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烈的政黨紛爭使美國政府難以有效運轉,政治領導者不愿妥協合作使政治癱瘓,正成為一個系統性問題。美國選舉和治理體制演化至今,已經顛覆了美國國父們所設計的模式。
美國的兩黨制有其優點。可是兩黨制為什么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反而成為解決問題的嚴重障礙?
在美國,大多數開國元勛都對政黨持負面看法,原因是政黨紛爭會帶來負效應,正如我們現在看到的那樣。為了共同目標團結起來是人類自然的沖動,因此,政黨最終成為美國政治的一部分。不幸的是,美國建國初期,政黨往往被相對較小的團體所支配。這些小團體有權有勢、富有、人脈廣泛,不僅管理政黨組織,還聚集起來商定政黨將提名的市長、國會議員乃至總統候選人。稍微修改一下亞伯拉罕·林肯的話,當時的情況是“少數人有、少數人治、少數人享”。
19世紀末20世紀初,進步運動改革者修改選舉法,建立政黨初選制度,由政黨普通黨員投票選出該黨提名的候選人。選舉即是政黨推選出的候選人之間的對決。在杜絕“少數人治理的政府”方面,是一個改進。那么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愿意花時間參與政黨初選的美國公民越來越少。那些最具黨派偏袒、最強烈意識形態傾向、最不愿妥協的人,有了將自己的意見凌駕于普通黨員之上的機會。他們提名的“候選人”往往不太懂得妥協的必要,而更傾向于把治國當作“血腥運動”或“善惡斗爭”。
美國50個州中,46個州的政黨領導人推動修改選舉法,使選民只能投給政黨初選中的贏家。沒能贏得政黨初選,就意味著競選的終結,即便大多數選民都喜歡你,也沒有贏得大選的可能。換句話說,黨派激進分子可以把黨派意識不那么強的候選人排除在選票名單之外。50個州中還有37個州的執政黨黨首可以根據需要劃定選區邊界,從而控制選區及選民傾向。
這會導致什么后果?公職人員的選舉實際上由一個相對較小且激進的團體說了算,當選的人知道取悅這樣團體才是將來再次贏得提名的關鍵。這就是為什么很多美國國會議員感到與另一黨的議員共事十分困難,達成對民主政治來說十分必要的妥協是如此艱難。
如今,四成登記投票的美國人,將自己登記為獨立選民。在華盛頓和加利福尼亞州,政黨初選被廢除,其他一些州也在考慮這樣做。在13個州,重劃選區的權力已從政黨領導人手中轉移到獨立委員會。
這些改變不足以修復華盛頓的政治癱瘓。富有的政治獻金者對競選施加了太多影響,國會中的政黨領袖在立法和分配重要委員會職位的過程中擁有過多權力。不滿的情緒正在擴散,改變的訴求正在發聲,美國急需政治改革。(米基·愛德華茲 作者為美國阿斯彭研究所副主席、前美國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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