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關于受賄的批評鋪天蓋地,但關于行賄的批評卻很少,這是不對的。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之所以如此,是定向思維的結果。本文反其道而行之,暫且不論受賄,僅論行賄。當然,為了避免有些人胡攪蠻纏,這里聲明:受賄的確是違法犯罪,受賄者是混蛋,這下總可以了吧?行賄者分為三類:
第一類被迫行賄:
也就是說,行賄者不想行賄,但是遇到了貪官,不行賄就刁難你,不給你辦事兒。這時候行賄者不得不受賄。在這種情況下,行賄者往往無奈,而索賄者罪大惡極。此刻,我們應當批判索賄者,而輕微譴責行賄者。
第二類投機行賄:
必須承認,并不是所有的人民都是好東西,只要你放眼一看,群眾當中也有害群之馬,也有投機取巧,也有投機鉆營,也有挖空心思,也有想方設法占便宜者,這些人辦事兒的時候,一般不通過正常的合法的渠道,而去托關系,走后門,送禮。
在這種情況下,受賄者往往有貪占心理,但并沒有索賄和要挾,但有人托關系送上門來了,也就收了,也就把事情辦了,或者將糾紛向有利于行賄者的一方傾斜了。這時候能只打受賄者嗎?不能,應當各打五十大板。這第二類現象說明,我們不能只罵貪官。
第三類是誘惑行賄:這一類與前兩類不同,第一類是遇事被迫行賄,第二類是遇事動歪腦筋。
這第三類呢?是主動的、有計劃的、有預謀的腐蝕,也就是說在這第三種方式下,受賄可能是被動的,行賄卻是主動的。通過腐蝕、拉攏、誘惑來實現私利。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原本清廉的官員,也可能被被拉下水。
媒體總是連篇累牘地批判受賄者,但你們可曾想過行賄者也在攻堅?你們想過沒有行賄者并非都是被迫的?事實上,最大的行賄者也許比最大的受賄者給人民造成發的損害更大。好比釣魚,魚餌大?還是魚大?就是有這么一類人或者一個集團,通過釣魚的方法來行賄,來牟利。
受賄者拿了一千萬,但行賄者可以通過這一千萬賺取一個億。如果根據貨幣計算,這第三種情況下,行賄者比受賄者腐敗十倍。對人民造成的損害嚴重十倍。但為什么媒體上不見對這類行賄者的批判呢?只批判受賄者或許是一種煙幕彈。掩蓋了行賄者的腐敗。
現在問一個問題,這第三類行賄者是哪些群體?為什么很少有對它們的批判?思路不能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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