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時代】的腐敗問題
[ 天父 ] 發表時間: 2007-11-24
我這里談一談毛澤東時代的腐敗分子和現在的腐敗分子有何區別,以及社會和人們對待他們的態度有何區別。試著做一次對比,其實這個大多來自老百姓街談巷議或茶余飯后的隨意談吐,實際上也是在談一種不經意間的變化。有遺漏之處希望網友補充。初步歸納一下,可見較大的區別是:
一、毛澤東時代的的干部隊伍中,腐敗分子較為罕見,既使有腐敗分子也無論怎樣潛伏極深,想不易發現絕無可能,一旦被人發現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他們基本上普遍很害怕黨紀國法,輕易不敢觸犯,一旦惡行敗露,在無出頭之日。現在的腐敗分子常潛伏極深(現在腐敗分子潛伏其實是很淺的,你問問老百姓,他知道不知道幾個腐敗分子?),偽裝十數年組織還發現不了問題(百姓都知道,就是“組織”不知道,就是公檢機關不知道),或者是膽大妄為,普遍有特權意識,視黨紀國法為草芥(當年提倡膽子要大一點,其副作用就是大大消弱了黨紀國法權威性。這點很重要!),根本不把組織放眼里,既使他事跡敗露,人所共知,只要想辦法讓上級不查他(怕上級,不怕百姓,這意味者什么?說明百姓對官員根本沒制約力),他照樣堂而皇之、招搖過市地當“好領導”開會作報告(看著這些人在冠冕堂皇地宣傳他們自己都不信的東西,這讓百姓如何信?)。即使出了事情,一是還可以易地做官,二是可以保留相關待遇,弄個閑職干脆回家釣魚養花,或者搞第二次產業開公司去了。(這樣的“名利雙收”的腐敗分子大有人在)
二、過去的腐敗分子淺嘗輒止、見好就收,什么錢能拿,什么物能撈,心里事先撥拉清算盤,貪污個一二百塊也就算了(現在一些“專家”抨擊毛澤東時代制度不完善。這是沒根據的。毛澤東時代各種核算制度就很嚴格,能鉆的空子很少。)。現在的腐敗分子利欲熏心、欲壑難填,利用職務之便公開吃拿卡要,官商勾結如家常便飯,動不動成百上千萬、上億元撈進私馕,不管什么錢多多益善。
三、毛澤東時代的腐敗分子貪污受賄后,不敢弄大的,搞些公家的邊角料,白天不敢吃,半夜里叫起老婆孩子來偷偷摸摸地享用。偷拿回家一點肉,放了好長時間,都放爛了還沒有吃到嘴里。使盡渾身解數裝窮,極力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衣食住行方面使之看不出區別,甚至比老百姓過得更窮。(這還是因為百姓的監督非常有效、有力的緣故)
現在的腐敗分子是不怕露富,常常是不自然的就露富了,有的勇敢地做“先富起來”的代表,爭著搶著露富,置備上私家車,小別墅,不少有高級套房和幾套房子,私下入股成立公司企業做生意,兒女出國做買賣上學、旅游觀光,甚至在國外出大手筆大購物房地產,想方設法使自己不同于普通人。(這跟前面說腐敗分子潛藏很深是矛盾的,你這不明明說腐敗分子很暴露嗎?其實,關鍵問題是百姓明明知道誰是腐敗分子,但百姓也毫無辦法,一點辦法都沒有)
四、老百姓對待的態度不同。毛澤東時代的群眾對待腐敗分子是口誅筆伐、爭相揭發壞人壞事,“群起而攻之”。現在群眾對貪污腐敗份子是羨慕贊嘆,“看人家XXX,多有本事,那官才沒有白當呢。” (這跟百姓的權力大小有關。現在百姓的嘴要么被動要么主動給封住的)
五、毛澤東時代對腐敗分子的態度是,主要有違法亂紀問題一經揭發屬實一查到底,決不姑息,錯誤、罪狀的大小一定要對人民有個交待,貪污腐敗分子很難有力錐之地。現在基本上是只查大案要案,一般的案件很難引起上級重視,很難立案,甚至查著查著就沒影了。 (現在的腐敗,是大面積、立體式的腐敗)
六、毛澤東時代的腐敗分子很難找到關系網,沒人敢為他說情。現在的腐敗分子很易結成關系網,總有人為其說情,開脫罪責,充當靠山。 (現在的腐敗,是群體性的腐敗。盤根錯節)
七、過去的腐敗分子一旦貪污腐敗罪行認定,多課以重罪,很少有逃脫的。現在的腐敗分子貪污個千數八百萬判個十大幾年,十來八年的占了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人民幣不值錢了。(最新新聞報道,湖南高院院長主張廢除對貪污受賄者的死刑)
八、毛澤東時代老百姓對貪污腐敗分子深惡痛絕,對待其如對待人民的敵人,陣線分明。現在的老百姓爭相巴結貪污腐敗分子,想方設法和他們搞上關系,不惜一切的混為一團,充分品嘗和他們搞好關系的“豐碩成果”。貪污腐敗分子也樂于擴大自己的陣營,常常表現出樂于助人的“道德風尚”。(百姓有趨利性,不能抑制,則趨之)
九、毛澤東時代對待有腐敗份子跡象的人,總能及時發現苗頭,多在早期采取批評教育,組織談話等手段,及時告誡引導其改邪歸正,咳及時避免人民財產、政府組織少受損失,在教育挽救了干部的同時,也教育了一大批人。現在很多的腐敗分子平時發現不了,或對其違法行為時有顯現,但無人干涉,常常是人卷走巨款都跑得沒影了,還不知道他怎么回事,直到形成影響惡劣的重大損失才想起“亡羊補牢”。 (小平同志說,改革最大的失誤是教育。老夫認為,信仰的喪失,是教育無效、無力的原因)
十、經過對比發現,毛澤東時代的腐敗分子“政治水平”“覺悟”和“個人素質”高于現在的腐敗分子,過去就怕組織找他談話,一旦事情敗露絕大多數知錯認錯、知罪認罪,采取向組織“竹筒倒豆一干二凈”的態度,更有主動投案自首,向組織交心的。現在的腐敗分子卻想方設法隱瞞事實真相,避重就輕、無理狡辯,死不認帳,逃避懲罰手段高明,或者稍有風吹草動,就攜妻帶子揣好早就辦好的護照出國外逃,一飛了之。他貪污了個盆滿缽流,到了國外卻倒打一耙反誣遭受了迫害,要求“政治避難”。(信仰的喪失。甚至不知道抬頭三尺有神明)
還有很多不一一列舉。這是不是一種“潛移默化”的變化呢?或者是我們當今狀態下的一種無奈?我們實際上在不知不覺中已經有了變化,如果不重視這個變化,不整改限制這個變化,腐敗行為“深入人心”的速度和影響還會繼續擴大。你們要是認為這屬于夸大其詞看問題偏激不予重視也可以,究竟是不是說還是在可以容忍接受的范圍內如不好說,那就讓這種狀態繼續下去一段時間,在做進一步的觀察以求證實也好。
毛澤東時代總體暫不在此文議論之列,當然那個時期有其特殊性,方法不當也好過時也罷,但現今腐敗分子較之那時變化的幾何級升級速度,可說是令人觸目驚心了,畢竟是在短短的幾十年中啊;以上幾個方面這我看也算一種社會認知上的變化,一種民意的變化,恰逢“兩會”之際,希望能引起代表的注意。為國之患尤在吏治不清,以上現象是否屬于吏治不清苗頭?會給今后帶來什么樣的后果?實屬于要及早警惕的事情。
古禪惑/200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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