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問白巖松:共產黨的干部、政府官員該怎樣既為自己又為人民服務?
昨天,本人發了一篇《請問白巖松:你是怎樣利用央視名嘴的身份實現自己追求富裕的理想的?》,總覺得意猶未盡,還有話要說。
既然白巖松認為,每一個人為自己,加起來就是為國家了,本人還要想問一下白先生,共產黨的各級干部(也許現在沒有這個稱呼了)和政府的官員,他們該不該追求屬于自己的富裕和幸福生活?
按白先生的理,“每一個人為自己”當然是應該包括這些人的。如果不包括,眼看著別人發財致富了,享受生活了,他們豈不是太虧了自己?這也太不人道了。那么,他們會怎樣來追求自己的富裕和幸福生活?
白先生可能會說,只要合法就行。那么本人還要問,法律是誰制定的?又是誰來執行的?中國在改革開放以來可以說沒有少制定法律法規,以至于一般的人根本就弄不清楚中國現在到底有多少部法律法規了。這些法律法規,除了管制老百姓以外,對官員以及他們所依靠的精英們到底起多少作用?
你說,“從人性的角度去督促每一個人為自己……”,本人不明白這個“從人性的角度去督促”到底是個什么意思。暫且理解為,督促每個人在為自己的時候不要失去了人性。這樣一來問題又出現了,誰來督促?你說是讓每個人都來督促?我現在來督促你,你聽嗎?
最具權威性的法,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了。而這部憲法為了適合一些人的需要就經過了再三的修改,把人民群眾監督黨和政府的“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罷工自由”這樣的民主權利首先給改掉了,然后再把國營全民所有制的企業改成了國有企業,國企屬國家所有,政府管理國家,就變成了政府所有了(如果不是,他們怎么有權賣廠、賣礦,賣資源?),與人民群眾似乎無關了。
即便是這樣的一部憲法,到目前為止,又有幾條得到了貫徹執行?
在“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里,工人包括在工廠里工作的技術人員下崗、失業變為了家常便飯,工人農民由國家的主人變成了整天要為生存而東奔西走、需要被人憐惜的弱勢群體了。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而白先生你就口口聲聲地說,要改也是要改制度,是制度導致了一些人的非法富裕(你首先認為富豪們的富基本上是合法的,但又說如果大多數人的富裕是非法的話,那么就是制度問題)。實際上,以公有制為主導的社會主義的經濟制度早已在改革的名義下被摧毀了,剩下的就是政治制度了,不就是嫌“共產黨領導”、“社會主義”這幾個字礙事嗎,早改掉了早放心!
看來,官員們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為自己謀利益,是毫不含糊的。首先是謀到了說一不二的權利,繼而就謀到了千萬、億萬的金錢與財富,別墅、豪華轎車、小蜜、二奶到N奶一樣也不能少,孫兒輩的房子、股票,四星、五星級的豪華辦公樓,國內外的自由旅游,免費的從學士到博士的學位,哦,還有吃喝嫖賭樣樣俱全的神仙般的“美好”生活……。
就像白巖松一樣,黨、政機關里的大大小小“公仆”們中的很多人,的確是很理解改革開放以來的這種“更務實”的精神的,他們時時處處把好處往自己的懷里撈,小官小貪,大官大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為自己為出了數不清說不盡的怪事情,這不能不說是對白先生這段話的一個注釋。不過要請教白巖松的問題是,他們如此這般地為自己,給國家和人民大眾到底帶來了什么好處, 你可以舉幾個例子說說嗎?
同時,本人還想冒昧地問白先生一句話,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以及政治局的常委們該怎樣來實施為自己追求富裕和幸福的生活?又該如何將為自己與為國家、為人民統一起來?你能不能為他們設計一下?
2008年8月23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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