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外衣之一:改制。在產權改革理論的指引下,最經典的口號是“婧女先嫁”,最極致的作法是“賣光”。于是凝結著廣大工人勞動而增殖以及凝結著廣大農民巨大勞動量的無以計數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以極低廉的價格一夜之間變成了私人財產?! ?/p>
從最近披露的消息看:秦曉可以這件合法外衣的名義,將數百億的國家收益送給私人;湖北恩施州電力系統可以這件合法外衣批發百萬富翁。其實,改制我是贊同的,但問題是怎么改。恩施州電力系統所以能批發百萬富翁,就得益于原來眾多小水電的改制。恩施州因其地利,在上世紀七十、八十、九十年代興建了眾多的小水電,這些小水電,皆由國家投入資金、農民投入巨大勞力所速成。后來改制出賣時,只算了國家投入的有限資金而沒有計算廣大農民投入的勞力,所以賣價低廉。據說,這些小水電的改制是本世紀的事情,時間不過幾年功夫,現在興建一座同樣的小水電站,投資將是當時出賣價格數十倍、上百倍,這也許是恩施電力系統能批發百萬富翁的真相。當時改制是否應該有所有投資、投勞的人參與決定賣與不賣或賣價呢?是否應該由投資、投勞的人保留一股黃金股呢?恩施州電力系統批發的那些“百萬元”是否應該補償給投工的農民以解決他們“新農保”資金的不足或用于補償農民參加“社?!蹦??以改制的名義,一夜暴富、巨富成億。在此背景下,無論誰抓反腐,無論怎樣反腐,又何所真正取得成效?這恐怕是越反越腐的本質吧!
是的,我這個說法是馬后炮,但中國自古都有“亡羊補牢,猶未晚也”的說法,我們能不能對以往改制加以研究,鑒往知來,在政策上對過去的錯誤給予糾正呢?共產黨不是有著知錯能改的好傳統嗎?
合法外衣之二:招標。這次春節回家,有些在鄉鎮當家的老部下講:現在招標都是市里老大說了算,在會上都講公開、公平、公正,其實都只是這個道理。只要程序上沒問題,一切都沒問題。中標的決不會是第二家。據業內人士講,現在農村平整土地,有的鄉鎮每年數千萬,市級都是數以億計,有的市有3—4個億,其利潤率大概在40%左右,可以說是暴利。搞土地平整的都是什么人?都是縣市領導的關系,拿來投標的牌子都很大,但出牌子的單位并不做,只收管理費,這叫各掙各的錢。
換句話說,國家投入到平整土地的錢,有40%是通過“公開招標”這個形式,合法的轉入了私人的腰包。第一,公開招標這種形式,使國家的巨大投入事倍功半。第二,政府相關部門可以中標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來放松或放棄監管責任。第三,中標人為了取得更大利益,在自主經營的旗號下偷工減料。這恐怕是當前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預算軟約束、不斷追加以及豆腐渣工程廣泛存在的本質原因。
合法外衣之三:引進。聽說有一個市委書記很重視城市污水處理,近年來多次出國考察,決定花巨資從美國某公司引進污水處理設備,擴建污水處理廠。這當然是好事??墒呛髞韨鞒觯哼@套污水處理設備是二手貨,工藝技術也不先進;接著又傳出:書記的兒子在美國,就在美國提供設備和技術的那家公司工作。于是,人們恍然大悟:原來如此。這污水處理項目,是經過黨委會、市政府辦公會確定的項目,程序上合法,書記大人任何時候都可以大義凜然的面對質疑和檢查。至于他兒子在這家公司工作的巧合以及其中的故事和利益,就非一般人能夠想象的了。這類引進先進技術、設備的勾當,整個程序非常非常合法,誰能說出什么來?就算有人不服,又徒奈何?即使是中紀委出面,恐怕也難搞清楚其中的奧妙!
合法外衣之四: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現在網上爆炒的招商局前董事長秦曉,在香港上市前夕,低價出讓13%的股權給私人,為私人謀利300多億元。秦曉的說法是:我們那時不是上市公司,不須披露相關信息。言下之意,這是我自主經營的合法權限。實事求是講,我國當時似乎也確實沒有相關權限制約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自主經營權的合法外衣下,巨額國家財產就這樣沒了?! ?/p>
合法外衣之五:引入外資。尤其是金融行業。據說政府有規定,銀行上市必須引入外資。于是外資以極小成本,獲取了巨大的利益。其它金融企業的合資合作,莫不如此。一個建行上市,外國資本獲取的利益,就等于13億中國人民人均貢獻100元給了外國金融大鱷。外國汽車業巨頭們,在中國的資產份額只占他們總資產的30%,但70%的利潤卻來之于其在中國合資的資產。真是高明?。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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