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雅加達肅貪法庭6月底判處前憲法法院首席法官阿克爾終身監禁,這是該法庭自2003年成立以來最重的量刑,被稱為“歷史性的宣判”。
2013年10月肅貪委員會對阿克爾提起訴訟,指控其在任職期間收受地方領導人巨額賄賂,對地方選舉施加影響,貪污贓款達578億印尼盾(1美元約合1.2萬印尼盾)。此外,阿克爾還涉嫌在擔任首席法官及國會議員期間洗錢1800億印尼盾。
由于牽涉案件眾多,阿克爾腐敗案的判決聽證會足足持續8個小時。肅貪委員會副主席班邦稱,這一判決有力震懾了腐敗官員,對印尼反腐有深遠的積極意義。
印尼政壇腐敗現象猖獗,僅2013年4月以來,便有上游油氣機構主席受賄、中小企業部長之子在采購招標中舞弊、宗教部長挪用公款等一系列貪腐案件浮出水面。在“透明國際”組織發布的2013年全球清廉指數報告中,印尼在參與調查的177個國家和地區中位列第114,屬于“嚴重腐敗”國家。
印尼作家、政治分析師卡西姆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蘇哈托長達32年的軍政府統治中,高度集中的權力結構導致官商勾結,裙帶關系盛行,是國家陷入貪污腐敗泥沼的根源;1998年印尼進入改革時代,按照西方標準建立多黨制,啟動地方分權進程,但由于缺乏有力的權力監督和制約機制,民主化未能遏制腐敗滋生。
“地方領導人手握重權,企業、組織、個人辦理事務往往要送上‘好處費’打通關節,讓我們難堪的是,民主為腐敗開了方便之門”, 卡西姆說。
“印尼腐敗觀察”組織研究員愛默爾森對本報記者表示,腐敗問題已經成為印尼社會痼疾,從政界高官到普通公務員,從街頭交警到學校教師都存在腐敗行為。愛默爾森警告,盡管印尼經濟在過去數年中穩步發展,成為投資者青睞的新興市場,但若不痛下決心切除腐敗毒瘤,將對國家發展產生難以預估的負面影響。
印尼政府2003年成立的肅貪委員會,屬于獨立機構,主要調查有貪腐嫌疑的政府高官和執法人員,有權指揮警方和檢察機關查辦案件,不需申請庭令便可獲取情報、充公嫌犯資產、禁止嫌犯出境等。肅貪委員會先后查處涉及執政黨主席、部長、議員等在內的100余宗大案,贏得國內民眾廣泛支持。在剛剛結束的總統大選中,候選人均將反腐問題作為政策重點來吸引選民。企業員工布迪告訴本報記者,“誰能出重拳解決腐敗問題,我們就把票投給誰。”
政治分析師尤納爾塔認為,反腐工作需要多管齊下,肅貪委員會只能打擊一定范圍內的官員腐敗,如果不推動思想變革,不論誰執政,貪腐問題都將屢禁不絕,因此還應在民眾中加強教育宣傳,使反腐肅貪成為社會共識。
(本報雅加達7月2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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