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由9位法官組成的美國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結果對“麥卡琴和共和黨全國委員會訴聯邦選舉委員會案”進行裁決,最終推翻了美國政治競選捐款總額的上限。在維護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大旗下,這一裁決勢必對于美國“錢主政治”生態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紐約時報》3日在題為《法院跟著金錢》的社論中寫道,正如前參議員阿蘭•辛普森此前在一個競選資金案件作證時所言:“誰又敢說一個收了10萬美元獻金的議員不會在就一件事進行投票時改變自己的想法呢?”
白宮對最高法院這一裁決表示失望。紐約州聯邦民主黨參議員舒默認為,這一裁決本身是一小步,但卻是走向“毀滅”的又一步,其結果將引發人們對美國政治制度是否公正的懷疑。就連共和黨資深參議員麥凱恩也預言說,美國今后將丑聞不斷。“民主21”組織主席弗里德•韋斯默爾說,最高法院這一裁決將美國的“政府代表制變成了百萬富翁和億萬富翁的沙池(供兒童在其中作堆沙游戲)”。
事實上,此案源于2012年美國大選時,亞拉巴馬州商人麥卡琴向16位競選聯邦公職的候選人共捐款3.3萬美元,并擬向另外12人分別捐款1776美元,但因相關聯邦法律遭阻。于是麥卡琴聯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將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告上法庭,要求取消對政治捐款的限制。
在對此案的裁決中,美國最高法院中政治分野鮮明。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等5名持保守立場的大法官都是由共和黨總統任命,4名“自由派”大法官則都是由民主黨總統任命。
約翰•羅伯茨在書面裁決中駁回了奧巴馬政府提出的需要以政治捐款限額來抗擊政治腐敗的反對意見。羅伯茨說,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它當然也要保護政治競選演講,盡管民眾反對。”他還表示,參與選舉國家政治領導人的權利,是美國民主政治中最為基本的權利。羅伯茨說,對捐款的限制并未阻止腐敗,而是“被證明不正當地侵犯了公民行使第一修正案最為基本的活動權利”。
以斯蒂芬•布雷耶為代表的另外4名法官認為,這一判決是對第一修正案和美國民主的打擊。這一裁決沒有充分表達保護政府機構政治尊嚴的重要性,為允許某一個人向政黨或候選人捐贈數以百萬計美元提供了漏洞。2010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對“聯合公民案”進行投票時,就已裁決“超級行動委員會”可在競選中無限制捐款,這些捐款常常不對公眾透露,因此被指為“黑錢”。“如果說‘聯合公民案’是最高法院打開了一扇門,那么今天的決定就等于打開了防洪閘。”斯蒂芬•布雷耶說。
在美國政治中,政治資金的多寡是政黨及其候選人能否在競選中勝出的決定性因素。各種利益集團之所以慷慨解囊,是因為這些政治獻金可以為利益集團開辟一條條通往國會山和白宮的特殊通道,以及日后對美國各項政策施加影響的渠道。為了報答金主們的慷慨,贏得選舉的黨派和政治人物必將制定或采取一些有利于自己金主的政策。這早已成為華盛頓政壇的鐵律。近年來,由于廣告、旅行、民意調查等費用的大量支出,競選聯邦政府公職費用越來越高。隨著今年中期選舉的臨近,兩黨拼命“砸錢”愈發白熱化。
自水門事件后,為限制政治黑金現象的肆意蔓延,美國逐步制定了一些對政治捐款進行限制的法規。在此之前,相關法律規定個人政治捐款總額不得超過12.32萬美元。2日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表明,這一總額限制不復存在。美國“錢主政治”的特質也因此再次赤裸裸地暴露出來。
(《環球視野》摘自2014年4月5日《人民日報》)
鏈接一:美國放寬政治捐款被批富人操縱選舉
顧楚
美國最高法院4月2日取消個人對候選人及政黨參與競選活動的最高捐款總額上限。輿論質疑此舉讓美國政治徹底被金錢操縱,不過法院認為這只是有錢人在行使“言論自由”。
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此前規定個人兩年內總捐贈金額上限為12.32萬美元。每次選舉中最多只能向單一候選人捐款2600美元;也可選擇向多名候選人捐款,但總額不得超過4.86萬美元,捐給政治團體的金額則不得超過7.46萬美元。
最高法院指出,限制捐款額無助阻止貪污,反而嚴重妨礙人們參與民主進程,裁定有關限制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宣布除保留對單一候選人捐款上限外,其他全部廢除。
民主黨人批評此判決縱容富人對美國政治施加更多影響,有利較多富人支持的共和黨。美國“響應政治中心”數據顯示,在2011年至2012年數百萬政治捐款者中,捐款額達法定上限的有646人。分析指,解除捐款上限意味著這批捐款者有能力對選舉施加更大影響。
(《環球視野》摘自2014年4月7日—13日《世界新聞報》)
鏈接二:華盛頓金錢政治獲關注
耶魯大學:3月18日,耶魯大學社會與政策研究學院政治學研究生約書亞•卡拉聯合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大衛•布羅克曼共同發表最新論文,題為“國會議員會見力度取決于資金捐助水平:一項隨機實地調查”,用數據有力證明了這樣一種猜想:金錢數量決定了是否能夠受到政治候選人的接見。他們發現,當競選捐助者打電話的時候,得到候選人或其資深智囊人員接見的機會顯著提高。為了進行此項研究,在去年8月休假期間,他們專門跟隨一個政治集團,調研他們的“游說”活動,跟蹤他們如何試圖與國會議員或其資深助手會見。他們設計了兩份電子郵件請求書,一份以“積極競選捐助者”的身份發出,另一份則僅僅以“選區本地選民”的身份發出。調查發現:國會議員及其資深助手愿意接見當地選民的時間只有區區的2.4%,然而對于那些明確可以證明是捐助大戶的人群,該數據大幅上升,達到了12.5%!不僅如此,對于高級職員來說,他們會見捐助者的熱情也遠遠大于普通選民。“事實證明,在華盛頓,金錢就是門路。”目前該研究獲得媒體普遍關注。
(《環球視野globalview.cn》第634期,摘自2014年4月3日《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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