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價值理論四答網友
你說是不是無意中說了我不中聽的話,沒有。即使有,我也不會在意,我不搞個人斗爭。所以,你講毛澤東與李達的爭論故事也不必要。這段時間我有一些具體事情要做,但是還是要回復你的這封信中的幾個問題,盡管理論問題特別是經濟理論問題不那么受網絡左派關注。
辯證法是事物的客觀規律,可以用來判斷認識是否合理,但是不是用來證明正確與否的根據。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體。但事物是什么樣的矛盾統一,只能從客觀實際中去尋找,而不是主觀地以某種矛盾來說明客觀事物。
網友要我去搜“勞動二重性”。是的,百度的“勞動二重性”講的是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但是這個定義片面,不確切的,存在陷阱。馬克思說:“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這種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證明了的。”因此,我們對于勞動二重性的理解,應當直接讀原著,自己細細地嚼,不要吃人家嚼過的饃,別人嚼過的饃就變味了。
任何事物都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兩重性質,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中。勞動也有特殊性和普遍性,勞動的普遍性寓于它的特殊性之中,沒有各種不同的勞動,那么特殊的具體的勞動,直接就是普遍性的一般勞動,個人勞動也就直接是社會勞動。這在自給自足的經濟里,普遍存在,特別在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里。我們看到,勞動在如何社會都存在特殊性和普遍性,但是并一定表現為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勞動同樣地創造使用價值,但是并不表現為價值,或者說交換價值。網友應當從客觀實際出發,而不應當從矛盾論出發來認識事物。我請你將我這里提出的觀點,聯系上篇曾請你細心理解馬克思說的“我們曾經依照通常的說法,說商品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嚴格說來,這是不對的。商品是使用價值或使用物品和‘價值’。一個商品,只要它的價值取得一個特別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現形式,即交換價值的形式,它就表現為這樣的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絕沒有這種形式,而只有同第二個不同種的商品發生價值關系或交換關系時,它才具有這種形式。”一起來細心理解。
勞動二重性表現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和抽象的人類勞動,從而在商品中表現為使用價值和價值即交換價值,這種二重性只存在于商品交換中,普遍地存在于資本主義社會。而勞動表現為質與量的二重性,則存在于任何社會的一切勞動中。 “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的形式——“嚴格說來,這是不對的”,因為任何具體勞動都是人類勞動,也就都包含著抽象勞動,抽象勞動只能寓于具體的勞動中——只是勞動的質與量的二重性在商品生產中特殊形式。所以我說百度講“勞動二重性”是“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這個定義片面,不確切,存在陷阱。其陷阱在于暗含著貨幣、資本能夠創造價值,暗含著任何人類勞動都創造價值。這個問題你先細細想,我沒有時間細說。
“價值是勞動”或“價值是一種勞動”,“勞動價值”,都是不確切的說法,或者本身就是一種有意的混淆概念。當你說“簡單勞動不是計量價值的而是計量‘各種勞動’的”時,也就否定了這些定義。如果價值就是勞動,或者價值是一種勞動即抽象的人類勞動,那末,價值就可以是一切勞動,因為它們是勞動,因為任何人的具體勞動都是人類勞動。“作為價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勞動時間。”價值在商品中是個量的關系概念。這不是無謂的概念之爭,而是具有實際意義,這也只能以后有時間細說。
“勞動者創造價值”實質上就是勞動創造價值。勞動者在這里不過是勞動的化身。資本家的勞動也有二重性——生產(管理)勞動和剝削勞動,不能否定資本家的生產勞動同樣創造價值。
馬克思說:“有用性的勞動,我們簡稱為有用勞動。” 我說:“沒有使用價值的勞動不能算作勞動”也就是無用勞動,是從另一方面說。勞動是勞動力的使用;勞動的使用價值不是勞動本身,在于它能生產。
“某些人財富的增加導致全社會總體財富的減少的情況是經常有的。”不對。在階級社會里,少數人的財富的增加常常是多數人的相對貧困是事實,但是的,多數人收入的絕對增加和社會財富總量的增加也是事實。
“價值是平等的關系”與“價值是人與人關系的表現,表現了個人勞動與社會勞動關系”不是一個觀點,而是是兩個觀點。價值不僅表現人與人一定的社會關系,表現為交換價值,而且表現為人與自然的交換關系。我們現在注重于前者,而社會主義者還需要注重后者。這個問題也只能說到這里。
你說的“一,工人出賣勞動力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別無選擇的結果 二,生產價值的過程同時也是生產剩余價值的過程,而剩余價值是不平等的關系 三,依然需要依靠暴力才能維持這種生產關系。”不能否定價值是平等的關系,資本與勞動力的交換是等價交換,這里資本家與勞動者是平等關系。產生不平等的“罪惡”是雇傭勞動。
實在抱歉,因為時間關系,一些問題不能細說。我以后準備把我的《社會主義經濟理論問題探討》的某些章節摘錄發表,但是這樣也難以完全闡明價值問題。馬克思說,價值、價值實體和價值量的分析,“是最難理解的”。我們探討的正是這個最難理解的問題,價值又是個抽象,我們除了認真學習,提高自己的抽象力之外,別無他法。
【附來信】
前輩,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之事難免, 如果晚輩有些話說得不中聽, 我向您陪不是了! 我知道您是個大公無私之人, 我借主席的話問您, 也就覺得我可以從你的回答中知道您對這種學術分歧的態度, 如果您選擇不爭, 那么我就知道您把這種學術分歧更多地看成個人的觀點; 如果您選擇爭, 其意義就超出了這個分歧本身的價值了。
我知道馬克思的學說是一個由四個部分構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 這四部分依次是:唯物辨證法, 唯物史觀,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 科學社會主義. 但我除了零星地在其他人的文章里見到過一些引用馬恩作品的內容外,并沒有系統地學習過他們的原著。四部分中,最熟悉的就是唯物辨證法,這是學習過毛主席的《矛盾論》和《實踐論》的緣故----少有的水準超越馬恩相關原著的馬克思主義作品。 于是我就從辯證法的角度上將上述四部分簡化為:矛盾→階級矛盾→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矛盾→開出解決資本主義社會矛盾的藥方。
在認識勞動價值論的過程,我基本是以辯證法的邏輯來理解的,比如說‘二重性’。
先摘抄一段歷史:“建國后的1958年,當時武漢大學的校長李達,因看到“寧肯少活十年,不愿落后一天”“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兩句口號而認為后一句是“唯心主義”就“找潤之”理論——不料,李達一見毛澤東就發起火來:“潤之,‘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這句話通不通?”毛澤東辯解:“這個口號同一切事物一樣也有兩重性……”李達聽得不耐煩,打斷毛的話,又氣沖沖地舌戰一通;當時與李達同行的一位教授示意李不要再講,毛澤東卻說:“你讓他說,不劃右派。”李達便說:“你腦子發熱,達到了39℃高燒,下面就會發燒到40℃、41℃……你承認不承認?”毛澤東在挽留李吃飯不成后對那位教授說:“你送老校長回家。今天他火氣很大,我火氣也不小。”送走李達后,毛澤東即對教授說:“我和李達的爭論,我是錯誤的。”并希轉告李達,有時間再談。李達聽后感慨道:“還是潤之的氣量大!” ——出處《楚 揚 :小議毛澤東“認錯”》
這里毛主席提到了兩重性,但他所指的‘二重性’是普遍意義上的二重性,因為矛盾貫穿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所以事物必然具有二重性,又因為事物往往具有多個矛盾,因此又導致具有多個不同質的二重性。所以對勞動這個事物,可以有質和量的二重性,也可以有抽象勞動和具體勞動的二重性[馬克思指出:“古典政治經濟學在任何地方也沒有明確地和十分有意識地把體現為價值的勞動同體現為產品使用價值的勞動區分開……它從來沒有意識到,勞動的純粹量的差別是以它們的質的統一或等同為前提的,因而是以它們化為抽象人類勞動為前提的。”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7頁)], 等等。當質和量的勞動二重性對勞動二重性時,它具特殊性;在對縫或織的勞動二重性時,它就轉而具普遍性。 當然,作為專有名詞‘勞動二重性’可以有它自己的特定指代,比如前輩這里特指‘質和量’,當你在搜索引擎中輸入‘勞動二重性’就會發現其實把抽象勞動與具體勞動作為‘勞動二重性’的情況也很普遍。http://www.google.co.nz/search?hl=zh-CN&rlz=1T4ADBF_zh-CNNZ322NZ324&q=%E5%8A%B3%E5%8A%A8%E4%BA%8C%E9%87%8D%E6%80%A7&aq=f&aqi=&aql=&oq=
勞動二重性中有質和量其實在唯物辯證法里也有質和量,但兩者之間是否具有相同的范疇呢?質量互變規律中的質指性質,量不單指數量,可把事物除顯著的、根本性質的變化外的一切變化都可以算量變的范疇,這么一來場合、強度等也就在量的范疇內。根據馬克思的話“勞動的純粹量的差別是以它們的質的統一或等同為前提的”來說,勞動二重性中的質也應該是指性質,量除了時間因素外也應該包括場合、勞動強度等,就象您指出的“在不同的社會的生產的條件下,同樣的勞動表現出的價值可以不同”。因此,可以認定兩者具有相同的范疇。
我是認可勞動二重性的,但【龔敏】的評論觸動了我,她想對‘辛程’說什么,她是要推翻辛程的勞動二重性嗎?難道抽象勞動和具體勞動在商品生產中的作用,因不符合馬克思說指的那個前提就不成立嗎?她說:“這個前提在《資本論》第一卷中是講得很清楚的,就是“假定所用的勞動時間只是一定社會生產條件下的必要勞動時間”。[全集23.213]這個假定明確標示了前面兩個“一切勞動”的論述只適用于簡單商品社會。因為馬克思在商品拜物教一節中清晰地指明,只有在這種社會中,勞動的特殊性才等于勞動的社會性,即“一切勞動”才等于“社會必要勞動”。” 在討論前,我覺得要強調一下‘質’與‘量’的概念,縫的勞動再多不會成了織的勞動。價值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因此你縫了2個小時的衣服不等于你的價值也是2個小時,因為個人的時間不一定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同步。但是,就算不同步,也不是推翻具體勞動的生產使用價值抽象勞動形成價值的理由啊,一切勞動相當于你個人的勞動,確實需要折算成為一定的社會必要勞動,但這時改變的只是價值量的大小即價值的數值,卻沒有改變使用價值的質,也就不能推翻馬克思所說的“一切勞動,一方面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這個屬性來說,它形成商品價值。一切勞動,另一方面是人類勞動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費;就具體的有用勞動這個屬性來說,它生產使用價值。” 所以我才在回您的信里這么說:“她駁斥辛程的依據在我看來不能推翻勞動的二重性|只是在給勞動分類。” 因為,同一勞動的價值在簡單商品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里會有變化,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接著在下面分析了幾種不同的具體勞動,希望求得一切勞動與社會必要勞動在價值上的統一。但看來我做的分類并不能解決她說的問題,她說的是個人的具體的某一勞動能形成多少價值的問題,但這一句話我認為說的還是正確的:“所以她的評論充其量是重新定位各種勞動中價值量,而不能否定價值的形成原因---抽象勞動。” 不過,前輩可能誤會了把我的意思理解成了“勞動的二重性只是在給勞動分類”。不過您的點評還是相當精彩特別是質與量的內容教給了我新的東西,我感觸很多。您說:“不是說一種成分的勞動創造價值,另一種成分的勞動創造使用價值”這里應該是您的筆誤了,按合理的情況,您應該是說“不是說勞動的一種成分創造價值,勞動的另一種成分創造使用價值”。我上文用的‘成分’即性質的意思,兩者就是語言表達方式的差異。 根據唯物辯證法的邏輯,在我看來,任一具體勞動都是具體勞動(質)與抽象勞動(量)的統一體。
我認為勞動既沒有價值也沒有使用價值,因為勞動力是商品,所以勞動力必然具備商品的二重性:使用價值和價值,勞動力的價值就是勞動力再生產所必須的生活資料的價值,勞動力的使用價值就是勞動。 如果我們再說勞動的使用價值,其實就是勞動力的使用價值的使用價值,這樣一來勞動的使用價值還是勞動自己,就是無謂的同義反復了。再者,只有物品才可以談有用性,而勞動不能離開勞動者本身存在,勞動的使用價值也不能離開勞動者本身存在,因此勞動不是物,勞動本身不過是一種自然力即人的勞動力的表現。馬克思既然給了價值的定義,哪怕是抽象的人類勞動的范疇,但那范疇也在人類勞動的范疇之下,從邏輯學上歸納為‘價值是勞動’是成立的,一種還是一切其實并不絕對,世界上有幾十億人,但我們也可以用人類表示‘一切’人,而人類也可以用‘一種’生物再表示。所以一種勞動表示一切具體勞動的抽象,行得通啊。價值是勞動→價值是一種勞動,多了兩個字概念就更清楚了。價值就是簡單勞動,哪有自己量自己的,簡單勞動不是在價值面前做計量單位,而是在‘各種勞動’的面前做計量單位,簡單勞動不是計量價值的而是計量‘各種勞動’的,正因為被計量的‘各種勞動’是私人的具體勞動,所以它只有通過商品交換'才能實現使用價值'才能得到社會承認'才能轉化為社會勞動'才會在生產者背后由社會過程決定。我很想知道恩格斯的其他計量電位說的是什么?
“馬克思說得很明確:“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關系的總和。在流通以外,商品所有者只同他自己的商品發生關系。……商品所有者能夠用自己的勞動創造價值,但是不能創造自行增殖的價值。他能夠通過新的勞動給原有價值添加新價值,從而使商品的價值增大,如把皮子制成皮靴就是這樣。……它沒有增殖,沒有在制作皮靴時添加剩余價值。可見,商品生產者在流通領域以外,也就是不同其他商品占有者接觸,就不能使價值增殖,從而使貨幣或商品轉化為資本。”[4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93.”------這是在《奚兆永:申論完整地準確地理解<資本論>》里摘錄下來的。 這里馬克思是說勞動者創造價值。
而勞動力這一商品的使用價值在被消費的時候,卻不但能創造出價值來,而且還創造出比勞動力本身的價值更大的價值來。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它是一種創造價值的力量,是一種產生價值的源泉,并且......是一種能產生比自己具有的價值更多的價值的源泉。”(《<雇傭勞動與資本>導言》)————這是在《<兩種社會 兩種工資>--一本使人心明眼亮的三十七年前的書》摘抄的。 這里恩格斯說勞動力創造價值。當然,您引用的“勞動是一切價值的創造者。只有勞動才賦予已發現的自然產物以經濟學意義上的價值。價值本身只不過是物化在某個物品中的、社會必要的人的勞動的表現。所以勞動不能有任何價值。”,在這段話里,恩格思表達了勞動創造價值的意思,但他也表達了價值本身是勞動的表現(所謂表現就是現象,換句話說價值是現象本質是勞動,其實對外是一回事)。 看了不少馬恩的原話,我感覺這里面也有翻譯的因素在里面,不同翻譯人員的修辭如產生、創造、形成等等應該都是可以相通的。
您說:“這句話的意思是:沒有使用價值的勞動不能算作勞動,不生產使用價值的勞動也不能形成價值,” 。你該段說的非常好,意思說得很透,但唯有這句有些瑕疵,您這里一共出現了兩個‘使用價值’,后一個非常清楚代表的是商品的使用價值,前一個卻沒有這么清楚了,如果前一個也代表商品的使用價值則顯然有些重復,如果想表明該勞動是有用性勞動,則用‘勞動的是使用價值’這種表述是有缺陷的。勞動本身就已是使用價值了,它的使用價值就是它本身。馬克思是這么說的:“這種生產活動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 對象、手段和結果決定的。由自己產品的使用價值或者由自己產品是使用價值來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勞動,我們簡稱為有用勞動。”(《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頁)
【ussrxtzh】極力證明的就是雇傭勞動制的反人類的一面---價值的增加與財富增加的脫節。是的!您的意思或者邏輯我很清楚,您是說價值的增加不是孤立的,是不能脫離使用價值獨自進行的,換句話說,多增加一分價值的同時也必然多增加一分使用價值,價值如果找不到所依附的使用價值它就永遠不能降臨人世,所以您相信價值的增加對人民并不是無意義的。從階級分析的角度看,使用價值是一種效用,效用是人對物有用性的評價,這就表明不同階級對物的效用即使用價值的理解是不一致的,甚至是對抗的。這也就是說使用價值是有階級性的,如果出現一個階級的使用價值量的增加將導致另一個階級的使用價值量的減少,則站在自己階級的立場上必然要反對。某些人財富的增加導致全社會總體財富的減少的情況是經常有的。【ussrxtzh】是緊緊圍繞財富增加談勞動的,所以他大多數時談到的勞動就指雇傭勞動,這確實沒您的勞動范疇大,您更注重普遍性即理論的系統性,他只是想說清問題所以更專注特殊性。特別是隨著紙幣成為不受金屬貨幣制約的貨幣后,大量的勞動更是被大量的浪費,中國的情況尤其嚴重。
最后說一下我對您的兩個觀點‘價值是平等的關系’與‘價值是人與人關系的表現,表現了個人勞動與社會勞動關系’的認識,嚴格地說來,您的這兩個觀點是一個觀點, 毛主席在《矛盾論》里說到:“在相對的東西里有著絕對的東西”。 應該說您觀點的內容是客觀存在的,不是臆造出來的,但我認為它只是一個表面現象,它的本質則是不平等的關系和人對人的控制關系。一,工人出賣勞動力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別無選擇的結果 二,生產價值的過程同時也是生產剩余價值的過程,而剩余價值是不平等的關系 三,依然需要依靠暴力才能維持這種生產關系。
以上就是我對您文章反復閱讀思考得到的一些認識,現向您匯報,如果您有時間,還望繼續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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