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鄉村的治理體系與項目切入
近日在西北地區的鄉村田野考察時,發現農村似乎普遍存在兩套不同的治理體系:現代/公開/法律認可的體系如村兩委、村學校,隱性的/傳統的體系如廟會組織、社會組織、自樂班組織,以廟會組織為首。這兩大體系各有核心,各有自己的外圍組織,發揮各自的功能,現實的社區治理體系往往是兩大治理體系力量平衡共治的狀態。這與中醫的“陰陽”學說非常吻合。(見下圖)
1) 社區組織與治理體系的關系
從上圖可以看出,在村委及廟會組織之間存在很多外圍組織,這些組織各自承擔者不同的社區功能,兩類組織之間相互補充,并且組織的種類和數量也影響了社區治理的能力;
從考察的實際情況來看,隨著社火、戲班子等傳統的文藝組織的恢復,增強了傳統治理體系的能力,也增強了整個村莊的綜合治理能力。此外,合法的組織體系也在盡力培育自己的外圍組織,如合作社等新型經濟組織;
2) 兩大治理體系的平衡狀態
兩大治理體系在關系方面大多時候呈現合作、互補狀態的平衡狀況,有時候也會呈現矛盾的狀態。力量交錯的平衡狀況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社區的治理效果。我們看到如果兩個體系都相對完善,實現完全的合作、互補的結果,或者傳統的治理體系強于現代的治理體系,那么村莊的領導人往往比較有公益心,該村的治理往往是“善治”,相反如果傳統的治理體系比較弱小,甚至完全消失,那么該村往往矛盾比較突出,內部治理呈現缺乏監督、治理惡化的狀態。
有意思的是,這種平衡是動態的,即兩大體系都會盡力支持中間社區組織的恢復和成長,并且作為自己體系的一部分。在考察中發現,自樂班成立過程更多地得到了村委的支持,村主任也是自樂班的成員,該自樂班更與村兩委比較接近,成為現代組織治理體系的一部分,而一些村的自樂班則一直與強大的廟會組織很近,在管理上明顯不太買村委的帳,并且表現出強烈的社區監督意識;
此外其他地區的經驗表明,村兩委等現代合法的組織也在主動向傳統組織資源借力,例如一些農村地區建立的紅白理事會、紅白監事會等組織,就是在村兩委的領導監督之下,吸納‘鄉村五老’等傳統資源組成的具有部分廟會組織功能的現代社區組織。
3) 外界項目切入的社區組織對治理體系的影響與反思
社區組織的持續存在必須仰賴于社區的某些制度安排、社會網絡資源,如社火、自樂班等文藝組織因為根植于傳統的文化網絡,得到了強大的傳統治理體系的制度保障和支持,也最容易獲得社區群眾的普遍認可和支持,這正是這類社區組織能持續存在數百年的跟本原因。
反思NGO以往在社區推動的一些社區組織,如社區發展小組經濟協會、合作社、各種的小組,其成敗關鍵原因也在于此,要么缺少相應的治理體系的保障,要么缺乏足夠的社會網絡支持,缺乏支持和保障,最終只能導致力量弱小,被架空,或者無法得到社區認可和保障:
社區發展小組:基于現代治理體系,過度依賴外界力量形成的社區組織,缺乏兩大治理體系的認可,村兩委的認可也是暫時的,更缺少足夠的社會網絡支撐;
經濟協會:基于社區的經濟脈絡,雖得到現代治理體系的認可,但是因經濟脈絡比較薄弱,所以支撐力量不足,容易形成空架子;
合作社:如果是基于文化組織而培育和合作社,那么既得到兩大治理體系的共同認可,也得到了傳統網絡的支持,容易實現可持續發展;
各種功能小組:如**婦女小組,如缺乏文化功能,關注領域又是兩大體系不太認可和關心的,如婦女健康狀況,而婦女的脈絡還比較薄弱,同樣,也很難持續存在。
4) 外界項目如何推動社區組織化
透過上述發現及分析,未來NGO在社區推動組織,應該從傳統文化脈絡入手,充分尊重和依賴村兩委領導的現代組織體系,這樣產生的社區組織一方面能得到兩大治理體系的認可,最重要的是從傳統入手得獲得村民的認可和支持。
對于傳統體系破壞比較嚴重的社區,不太建議直接的社區組織推動,而應該先從傳統脈絡的修復和加強入手,待傳統體系初步恢復,文化組織產生之后再基于此推動社區組織化。涇源三個村的經驗表明,兩個治理體系的均衡對于社區的“善治”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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