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古今中外各國統治階層領導者,都會把制定優厚的優撫政策作為維護國家利益與政權的重要決策。是否重視搞好優撫雙擁工作,也是對政府各級領導是否把維護國家與民族利益擺上重要位置的主要考察指標。毛主席為首創建的中國共產黨,為維護國家與民族利益歷來特別重視做好優撫雙擁工作,才確保抗日戰爭與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新中國建國以來,霸權帝國千方百計要遏制我中華民族的崛起復興從未消停過,而周邊某些邪惡國家企圖在霸權帝國的庇護下霸占我國海洋與島嶼領土的圖謀仍然很囂張。為此我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領導必須發揚中共重視優撫雙擁工作的優良傳統,才能切實為維護國家利益、維護中華民族的崛起復興保駕護航!既要學好諸如日本、美國制定優厚優撫政策的先進經驗,又要在國內提倡學習優撫雙擁工作先進省市的先進經驗。改革開放以來,對比全國其他多數省市,由於上海市黨政領導能親自重視,才使上海市比較能保留和發揚中共重視優撫雙擁工作的優良傳統。對于某些優撫雙擁工作距中共光榮傳統做法還有差距的省市,應該虛心學好優撫雙擁工作先進省市的先進經驗,及時糾正自身不足之處,而不應該發出什么“你們的做法太超前,會給我們帶來壓力”這類奇談怪論的錯誤說法。作者是身居上海靜安區的優撫對象,就以作者的親身感受來總結上海市靜安區如何發揚中共重視優撫雙擁的好傳統,做好優撫雙擁工作的先進措施,以供全國各省市民政優撫雙擁部門參考交流:
1)按中共重視優撫雙擁工作的好傳統,歷來強調要確保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當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改革開放之前,各地烈士遺屬每月所領的撫恤金可以相當于鄉鎮干部和一般公務員的月薪,而在改革開放后,由于財政對優撫支出資金財政撥款嚴重滯后,30多年來優撫財政支出比例一直沒增長,導致多數省市對確保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承諾至今無法兌現。而在上海市對優撫對象每月發放的撫恤金早已建立隨著物價增長水平而自然增長的機制,所以改革開放后,上海每月發放給烈士遺屬的撫恤金一直可以高于多數省市。2006年8月,在韓正市長的關注下,市民政局還對退休金低于烈士遺屬每月撫恤金發放標準的烈士遺屬實行補差價的補貼。
2)每年八一建軍節、春節上海市、區、鎮(或街道)三級政府都有撥點款給重點優撫對象發放節日慰問品,春節還給重點優撫對象貼“光榮人家”紅聯貼。
3)每年春節前夕,以街道(或鎮)出面舉辦春節優撫對象團拜會,招待優撫對象吃年夜飯。
4)由市雙擁基金會和區民政局聯手不定期組織重點優撫對象到市級福利院、榮譽軍人療養院、市級在外地景點療養所作短期療養。
5)每年由街道(或鎮)組織優撫對象搞一、兩次短途一日游。
6)上海市靜安區雙擁辦還組織一些企業參加區雙擁協會,以調動各行各業都來關注支持雙擁工作的積極性.
7) 每年給優撫對象進行一次免費體檢。
8)照顧年老的重點優撫對象到各街道樂齡委食堂優惠用餐。
9)在各街道組織優撫志愿者經常與重點優撫對象聯系和關心他們。
10)市、區優撫處、科領導常下基層找優撫代表座談,了解情況與征求優撫對象對政府優撫工作的要求與建議。
11)每年八一建軍節,招待全市重點優撫對象觀摩慰問音樂會或中央文藝團體來滬的慰問演出。
12)全上海市已在2012年給戶籍在上海的烈士證持證人的先祖烈士統一編出《上海市烈士英名錄》,該英名錄分上下冊兩本,并由當年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親自為《烈士英名錄》寫下熱情褒揚、懷念革命先烈的序言。
上海市還給烈士遺屬發《上海市烈屬優待證》、《上海市重點優撫對象醫療優待證》,讓烈士遺屬享受免費乘公交、地鐵,免費參觀全市景點,優先看病、取藥;在此作者希望乘此文機會感謝浙江、福建等地公交部門也認可《上海市烈屬優待證》,讓持證人可免費乘當地公交車。為此作者呼吁全國各省市公交部門都能相互認可各地發的《烈屬優待證》,免費乘公交、地鐵與參觀當地景點(全國持有《烈屬優待證》已為數不多,大約在31萬張左右吧)。
為了維護國家與民族的利益,更好地為“實現中國夢”、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崛起”保駕護航,我國必須永續發揚中共重視優撫雙擁工作的優良傳統。作者所接觸到的上海市、上海市靜安區、上海市普陀區的優撫民政干部都能繼承和發揚中共重視優撫雙擁工作的好傳統,千方百計動腦筋,努力做好優撫雙擁工作,所以作者能以親身感受總結上述上海市、上海市靜安區的優撫雙擁工作的一些先進措施,供全國各省市民政優撫雙擁部門參考交流。
但由于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國家財政收入雖已增長一百多倍,而用于優撫救助的撥款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例卻長期得不到應有的增長,長期停留在只占國家財政支出的2%左右(其中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款,我國地域廣大,自然災害面廣而多發,災害救助款需求特別大,所以能用于優撫款項就所剩無幾),導致為建國而犧牲的烈士一次性撫恤金至今未能遵照國際公認的通約得到補發(國際通約認定:撫恤金是國家對為國家利益作出特殊貢獻的軍人的不可撤銷的給付性賠償。是以國家的名義給予特殊群體的法定補償,其目的在于體現國家對公務國防行為的鼓勵與撫慰,保障為國犧牲人員家屬和親屬的基本生活需求,是一種特別生存保障,是以國家名義實施的道義責任體現,這是世界公認的民主法律原則。日本和美國對為國而犧牲的烈士遺屬戰后都全部補發一次性撫恤金,并按月發給基本生活費的撫恤金)。至今有許多烈士遺屬在房產改革之前沒有分到國家福利性分配的房產,而這些建國前犧牲的烈士多數人的家庭財產早已被國民黨反動政府洗劫一空,解放后他們長期依靠微薄的撫恤金過日子,致使他們在房產改革之后就連經濟適用房也買不起,可是按他們所領的撫恤金又無法享受政府廉租房的條件,導致多數烈士遺屬住房困難問題至今得不到應有的合理解決。
國家財政對優撫救助費用撥款比例嚴重不到位,這是有損維護國家利益、極為失策、極不合理的錯誤財政分配政策,必須及時引起國務院領導的親自關注!(推薦國家財政部、民政部領導參閱日本國會所制定《戰傷者戰沒者遺族等援護法》和《恩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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