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職工,是當今中國社會最弱勢丶最艱難丶最無奈丶最底層的“棄兒”部落。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中沒有他們的影子,政府和社會對他們熟視無睹。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自今上有老,下有小,自身病體纏附丶年齡偏大丶缺失文憑丶技能單一,缺乏再就業條件和機遇。經過十多年的痛苦磨難,如今更被基本生存丶社保丶醫保等生活現實逼得焦頭爛額丶饑寒交迫丶走頭無路。
一、下崗概況
1995年至2002年期間,全國各地政府強制推行經濟體制改革,對出現虧損的國有中小型企業丶集體所有制企業實行“破產”“解體”, 沒有虧損的企業實行“轉制”, 造成了全國高達千萬的下崗職工失業群體。
企業破產解體時,各地均依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執行,下崗職工被迫先簽訂《解除勞動合同書》,然后領取當地上年平均工資的三倍(1-2萬元),作為安置費。也就是說,國家發放給下崗職工三年工資,三年后是死是活,概與國家無關。
二、下崗職工再就業情況
企業破產時,政府對破產企業領導實行了再就業安置,卻對普通下崗職工一推了事。其時,下崗職工年齡20——59歲不等,在再就業上出現了三種情況:一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他們正逢年富力強丶精力充沛階段,跨入社會相對容易再就業。二是男50歲丶女40歲以上的大齡職工,下崗伊始,大部分便辦理了病退或提前退休手續,得以安享晚年。三是,時逢30——50年齡段的下崗職工,這部分人因上有老人需贍養,下有學齡孩子需撫養,自身體弱沾病,因長期在企業工作技能單一,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成了再就業的特困群體。
1,年齡障礙 很多用人單位招聘條件,首先進行了年齡限制,先天否決了大齡下崗職工的求職愿望。既使有的用人單位對年齡不作限制,當某崗位同時有大齡下崗職工和年輕人競爭時,大齡下崗職工立即便轉入了劣勢。
2,文憑要求 下崗職工普遍文化水平偏低,他們中大多數人都是初高中畢業后便參加工作,還有相當部分是“文革”中下鄉當了知青返城參加工作的,文化水平有限。而用人單位開口就要大學本科丶碩士丶搏士,下崗職工便只得望而生嘆。
3, 專業技術限制 大多數下崗職工從參加工作至下崗,都在同一單位同一崗位服務,專業單一,技術面窄,難以適應用人單位專業技術要求。
4, 就業信息不暢 因為下崗后的生活壓力,大多數下崗職工對再就業的信息了解,只能通過電視丶報刊媒體披露的信息來實現,而這些信息的時效性丶真實性都難與把握。
5, 創業資金不足 創業資金不足是大多數下崗職工自主創業無法逾越的瓶頸。國家雖然為下崗職工自主創業制定過優惠政策,但在實際操作中因手續繁雜丶關口眾多丶落實不到位等原因,難予實現。
6, 就業歧視 一些行業丶部門對下崗職工再就業存在人為歧視。例如國家機關招錄公務員丶企事業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便明文規定了只招大學本丶專科畢業生等限制,變相地歧視下崗職工再就業。
7, 各地政府相繼面向下崗職工增設了公益性就業崗位,如城市交通協理丶社區安保等,但崗位數量也只是象征式,相對于大量下崗失業群體,也只是杯水車薪,無濟于事。
8, 大多數下崗職工為了基本生存,采取了靈活就業方式,即從事社會邊緣職業,如蹬三輪車丶干體力活丶從事家政服務丶擦皮鞋丶擺地攤等等。但這些“就業崗位”收入相對低廉,且無保障。今天過了,明天不知還能否繼續。
三、下崗職工生存現狀
大多數下崗職工下崗至今已經十多年過去了,很多人都進入了“4050”期,普遍出現生存危機。
1, 生計難 許多下崗職工家庭日常生活十分簡單,他們很少食用雞鴨肉類,平常一般都是素菜為主,且多為時季大市菜,圖的是個便宜相因。他們家中,幾乎沒有多少電器設備。擁有最多的是電視。電冰箱不少家庭有,但他們使用電冰箱不是為了享用現代化設備,而是舍不得剩飯剩菜的浪費。他們許多家庭沒有空調,更沒有電腦之類的高科技產品,有的只是電風扇——也算是生活奢侈品了。他們中只有極少數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救濟金”。 他們幾乎家家都有待贍養的老人,正讀初高中丶大學的孩子;每月勞動收入除了贍養老人丶供撫孩子,所剩無幾,日常生活只能將就著應付。
2, 住房難 大多數下崗職工現有住房都是企業未破產前,由企業分配的單位福利房,后在房改中由職工自己出資購買了產權。這些住房大都修建于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面積窄小,戶均40——50平米,設施配套不完善,經過三丶四十年使用,缺乏必要的維護維修,房屋質量明顯下降,甚至一些成了危房。城市改造中,還有些下崗職工住房成了拆遷對象,但因政策方面的原因,房屋拆遷后,開發商補貼的拆遷款,只能購買新房的幾個平米。生活本就拮據的下崗職工根本無力購置新房,許多下崗職工再次面臨無房可住的困難,給他們的心身造成極大影響。
3, 看病難 當前進入“4050”期的下崗職工,多數面臨著身體不適期,這個年齡段也是醫學斷診的“多發病”期。肺結核、糖尿病、骨瘤、心臟病等都易于在這個年齡段爆發。一些患病的下崗職工因付不起昂貴的醫療費用,只能強忍著丶拖延著病體的折磨,實在不行了,也只能花盡可能少的錢在藥房買幾粒藥應付了事。他們中大多數人沒有參加醫療保險。不是不想參加,而是實在拿不出這筆夠全家人生活一兩個月的高昂保費。
4, 社會不公也是下崗職工生存困難的原因。例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發放,就存在明顯的不公。下崗職工申請“低保金”時,社區會以下崗職工領取了安置費或以沒有指標名額等理由,搪塞敷衍了事,使下崗職工無法享受黨的陽光。同時一些公益單位,濫用公權力,動不動就隨意上漲水丶電丶氣價格,或以改造設施名利大肆圈錢,使下崗職工雪上加霜。
5, 維權難 許多下崗職工在生活中遇到困難丶受到傷害,無處維權。例如水丶電丶氣等公益單位肆意圈錢,明知是錯的,但人家借用的是行政行為,投訴到政府,政府不會理踩;上訪,專政機關將其視為精神病,并有可能被強制“治療”; 上訴法院,法院不會受理,并且下崗職工也掏不起訴訟費用。與此類似的,還有房屋拆遷丶就業糾紛丶養老保險糾紛等等。
6, 政策落實難 1995年開始,國家出臺了系列針對下崗職工的優惠政策,但這些惠民政策大多停留在文件上,很多地方政府拒絕執行。例如,國家針對下崗職工失業問題,勞動部(勞部發1995年262號)文就明確規定,下崗職工失業期間,每月可領取當地平均工資60%的待崗救濟金。但各地政府在實際操作中,從沒發放一分錢的救濟金;2002年國家出臺《失業保險法》,規定下崗職工失業期間,可享有失業救濟金保險,但地方政府卻以種種借口及理由,拖延拒絕執行。國家惠民政策,被地方政府打了水漂。
四、下崗職工述求
下崗職工,也是共和國公民。他們擁護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渴望安居樂業,國家富強,百姓過上日子。下崗職工問題,是我國經濟體制發展中各類深層次矛盾沖突的后遺癥表現。是國家宏觀政策催生的產物,并非下崗職工本身原因所形成。因此,下崗職工有權享有一切符合下崗職工利益的合法權益。
1,下崗職工是體制改革的受害者,十年前是政府決策失誤丶行政干預使企業破產丶解體,造成數以千萬計的職工下崗事實。再就業路上,是國家的就業歧視(例如,公務員招考,設置的年齡丶文憑障礙),阻止了下崗職工再就業的權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 國家和政府違法剝奪了下崗職工享有勞動和工作的權利,應當依法對下崗職工十年下崗失業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2,因為下崗失業十年給下崗職工基本生存造成極大傷害,屬于當今中國最弱勢丶最艱難丶最無奈丶最底層丶最需國家關心的群體,國家應該正視現實,盡快出臺減免下崗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險丶醫療保險繳納政策。
3,國家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充分考慮下崗職工的實際困難,確定下崗職工男滿50——55周歲,保齡30年, 女滿40——45周歲,保齡20年區別情況,允許辦理退休手續。
附文1:庫爽生:制止私有化--國企改制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根本在哪兒?
近期發生的通鋼事件在國內引起了較大反響,也引起了人們關于在國企改制中維護合法權益問題的關注。特別是中華全國總工會本月14日發出了《關于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中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就企業改制中依法依規地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作出強調。《通知》要求“企業改制方案應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職工的裁減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未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的不應實施;既未公開又未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定視為無效。”
企業工會是職工之家,中華全國總工會就是我國工人階級之家。總工會的這一紙通知,就充分體現了“工人階級之家”對于工人群眾的呵護之情。
然而,我認為,從國企改制的實踐來看,損害國企職工合法權益的根本是改制方向出了問題,并非具體環節上的問題。私有化方向必然摧毀國企,導致職工長期視為安身立命家園的工廠變身私有,從而不可避免地使得所有職工遭遇極其不人道地殘酷“安置”,即被單方面解除本來屬于終身制(無固定期)的勞動合同。然后就是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員工徹底失業,而他們失業后限于自身條件又根本無法再就業,且絕大部分人無緣享受低保,而所謂失業救濟金也就是每月兩三百元錢,而且至多只能“享受”兩年時間(很多只能拿幾個月)。當然,還有比例很小的工人“有幸”在改制后的私企就業,盡管他們工資福利待遇大多銳減,但是總能保證溫飽。所謂“轉換職工身份”,有的同志理解為“國企主人翁轉換為雇傭勞動者”,事實上卻還要殘酷,職工們絕大多數是被“轉換”成了社會上的無業游民,因為他們大多無法謀到職業。
事實很清楚,國企改制私有化方向,必然導致侵蝕職工合法權益。當他們在國企長期拿著低廉的工薪,把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無私地奉獻給祖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之后,“人老珠黃”了,在勞動力市場上毫無競爭力了,各地政府部門卻不由分說單方面強行解除他們的勞動合同,把他們一推了之,推向絕境,而且從此對他們呼天搶地的救命聲音不聞不問,熟視無睹。這種非常不人道、非常不合理的做法,卻居然長期在神州大地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上演著。眾所周知,廣大工人在國企的歲月長期拿著僅夠當時溫飽生存的低廉工資,這里面本來就包含著他們對于各項福利和勞動終身制保障的投資,而各地政府卻根本無視這些歷史情況,毫不講理地“買斷職工身份”,而且“一了百了”,把他們向社會一推了之,這樣的“改制”,不就是從根本上侵蝕了國企職工(集體企業職工也一樣)的合法權益嗎?
如果不從根本上扭轉私有化的改制方向,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又從何談起?那些具體環節不是人為的嗎?試問,這樣的改制,通過職代會又如何,不通過職代會又如何?難道通過了職代會就是維護了職工合法權益嗎?實際上,通過與否,結果是一樣的,都是極其嚴重地侵蝕職工合法權益。這一點已經被無數事實反復說明了。國企私有化改制導致三千多萬職工下崗失業,集體企業也有差不多的人數遭難,全國六千多萬職工遭遇的下崗失業之痛,怎一個職代會了得!
正如很多同志說過的,公有企業改制私有,想在程序上通過職代會并不難。主導改制的地方政府部門和享受既得利益的企業高管層,是很有些辦法的,他們會通過個各種方式、手段,搞定那占職工總數比例很小的職工代表,使涉及改制的方案順利通過,而且是高票通過。在我的大量調查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企業都通過了職代會這道程序。那些企業的改制實施者,通過五花八門、軟硬兼施的方法,通過大量的洗腦(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活動,都會搞定那些職工代表。客觀地看,總體上企業職代會不過是花瓶,是聾子的耳朵。指望通過職代會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在實踐中是行不通的。
事實一再告訴我們,要從根本上維護改制中的職工合法權益,就必須從根本上反省改制方向,就是要堅決制止、糾正極端錯誤的所謂“改到深處是產權”的私有化方向。舍此,在所謂通過職代會等具體環節上提要求、下功夫,都是隔靴搔癢、緣木求魚,不可能真正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因為即使一切程序合法合規,也照樣嚴重侵蝕職工合法權益,照樣把廣大工人推向失業的絕境。
有人會問:不進行私有化改制,公有企業如何生存發展?很多人糊里糊涂就被欺騙,認為要化解國企困難,只有私有化一條路。要知道,所謂“改到深處是產權”,應該說是“改到誤區是產權”。私有化造成的巨大社會問題早已昭然若揭,只不過一些地方政府閉眼不看、死不承認而已。
為什么一些困難國企確實在私有化之后經營狀況得到很大改善?莫非真的是“一私就靈”?這種情況是一種騙人的假象。所有國企改制私有的時候,都把歷史債務打折處理完畢,而且大多收購的是企業最優良的經營性資產,同時勞動用工成本急劇降低,如此一來,當然是“煥發生機”了。這種情況根本無關乎產權。如果政府部門把國企原來“投改貸”、“撥改貸”形成的巨大債務轉換成國有股份,即國家真正成為投資者,而不是對國企只索取而不投資,從而卸掉企業的沉重債務包袱,絕大多數國企立馬“煥發生機”。因為事實上,大多數國企的賬面上虧損本來就是“投改貸”、“撥改貸”形成的巨額債務造成的金融貸款利滾利形成的,并沒有真正虧損現金。與此同時,政府部門把企業辦社會的負擔解除,為企業富余人員分流伸出援手,同時加強監管,促進企業建立健全適應市場變化和強化管理的經營機制,那么,國企想不振興都不可能,想不重現生機都不可能。國企的問題絕非什么產權問題,而是減輕債務負擔、辦社會負擔和冗員負擔的問題,是要加強政府監管、加強企業管理的問題。
我十分注意中央有關國企改制的方針政策,但至今還沒有發現中央文件或者中央領導關于國企改革是要私有化,是要“賣光送光”的說法,相反,中央強調的是要兩個“毫不動搖”,而“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還擺在第一位。中央關于國企改革的指導方針,與我國憲法的有關規定是一致的。但是事實上,各地政府卻錯誤理解國企改革的方向,致使私有化浪潮竟然在全國長時間肆虐,使大量幾代人艱苦創業興建發展起來的國企被瓦解被摧毀,使數千萬職工下崗失業后陷入生活絕境。因此,要真正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堅決制止、糾正國企改制的私有化方向。
附文2:庫爽生:國企改制果真“安置職工”了嗎
國企改制過程中有所謂“三轉”之說,即:政府轉讓產權、職工轉換身份、企業轉換機制。“三轉”之核心是“政府轉換產權”,另“二轉”是為此轉配套服務的。說白了,“轉讓產權”即把企業賣掉或送掉,“轉換身份”就是把職工遣散——實際上,身份是由國企職工轉換為失業人員。
“轉換職工身份”通過所謂的“買斷工齡”方式來實現,即政府用國企轉讓產權之所得的一部分,按照職工的工齡長短,分別支付給職工一筆經濟補償金。“買斷”之后,職工與企業不再有任何瓜葛,完全撇清。補償金其實就是遣散費,職工待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的裁員基本一樣,企業裁員不也是同樣按上年度月薪水平給予被裁職工以經濟補償嗎?如果“買斷工齡”叫做“安置職工”,那么與此種“安置”做法相同的企業裁員,不也可以叫“安置”了嗎?
“買斷工齡”作為改制的重要環節,是由地方政府部門主導的,地方政府從該企業的資產出讓所得收益中拿一部分錢,用以支付職工的工齡收購費用。即地方政府是買方,企業職工是賣方。很明顯,買方是強勢的一方,賣方是弱勢的一方,話語權自然在強勢方,工齡價格,成交與否,都是地方政府說了算,豈管賣方是否愿賣?地方政府部門強買強賣,單方面定價,這是所謂“買斷工齡”的顯著特點。
在改制主導者看來,買斷工齡=安置職工。真是這樣嗎?何謂“安置”?簡單地說,安置就是安排位置。“安置”一詞,并非國企改制中創造的新詞兒,1970年代末期之前,全國各縣都有“知識青年安置辦公室”這一機構,其職責就是給回城知青安排工作,此之謂“安置”。至今,各地政府還有負責安置軍轉干部的職能,其安置軍轉干部也是“安排位置”;也有給予一次性安置費的安置辦法,但這一筆安置費是比較可觀的,算經濟賬比安排工作還強,絕非國企改制那樣廉價地“安置職工”。
“安置”一詞的含義,在知青和軍轉干部安置工作中本來很清晰,就是給暫時沒工作崗位的人安排一個工作崗位,并無歧義。而國企改制中通行的做法卻是逆向的,即把本來有工作崗位的人遣散,使之失去工作崗位。試看各地國企改制,其職工安置方案不就是對職工的遣散方案嗎?
如此偷換概念之后的“安置”,各地黨委、政府一級級匯報上去,可能會使中央決策層真以為國企改制中安置了職工,而且像通常的上報材料所寫的,豈但“安置”,而且“妥善安置”了。如此導致重大信息嚴重失真,那些被“安置”后,又不能再就業的大齡工人就被害慘了。這些年來因改制而失業的4050大齡人員,遭到令人不可思議的遺棄,成了沒人理沒人管沒爹沒娘的“孤兒”,令人疑心其中有關“職工安置”的虛假信息起了作用。不然,中央一再強調保障和改善民生,何以大批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過歷史性貢獻、為國企改制作出了巨大犧牲、無法再就業的4050人員,一直受到極度冷落、分享不到他們參與做大的國家財富蛋糕呢?
國企改制對待工人的做法,明明白白就是裁員,就是百姓所說的“千萬大裁員”,哪里談得上什么“安置”?十分清楚,“安置職工”其實是一個美麗的傳說。如果說,各地政府要將國企賣掉(產權轉讓),收購方不可能連職工一起收購,必須遣散工人,那么地方政府完全可以據實告知,大大方方“裁員”,何必冠以“安置”名義呢?名不正則言不順,名曰“安置”,卻并無位置來安排,又沒有支付足以保證那些無法再就業的老工人溫飽的安置費,草率從事,隨意處置,致使大量4050老工人陷入赤貧泥潭,那不是誤導高層決策、草菅人命嗎?
國企改制買斷職工工齡的“千萬大裁員”,對于原國企中年級較輕或從事技術、營銷、財務等工作的人員,一般算不上大問題,因為他們在勞務市場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再就業不會遭遇困境。然而,對于被“安置”的一般4050大齡失業人員來說,卻是極為嚴峻的生存挑戰。他們試圖再就業必遭遇年齡等各種門檻,近乎絕無希望。在經濟收入歸零同時,還要承擔逐年大漲的社保金,而賣斷工齡的經濟補償金僅夠交納大約兩年社保金。他們的悲慘處境可想而知。
買斷職工工齡(安置職工)的經濟補償標準,因企而異。我親眼閱讀了至少數十家改制國企的《職工安置方案》,職工的每個工齡從260元(較多企業)至831元,(僅一家),多數為400—600元,800元以上的僅三家。可以算一算,一個在國企干了大半輩子的職工,身價幾何?即便工齡近30年,最多不過2萬多元,也還是不夠交納3年社保金。想一想,大批飯碗被砸的4050大齡老工人,他們的生活遭遇了何等嚴峻的挑戰?!
安置與遣散不能劃等號,不能用一個美麗的傳說人為地屏蔽了真相,從而客觀上遺棄了大批在國企改制中失業而又無法再就業的老工人。要把廣大4050大齡下崗失業工人真實的悲慘處境充分揭示出來,讓中央了解這些城市貧民的真實信息。黨和政府為農村居民制定、實施惠民政策,深得人心;大批因國企改制而失業后陷入赤貧的城市貧民,也應該分享黨和政府的惠民春風。他們曾經是做大國家財富蛋糕的主力軍,在切分財富蛋糕的時候不能遺忘他們。
附文3:庫爽生:吁請反哺國企改革中的“犧牲者”--來自底層社會的呼聲
我穿過城市一條條繁華氣派的大街,走進一個個原國企職工生活區,總能看見一個個灰頭土臉、凄惶奔波的身影,總能聽見一種聲音在流淌,像潺潺的溪水,像小草的吟哦,像大地的耳語。
是啊,昔日笑語喧嘩、花香四溢的國企職工生活區,如今已是異常沉寂、蕭條冷落了。這里的居民大多數是窮人,這里的住房,大多數是狹窄陳舊的鴿子籠,因而被社會戲稱為“貧民窟”甚或“難民營”。在這里,眾多被“買斷工齡”而失業,又基本沒有再就業可能的人們,擁有一個凄楚的共同稱謂:4050。
他們的聲音,仿佛發自另一個不同的時空,與主流媒體奏響的主旋律大相異趣,因而有一點不合時宜,有一點令那些聽慣盛世贊歌的人們感到陌生,總之是一種異響。
我搜集著這樣的聲音,我細心掂量那些發自4050胸腔的共鳴,這“草野”之聲里面有低沉的呻吟,也有高亢的吶喊。然而這聲音被一層層屏障阻隔了,無論如何都傳不出去,傳不到黨報、廣播電視等主流媒體上去,傳不到執政者、施政者耳朵里去。有時候,這聲音會像涓涓細流悄悄滲進互聯網,然而只不過在底層百姓的層面浮泛起片片漣漪。我們是多么希望,這聲音,這來自底層社會的真實的聲音能翻山越嶺奔流入海啊!
聽吧,他們的心聲,他們的傾訴……
一、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是“犧牲者”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隨著黨和政府惠民政策的不斷推出,總體上看民生在不斷改善。令人欣慰的是,近幾年來,鄉村居民及其他傳統弱勢群體,也大多明顯受益于改革開放,受益于國家經濟快速發展,受益于黨和政府的惠民春風,生活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不少群體已建成了小康之家。
但是,應該認識到,并非所有群體都是改革的受益者。眾所周知,承擔了國企改革成本、承受了國企改革陣痛的廣大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指女40歲以上、男50歲以上的就業困難群體,俗稱4050人員),不但沒有從改革中受益,而且成了改革的犧牲者。正如一位著名經濟學家所說:國企改革就是要犧牲三千萬老工人。
在現實中也能經常聽到,這些被買斷工齡的大齡下崗失業人員是國企改革中的犧牲者。人們常說,國企改制民營化的推進,是數千萬下崗失業職工的“犧牲”換來的。在披荊斬棘“殺出一條血路”的國企民營化改革中,真正前仆后繼倒下了而又很難爬起來的隊伍,就是再就業非常困難的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
按理,4050這個年齡段還遠算不上衰老,而是年富力強的人生時光。如果他們原本視為安身立命家園的企業尚在,如果他們仍然擁有勞動權利,他們大多還是干勁沖天的企業“主人”。盡管體力已大不如前,但操作技術、勞動智慧的更趨成熟彌補了不足。然而,他們為了國企民營化改制,服從大局,無奈地含淚走出了自己的“家園”,失去了基本生存的條件。當隨后等待他們的是這個年齡竟成為就業的攔路虎,4050人員只能在勞務市場不斷碰壁的時候,他們懂得了,社會也公認了,他們確實是名副其實的“犧牲者”。
從整體上看,下崗失業群體在改制中失去了飯碗,犧牲了個人利益。但一般中青年(指“非4050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盡管也不容易,但只要不十分挑剔,身體尚好,肯吃苦,溫飽還是可以解決的;其中一部分曾在國企從事技術、銷售、管理的人員,在民企甚至還可能獲得比原國企收入高得多的經濟收入。因此,被買斷工齡而下崗失業,對于那些健康狀況尚好的非4050職工來說,壓力尚可承受。而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一般來說,限于年齡大、學歷低、技術單一等條件,再就業實際上難于上青天。
4050,這只不過是因為總要劃一條線,事實上,有一些非4050人員在就業市場同樣遭遇年齡門檻,也有少量4050人員實現了再就業。
二、唯一生活水平大倒退的群體
當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時候,這些在國企改制中下崗失業的大齡城鎮居民卻先窮下去了。從整體上看,他們已經遠比農民和農民工生活更貧困、更艱難。農民以及農民工尚有數量不等的土地可以自主使用,還分享了黨和政府有關三農和農民工進城務工的各項惠民政策。如今,在社會底層,農民和農民工事實上已經成為城鎮貧民欣羨的群體。這似乎令人難以置信,但已經是很容易觀察到的普遍現象。
在中國廣袤鄉村的一些地理位置荒僻的地方,難免還有一些貧困人口生活仍然十分艱苦,但是其生活水準總體上在不斷上升,不會倒退。而4050人員則是當今我國生活水平出現大滑坡、大倒退的唯一群體,是命運最悲慘、處境最糟糕的弱勢群體,是底層社會中的底層,是弱勢群體中的最弱群體。
人們常說,改革開放以來,連長期被社會公認為是最窮最苦的農村居民,生活都是“吃著甘蔗上樓梯,步步高節節甜”,唯獨只有那些國企改革的“犧牲者”們,卻是“嚼著黃連下臺階,步步低口口苦”,這個形象的說法,是現實社會一個側面的真實寫照。
面對社會的冷漠無情,這些昔日在國企生產線上揮汗如雨的4050們,如今只能流下心酸的淚水了!和他們一起流淚的,還有公正和良心!
三、嚴峻處境催人淚下
我曾在一家原大型一檔國有企業工作了較長時間。就在剛剛過去的虎年除夕,當滿城慶祝傳統佳節來臨的喜慶時刻,在鞭炮聲響成一片的喜慶氣氛中,我曾經一墻之隔的鄰居車師傅,一個59歲的前國企工人、中年漢子,卻無奈地告別了這本應值得留戀的人間。的確,他是病死的,不是餓死的,也不是凍死的。然而,如果不是因為赤貧而看不起病、住不起院,何至于讓并非絕癥的疾病拖到無法再拖時才匆忙緊急求醫,以致不可救藥呢?車師傅對他的親人的臨終遺言竟是:“我死后,你們把我拋到長江算了。”其意即為了省錢,不用窮講究。真有一種“死不起”的悲涼。無獨有偶,就在車師傅樓下,一個原本身體一向健康,也是59歲的原國企工程師,下崗兩年后也突然倒下了。緊接著,在春節的喜慶鞭炮聲尚未完全消失的時候,又從鄰樓傳來了一個剛滿56歲的張師傅病危的壞消息。
這特異的“50現象”并非偶然,并非個例。在被戲稱為“貧民窟”、“難民營”的原國企生活區,4050人員早逝的現象相當常見,其比例可能遠超其他群體。可以推知,這是與該群體因極度貧困而不敢看病求醫有關的。我了解的情況是,這里很多“窮人”生病了,不少人是選擇在家里躺著苦熬,等待疾病自愈的幸運降臨,他們看不起病。
是啊,這些被稱為4050的人們,不少人竟然貧窮得不僅“生”不起,連死也死不起!死了甚至從他們猶如懸磬的室內找不出支付喪葬的費用!他們是真正的一無所有的無產者,是最真實、最典型、盛世里最刺目的赤貧群體。他們一貧如洗,他們備受歧視,他們凄惶無助,他們欲哭無淚,他們被社會輕率地斥責為“懶漢”、“廢物”、“賤民”、“窮鬼”……
4050大齡下崗失業職工普遍面臨著極其嚴峻的生存考驗,生活朝不保夕,時常面臨揭不開鍋的窘境,他們連最低限度的溫飽都成了天大的問題,根本就不敢奢望遙不可及的所謂小康。據說,由于有的年輕人大學畢業即等于失業,只能靠“啃老”以維持生計,但是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至少在退休之前是“無老可啃”的,他們為了活命反而需要“啃少”。這使他們精神創傷極其嚴重,因為他們的子女同樣面臨著買不起房之類的基本生存問題。
這個群體,仿佛被一只有力的大手強拉著,被拉到了與我們的社會、時代完全不同的另一個時空。他們的住房,多數仍然是二十多年前分配、住房制度改革后購買的,普遍呈現面積狹小、陳舊破敗、家徒四壁的特點,面積大多從10多平方米到40多平方米,少見超過50平方米的;他們的住房也有天然氣管道接入,可他們很少使用,為了節儉,仍然堅持燒蜂窩煤;他們堅持自己見縫插針在小塊空地開荒種上蘿卜白菜,至于肉類魚類這些“美味佳肴”,則很少有機會品嘗,他們以能果腹為基本奮斗目標……非他們所能抗拒的貧窮,猝不及防地襲擊了他們,把他們的生活向后拉了幾十年,他們實在沒有能力與時俱進!
肯定會有人質疑:國家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保底呀。質疑者不了解底層現實。4050們大多數自己已經沒能力就業了,被劃歸所謂“靈活就業人員”,但多數家庭會有一個子女打工掙錢,一般三口之家人均收入或許可達兩三百元,從而連低保待遇也無緣(不夠資格)“享受”。然而,我們應該設身處地想一想,他們這些窮人的子女,不是也要攢錢買房成家罵?不是也會有其它各種必要的花銷嗎?4050們多半寧可挨餓,也不愿“啃少”。
我曾經調查過近兩百家改制企業(包括國有和集體性質),走訪過至少數十個原國企生活區,我被大量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窮困潦倒的凄涼處境驚呆了。建國已經六十余年了,竟然還有大批城鎮居民生活水平大倒退,陷入赤貧泥潭難以自拔,這種令人不安的社會現象,是與我們這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不相稱的!
四、陷入了赤貧絕境的原因
由于無法再就業,原本相對穩定的經濟來源被切斷;
由于原在國企長期拿低工資,積蓄少得可憐;
由于在被買斷工齡時所得的“經濟補償金”,金額一般是少則數千元、多則一兩萬元,只夠交納兩三年社保金;
由于完全需要自己承擔的社保金還在連年大幅度上漲;
由于本來少的可憐的失業救濟金最多只能“享受”兩年,兩年后即便年齡更大、就業難度更大了,可是卻不再被“登記”為失業人員,即便你永遠就不了業,也是“靈活就業人員”,沒有任何失業救濟金;
由于小額貸款需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擔保或需要面積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作抵押,而大齡下崗失業人員一般找不到擔保人且住房面積絕大多數遠小于60平方米,因而做小生意也沒有本錢;
由于一些扶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優惠政策只是“看上去很美”,其實幾乎全無實際意義;
由于子女上學或成家、家人生病就醫、住房維修改善等各項必要花銷有增無減;
由于各地方政府雖然對于大齡下崗失業者的嚴重困境心知肚明,卻仍然主觀認定下崗職工問題已經解決,且為了不給改革“抹黑”,習慣于“報喜不報憂”,大都采取極力掩飾的態度,因此幾乎不見政府部門專門出臺救助陷入貧困泥潭的4050大齡下崗失業群體;
由于主流媒體全然裝聾作啞,閉口不提下崗工人問題,廣大陷入困境的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成了被當今“盛世”完全遺棄的一個特大弱勢群體,成了完全沒有主流輿論聲援的國內最大弱勢群體;
還由于物價大幅度上漲等客觀社會因素……
——于是,不可阻遏的,4050大齡下崗失業群體生活水平出現了極其嚴峻的大滑坡、大倒退,陷入了基本生存條件遭遇挑戰的極度困境,成了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被社會完全遺忘、徹底冷落、殘酷遺棄的弱勢群體,成了唯一分享不到國家經濟發展成果的群體,唯一分享不到黨和政府惠民春風的群體。
需要說明的是,在國企改制中有少量即時4050人員因距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之內,或在國企工作達30年以上者,受到了“內退”照顧。他們雖然生活水平也普遍降低,但相對好多了,因為不用自己掏腰包交納社保金,每月還可以領取大約三四百元的內部退休金,斷不至于挨餓受凍。
五、虛無縹緲的再就業之夢
4050人員下崗失業后,地方黨政官員鼓勵他們自立自強、失業不失志、改變就業觀念、不找市長找市場,自謀生計:擦皮鞋、當棒棒、賣苦力……的確,這個群體中有的人不正是千方百計尋找無論多臟多累,無論待遇多低,只要能上崗就行的工作嗎?可事實上,隨著農民工的大量涌入,用人單位也不愿意錄用已經上了年紀,體力不如農民工的4050人員。因此,即使完全不挑剔,對于韶華已逝、健康不再、文化不高的4050們來說,在勞務市場也只能四處碰壁。要求他們自立自強,事實上等于要求他們自生自滅!
大多數4050人員只能靠偶爾這里打一天零工、那里打兩天零工的機會;有的甚至靠到菜市場撿拾菜幫子,在垃圾箱翻檢廢舊物品;有一些經化妝美容而“風韻猶存”的女工,為了一家人的生計被迫含淚走進夜總會;這些4050人員,就是這樣艱苦打拼以揭開沉重的鍋蓋,維持最低限度的生存底線,就是這樣像永不枯萎的小草一樣在霜打雪欺中泛綠。他們這算就業嗎?他們的職業是什么呢?政府人力資源與社保部門認定他們就業了,他們不是失業人員,他們不被登記為失業人員,他們不能“享受”失業救濟,他們是不能讓社會增添負擔的、光榮的“靈活就業人員”。
國企改制過程中,地方政府和主流媒體不關注下崗失業職工命運遭受的巨創,卻樂此不疲地宣傳那些“鳳毛麟角”、創業有成的人。實際上,對于絕大多數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而言,創業只是個神話般的傳說,是一個可望不可即的夢想;豈止因為沒有資本而創業難乎其難,即便再就業之夢也是極難變為現實的。就業難,4050就業難乎其難;創業難,4050創業難乎其難!多年來,被主流媒體廣泛宣傳報道的下崗失業人員自立自強者獲得成功者,是個例,是偶然,而凄惶奔波、食不果腹,則很普遍,是必然。大肆張揚“偶然”而閉口不提“必然”,是一種對4050大齡下崗失業群體悲慘現狀的刻意屏蔽。
近年來,黨和國家領導人反復強調要使人民體面地工作,有尊嚴地生活。對于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來說,“體面地工作”壓根不會奢望,即便那些在一般人看來又臟又累的“不體面”的工作都難以謀到,哪里會有“體面的工作”這樣誘人的餡餅從天下掉下來?“有尊嚴地生活”呢?他們同樣不敢奢望,為了一家人的生存,為了一家人的溫飽,他們到處求爺爺拜奶奶,四處遭受白眼,時時備受欺侮,人格隨時遭到無情踐踏,何談尊嚴?
六、救助特困群體是體現社會公正的需要
要明確認識到,救助那些沒有就業條件的大齡下崗失業人員,不是對于他們的恩賜,不是對于他們的憐憫,而是還他們以公道,是體現社會公正、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如今的原國企4050職工,曾經是我國工人階級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工人階級整體,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出過不可磨滅的巨大貢獻。他們把自己生命中身體最健康、精力最充沛、智慧最豐盈的生命時段,把自己最輝煌的歲月、最寶貴的青春獻給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獻給了國企,為國家創造了大量財富,而自己始終拿著一般不可能有多少積蓄的低工資。
應該明白這一點:他們長期在企業拿低工資,實際上里面隱含著他們對于勞動終身制和各種保障和福利的投資。正如有的經濟學家所指出的:計劃經濟時代的國有企業在處理與職工關系時在某種意義上給了它的員工一個隱形“契約”,你工資低,但你有保障,醫療報銷以及養老等保障。
由此可見,因為國企改制而強行解除原國企大齡職工“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即終身制勞動保障),并只給予與裁員相同的經濟補償金待遇,這種無視歷史的做法,是非常不公正的。他們為國企民營化改制承擔了巨大的成本,犧牲了難以承受的切身利益,犧牲了后半生的溫飽人生。
可以說,這些4050人員,以無私奉獻的精神,以巨大的勞動熱情,參與了發展經濟、做大社會財富的“做蛋糕”,然而,他們卻無緣分享自己應得的蛋糕。社會切分蛋糕的時候,全然忘記了他們也曾經是蛋糕制造者。他們只有眼巴巴地看著別人分食凝結了他們智慧和汗水的“蛋糕”的份兒。
七、下崗失業職工遺留問題亟待解決
據說,前幾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將下崗職工和社會其他類型失業人員并軌管理。并軌管理之后,下崗職工原有的沒有繳納社保金負擔且基本生存有保障的待遇完全消失。從此不再提及下崗職工問題。
因此,近幾年,不管底層百姓呼聲多么強烈多么集中,各地政府有關部門都毫不理睬、全不回應。但對于這個十分集中的民意焦點的消極回避,不等于事實上已經解決了其遺留問題,反而因為社會的刻意回避、漠不關心、不予幫助,那些再就業遭遇各種難以逾越的門檻的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失去了獲得惠民政策的希望,生活困境更趨嚴重了。有關部門以為不再提下崗職工問題,就等于已經解決了,是一種不靠譜、刻意回避現實的鴕鳥心態,是對社會不負責任、對群眾疾苦不放在心上的不作為態度。
胡錦濤總書記強調:“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何況,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問題絕非一般的小事,而是一個天大的民生問題!也一直是一個非常集中的民意焦點!無論是在現實社會中,還是在互聯網上,吁請關注這個特殊弱勢群體悲慘命運的呼聲此起彼伏,幾無間斷。但是,任爾喊破嗓子,我自巋然不動,對這個非常集中的社情民意、合理訴求,地方政府部門始終采取了不理睬、不回應的極端冷漠的態度,令人寒心。
黨和政府近幾年針對城鎮居民出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諸如鼓勵漲工資、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提高養老金標準、提高低保金標準、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等等,但是幾乎全都與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沒有直接利益關系。這就是各地方政府部門掩飾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所遭遇嚴峻困境的現實注腳。我相信,如果黨中央了解到這個群體的真實處境,絕不會坐視不管,一定會有針對性地出臺惠民政策,大力救助他們!
殘酷的現實昭示,大批無再就業條件的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正在水深火熱的窮山苦海中煎熬!這是曾經為國家工業建設做出過重要貢獻,又在國企改制中付出巨大犧牲的一代建設者的悲慘命運;這是曾經為國家創造財富的一代神圣勞工,可這些“國家財富的創造者”,如今卻成了幾無任何物質財富的無產者。如果還有社會公正公平,如果還有人間良知道義,如果真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絕不應該殘酷地遺棄這個正在赤貧泥潭中掙扎的弱勢群體。拯救這一大批人,已經迫在眉睫、時不我待!
八、幾點建議
根據現實社會以及互聯網上的民意焦點,根據4050大齡下崗失業群體表達的共同訴求,我加以簡要概括,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供決策者參考。
(一)建議出臺、實施提前退休政策措施
根據國家規定,國企職工退休年齡規定是男60歲,女50歲,有毒有害特殊工種可提前5年。隨著時間推移,原國企下崗失業群體步入4050的人越來越多,成為大齡下崗失業職工,其謀生能力越來越低,經濟負擔越來越重,不斷上漲的物價和必須交納的社保金越來越承受不起。這個群體的生活之艱難可以想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工作年限滿三十年或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經申請批準后可以提前退休。”公務員的提前退休愿望并不強烈,甚至很多人希望推遲退休年齡。
國企改制形成的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卻長期以來非常熱切地期待提前退休。雖然養老金不高,但退休之后至少擁有了基本生存條件,溫飽問題解決了。因此,鑒于該群體曾經的巨大貢獻及在改革中的巨大犧牲,鑒于該群體極其特殊的生活現狀,建議黨中央、國務院盡快研究出臺40、50下崗失業人員比現行規定提前5年退休的惠民政策,及時救助大齡下崗失業職工。
希望參照公務員有關規定,提前5年退休,這是大齡下崗失業群體最強烈的訴求。
(二)建議免除該群體應交社保金費用
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限于自身條件,絕大部分人無法再就業,一般都沒有工資收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沒有企業承擔,需要完全由本人交納。而社保金標準卻是根據社會平均工資確定的,近幾年隨著社會平均工資大幅度上漲,近年已經上漲到每年大約六七千元。這筆費用,對于完全沒有經濟收入來源的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來說,是非常難以承受的天文數字。盡管一些地方給予50%費用的社保補貼,但最多只補貼三年時間。即便50%的費用,大多數人也感到壓力巨大。因此,鑒于這個群體極端貧困、不堪社保金重負的客觀情況,建議對于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全部免交社保金,直至辦理退休手續。
(三)建議給真正處于失業狀態的4050人員發放失業救濟金
目前,各級政府部門為了省事,對于所有在改制中下崗失業的人員,根據工齡長短,登記失業時間為最少三個月、最多二年,即在“登記失業”期限內,無論其人是否就業,都算失業,都享有領取時間不等的失業救濟金(每月大約二三百元)。期滿之后,無論其是否就業,都算“靈活就業人員”,不再發給失業救濟金。
據我所知,多數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也很難。因此,要深入社區調查,根據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的實際就業狀況,分別進行實事求是的就業狀況登記,失業就是失業,已就業就是已就業,不能為了圖省事而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分青紅皂白一概裝到“靈活就業人員”這個框里。確屬沒有職業的失業者,就應該享有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權利。失業救濟金不多,富人自然不屑一顧,但對于沒有就業能力、極端貧窮的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卻能發揮救生作用,保證他們免受凍餒之災。
(四)建議對大齡下崗失業群體進行專題調研
大齡下崗失業群體的形成,是深化國企改革的遺留問題,政策因素比較復雜。為了盡快妥善解決這個問題,及時拯救廣大沒有再就業能力的4050大齡下崗失業人員,建議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政府成立專門機構,集中研究處理下崗失業職工遺留問題。政府有關部門應該深入4050大齡下崗失業職工群體,進行細致切實的調研,有針對性地制定出臺有關4050大齡下崗失業群體的惠民政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國家財政收入連年大幅度增長,國家是有經濟實力救助4050大齡下崗失業弱勢群體的。
不能讓國企改革的“犧牲者”永遠翻不了身,不能讓“犧牲者”犧牲了自己還要繼續犧牲他們的下一代(所謂“窮二代”)。4050大齡下崗失業群體在人生的黃金時段,曾經“吃的是草,擠出的是奶”,用智慧和汗水喂養了共和國。現在,他們連家庭、連自己都養不起了。是時候了,共和國到了反哺、回饋這曾經的共和國脊梁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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