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鋼憲法》是國企改革的光輝燈塔!
我首先要聲明一下,我堅決反對將改革與改制混在一起,因為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內的自我完善,改制則是從一種制度變換成另一種制度,是質的變化。將改革換成改制,雖一字之差,但卻是兩個階級、兩條道路、兩種路線的原則之分。資改精英就是利用人們的麻庳,忽悠群眾,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至于是誰最早將“改革”偷天換日成“改制”,我沒有細心地去查閱文件,到底罪魁禍首是誰,目前尚不得而知。
其次,我覺得全面實施毛澤東同志總結出的《鞍綱憲法》,才是能保證國企改革的成功之路。1960年3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批轉《鞍山市委關于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的批示中,以蘇聯經濟為鑒戒,對我國的社會上義企業的管理工作作了科學的總結,強調要實行民主管理,實行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工人群眾、領導干部和技術員三結合,即“兩參一改三結合”的制度。1961年制定的“工業七十條”,正式確認這個管理制度,并建立黨委領導下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使之成為擴大企業民主,吸引廣大職工參加管理、監督行政,克服官僚主義的良好形式。當時,毛澤東把“兩參一改三結合”的管理制度稱之為“鞍鋼憲法”,使之與蘇聯的“馬鋼憲法”(指以馬格尼托哥爾斯克冶金聯合工廠經驗為代表的蘇聯一長制管理方法)相對立。
毛澤東代表中央寫的批示說:鞍鋼是全國第一個最大的企業,“過去他們認為這個企業是現代化的了,用不著再有所謂技術革命,更反對大搞群眾運動,反對兩參一改三結合的方針,反對政治掛帥,只信任少數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許多人主張一長制,反對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認為‘馬鋼憲法’(蘇聯一個大鋼廠的一套權威性的辦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現在這個報告,“不是馬鋼憲法那一套,而是創造了一個鞍鋼憲法。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指示要求大中企業,一切大城市都要把它當作一個學習文件,有領導地“實行偉大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城鄉經濟技術革命運動”。
“兩參一改三結合”的優點主要表現在下面幾個問題上:
其一、它保證了工人階級在企業中的主人翁地位。因為鞍鋼憲法總的出發點是依靠黨,依靠工人階級,依靠廣大職工群眾。實施鞍鋼憲法,也可能有工人下崗,但政府會協同安置。也可能職工收入有多有少,但絕不會發生兩極分化,更不可能產生新的資產階級。。
其二、它將干部、管理者、知識分子和工人捆梆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鞍鋼憲法真正實施后,它將調動所有人的積極性,因為是利益共同體,它會最大限度地克服大鍋飯現象,實行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主義按勞分配制度。
其三、它真正實現了科學管理和民主管理。干部(含管理人員)生活在群眾中,工人活躍在管理上,各種污七八糟的事會失去藏身之所。企業的科學化管理與民主化氛圍必然將社會主義的優越性激發出來,并影響于外界。企業的信譽、蓬勃向上的氣氛必然會引來更多的招商引資機遇,會占領更多更廣泛的市場空間。
其四,技術人員活躍在科技戰線上,學有所用,可以極大的熱情推進科技創新。技術人員一旦站穩技術工作崗位,且受到領導、工人的遵重,并實現了按勞取酬的分配制度,工作積極性定會迸發,與工人的結合,定會產生出一個又一個的技術改革成果。
其五、可以快速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紛圍,真正實現和諧共處。實現鞍鋼憲法,企業可以建成名副其實的社會主義和諧企業。正當的,積極向上的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會如火如荼地開展。
在這里,我向全體網友呼吁,也向那些良心尚未完全泯滅的資改派呼吁:
迅速停止國有企業的改制的錯誤做法,并有條件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對己經被賣掉的國有企業實行回頭看,并訂計劃逐步贖回來。
重視毛澤東的鞍鋼憲法,學習毛澤東的鞍鋼憲法,用毛澤東的鞍鋼憲法指導國有企業的改革!
鞍鋼憲法萬歲!
偉大的中國工人階級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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