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沉沒的聲音”爆炸,看作一般的刑事犯罪!
fangheting202
·
2011-05-29
·
來源:http://blog.sina.com.cn/fangheting202
警惕“沉沒的聲音”爆炸,看作一般的刑事犯罪!
5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文章《傾聽那些“沉沒的聲音”》。
“有利益的表達才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才有長久的社會穩定,盡可能多地傾聽社會各方面的聲音,對于維穩大有好處。以政府之力,維護弱勢人群的表達權,使他們的利益能夠通過制度化規范化渠道正常表達。”這是共建共享的應有之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所在。“從這個角度看,維權就是維穩,維權才能維穩”。
在征地拆遷表達上的弱勢群體,也是現實中的利益受損群體。在社會層面,他們既缺乏影響公共輿論的資源,又鮮有參與政府決策的渠道,甚至無法得到與自身密切相關的信息,表達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同樣薄弱。因此,盡管可能人數不少,他們的聲音卻很難在社會中聽到。
聽見與被人聽見,本是“社會人”的基本訴求;說話與聽人說話,更是現代文明的基本共識。當表達權已成為一項基本的政治權利,重視這些聲音,是協調利益關系、理順社會心態的起點。在一個有著13億人口、正經歷著急劇社會轉型的國家,廣大群眾的聲音被聆聽、被重視,尤為重要。
大部分沉沒的聲音背后,都有未被滿足的訴求,都有被壓抑、待紓解的情緒。從2003年的南京的翁彪自焚,中國大地上因征地拆遷自焚的數不勝數。中共和國務院于近日又修改了《國有土地拆遷條例》。然而土地財政,庸政,懶政使得地方政府對國家的一系列政策視而不見,利益受損的人們又把矛盾對準了社會上的體質弱小的兒童。然而數十條兒童生命仍然沒有喚醒當局者。據網上流轉一幅;幼兒園墻上掛‘冤有頭債有主,前邊左邊是政府’。這幅圖片不到一年,2011年5月26日,錢明奇果然帶著炸彈拐進了政府,檢察院等。……讓輿論嘩然的事件,都肇始于被忽視的聲音。不可傾訴、不被傾聽、不能解決,如果不主動“打撈”,太多聲音沉沒,難免會淤塞社會心態,導致矛盾激化。
發出聲音,是主張利益的基礎。有利益的表達才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有相對的利益均衡才有長久的社會穩定。事實表明,諸多矛盾沖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達機制的缺失。從這個角度看,維權就是維穩,維權才能維穩。盡可能多地傾聽社會各方面的聲音,兌現社會公眾的表達權,對于維穩大有好處。
在眾聲喧嘩中,盡可能打撈那些沉沒的聲音,是社會管理者應盡之責。以政府之力,維護弱勢人群的表達權,使他們的利益能夠通過制度化規范化渠道正常表達,這是共建共享的應有之義,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所在。只有這樣,才能讓“說話”、“發聲”不僅是表達訴求的基本手段,更成為培育健康社會心態的重要環節,成為社會長治久安的堅實基礎。
王淑珍撕下了徐州執政者“依法治國”的大褲衩!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828/1/154226.shtml
徐州既得利益者扣住最高法院下達的《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不作為》【(2008)蘇行審監字第(0126)號】裁定。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treeView=0&id=98716701&boardId=71
《傾聽那些“沉沒的聲音”》。這是人民日報評論部系列文章“關注社會心態”的收官之作,此前4篇是《“心態培育”,執政者的一道考題》,《以包容心對待“異質思維”》,《用公平正義消解“弱勢心態”》和《追求理性從哪里起步》。
不要把“沉沒的聲音”爆炸,看作一般的刑事犯罪。他是一項政治事件。5月26日“沉沒的聲音”爆炸等同于美國十年前的‘9,11’。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利永貞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