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烏克蘭克里米亞舉行公投,并以96.6%的高票決定加入俄羅斯。此前,克里米亞議會也做出宣布獨立的決定,因此引發的問題不只是“與俄羅斯合并是否非法”,更加關鍵的是,“一個主權國家的部分行政區宣布獨立是否非法?”
法律思考
迄今,國際法并不支持主權國家內部的獨立運動。唯一的例外是,自十九世紀以來的殖民主義侵略所造成的殖民地獨立運動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其原因不外是殖民主義擴張帶有明顯的種族歧視、侵占土地和掠奪資源內容。
九十年代蘇東集團分崩離析導致許多地區的分離與獨立。這主要是因為分離出去的地區原屬加盟共和國,法律上享有加盟與退出的權利,因此既非法律上的例外,也沒造成太多的問題。巴爾干前南斯拉夫發生軍事沖突,則是因為分離出去的加盟共和國境內有很多的民族團體也同時提出獨立或與塞爾維亞合并的要求,但卻在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軍事干預下受到鎮壓而暫時“平息”。
至于殖民主義之前的傳統帝國的自然擴張,雖然也都造成了多民族共處的國家,但其少數民族分離運動卻得不到國際社會與國際法的支持。原因是主要發達國家都存在同樣問題,如果公開支持其他大國的分離運動,等于給自己添加麻煩。除此之外,傳統帝國只有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分,而沒有壓迫民族與被壓迫、被歧視民族之別,因此不能算是種族主義壓迫。鑒于此,若干強權即便暗地里支持疆獨、藏獨與臺獨,卻不能在公開的外交場合對中國的領土主權提出挑戰。
及至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之交冷戰結束,西方集團便在美、英主導之下乘勝追擊,重新安排國際秩序。因此,造成了兩個抵觸國際法規定的先例,即分別于2008年與2011年宣布獨立又受到西方承認的科索沃與南蘇丹。
尤其是在科索沃獨立時刻,西方已意識到將會促使俄羅斯加以利用,因此口口聲聲強調“科索沃情況特殊,只能視為國際法上的孤案與例外,不得放諸四海加以援引”。
果不其然,如今克里米亞的獨立造成了西方集團的尷尬,這不能不說是破壞國際法的現世報。其實,要說情況特殊,任何地方都有他地無可比擬的特殊性。
政治思考
早于十世紀,在當前的俄羅斯(歐洲部分)、白俄羅斯與烏克蘭范圍已建立了一個共同的“基輔羅斯王國”(俄羅斯之名由此而來)。其后由于蒙古帝國、奧斯曼帝國與波蘭立陶宛王國的入侵而造成這三地的分裂。此后,待俄羅斯王國崛起,便又處心積慮地把失去的小兄弟給召回。
大致從十七世紀開始,俄羅斯當局(包括蘇聯)便先后四次把自身的領土劃入烏克蘭行政范圍,其中則包括了1954年由赫魯曉夫贈送烏克蘭的克里米亞半島。據報道,當時贈送的承諾相當戲劇化(酒席談笑之間),且沒有在正式手續中具體規定克里米亞境內重要軍港(塞萬斯托波爾市)的去留,因此法律上至今還可視為俄羅斯的直轄市。
實際上,目前烏克蘭的“領土”約有90%以上是俄羅斯贈送的。該情況,采用換位思考辦法,則相當于國民政府光復后為了籠絡臺灣而把福建、廣東送給臺灣省政府管轄。可想而知,俄羅斯對待小兄弟始終是相當的大方,以至于一向稱呼烏克蘭為“小俄羅斯”。如今,烏克蘭西部部分居民受到歐洲聯盟與美國的引誘,不惜切斷與俄羅斯的文化、政治、經濟臍帶。然而,其境內近80%的東正教人口自然不會輕易答應。對多數人口而言,向歐盟與西方靠攏,不過是渡過經濟難關的權宜之計。至于兩地間的文化臍帶,那是近千年培養的傳統關系,就好比河南與山西之間的難舍難分。
如前所述,單純從國際法角度觀察,一個國家如何管轄自己的領土屬于不容侵犯的最高權力。如果能夠取得族群間的諒解,例如捷克與斯洛伐克的和平分離,當然是最理想方案。更何況,目前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加拿大的魁北克,英國的蘇格蘭都有離異傾向。不論這些政府是否同意,也不論其他聯邦成員是否同意,應當都是外人不得置喙的內政問題。
然而,最近烏克蘭的政變,明顯受到外界的干預。無論是賄賂民眾上街示威游行,培訓反政府力量的抗爭手段(如使用網絡),提供武器給極右勢力,公然讓數百名美國黑水公司招聘的雇傭軍在基輔首都耀武揚威,以及遭竊聽的美國與歐盟領導人的私下電話記錄,都可說是“給抓個正著的確鑿證據”。因此,外來力量的干預首先就破壞了烏克蘭內部和平協商的政治基礎。在此情況下,西方集團難免把自己置于非常尷尬的處境。如果一味反對克里米亞的自由選擇,那么又如何對自己支持科索沃獨立自圓其說?如果往后對烏克蘭的財政支持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又如何提防下次烏克蘭選舉再度決定與俄羅斯結盟?就俄羅斯一方而言,處境也不輕松。如果熱烈歡迎克里米亞的獨立與合并,又如何對境內有離異傾向的少數民族說“不”?中國亦然,道義上,看來北京政府甚是同情克里米亞民眾的抉擇,然而考慮到自家的一堆問題,最后可能會選擇遵守現行國際法“不支持獨立運動、不干預內政”的普遍原則,而只會泛泛地主張和平,但對具體的獨立與合并問題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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