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隨著中央反腐工作的持續推進,大批貪官紛紛落馬。貪官落馬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是有一些貪官落馬,竟然引起老百姓的質疑,甚至同情。老百姓之所以質疑、同情這些落馬官員,就是因為這一部分官員,都曾經是老百姓心目中的“能吏”。而令老百姓更加難以理解的是“貪官多能吏”。
“能吏”為什么變成了“貪官”?“貪官”為什么多“能吏”?關于這兩個問題,很多專家、學者,甚至普通網友都從不同角度,給出了自己的見解。這些林林總總的見解歸納起來,基本上回答了上述問題。但是,“貪官”當初是如何成為“能吏”的?究竟何謂“能吏”?大家卻并沒有去深入的研究。
何謂“能吏”?所謂“能吏”,顧名思義就是“能干的官吏”。一個官員要成為“能吏”,首先要能干、肯干、實干。其次,要有干出來的成績。最后,這種成績和過程要能夠得到認可。要能干,則需要有能力、有魄力。能力是政策理論水平,是專業技能,是工作方法,而魄力與肯干則是效率與態度。能干、肯干是基礎,實干是過程,成績是結果,認可是分數。
評價一個官員既要看到他所取得的結果,也要關注他是通過什么方法,通過什么手段取得這樣的結果。但是,作為普通老百姓,我們往往只看到一個客觀的結果,而無法了解更詳細的過程。因此,我們往往根據這樣一個結果是否利好國計民生,來對某一官員進行“能吏”還是“庸吏”的判斷。作為相關組織部門,在考察官員的時候,也往往唯政績論。只看結果和“唯政績論”,以及“不論白貓黑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的輿論導向,讓廣大干部群眾陷入了“唯結果論”的泥淖。而正是“唯結果論”的泥淖,讓一些不法官吏竟然成了我們眼中的“能吏”,成了我們同情的對象。
但在黨紀國法面前,這些所謂的“能吏”立馬顯出了自己的原形。所謂的“能吏”,只不過是一伙貪婪、狡詐、虛偽的政治騙子而已。真相已經大白天下,如果我們還要去質疑,去同情這樣一伙騙子,該是多么的令人感到悲哀!
2014.11.3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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