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海自貿區掛牌將滿一周年。
國務院今日調整自貿區規定,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鹽的批發,物探、鉆井、測井、井下作業等石油勘探新技術開發與應用,投資與高鐵、城鐵配套的服務設施的研發制造,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及鐵路貨物運輸等。
近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總局和發改委集體表態,中央部委將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復制推廣為基本要求,繼續全力支持自貿區建設這一國家戰略。
商務部部長助理王受文表示,自貿區在市場準入方面有重大改革。目前,商務部正配合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信息共享平臺和相關執法體系建設。
海關總署副署長孫毅彪稱,自貿區成立一年來,海關共推出23項監管服務新政。“凡市場能調節、社會能管理、行業能自律、企業能自主的,就要有序地‘放’。”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玉亭表示,改革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一是放寬市場準入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緊迫性凸顯,具有系統性、整體性、綜合性、協調性的“嚴管”制度體系尚未建立,社會共治環境有待加快形成;二是工商部門與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之間的協同管理方式需要創新突破。這些都是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稱,發展改革委全力支持上海自貿區建設。為強化上海自貿區的事中事后監管,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將在自貿區內試點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機制。
國務院今日發布通知,宣布從多方面放開或放松外商投資限制。以下為國務院暫時調整相關法規后的部分實施情況: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國際海運貨物裝卸、國際海運集裝箱站和堆場業務
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公共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外方持股比例放寬至51%
取消對外商投資進出口商品認證公司的限制,取消對投資方的資質要求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鹽的批發,服務范圍限于試驗區內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提高原油采收率(以工程服務形式)及相關新技術的開發應用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物探、鉆井、測井、錄井、井下作業等石油勘探開發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植物油、食糖、化肥的批發、零售、配送,糧食、棉花的零售、配送,取消門店數量限制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鐵路貨物運輸業務
取消對外商投資郵購和一般商品網上銷售的限制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取消對外商投資房地產中介或經紀公司的限制
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攝影服務(不含空中攝影等特技攝影服務)
暫時停止實施相關內容,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中方控股)從事中國傳統工藝的綠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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