬人,比上年增加:1,341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126.2萬人
1959年末人數 67207萬人,比上年增加:1,213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 678.7萬人
1960年末人數 66207萬人,比上年減少:1,000萬人; ——“驗算結論”是:減少 304.85萬人
——1983年公布這五年新增加人口:4,742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4,216.55萬人
1961年末人數 65898萬人,比上年減少: 309萬人; ——“驗算結論”是:減少 249.6萬人
1962年末人數 67295萬人,比上年增加:1,397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796.9萬人
1963年末人數 69172萬人,比上年增加:1,877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2,274.2萬人
1964年末人數 70499萬人,比上年增加:1,327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929.6萬人
1965年末人數 72538萬人,比上年增加:2,039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2,029.7萬人
——1983年公布這五年新增加人口:6,331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7,780.8萬人
1966年末人數 74542萬人,比上年增加:2,004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883.2萬人
1967年末人數 76368萬人,比上年增加:1,826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926.3萬人
1968年末人數 78534萬人,比上年增加:2,166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2,120.6萬人
1969年末人數 80671萬人,比上年增加:2,137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2,076,0萬人
1970年末人數 82992萬人,比上年增加:2,321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2,113.7萬人
——1983年公布這五年新增加人口:10,454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10,119.8萬人
1971年末人數 85229萬人,比上年增加:2,237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962.3萬人
1972年末人數 87177萬人,比上年增加:1,948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909.6萬人
1973年末人數 89211萬人,比上年增加:2,034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841.7萬人
1974年末人數 90859萬人,比上年增加:1,648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573.8萬人
1975年末人數 92420萬人,比上年增加:1,561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437.8萬人
——1983年公布這五年新增加人口:9428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8,725.2萬人
1976年末人數 93717萬人,比上年增加:1,297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178.2萬人
1977年末人數 94974萬人,比上年增加:1,257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137.8萬人
1978年末人數 96259萬人,比上年增加:1,285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1,147.4萬人
1979年末人數 97542萬人,比上年增加:1,283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125.0萬人
1980年末人數 98705萬人,比上年增加:1,163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164.7萬人
——1983年公布這五年新增加人口:6285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5,753.1萬人
1981年末人數100,072萬人,比上年增加:1,367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446.1萬人
1982年末人數101,654萬人,比上年增加:1,582萬人; ——“驗算結論”是:增加1,581.5萬人
——1983年公布這二年新增加人口:2949萬人;——“驗算結論”是:增加3027.6萬人
紅馬大叔特別說明與評注(2):從以上“對比數據”中,我們可以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所提供的“人口計算公式”,一旦用來“驗算”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正式公布的“1949~1982年中國人口統計數據”,就會使人產生出這樣一些疑問:
①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正式對外公布的“1949~1982年中國人口統計數據”,為什么不能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現在提供的“計算公式”進行上下貫通的“正反驗算”?
②在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中,“1960年末人口數66207萬人比1959年末人口數67207萬人整整少1000萬人”,為何如此難于解析?其中“整整少1000萬人”的依據,究竟是憑什么“算”出來的?
③在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中,1950年和1951年的“年末人口數”,是否采用了“年初人口×出生率”和“年初人口數 × 死亡率”的“簡單公式”進行“計算”?因為用這種比較簡單的“計算公式”,就能夠獲得這樣的數字:
1950年初人口54,167萬人 + 出生人口(出生率37‰)2,004萬人- 死亡人口(死亡率18‰)975萬人 = 1950年末人口數:55,196萬人
1951年初人口55,196萬人+出生人口(出生率37.80‰)2086萬人-死亡人口(死亡率17.80‰)982萬人 = 1951年末人口數:56,300萬人
——這樣的“結果”,是否能夠說明1950年和1951年的出生人口數和死亡人口數,就是采用“年初人口×出生率”和“年初人口數 × 死亡率”的“簡單公式”進行“計算”的?因為,一年的“數據相符”,可解釋為“巧合”,連續兩年的“數據相符”,就難于用“巧合”進行解釋了。于是,人們是否能夠問問:為什么其他“年份”又不用繼續使用這種“比較簡單的計算公式”來進行“出生率”和“死亡率”?為什么要用1983年的“計算方法”把1983年公布的“1949~1982年中國人口統計數據”胡弄得如此難于“解釋”?
④在1983年“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人口統計數據”中,1952~1959年的出生人口數量,為什么會如此明顯地被“人為地增大”?1960~1961年的年末人口數,為什么會如此明顯地被“人為地減少”?——這樣的“人為的最大”和“人為的減少”,似乎就是要把中國“1960年末人口數比年初人口數整整少1000萬人”的“精英杰作”,神秘地“幻化”為可供中外“反毛者”們賴以泡制形形色色“精英數據”的“源頭”與“范本”;也就是可供各式各樣“反毛者”用來攻擊中國大躍進、抹黑中國社會主義制度、污蔑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的《葵花寶典》!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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