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必須立法制止政府請律師與老百姓打官司
在現行法律中,必須堅決制止,民告官的官司中允許政府請律師的做法。允許政府請律師,這是對民的絕對不公平,民在財力上永遠贏不了官,民告官的官司中允許政府請律師,這已是依法制造對民的絕對不公平。律師的本質是誰給錢給誰講話,誰給錢給誰辯護,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政府請律師完全是用錢對民的打壓,在這一點上窮人還能公平嗎?有這樣的司法架構,有幾個老百姓能不輸官司?本來現在司法公正就不容易,在有律師站在政府一邊說話,普通的窮老百姓除了死路一條,還能怎么辦?
政府官員在法官面前,都不能把政策法規講清楚,政府官員講的策法規,都要以防法官不能接受,用錢請律師來助陣。法官都不能說服的政府官員,其依法性幾何?且不說政府官員依不依法行政,一個政府官員依法行政,說服法官的本事都沒有,這樣政府的官員稱職嗎?有政府官員還請律師,這不是持錢欺壓百姓是什么?這不是多一層對民欺壓嗎?把政府官員的素質與唯利是圖的律師混為一譚,政府官員的水平比訟棍還低,這到底是什么政府?難道這是社會的進步?請大家都來討論這個問題,以還民一個公道,揭露司法的腐敗。
本文只是拋磚引玉,請大家都來思考,共同個完善中國司法,給無奈、無助中的人民找一條司法出路。但愿中國能出臺民告官的官司中,能制止政府請律師為自己辯護,還老百姓一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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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wu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