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你30年來中國的實際年通貨膨脹率
原載:天涯社區
國的通貨膨脹率到底有多高?官方公布的3%~4%的CPI相當溫和,卻與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截然相反。最近有一場關于CPI的論戰,上周社科院研究員徐奇淵先生在他的博客上發表了他的研究報告:《統計數據和主觀感受:CPI是風動還是帆動?》,他認為最近5年的CPI值被人為調低了大約7%,這篇論文立刻遭到了統計局官方的辯駁,國家統計局城市司龐曉林副司長在統計局官網上發表署名文章:《龐曉林:CPI不是用模型推算出來的》。現在的結果似乎龐曉林取得了完勝,徐奇淵的Sohu博客已經刪除了他的研究報告。
我們把時間放長到78年,從78年到09年,把歷年官方公布的CPI累積,31年間CPI總共增長了5.7倍。78年全國平均月工資51元,按5.7倍換算是今天的290元,但是78年的51元可以養活一家人,而今天的290元只能喝西北風,可見官方的CPI根本不足信。對于一個連房價年增1.5%這樣的數據都能做出來的統計局,給不出真實的CPI大概也不稀奇。
我們從貨幣購買力的角度來估計一下實際的CPI。
1、按基本物價計算,78年至今貨幣貶值了58倍,年CPI高達14%
網上有一篇徐以升先生的博文《系統性質疑CPI》,介紹了南方基金高級研究員萬曉西先生做過的統計,他從《北京至&#·物價志》、《上海價格志》、《廣州市志&#·物價志》等資料上查詢了1978年的單品價格,包括食品、醫療、衣服、交通、煙酒和居住等6大類,然后和今天的價格相比,估算出78年的51元的購買力,大概與今天北京3000元相當。31年貶值了58倍,換算成通貨膨脹率的話高達每年14%!
CPI指數14%,比GDP增長率還高,這個結論太聳人聽聞了。這種算法當然是有缺陷的,原因就在于電子、汽車等工業制造品在78年的時候無從買起,物價的比較只考慮了78年能買到的商品。工業制造品跌價很快,如果將工業制造品的價格也列入比較的話,算出的CPI不會有14%那么離譜。但是,如果我們僅僅是購買食品、醫療、衣服、交通、煙酒和居住等基本物資,將花費過去58倍的代價。
2、按黃金價格計算,79年至今平均每年CPI高達10.8%
金價從79年11月的12.5元/克,到2010年11月的297元/克,漲了23.76倍,平均每年漲價10.8%。如果按99年12月金價77元/克計算,近11年的通貨膨脹率尤其驚人,達每年13%!
按數學上的72定律(72/10.8=6.6)可以很快計算出,在10.8%的通貨膨脹之下,貨幣平均每6、7年貶值一半。
10.8%是不是中國的長期實際通貨膨脹率?我們不能確定,但10.8%這個數據確實可以解釋很多事情:
1、2000年后豬肉從5元漲到15元,10年漲3倍,與10.8%通脹相符。
2、80年代萬元戶還是富翁,到現在誰家里如果只有一萬元,跟赤貧也沒大區別了,財富就是這樣被消滅的。無論手里拿的是存款、保險、債券甚至還有基金,只要是錢,在超過10%的通脹面前都會被消滅得干干凈凈。
3、大眾能夠參與的跑贏通脹的投資品,也只有房地產了。現在知道了為啥房價跌不下來了。房價被政府強行摁住之后,下一個暴漲的可能是土地,現在有的地方土地流轉后,已經能部分應證這個觀點。
不過,無論真實的CPI有多高,官方倒是有一句話說得挺靠譜:現在還不是全面惡性通貨膨脹。因為,漲工資才是惡性通脹的最后一步。
附文1:
http://money.163.com/09/1222/08/5R4GBRIG002534M5.html
【宏觀微察】系統性質疑CPI
徐以升
在目前的統計數據體系里,居民消費指數CPI受到的質疑估計是最大的。近日,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一句“11月CPI負轉正,主要是由食品和居住類價格上漲帶動,目前不存在通脹”的說法,引來了一片質疑之聲。
從一個普通老百姓的角度來說,我們并不關心CPI多少,我們關心的是自己擁有的貨幣或存款的購買力。如果價格漲幅超過了工資漲幅、存款收益漲幅,那明顯意味著貨幣購買力變小,那就是錢變“毛”了。如果我要買房子,那貨幣的購買力顯然也要被房地產價格衡量。
筆者說的要對CPI進行系統性質疑,就是從貨幣購買力的角度出發。這種衡量,我們需要放到改革開放30年的大過程里去——從1978年。
那個年代有很多代表性的數字,1978年全國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1.25元,年平均工資為615元,如果家庭里一個人有這個職工工資水平,就可以養活一個家庭。那時候,如果一個家庭的存款達到1萬元,可以被羨慕的稱為“萬元戶”。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歷年CPI指數,到2009年11月,CPI在這30年零11個月里,累計增幅為5.7倍。按照這個指數,大家目前月平均工資為292.1元本應該就可以實現1978年51.25元工資的購買力。但誰都知道,292.1元還不足目前2008年北京市的低保水平(每月390元)。
從一個單個物品的價格對比上更能說明問題。南方基金高級研究員萬曉西先生做過一項有益的統計,他從《北京至·物價志》、《上海價格志》、《廣州市志·物價志》等資料上查詢了1978年的單品價格,我們再從中國價格信息網等地方查詢到目前該單品的價格,就可以實現對比。
第一類食品類。1978年時面粉價格 0.185~0.22元/斤,根據中國糧油信息網,本月上海面粉價格為1.19元/斤~1.92元/斤,價格漲幅為5.4~10.38倍。
1978年豬肉價格0.85~1元/斤,根據中國價格信息網,11月底鮮豬肉(肋條肉、精瘦肉)價格為9.59、11.39元/斤,價格漲幅為9.59~13.4倍。
1978年帶魚價格0.305~0.38元/斤,根據中國價格信息網,11月底帶魚價格8.08元/斤,漲幅21.3~26.5倍。
第二類高檔煙酒類。1978年中華香煙0.55元每盒,茅臺酒8元每瓶;當下價格分別為57元每盒,和828元每瓶,價格漲幅為103.6倍和103.5倍。
第三類衣服類。1978年每套衣服10~20元,目前每套100~500元,漲幅5~50倍。
第四類交通類。1978年北京地鐵票價0.1元,目前為2元,漲幅20倍(北京地鐵票價曾為3元,后為鼓勵乘用公共交通2007年調低票價)。
第五類醫療類。1978年闌尾炎手術價格8元,目前90~500元,漲幅11.25~62.5倍。
第六類居住類。1978年水費0.12元每噸,目前3.7元每噸,漲幅30.8倍。
此外,由于當時的分配體制,1978年當時城市住宅為計劃分配,目前需要自行購買。當時的教育、醫療價格也都非常低廉。這三類漲幅不好衡量。
從微觀處見真實。如果綜合進行這樣的衡量,自1978年至今只有5.7倍的CPI漲幅,顯然不能衡量前述六類價格的變動,如果再加上住宅、教育、醫療,那就更不能衡量了。這也是為什么說,要對CPI衡量的物價變化進行系統性質疑。
問題在于,5.7倍的CPI多大程度上低估了貨幣購買的下降?
我們可以從相反的一個角度思考,1978年51.25元的生活水平,現在多少元可以達到?2009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是900元,2008年北京市職工平均月工資3726元,這分別是是51.25元的17.6倍和72.7倍。如果以3000元來衡量在北京51.25元的購買力水平,這意味著是58倍。
如果說CPI系統性低估了貨幣購買力的下降,那么這對國民福利的判斷具有重要意義。因為,這30年來我國存款利率基本和CPI保持一致,以存款為主要投資工具的儲蓄者一致在按照CPI的增長獲取利息。但如果CPI是對貨幣購買力是低估的,這意味著儲蓄和存款人受到了很大的購買力損失。
這也是為什么,在股票、地產等投資品涌現的時候,在生活中覺察到貨幣購買力在以超過CPI增幅的速度下降時,而去執著的尋求投資品。
(作者為本報評論部主任)
附文2
統計數據和主觀感受:CPI是風動還是帆動? 作者:徐奇淵 文章來源: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
2010年以來,多種商品價格出現明顯異動,“蒜你狠”、“豆你玩”、“辣翻天”、“油他去”、“糖高宗”、“蘋什么”陸續粉末登臺。其間,米、肉、蛋、蔬菜、中藥材、水、煤等價格也客串出演了不安與躁動的配角。10月前后,國內多個城市也是一度出現了黃金賣到脫銷的情況。而央行的調查數據顯示,城鎮儲戶對物價水平的滿意度指數已經接連創出2001年有數據以來的最底點21%左右;這一滿意度甚至顯著低于2007-2008年通貨膨脹時期30%左右的水平(如圖1所示)。不過另一方面,統計局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卻保持淡定,始終在3%左右的水平波動。從宏觀經濟數據的經驗來看,這是一個相當溫和的通脹率水平;但市場卻做出了如此強烈的反應。那么有好奇心的人不禁要問:CPI的波動,到底是風在動,還是帆在動?
在本文中,我們的分析將揭示:主觀感受與統計數據的矛盾,既有理解上的差異問題,又有統計數據質量上的問題。由于CPI編制細節尚未公開,因此相關研究充其量也只是水中望月、鏡里看花。要對CPI指數有更準確的理解,還有待于相關細節的公開和透明。
圖1. 當前物價水平滿意度處于歷史低谷(低于2007年-2008年)
數據來源:城鎮儲戶問卷調查,當期物價滿意指數,中國人民銀行。
原因之一:居民的主觀感受多是基于環比觀察,而統計數據報告的是同比數據
姑且不論哪個口徑合理,上升和下降,滿意和不滿,都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國家統計局公布的CPI變化情況,其默認口徑均為同比,也就是說:拿今年7月的物價水平與去年7月相比。而一個正常人,談及對物價水平的感受,他通常會拿今天的物價水平與昨天相比,或者是7月的物價水平與6月相比——這就是環比口徑的物價水平變化。關于兩者的矛盾,國際原油價格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2008年7月,國際原油價格超過140美元/桶的水平;而2009年初急劇下跌到40美元/桶,及至2009年7月又反彈至70美元左右的水平。如果用同比的口徑與去年的水平相比,國際原油價格下跌50%;如果拿2009年7月與年初的價格水平相比,則價格反而是上升了70%多。雖然原油并不是消費品,但是這個比較方式的差異,同樣適用于解釋CPI的同比—環比結果差異。
原因之二:CPI變化的結構性特點和主觀感受的有選擇性
從CPI統計所包含的八大類商品指標來看,2010年1月至9月,只有食品價格和居住價格上升較快,與去年同期相比漲幅分別為6.1%和4.1%;但是,煙酒及用品、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這些類別的價格指數則相當溫和;而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更是出現了價格水平的同比下降!可見,并不是所有商品價格在上漲,而且上漲的類別幅度也有強有弱。因此,消費者的主觀注意力可能過多的集中于不利的一面,而對有利的一面卻關注不夠。而CPI的統計是針對消費品的一般物價水平,其與有選擇性的主觀印象,當然不免會產生分歧。
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普通居民對物價感受也有自己的一個商品籃子,這個商品籃子與統計局設計具有重要的差異:普通居民對物價的感受籃子當中潛在的含有了房價。盡管房價直接計入CPI是不合理的,而且國際勞工組織(ILO)編制的CPI國際準則已經解決了這一問題(關于自有住房的價格因素如何在CPI中體現出來,我國CPI指數統計也還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居民對物價樸素地、直觀地感受就是包含了高漲的房價水平。因此,主觀感受也不免與統計指標有一定的偏離,這些都是需要加強宣傳和解釋的;同時也需要這方面統計口徑的進一步改進(這方面我們將另外討論)。
原因之三:不同收入階層的居民對物價有不同感受
不同收入階層的居民對物價有不同感受,具有兩個方面的原因:第一,一般而言,高收入者對貨幣的邊際效用,要低于低收入者。也就是說,錢對低收入者更重要。在這樣的情況下,相同物價水平的上升,低收入者會更加敏感。而目前收入分配格局的惡化,則增加了對物價敏感的家庭數量。第二,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具有不同的商品消費權重。通常窮人的支出當中,食品支出比例會相對較高,而正如本報告第一章分析指出的,食品項恰恰是所有消費品分類當中,波動最大,上漲最快的。因此,由于消費權重的原因,低收入者對物價的敏感程度也會明顯大于高收入者。此外,通脹往往伴隨資產價格的上升,而高收入者則往往是受益者,因此其對通脹敏感性相對更弱了。
圖2和圖3,揭示了由于消費權重的差異,導致各個收入階層居民面臨的不同CPI指數。其中,圖2總體上顯示,越是低收入家庭,則面臨的實際物價水平越高。圖3則告訴我們,困難戶面臨的CPI減去最高收入者的CPI指數的差值,峰值出現在2008年,超過了3。這大致意味著,在2008年,困難戶實際面臨的通脹率,要比最高收入者高出3%。
圖2 不同階層面臨的CPI指數:2001年至2008年
數據說明:統計局公布了各個收入階層的開支狀況,而且這些消費開支狀況恰好是對應CPI的8個商品分類。同時,對于CPI的8個商品分類價格指數,統計局也有報告月度數據。因此,根據前述兩種數據,我們就可以計算各個收入階層實際面臨的CPI指數。結果如上圖所示,其中,藍色線代表總體的CPI指數。
圖3 最高收入戶和最低收入戶實際面臨CPI的差值:2001年至2008年
數據說明:依據圖2數據進行計算得到,其中灰色線代表差值。實際上,最高收入戶和困難戶的CPI差值仍然被低估了,這是因為在家庭的收入分組當中,低收入分組過細,而高收入分組過于粗略。尤其是后者將導致差值的低估。
二、CPI數據的問題:是低估導致了滿意度下降,還是滿意度下降導致了低估?
我國的CPI指數設計中,權重調整為5年一周期,每年則依據居民消費支出權重的變化而進行微調。但是多年來,統計局官方并沒有對CPI權重調整的細節做出系統性的、具體的說明。在只公布CPI 8個分類價格指數,而不公布分類權重的情況下,分類權重本身的變化,就會成為調整物價指數的一種可能。根據國家統計局在2001年基期的CPI分類權重數據:食品占34%,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14%、居住13%、交通通訊10%、醫療保健個人用品10%、衣著9%、家庭設備及維修服務6%、煙酒及用品4% [1]。我們使用這個固定的權重,結合官方公布的各月CPI 8個分類價格指數,可以得到一個固定權重的CPI價格指數。然后將這個指數與官方公布的總體CPI指數進行對比,其差值結果如圖4所示。
圖4 官方公布CPI指數減去固定權重CPI指數的差值:2001年至2010年的月度數據
數據說明1:根據統計局在2001年基期的CPI分類權重數據:食品占34%,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14%、居住13%、交通通訊10%、醫療保健個人用品10%、衣著9%、家庭設備及維修服務6%、煙酒及用品4%。我們使用這個固定的權重,結合官方公布的各月CPI 8個分類價格指數,可以得到一個固定權重的CPI價格指數。然后將這個指數與官方公布的總體CPI指數進行對比計算得到差值。
數據說明2:因為圖中的差值是,官方公布CPI指數減去固定權重CPI指數。而CPI指數的量綱在100左右;因此,圖中的差值0.1實際上對應0.1%的規模。對于這一看似較小的偏離有兩方面需要解釋:第一,1年有12個月,0.1%盡管小,但處于指數增長方式的指數項當中,因此所起的作用可能較大,實際上CPI月度環比增幅的量綱也就在0.1%這樣的量綱水平上。第二,這里僅僅考慮了調整權重對CPI數據的影響,還未考慮其他渠道的影響,例如舊產品以新產品的名義提高價格因而并不表現為物價上升。如果假設不同渠道物價水平的低估方向是一致的,那么0.1%的量綱還要加倍。這一問題也是我們將進一步研究的。
從圖4中可以看到,固定權重的CPI指數減去官方公布的CPI指數得到的差值,存在明顯的階段性特點:在2001年至2006年呈現微弱的小幅波動;但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差值則在較長時間落入負值區間。這意味著,在2007年至2009年期間,官方公布的CPI相對于我們計算的固定權重CPI指數,被低估了。因此圖4揭示了,與固定權重的CPI相比,官方公布的CPI指數可能存在低估。
但是,上述估計方法仍然是有漏洞的:因為按照CPI指數設計中,權重調整為5年一周期。因此,2006年開始,CPI的分類權重已經發生了顯著變化,從而與之前5年的情況有差異性;例如,食品權重由34%下調至32.74%(根據統計局前局長謝伏瞻在2007年1月新聞發布會上的講話,其他分類權重數據不詳)。對于這一點,我們暫且保持無奈的存疑。但是,接下來的巧合也許讓我們忘記這點存疑的重要性。
因為我們將看到,圖4揭示的低估程度變化,與居民對物價的滿意程度,還存在著顯著的正向相關性:從圖5中可以看到,這種低估程度(灰色線條)與居民對物價的滿意程度(黑色線)存在非常相似的走勢,其同期相關系數為0.5左右;如果將2009年9月之后的兩個季度數據卻掉,則相關系數接近0.6。在這兩個序列當中,一個是差值,一個是百分比,并且數據來自兩個不同的部門;因此,他們的正向相關性,可能并非是巧合。
圖5 物價水平的可能低估程度與居民對物價滿意度:正向相關
數據說明:物價水平的滿意度來自:央行城鎮儲戶問卷調查擴散指數:當期物價滿意指數,對應左軸單位;物價水平可能的低估程度,來自統計局發布的通脹率減去固定權重估算值的差值,對應右軸單位。
進一步需要補充說明的是,這里計算的固定權重指數實際上屬于拉氏指數,由于我們使用了食品權重較大(34%)的基期權重作為固定權重設定值;而食品價格又是所有商品當中上漲最快的。因此,我們給出的基于固定權重的CPI指數,實際上有高估了CPI指數的可能。但圖5顯示出CPI的修正幅度與居民的滿意度存在較為顯著的相關性,則仍可以揭示CPI的修正(低估)與居民對物價的滿意程度(不滿)存在正向的相關關系。至于是滿意度下降導致了更大的低估,還是更大的低估導致了滿意度下降,這則是另外一個話題了。
由于前述中國的CPI指數權重存在5年一次大調整的問題,因此,我們這次選擇2006年1月至2010年5月的數據來進行分析,以避免分類指數權重發生重要調整帶來的問題。由于CPI的總體指數,以及8個分類價格指數都有公布月度數據。因此,我們可以借鑒Frankel and Wei (1994)對貨幣釘住籃子的權重分析方法,對最近5年CPI的價格指數進行估算。估計式如下
其中為第1項分類價格指數,而各參數的估計值對應于CPI各個分項的權重。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常數項 。如果不顯著為0,說明CPI指數的編制,完全依據8個分類指數及其權重;但是,如果不顯著易于零,則表明除了8個分類指數及對應權重之外,CPI還被人為的調整過——尤其是,當小于0時,表明CPI被人為調低了。現在使用相關的53個月度數據進行回歸,由于估計系數較多,因此將得到的結果列在下表中:
表1顯示了8個分類權重的具體估計值,由于使用了53個月的數據來估算,因此各個分類權重的估計值都是這段時間平均意義上的權重取值,在某個階段未必如此,而且也并不排除各月的權重微調。不過,由于各個權重估計值對應的t值很大,對應的標準差(S.D.)很小;因此,具體的權重設定也限于在估計值的附近波動。但同時,我們也注意到這個估計式的常數項顯著異于零,且估計值為-7.53。這表明,從2001年1月至2010年5月的CPI價格指數變化當中,有一部分變化值(-7.53)是無法用8個分項指數及其權重解釋的。而按照CPI常規的編制程序,應該是完全基于分類指數和權重的;因此,-7.53 可以被視為人為調整的痕跡。在這5年當中,通過這種調整方式,CPI大約被系統的低估了7%。
表1 對CPI指數分項權重和人為調整幅度的分析:2006年1月至2010年5月
變量 |
系數估計值 |
t 統計量 |
CPI1:食品 |
33% |
115.05 |
CPI2:煙酒及用品 |
12% |
6.52 |
CPI3:衣著 |
9% |
4.47 |
CPI4: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 |
4% |
4.24 |
CPI5: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 |
8% |
3.52 |
CPI6:交通和通信 |
10% |
5.55 |
CPI7: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 |
16% |
8.98 |
CPI8:居住 |
16% |
28.06 |
α:人為調整項 |
-7.53 |
-2.12 |
因此,主觀感受與統計數據的矛盾,既有理解上的差異問題,又有統計數據質量上的問題。由于CPI編制細節尚未公開,因此相關研究充其量也只是水中望月、鏡里看花。要對CPI指數有更準確的理解,還有待于相關細節的公開和透明。
[1] 該組數據來源不清楚,不過為和大媒體引用;另外,對2001年到2005年期間,CPI總體、分類月度數據的回歸分析,也基本支持這一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