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700萬年薪,任志強還能說地產無暴利
有人會對中國開發商一年就能從購買商品住房人的手里攫取4000億元暴利的數據表示懷疑。有些“房地產背景”的人,甚至還以北京等地的高容積率的高層高檔建筑的較高成本“說事”。但這些人恰恰故意“忽略”了作者分析的是全國房地產市場商品住房,公布的今年1-5月“全國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為3199元/平方米”。北京的高層和高檔商品住房的建筑成本可能是比全國的平均水平高了一些,但它的容積率又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多少?北京市區的商品住房價格和全國的“平均價格”相比,又高出了多少倍?!北京的開發商的暴利率,在全國同行還沒有“名列前茅”?北京開發商的“大碗”們,又有誰敢公開自己的真實的成本和暴利率呢?!
實際上,不管是從官方提供的全國一年個人購買商品住房的投資總額來看,還是人們對開發商利潤率的常識(包括物價部門已經公布的商品房成本)來說,開發商每年豪奪4000億元暴利的說法不僅是有科學根據的,而且也是可以旁證的。
據新華社報道,建設部總經濟師謝家瑾在今年4月北京舉行的“住房金融體系國際研討會”上表示,2005年我國居民住房消費持續擴大,僅個人購買商品住房消費達1.42萬億元。當然這中間除了商品住房外,還有各種各樣的“自建房”、合資房和經濟適用房等。而據估算,開發商提供的市場商品住房的銷售額達到1.2萬億元左右。另外,在全國少有的揭開房價成本“老底”的福州,一個被揭露出來的公認事實是,“開發商的利潤率平均約50%”。要知道福州的房價水平在全國35個大中城市中還算中等,去年上半年福州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為3228元/平方米。而在房地產界有個不成文的“規則”,商品住房的房價越高,其利潤水平通常也就越高。按照福州檢查出來的開發商利潤率,中國開發商一年在商品住房上獲取的總的利潤(毛利)應該是6000億左右。扣除正常的其他運營費用和利潤收入(合計2000億元),中國開發商在老百姓購買的商品住房上一年攫取的暴利也正好是4000億元。
在開發商出售的商品住房中究竟是否存在暴利的問題上,號稱“地產總理”的開發商代表人物任志強和潘石屹等,有過很多“精彩”的表現。記得任志強去年底還在叫囂“房地產就該暴利”,到了今年看見政府對暴漲的房價也忍無可忍準備“亮刀子”的時候,其“形影不離”的“御用專家”置充當“人民公敵”的惡名于不顧,拼命喊出“暴利不該成為房價調控的理由”。當老百姓對認為已經小丑化的“專家”不屑一顧的時候,任志強終于自己跳出來“甩下”了他的最后一張“王牌”,這就是“地產暴利是誤判”。據他聲稱這還是引用了國家統計局的資料。其實類似的“說法”潘石屹早就說過,只不過任那時還是“暴利有理派”。
但這兩個房地產商的代表人物,似乎在房地產是否暴利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誰也不敢“太較真”。潘石屹就不敢公布他自己所開發的樓盤的真實的成本明細和利潤率究竟是多少,但他引以為豪的“納稅排行榜”,卻使他“一不小心”落了馬腳。而只能在嘴巴上硬氣的任志強更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聲稱沒有必要、也不應公布自己的成本。但公眾對任志強的有一個“成本”的印象一定會很深刻,這就是他公開承認的每年700萬的年薪(好像還沒有算上他七七八八其他的收入、支出和消費)。據說任志強之所以得到如此高薪,“歸功于他主持華遠集團(注:房地產為其主業)工作時公司總資產擴大200倍、超過100億元的驚人業績”。試問,如果房地產不存在暴利,任志強的公司會有如此“驚人業績”嗎?任志強還有什么能耐獲取每年700萬的高薪嗎?!
實際上中國房地產商的暴利早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不管是在現實中還是方方面面的“排行榜”上都早已得到了印證。
至于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問題,很多人還可能不知道,大部分“數據”都是由開發商自己提供給統計局的。而暴利后的開發商為了避稅,在數據上做假早已成了“行規”。據報道,就在任志強和潘石屹所在的北京市,早在2004年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一位處長就有這樣一句“總結概括”:“北京的房地產企業整個行業從報表上看一片紅,根據稅務總局統計出來的數據卻是全行業虧損”。某地的一位房地產商更是不打自招:“你讓房產企業都拍拍胸口捫心自問,誰沒有偷過稅!”房地產行業的偷稅漏稅的現象是如此之普遍,以至于不少地方在開展房地產行業專項檢查時,發現房地產商偷稅漏稅的比例竟高達80%左右。開發商在納稅上都敢置法律于不顧大肆造假,在統計數據上“做做手腳”那就更是“小菜一碟”了。這也就是為什么“任志強們”敢于“拉”國家統計局的“大旗”,卻拒絕公布自己樓盤成本和利潤率的根本原因所在。
在房地產行業,數據造假是如此之普遍,以至于在業內外都被公認為“早就是一個公開的秘密!”當然,我們也不能低估房地產商的“公關能力”。當原來在公眾印象中還屬“學者型”國家統計局長邱曉華也因“涉案”而落馬的時候,人們再“回味”一下某些地方統計局的房價數據為什么總是和“基本常識”及老百姓的“感覺”相差甚遠,再回憶一下為什么總是有些地方的統計部門拒絕向社會公開房地產業的真實資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了”!在一個不同社會群體利益空前博弈的時代,“清水衙門”也難自“清”。比如在國家統計局的資料中,同樣是在城市建房,自建房(包括住宅在內的所有房屋)的造價(價值)每平方米只需481.28元,而到了開發商的手上,就翻了近兩倍冒高到1402元(均引自國家統計局2004年數據)。要知道不少機關干部的“自建房”比普通商品房的標準要高得多。同樣,當開發商利用建筑商虛假造價、洗錢逃稅已成為業內外“另一個公開的秘密”的時候,國家的“統計數據”為什么還要對此“確認”呢?!
以任志強為代表的開發商們之所以要如此“不擇手段”地掩蓋房地產的暴利,核心就是掩蓋他們現在所搞的開發商模式,早已成為他們這個特殊利益集團洗劫社會財富、加速社會貧富兩極分化和制造中國最大的社會不公的基本事實。因為這些不僅和構建和諧社會難以相容,而且也是對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背叛。這種大肆削弱“執政之基”的現象,是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和執政黨所不能允許的,更何況中國共產黨的治國理念,正在走向構建和諧社會的歷史性的轉折之時。這也就是為什么任志強們從“房地產就該暴利”的“暴利有理論”,180度大轉彎到“房地產不存在暴利”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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