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業塵肺工人致政府的公開信
原文:http://nmworkers.blog.163.com/blog/static/1315700212009102102655606/
尊敬的深圳市人民政府:
我們是來自湖南張家界市桑植縣的農民工,人數共有125人。自1996年開始在深圳從事房地產基礎及橋梁基礎樁孔爆破作業,主要是在井下從事打炮眼的工作。我們曾參加了深圳地鐵一號線、羅湖邊檢總站辦公大樓、福田區國土局辦公大樓、景田圖書館、市民中心、白石州世紀村、梧桐山電視塔、南山快速線等很多政府部門及地產基礎的樁孔爆破工程。深圳的建設有我們的汗水,我們的青春年華伴隨著深圳的成長。由2006年開始,我們當中有工友出現易感冒、胸悶、氣喘等癥。2008年4月28日,我們的工友陳功云從深圳職防病醫院轉至長沙湘雅醫院后死亡。接著,工友谷高云於2008年5月3 日離世。近日,2009年11月18日,工友彭輝平亦在家里病逝。工友都感到恐懼,知道不久的將來都是一樣悲慘的結局。今年我們很多人都到深圳或家鄉醫院做了肺部檢查,診斷結果都是“疑似塵肺”、肺炎等結論。
我們曾對政府深信不疑,認為政府必定會協助我們伸張正義,為我們確立勞動關係、進行身體檢查及解決賠償問題。遺憾的是,自2009年10月26日起,我們到勞動局、市政府、信訪部等不同的地方四處奔走,其間我們的工人代表卻被禁止離開住所。我們一再耐心的等待政府的回復,一個月過去了,勞動局、信訪辦的官員只愿意為33名有社會保險紀錄的工人進行身體檢查,要求其余的工友以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由于沒有勞動合同,要我們走法律,對于我們這群命不久矣的受害工人來說絕非易事。原因是沒有勞動關系。十多年來,沒有用人單位和我們簽定過書面合同,有的只是口頭協議。我們當中,只有極少數有爆破證,而用人單位及包工頭也很少為我們買社保,因此要我們自己去確立勞動關系,實在是障礙重重。盡管我們在深圳打工數年是實實在在的事情,可是我們百分之九十的工人卻無法在政府安排下診斷職業病。
出現這種沒有勞動關系的現象,勞動局、衛生部等部門應承擔很大的責任。我們不知道粉塵對人體的危害這么大,正因勞動局及衛生部等單位的監管不足,導致我們今天如此悲慘的下場。如果勞動局及衛生部落實執行《勞動法》、《塵肺病防治條例》及《勞動合同法》等,我們不可能沒有與用人單位沒簽合同,我們亦不致在粉塵超標及沒有足夠勞護措施下工作,亦不會患上塵肺病了。
故此,我們強烈要求政府:
1. 從道義上為我們做職業病的監定;
2. 從法律上追究相關部門,用人單位及包工頭,要他們承擔法律責任;
3. 給患有職業病的工人治療;及
4. 根據工人的職業病等級作出相應的賠償。
我們呼吁政府尊重生命,尊重事實的角度出發,給我們一個公正及合理及的處理。
張家界市全體在深圳的風鉆工
2009年11月20日
大學生關注塵肺病調查組首發博客:塵肺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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