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除“高危人群”
與為富不仁(原創,深度評論)
—上善若海
一、事發深圳,白天清出8萬余名“治安高危人員”
媒體報道,公歷2011年4月10日上午,深圳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大運會安保“治安高危人員排查清理百日行動”戰果。據深圳市官方介紹,過去100天共有8萬余名“治安高危人員”被清出深圳;深圳官方同時強調,接下來,警方將繼續對該群體進行嚴格監管。
想當年深圳還是偏僻鄉野的時候跪求全國各地打工前往“探險”,看到如今深圳大舉清退“8萬高危人群”這樣的舉措,我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情不自禁的聯想起來去年和深圳高危人群同樣遭遇的法國羅姆人、匈牙利吉普賽人… …要知道這樣的事件即使發生在臭名卓著的、身為帝國主義的法國,也是一直在備受國際社會指責的。
但它確確實實發生了,而且就發生在我們改革開放的最前沿城市,曾經被看作是國家希望的城市—深圳。
二、深圳“高危人群”和法國、匈牙利吉普賽人遭遇如此雷同
“羅姆人”起源于印度北部,一向被稱為“活在歐洲境內卻游離于社會之外”的人群。“羅姆人”是他們對自己的稱呼,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的名字,比如茨岡人、波西米亞人、弗拉明戈人,而世人最熟悉的是“吉卜賽人”。羅姆人視“吉卜賽人”為蔑稱。“高危人群” 不正是深圳官方對“外來打工族“的蔑稱嗎?
世界上大約有1200萬羅姆人,其中1000萬左右分布在歐洲。他們在羅馬尼亞、保加利亞等東歐國家最為密集。這些國家相繼加入歐盟后,越來越多的羅姆人越過開放的邊境,涌入西歐國家,希望找到更好的生活。如今仍只有少數的羅姆人住進了法國的新型小區,大人去工作,孩子去上學,在得到保護的同時也受到監控。更多的羅姆人,難以找到真正的家園,所謂的房屋不過是四面透風的棚子;木板搭建的屋頂搖搖欲墜,用硬紙板糊起來的墻壁已經破爛。
從2010年7月底,法國政府強拆大批羅姆人居住的營地,把他們集體遣返回羅馬尼亞。這一事件引發法國民眾大規模抗議,薩科齊政府面臨歐洲強大輿論壓力,也使得羅姆人的生存困境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但把它還原到羅姆人真實生活中去的時候,人們看到的只有浪漫色彩褪去后的悲情和凄慘。
“他們普遍受到歧視,政治地位和經濟生活狀態都不好。這次法國政府大規模驅逐他們,難道不值得國際社會關注和譴責法國嗎?”“接納羅姆人十年運動2005—2015”新聞官員安迪.霍普特表示。
而法國政府說,驅逐并不是針對羅姆人,被遣返的羅姆人大都是自愿回羅馬利亞國。對于被清除的深圳“高危人群”,深圳官方不也是這么說“高危人群自愿離開深圳”的嗎?
“怎么會是自愿呢?我和我的孩子都不愿意離開這里。我甚至都不知道該如何生活下去。”一位法籍羅姆人抱怨說。“我的雙腳站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加拿大羅姆人作家羅納德.李在書中寫道。“10年前,他們居住在政府的公租房,有正常的工作。但后來,房子被收回,他們被趕到這里,窮困潦倒。因為居住和衛生條件極差,很多羅姆人的孩子過早地夭折,嬰兒死亡率遠遠超出歐盟各國的平均水平。他們中還有很多人流浪到歐盟其他國家投親靠友,但最終都被遣返回來。”
“我走過了長長的道路,遇到的快樂的羅姆人,羅姆人你從哪里來,帶著帳篷沿著幸運之路流浪……”這首法國羅姆人族歌就曾經唱出了他們自己曾經無家卻也快樂生活的狀況。法國政府后來高調驅逐羅姆人,使這個流浪民族悲慘命運的再度重演。受此傳染,意大利政府也逐步開始了夷平200個未經批準建造的羅姆人營地的行動,上千人面臨無家可歸的境地。
更有甚者,匈牙利極右翼政黨“為了更美好的匈牙利運動”領導人茨格第宣,應該將所有的吉普賽人集中看管。根據西歐國家的策劃,這些吉普賽營地應該有雙重圍墻,由警察監控,所有人都要登記注冊,離開營地都必須登記,10點后實行宵禁。“深圳高危人群”如果不是“自愿”倉惶逃離深圳,是不是這種后果的確也是很難說的。
如今深圳這個行為本身,實際是一種昭示:中國的改革開放,僅限于經濟,因為僅限于經濟,所以,評判成功與否的標準,也僅限于經濟、僅僅限于深圳自己而不是顧及全國這個大局。
如今深圳飛黃騰達了,忘卻了曾經付出鮮血和生命的打工者。凡是未能在深圳獲得經濟成功者,已經喪失了榨取價值者,就可以被看作“高危人群”,就會被看作深圳的眼中釘肉中刺,就活該被清除出去!
總之,深圳的所作所為,就算從深圳的初衷來看,能否達到目的都值得懷疑,短期來看,也許會好一點,長期來看,很有可能形成一種惡性循環,更不必說,深圳的所作所為,在世界上會給中國帶來多么嚴重的負面影響,至少給了剛剛出爐的美國對中國人權批評一個可怕的注釋。從輕里說,深圳政府行為違反人權;從重里說,深圳政府行為堪比法西斯主義。
三、深圳所作所為違憲是毫無疑義的,同時與我國人權精神相違背
深圳警方將“清除高危人群”作為戰果一再宣揚,并通過新聞發布會予以公布于世界,很顯然,他們是將其作為一項輝煌的政績工程來炫耀于眾的。然而,在筆者看來,這恰恰凸顯了深圳官方法治觀念的淡薄,對于公民基本權利的漠視。
根據自定的標準,擅自對于社會的部分人群采取限制性措施,是典型的公權力機關利用自己掌握的強制力量侵犯公民個人權利的行為。根據上述報道,在短短100天里深圳警方將自認為是“治安高危人員”的8萬多名人員“清除”出了深圳。我國憲法第37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作為人身自由的延伸,公民也當然具有遷徙的自由。
總之,深圳所作所為,違憲是毫無疑義的。而且,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公民的遷徙往往是與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發展需求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對于生存權和發展權,盡管我國憲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在對外的國際聲明中,我國政府一貫性的強調生存權和發展權屬于發展中國家人民最基本的人權。據此看來,深圳警方的行為無疑是對特定人群人身自由權利、基本生存權利和發展權利的侵犯。這不僅是違反憲法的行為,同時也是與我國政府一貫堅持的人權精神相違背。
四、對比重慶的做法,深圳難道不應該反思嗎?
曾記得,在山城重慶,一個平凡的補鞋匠黃和平,一個如果是在深圳肯定會被視為“高危人員”的“黃皮匠”,薄熙來對他說:“咱們的勞動者真是心地善良!與那些掙了很多錢,為富不仁的人相比,真是天差地別!”薄熙來說:“你們不僅感動了身邊的人,也教育了年輕一代,給重慶帶來了光榮,給山城帶來了希望,讓每個重慶人都感到驕傲和自豪。代表了重慶的好人,代表了新時代的風尚,也代表了我們黨的老傳統、好作風。一個城市要發展,不僅要出物質成果,還需要精神力量,要有精氣神。你們從不同的角度展現了山城人民的精神、氣質和傳統美德,這其中既有關心百姓、助人為樂的愛民情懷;又有長年累月在艱苦環境中堅持不懈的努力;還有奮不顧身、公而忘私的犧牲精神!”
薄熙來更加強調:“雷鋒同志說過,‘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為人民服務是無限的’。你們就是當代的雷鋒,希望全市人民向你們普通打工者學習,把雷鋒精神繼承下去,世代相傳!”“如果咱重慶人都充滿愛心,就會成為一個很有幸福感的城市,就能齊心協力,克服前進中的諸多困難。”“一個城市是否有幸福感,并不是僅由物質條件決定的,還需要千千萬萬的同志相互關愛,關愛幫助周圍的人,關愛幫助廣大的人民群眾。”
如此正反對比,硬性要求深圳具有重慶那樣的博大胸懷,“心系百姓,廣納天下”,對于深證這樣一個“唯經濟利益論”的城市顯然不太現實;但是如果深圳真的就這樣自私的心態和做法無限“膨脹并發揚下去”容不得外來人員,不僅僅是違法而且未免太不地道、不人道了吧。
五、“高危人群”的明天在哪里?
由此,再聯想到中國污染企業,由城市向農村轉移的現實,我們不禁懷疑,一些當權者、精英富豪階層在想把城市建成美好家園的同時,是否想放任農村成為污染貧困疾病的集中營?是不是有朝一日,還打算用高壓電線隔離開來,或者像曾經被世人廣為譴責的“大清洗”一樣,為了保障自己的既得利益,而把不幸的貧困人群、“高危人群”,固定在貧瘠土地上而且因為“瘋狂的造城運動”可能使他們土地日益萎縮的情況下直至一無所有、走上死路一條!
在人們習慣性的“仇富”,大罵中國富豪普遍為富不仁的同時,深圳的這種做法顯然是“沒事找罵型”、也是地地道道的“為富不仁”!
我們畢竟還是社會主義國家,難道深圳官方“為富不仁”的做法,是在以實際行動向世界證明不是了嗎?難道深圳不應該反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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