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新華社發表中國與烏克蘭于5日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友好合作條約》的消息。該條約主要內容為建立戰略伙伴關系,尤其又包括如下條文:“中方根據聯合國安理會第984號決議和1994年12月4日中國政府關于向烏克蘭提供安全保證的聲明,承諾無條件不對作為無核武器國家的烏克蘭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并在烏克蘭遭到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受到此種侵略威脅的情況下,向烏克蘭提供相應安全保證。”
不言而喻,這是一個戰略同盟保證,而且是一項別開生面的“核子傘保護”。烏克蘭對大陸而言,遠在天邊,與其國家安全八桿子打不著,為何會出現這樣一個條約呢?
首先,值得審查的是安理會地984號決議。該決議的主要宗旨在于促進“核不擴散”和鼓勵“非核化”,為達到此目的,條約除了規定安理會負責處置進行核攻擊與核威脅的國家外,還承諾給予受害國緊急援助。這里,必須注意到“緊急援助”與“安全保證”之間有實質性的差別。前者可能是非軍事援助,而后者一定是軍事支援
其次,“1994年12月4日中國政府關于向烏克蘭提供安全保證的聲明”并沒有涉及核攻擊與核威脅,而此次保證則是針對核武而來,因此,性質與過去決然不同。
繼而需要討論的是,該條約提防的又是哪一方面呢?眾所周知,烏克蘭背后是俄羅斯與白俄羅斯兩個核子大國。烏克蘭本身雖然承諾銷毀所有核武,并加入了“核不擴散條約”,但迄今還有部分戰略核武沒有銷毀。在此情況之下,北約組織是萬萬不敢動粗。
至于俄羅斯一方,更是不可能與烏克蘭發生武裝沖突,原因是烏克蘭的基輔地區曾經是俄羅斯、白俄羅斯與烏克蘭的共同文化搖籃。早在九世紀,彼處就建立了羅斯王朝,而且此后俄羅斯還繼承了羅斯的稱號。
表面上,烏克蘭確實有一股親美的力量,要求盡快向歐盟靠攏。實際上,烏克蘭西部的部分年輕群體長年受到西方一些非政府組織的培訓與資助,其訴求遠遠達不到摧毀文化臍帶與民族認同的地步。鑒于此,出現里應外合、造成軍事張力的情況也甚是渺茫。
那么,北京政府項莊舞劍的目的何在呢?據筆者觀察,其用意主要是修正“不首先使用核武”的一貫立場。如果發展核武,而又棄其威懾力而不用,等于自廢武功。這也是許多年來,東海、南海諸鄰國敢于頻頻頭上動土的原因。習、李政府組閣后不斷出招,顯示做法與韜光養晦南轅北轍,這或許是屢屢受周邊國家刺激的反彈,更可能是綜合實力提高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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