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政治學研究》
摘要:在歷史上,美國憲法確立了人民主權的原則,但是,美國的制憲者們卻從保護私有財產的角度防范民主的威脅。在實踐中,資本主義通過精巧的制度設計使民主臣服于資本,嚴格地限制了民主的范圍,侵蝕了民主的空間。美國的憲政民主是在資本主義的經濟基礎之上形成的一種特殊形態的資本民主,強調了財產權利和資本規則對公民權利和平等原則的優先性,在人民的民主和資本的統治之間選擇了后者。
毫無疑問,民主是公民的民主,民主的主體是公民。現代憲法的基礎是人民主權,即權力來自人民;任何否認這一原則的憲法都不是民主的憲法。中國法學界的一些觀點傾向于認為,美國憲法當然是一部民主的憲法。資本主義,其主體是資本,資本主義國家就是資本在生產關系中起決定作用的國家。中國的學術界多數觀點傾向于認為,美國當然是一個資本主義國家。然而,當我們將這兩個看起來似乎都沒有問題的問題放在一起時,問題就產生了:在美國,到底是人民在統治,還是資本在起作用?更進一步,美國的憲政民主,是人民的民主,還是資本的統治?這是我們認識美國憲政民主理論與實踐的重大主題;然而,恰恰在這一主題上,學術界存在著對美國憲政民主理論與實踐的認識誤區。
一、歷史爭論:人民的憲法,還是財產的憲法?
在美國建國之初,圍繞著憲法,確實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爭論,甚至形成了截然對立的理論主張和實踐訴求。然而,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都承認人民主權的基本原則。杰斐遜(Thomas Jefferson)指出:“那些組成社會或國家的人民,正是一個國家中所有權威的來源,人民是國家與政府的唯一立法者”。[①]杰斐遜還多次表達了類似的觀點。[②]華盛頓也明確指出:“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將永遠掌握在民眾手中。”[③]對人民作為權力來源的承認基本上在美國主要的政治勢力之間達成了共識,民主派自不必說,就是反對極端民主的聯邦黨人亦不例外。在《聯邦黨人文集》中,麥迪遜(James Madison)指出:“首要的權力不管來自何處,只能歸于人民。”[④]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素來對人民抱有敵視的態度,但是,他亦不否認國家應該由人民統治,并明確指出:“美利堅帝國的建筑物應該奠立在人民的同意的牢固基礎上。國家權力的河流應該直接來自一切合法權力潔凈的原始的源泉。”[⑤]
美國建國時期民主派與聯邦派的共識,最終反映在憲法的文本當中。美國憲法雖然沒有明確地聲明人民主權,但是,美國憲法以“我們,人民”作為憲法的開頭,實際上是以特殊的形式承認了人民主權的原則。隨著美國憲法的發展,在后來的“麥古洛克訴馬里蘭”(McCulloch v. Maryland)等一系列案例中,最高法院以憲法判例的形式最終確立了人民主權的原則。[⑥]
然而,這里一直存在著一個悖論性的問題:當人民成為主權者時,精英會怎么想,怎么做?大量的歷史資料證明:“19世紀的精英拒絕公民權的普及,拒斥那些熱衷于‘議會道路’的社會主義者,他們認為,如果多數原則在嚴重不平等的現實當中得到貫徹,那么,絕大多數投票者會支持向富人征稅,而且將稅收下移。”[⑦]這也是美國當時政治精英們思想狀況的真實寫照。
在絕大多數美國制憲者的眼里,民主是對財產的最大威脅。當制憲者試圖說服人們通過憲法時,他們首先宣揚的就是民主對經濟自由的威脅。在他們眼里,民主的多數原則、政治平等,甚至是政治自由肯定會對財產權造成威脅。勸說人們通過憲法的聯邦黨人夸張地在社會中宣揚了這樣一種“共識”,那就是:民主是“經濟自由的威脅”,對那些作為財產權利的自由來說,尤其如此。[⑧]
麥迪遜對民主可能對財產造成的危害深信不疑。在《聯邦黨人文集》第十篇中,麥迪遜斷定,純粹的民主政體“成為動亂和爭論的圖景,同個人安全或財產權是不相容的,往往由于暴亡而夭折。贊成這種政府理論的政治家錯誤地認為,如果使人類在政治權利上完全平等,同時他們就能在財產、意見和情感上完全平等。”[⑨]直到1829年,麥迪遜對無產者的多數和有產者的少數之間的危險對峙仍然心存警惕。在弗吉尼亞州的制憲大會上,麥迪遜重述了他的警告:經濟變化最終將產生一個無產者的大多數,他們很可能對‘有產者的權利’和‘正義之權利’造成威脅和損害。”[⑩]
在財產和民主之間做出有效的平衡是麥迪遜思考的重大主題。他曾經指出:“我們所要探究的重大題目就是,保護公益和私人權利免遭這種黨爭的威脅,同時保持民眾政府的精神和形式。”[11]正是基于這樣的認識,作為“憲法之父”的麥迪遜坦率地承認,憲法就是要保護財產關系,就是要管理這種各種各樣、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團,是現代立法的主要任務。[12]
在麥迪遜看來,要通過修正民主來解決這一威脅,但是,亦須尋求另外的補救辦法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同杰斐遜鼓勵人們創造財富相比,麥迪遜更傾向于保護人們創造財富的才能。他指出:“人的才能是多種多樣的,因而就有財產權的產生,這種多樣性對于達到利益一致來說,不亞于一種無法排除的障礙。保護這些才能,是政府的首要目的。”[13]然而,正是因為這樣,人們的財產就會產生不同,社會就會劃分為不同的利益集團和黨派。而且,利益集團之間的競爭并不能從根本上排除,但是,他希望控制其結果。
麥迪遜給出的方法就是共和政體。[14]在著名的《聯邦黨人文集》第十篇中,麥迪遜給出了民主與財產之間沖突的解決模式,我們可以稱之為“麥迪遜模式”,這就是使用共和的方法,而不是純粹的民主制度來調整民主與財產之間的沖突。麥迪遜指出了兩者之間的區別。即:“民主政體和共和政體的兩大區別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給由其余公民選舉出來的少數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轄的公民人數較多,國土范圍也較大。”[15]
直到18世紀末,麥迪遜一直堅持這一觀點。1792年1月,麥迪遜在《政府公報》中指出了一系列重要原則。其中對財產權與共和的原則提出了重要的論斷:
“在所有人當中建立政治平等”;
“拒絕給予少數一些不必要的機會,這些機會通過一種無節制的,尤其是不該得的財富積聚增加財產的不平等”;
“在不侵犯財產權的前提下通過法律的操作,平和地通過減少極端的財富達到一種中庸,通過改善極端的貧困達到一種舒適的狀態”;
“禁止對不同的利益有不同的對待措施,尤其是犧牲一種利益,照顧另一種利益”;
“只要政黨的存在不可避免,或是他們的觀點不能調和,就使政黨之間形成制衡”;[16]
麥迪遜堅信:“如果說這不是理性的語言,那就是共和主義的語言”。[17]在這里,我們不僅看到了麥迪遜對政黨態度的改變,而且,我們發現,麥迪遜強調了不同利益的平等,強調了對財產權的法律控制,盡管他仍然是以財產權為前提講到這些控制的。
麥迪遜模式是占主流地位的制憲者們的基本立場,即通過限制民主,保護私人財產。聯邦黨人的代表,漢密爾頓的政治哲學歸結為以下的一段話:“我們能夠希望年年跟著人民大眾打轉的民主國會會切實地促進公共的福利么?只有一個穩固的機構才能夠阻止民主的冒失表現……誰都相信,在民主的計劃里不會有一個完善的行政機構。”[18]這種思想在當時的理論和實踐當中有著廣泛的影響,以致于美國著名憲政史家布魯斯·阿克曼(Bruce Ackerman)對這段時間的歷史進行深入研究后明確指出,北美殖民地的獨立戰爭“不過是為財產權而進行的一場反人民的暴動。”[19]
與麥迪遜的這種對財產與民主關系的解決方案不同,杰斐遜提出了自己解決民主與財產關系的方案。比照被譽為“資本主義圣經”的《政府論》,杰斐遜沒有提及被洛克再三強調的財產權,而是用“追求幸福的權利”來代替它。就這一改變,有人認為是杰斐遜拙劣地抄襲了洛克,亦有人認為這只是一時的疏忽。然而,美國史學家埃里克·方納(Eric Foner)卻不這樣認為,他指出:
“在獨立宣言的開頭,杰斐遜將人們熟知的洛克的三要素中的‘財產’改為‘對幸福的追求’,這一改動將這個國家的命運與一個無限定的、民主的過程聯系起來了,通過這個過程,個人發展自己的潛力,實現自己生活中的目標。”[20]
我們可以稱這種模式為“杰斐遜模式”。事實上,杰斐遜模式的本質在于將洛克模式中“生命、自由和財產”信條中的“財產”置換為“追求幸福”。他把政府的職能改變為促進財產的獲得,而不是保護已經取得的財產,這就使政府的職能更加積極,在財產與民主的天平上為民主加上了法碼,試圖均衡公民權與財產權。比較而言,洛克模式更傾向于以財產權的神圣不可侵犯來保障民主與資本之間的協調關系,即將財產置于民主議題之外。但是,相對于洛克模式和更接近于洛克模式的麥迪遜模式,杰斐遜模式在當時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在比爾德看來,制憲會議代表的選舉就注定了這次制定憲法的過程不是民主的,而是由財產決定的。在大量文獻研究的基礎上,比爾德斷定:“憲法在基本上是一項經濟文件,它的基本觀念是:基本的私人財產權先于政府而存在,在道德上不受人民多數的干涉。”[21]這使得政治權力默默地遵循著一條底線,那就是,在財產的問題上保持中立。憲法賦予國會的權力,沒有一項是可以允許直接侵犯財產的;憲法也沒有授予聯邦政府以限制財產的權力。在對憲法之父的著作進行研讀后,比爾德認為,這些作者所說的制度包括了兩個基本的部分:
“一、一個政府,它擁有若干積極的權力,但它的結構卻分散了多數人的統治勢力,同時則防止了對于少數人的財產權利的侵犯。
二、限制一向摧殘資本的各州議會的權力。”[22]
這正是美國憲法要解決的根本問題,即通過制度設計防止民主權力可能對私有財產造成的侵犯。從這個意義上講,美國憲法成功地完成了這一使命,對可能侵犯私有財產的民主進行了最系統、最嚴謹,也是最成功的防范。1787年憲法將黑人奴隸、印第安人、婦女等美國公民中的大部分排斥在民主之外。作為一項最基本民主權利的普選權在美國用了近200多年的時間才得以實現。[23]正像比爾德指出的那樣,美國憲法“不是所謂全民的產物,而不過是希望從中獲得利益的一個經濟利益集團的產物。”[24]
比爾德不厭其煩地將所有參與制憲會議的代表的家底翻了一個遍,包括他們的發家史、投資的領域、擁有公債的數量等等,而這些數據都來自財政部的舊公債簿籍、私人信件、當時的報紙、會議記錄等相對真實可靠的數據。他發現,在出席制憲會議的55名代表中,40人擁有公債券,14人是土地投機商,24人是高利貸者,15人是奴隸主,11人從事商業、制造業和航運業。沒有一個人代表小農和手藝人的利益,而這些人卻占當時美國人口的絕大多數。[25]他得出的結論是:
大多數的會議代表都是律師。
他們大半來自沿海的都市,即動產集中的區域。
沒有一個代表的切身經濟利益,可以代表小農或技工階級。
大多數代表,最小有六分之五,對于他們在費城的努力結果都有直接的個人的利益關系,而且都曾由于憲法的通過或多或少地獲得經濟利益。[26]
事實上,對于比爾德的這種考察,麥迪遜早已經在聯邦黨人文集當中明確指出來了。比如,在列舉利益集團時,他明確指出了幾種明確的利益集團:“土地占有者集團、制造業集團、商人集團、金融業集團和許多較小的集團”,他認為,這些集團“在文明國家里必然會形成,從而使他們劃分為不同的階級,受到不同情感和見解的支配。”[27]這和比爾德的考察是吻合的。退一萬步,姑且不論美國憲法是否控制了這種黨爭,至少我們可以從麥迪遜那里清楚地看到,制定憲法的過程實際上充滿了利益集團之間的爭論,而且,確實是代表了少數人的利益集團占了上峰。
根據比爾德翔實的歷史考察,我們可以看到,制憲者們制定憲法的目的,實際上跟財富是聯系在一起的。憲法的制定者們更關心的是,新建立的政府一定要保證當初向私人的借債必須連本帶息地足額償還。有學者認為,這就是所謂“充公條款”加到權利法案中的原因,而這一“充公條款”最后演化成對私有財產的保障,只不過是種瓜得豆的結果。
美國的憲政制度是保守的,建國200多年來,美國的憲法只是通過修被來實現的,而且,最高法院仍然試圖以憲法的原意來審理相關的訴訟,這就使我們回到歷史上尋找憲政的源頭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通過對歷史的考察,我們發現,美國憲法確實確立了人民主權的原則,但是,美國的制憲者們卻堅信“政府的首要目的是保護財產”、“民主是財產的最大威脅”等信條,致力于防范民主對財產的威脅。這種防范不僅貫穿了他們政治哲學的基本思考,同時,也是他們政治實踐的目標,并且,同與會代表的個人利益聯系在一起。
二、現實矛盾:資本主義與民主的共生,還是互斥?
事實上,自美國憲法確立之后,資本與民主之間的關系一直處于一個不斷調適的過程中。人們可能更傾向于認為,資本主義與民主這“兩個重大的傳統,從一開始就主宰著美國的公民生活。雖然他們的合作并不總是那么和諧,并且,他們的聯合常常為沖突所打破,但是,他們還是努力地互相適應。”[28]
據鮑爾斯和金蒂斯兩人的總結,這種矛盾的緩解依賴于一系列歷史性的特定制度調整。在歷史上,有四種模式,即“使政治參與限于有產階級”的洛克實踐,“在全體公民中間廣泛地分配財產”的杰佛遜觀點,“促進公民中間利益的多樣化以免出現無財產者的共同政治綱領”的麥迪遜策略,他還重點提到了“通過不斷導致被剝奪者和富人之間利益共同性的收入再分配以實現經濟境長”的凱恩斯模式。”[29]兩人稱這種政策為“凱恩斯調整”。在評價凱恩斯調整時,兩個人指出:
“歸根結底,凱恩斯調整只在權利爭斗之中提供暫時的喘息,與先前的洛克、杰斐遜和麥迪遜的觀點一樣,凱恩斯調整描述了一種結構,它規定了財產權和個人權利可以在其中運用的范圍。這種權宜之計一時抑制了兩者擴張的邏輯。但是,它根本沒有動手去消除經濟特權和民主權利之間的基礎性的矛盾,后者已經構成了有關社會沖突和團結的五花八門的偏見,而這種沖突在新自由主義民主資本主義國家中持續擴張了兩個多世紀。”[30]
在凱恩斯的福利政策遭到全面失敗后,西方國家全面退回到保守派的立場。在左派看來,撒切爾夫人和里根總統的新保守主義政策更多地強調了經濟自由,使經濟上的資本主義超越了政治和法律的限制,使民主蛻化為資本主義的附庸。英國劍橋大學國際商業中心的諾瑞娜·赫茲(Noreena Hertz)教授指出,撒切爾夫人以及里根總統的改革將過多的民主權力交到企業手上,這些企業就一定會犧牲政治及民主以換取市場占有率,他斷言:政治被出售了。[31]當布什成為美國總統時,《紐約時報》觀點文章稱:人們相信,是資本主義民主戰勝了社會民主,在資本主義民主模式當中,競爭會產生贏家和輸家,而在社會民主當中,所有的人都是贏家。[32]
在認識資本主義與民主關系的問題上,吸引了一大批美國的政治學者,比如,巴林頓·摩爾(Barrington Moore)、彼德·伯杰(Peter Berger)、丹尼爾·勒那(Daniel Lerner)、西蒙·利普塞特(Seymour Lipset)等人,他們不僅對這一矛盾關系有著深刻的認識,而且,他們的作品亦有著重要的影響。正像耶魯大學教授杰迪戴亞·柏迪(Jedediah Purdy)指出的那樣:“對許多觀察者來說,美國生活最基本的悖論在于民主與資本主義的關系。”[33]這一悖論,基本上可以歸結為兩個大的方向。
第一個方向即認為,美國的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不僅時間上存在著伴生關系,而且,無論在邏輯上,還是在實證上,人們都能找到大量的統計數據能夠證明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積極關系。
沿著自亞當·斯密(Adam Smith)形成的理論傳統,耶魯大學的校長,經濟學家萊文(Richard Levin)認為,市場以某種形式的“自然自由”(natural liberty)為前提,也有助于創造這種自由,“沒有這樣的自由,政治自由就變得沒有意義”。而且,“資本主義是民主的文化酵母,在不同的領域里,財富建功立業,為豐富多樣的觀點提供了贊助人和代言人,從羅斯?佩羅(Ross Perot)到沃倫?貝蒂(Warren Beatty)以及眾多的不太知名的支持者,他們或是支持自由派,或是支持保守派的事業。”[34]這構成了兩者關系樂觀的一面。顯然,萊文對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關系的思考可能更為積極。在萊文看來:
“在解決資本主義泛濫的方面,民主政治能夠做很多。雖然,市場社會確實傾向于將每一件東西都拿出來賣,但是,民主禁止買賣的,比如,賣淫和拐賣兒童,有助于保障非市場的價值。累進稅和再分配能有助于減輕市場和財富造成的不平等。市場對收益與損失進行計算,它可能會把外部經濟效果
排除在外,比如,環境破壞,而精巧設計的項目能補償這種外部性。于是,市場社會的基本美德加強了民主價值,而市場的失敗也容易受民主方案的影響。萊文不是一個完全的樂觀主義者:他擔心不斷增長的不平等,而且,他還承認,政治很少對市場的反民主傾向提供完美的解決方案。然而,他并不認為在市場現實與民主價值之間存在根本的對立。”[35]
盡管萊文的結論是樂觀的,但是,他自己也承認,市場和資本主義確實給民主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威脅。萊文重點考察了不平等的影響,無論是技術革新,還是政治制度的原因帶來的不平等,但有一點是不容否認的:“過度的不平等威脅到了民主的哲學基礎,這種哲學將個人看作是自治的主體,適合自我創造。”[36]
事實上,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一批學者就開始從統計學的角度出發解讀經濟發展與民主政治體制之間的關系。利普塞特等人的估計還包括了受教育的程度、大眾傳媒等等要素。一批學者對資本主義對于民主的益處保持了應有的尊敬。阿爾蒙德亦承認,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這種正相關“確實很有說服力”。[37]著名經濟學家約瑟夫·斯蒂格利茲(Joseph E. Stiglitz)樂觀地指出:“即便資本主義并不會保證民主的存在,許多經濟學家和政治學家還是會說,它創造了一種幫助民主體制抵擋騷亂的友好氣氛。”他提醒說,我們也不能忘記,“從封閉的社會走向開放社會是一個巨大的轉變”。[38]
第二個方向是悲觀派的態度,他們對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正向關聯持否定態度。在樂觀派看來,資本主義與民主同時出現,并行不悖;然而,悲觀派對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關聯持否定態度。通過考察資本主義時代的民主,澳大利亞政治學者約翰·齊澤克(John Dryzek)發現:“在歷史上,資本主義是民主的朋友,自由憲政體制只能在資本主義經濟的背景下才得以興起……然而,在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當中,這種發展卻達到了它的極限。”[39]齊澤克悲觀地認為:“那些有著資本主義經濟體制的國家越來越少民主。”[40]
在展望資本主義民主的前景時,齊澤克發現了這樣一個悖論:一方面,每個人都宣稱自己是民主派,但另一方面,民主卻被束之高閣。就發展中國家來講,威權體制紛紛跨臺,然而,其繼任者卻很少在民主化方面有所作為;就發達國家來講,自由民主加市場資本主義的模式成為人們的普遍選擇,但在制度創新方面卻因循守舊。對于任何進一步民主化的可能性來講,擺在人們面前的只是專橫的阻礙。齊澤克沮喪地指出,盡管歷史上資本主義曾經有利于民主,但是,現在的資本主義已經把民主的益處用盡了。
當代資本主義國家,尤其是美國,越來越少民主,遭到了學者們痛心疾首的批評。美國學者威廉·波依耳(William Boyer)明確地指出:美國成為富人的寡頭統治,民主反而成了一種裝飾。[41]這使人們在考察當代西方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關系時平填了一份傷感。激進的左派們發現:“各種民主制度常常只是各個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社會生活中的裝飾品而已:自豪地展示給來訪者,并為大家所贊美,但很少使用。在那些事情切實進行的地方—在諸如家庭、軍隊、工廠和辦公室這類核心機構里—什么都有,就是沒有民主。”[42]從這個意義上,他們甚至直接地指出:“在民主乃是保障個人自由權和行使權力的運用負有社會責任這個直截了當的意義上面,今天沒有任何一個資本主義社會可以合理地稱為民主社會。”[43]
在這個問題上,意識形態的左派和右派甚至達成了鮮有的共識。一貫以主張自由主義民主而著稱的哈耶克也不得不坦率地指出:
“像‘自由主義’或‘民主’、‘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這樣的術語,今天都已經不再能夠意指內在一致的思想體系了。它們現在所描述的不過是一堆在性質上頗為不同的原則和事實的大雜燴,而這些原則和事實之所以同這些術語發生某種聯系,則純屬歷史上的偶然事件使然;更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同樣一些人在不同的時候甚或只是在同樣的名目下主張這些原則和闡述這些事實以外,這些原則和事實實際上幾乎沒有共同之處可言。”[44]
西方馬克思主義者以及溫和的社會主義運動對社會民主的努力實際上就是要在某種程度上調整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關系,從而產生了市場經濟、政治多元、參與以及福利國家的混合物。這些資本主義的調整,是在20世紀后半葉民主對資本主義壓力的結果。[45]還有一些西方馬克思主義者,包括普朗查斯(Poulantzas)、奧菲(Offe)、博比奧(Bobbio)、哈貝馬斯等人都明確地對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關系持批評態度。
這些學者們更多地對資本主義與民主的關系持悲觀態度。艾倫·伍德(Ellen Wood)明確指出:“資本主義與‘真正的民主’是極端不兼容的。為什么?假如我們真的把民主擴展至它現在不能觸及的范圍,那就意味著資本主義的末日。”[46]另一位左翼學者,市場社會主義的代表人物戴維·施韋卡特(David
Schweickat)更是明確指出:“認為民主只能在資本主義下才能運作,這種觀點經不起檢驗”,“自由放任主義和民主是不相容的”。[47]后來,施韋卡特再次重申自己的觀點,他指出:“我在《反對資本主義》和《資本主義之后》兩本書中提出了相同的觀點:‘真正的人民當家作主’與資本主義是不相容的。”[48]哈佛大學商學院經濟學家布魯斯·斯科特(Bruce R. Scott)指出:“資本主義未必會通向民主。可以肯定的是,資本主義會不斷產生收入不均,最終會變得與民主格格不入。”[49]
一般認為,在民主框架下,人民主權成為社會的共識,人民可以運用民主權利來防止資本的侵蝕,甚至運用投票權來實現社會財富的向下分配,從而推動平等。但是,這樣的情況并沒有發生;相反卻是,民主政治在推動經濟平等方面表現得無所作為,民主屈從于資本,這得到越來越多的學者的認可。“自從馬克思和恩格斯發明‘資產階級的執行委員會’這一概念來描述選舉政很多人都認為,民主在資本的權力面前卑躬屈膝。”[50]
耶魯大學政治學教授伊安·夏皮羅(Ian Shapiro)夏皮羅從民主與再分配的關系角度切入,通過歷史與現實的對比為人們指出了一個無論在歷史,還是在邏輯上都引人注目的悖論:根據“中位投票理論”,在那些令人吃驚的不平等發生時,比如,在發達的資本主義民主國家當中,多數會支持向下的再分配。[51]然而,事實是:“在擴大民主公民權和向下的再分析之間,并沒什么關系。實際上,即使實現了普選權,民主有時也會與稅率遞減的再分配并行不悖。”[52]
夏皮羅為這一現象提供了全面的理由。這包括了政治制度方面的因素,美國政府阻礙了民主的意志;政黨受競選捐贈者的影響也傾向于資本家;政治家害怕高稅收會造成財富流失到海外等等因素;在社會心理和政治信仰方面,原因就更多。除此之外,夏皮羅還廣泛地探討了提高稅收的時機、福利國家、轉移支付等問題。他的觀察使人們再一次相信,在美國社會當中,太多的因素影響到了民主,最終的結果是,即便是實現了全民普選,民主仍然臣服于資本的力量。[53]
資本主義嚴重地限制了民主的范圍,使得經濟民主、社會民主成為空談。米歇爾·丹寧(Michael Denning)也表達了自己對美國民主與資本主義關系的擔憂。在他看來,美國人總是自以為是地認為:“我們都是民主派”,而這隱瞞了一場名義上的民主與真實的民主之間的斗爭,前者僅限于選舉,而后者則在工作場所和一些私人機構,比如大學和基金會等,更多地加強了民眾的控制。[54]丹寧更看重的是后一種民主,即:民主不僅僅是政治上的選舉,而且還應該包括經濟民主、社會民主,而且更應該是一場社會民主,這就使其主張的民主觀念與“華盛頓共識”區別開來。丹寧認為,組織工會的權利是我們時代的基礎性民主問題,這在新自由主義的擴張及其遇到的阻力中表現得更為明顯。他明確指出:“在工作場所進行的艱難、疲憊、并且常常令人沮喪的組織和動員的斗爭,一直是現代民主的基本驅動力量之一。工會,像其它機構一樣,存在著缺陷,但是,它們依然是市民社會中最民主的機構。”[55]然而,他也不無擔心地指出:“我們在過去的幾十年已經親歷過的工會的衰敗和崩潰,就是民主的衰敗和崩潰”。[56]這也正是他對美國的民主前景憂心忡忡的地方。
在資本的統治下,民主無法控制資本主義帶來的消極作用,這也是資本主義與民主關系惡性發展的一個原因。美國前勞工部長、加利福利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公共政策教授羅伯特·賴克(Robert Reich)撰文指出,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緊密關系并不是現實,如今,它們已經分道揚鑣。人們看到的是,資本主義茁壯成長,民主卻每況愈下。在像美國這樣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民主越來越成為稀缺品;在像俄羅斯這樣的發展中的資本主義國家,其經濟上的成功也只是與名義上的民主制相伴而行。賴克悲觀地指出,沒有哪個民主國家有效地控制了資本主義的消極作用。[57]
對于資本主義與民主之間的匹配,柏迪(Jedediah Purdy)指出:“如果從民主的角度來看,這一配對簡直就意味著災難。在勞動力、資本、土地以及商品等方面,自由市場在財富、社會地位等方面產生了巨大的不平等,甚至延伸到政治權力領域;因為他們侵蝕著民主在政治和社會地位上平等這一前提。他們也會侵蝕民主自決的價值,女人和男人被迫走向勞動市場,以他們最好的年華和時間換取生存,甚至犧牲掉他們的夜晚和周末。市場還奪走了團結,而代之以老板和工人之間經年累月的斗爭”[58]
當人們把目光從資本主義國家的視野中移開,放眼世界范圍內各個國家的政治經濟體系時,人們發現,自由市場并沒有像西方經驗那樣,同民主攜手并進。有點悖謬的是,在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自由市場卻與威權政治相伴隨。帕特里夏·科亨(Patricia Cohen)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指出:“從中國到俄羅斯再到委內瑞拉,全世界的事態發展使資本主義和民主密不可分這一原本異常強大的理論產生了許多漏洞。”[59]由此,一些學者指出,美國的民主與資本主義同時出現的經驗,作為一種反常現象,也許不太適合世界其他地方。斯科特指出:“在幾乎所有地方,都是資本主義先于民主出現,只有美國除外,在美國,資本主義與民主同時出現。”[60]實際上,這種悖謬的現象在西方歷史上也常常出現。福山即明確指出:
“在接下來世界歷史發展的許多時刻,為選擇繁榮而舍去自由的情況屢見不鮮—從美國獨立戰爭時期親英莊園主反對《美國獨立戰爭宣言》,到德國和日本19世紀專制主義者搞現代化,還有當代鄧小平在繼續堅持共產黨專政的條件下實行經濟搞活和現代化,一直到新加坡李光耀認為民主對新加坡舉世矚目的經濟成就是個障礙。”[61]
盡管如此,福山還是熱情洋溢地宣揚“歷史終結論”。在他看來,人類社會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為方向的人類普遍史”。蘇聯解體和東歐劇變標志著共產主義的終結,而“自由民主制度也許是‘人類意識形態發展的終點’和‘人類最后一種統治形式’,并因此構成‘歷史的終結’。”[62]然而,2012年,福山又顛覆了自己的這一影響廣泛的觀點,提出了所謂的“歷史的未來”說。在他看來,在自由民主國家中,技術創新加劇了不平等,全球化使得工作機會轉移,這一切使得美國等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中產階級衰落,最終使得自由民主制度失去了原有的支撐,反而前景堪憂。[63]盡管福山并沒有拋棄自由民主的理念,然而,對自由民主的必勝信念,已經開始大打折扣了。
從正面來講,自由市場并不像人們一般想象的那樣,能夠促進民主政治。格雷指出,按照“華盛頓共識”,“民主資本主義”很快就會在全世界被接受。然而,現實卻是,世界經濟沒有使民主資本主義體制普遍化,自由市場經濟在全球范圍的競爭中并不是贏家,它不僅自身在改變,而且在全球競爭中越來越得不到承認。[64]格雷得出結論認為,“如同在國家范圍一樣,在世界范圍內,自由市場沒有促進穩定與民主。”[65]
就全球范圍來看,經濟全球化并沒有帶來政治上的民主化,正相反,經濟全球化愈來愈表現為赤裸裸的利益爭奪。波義爾指出:“美國對外輸出自由、民主可以被認為是一種欺騙,其目的是為了掩蓋資本主義自由的真實內涵。實際上,美國是為了保障其公民在拉丁美洲的投資。”[66]不僅如此,由于強權政治的存在,在國際政治領域內,民主變得越來越稀有。巴伯明確指出:
“我們這個時代的標志就是在以民主化的名義占領伊拉克之后,布什政府在伊拉克自由政府未建立起來的時候就為伊拉克人民的前途作出了決定,認為伊拉克應該有一個媒體、能源、重工業都實行私有化的新自由主義的自由市場經濟。沒有任何協商。沒有伊拉克人的參與。什么都沒有。然而,這個決定卻確定了民主統治的核心意味著什么。”[67]
我們看到,在當代資本主義國家當中,尤其是美國,資本主義國家中民主與資本主義的沖突并沒有停止,反而隨著人民群眾民主呼聲的高漲變得更加緊張。資本主義通過更加精巧的制度設計使得民主臣服于資本,不僅民主越來越難以限制資本帶來的弊端,而且,資本更加嚴格地限制了民主的范圍,侵蝕了民主的空間。并且,這種情況隨著全球化的深入而延伸至發展中國家。
三、結論與討論
在《經濟民主理論的前言》一書結語部分,達爾指出:
“在美國社會是什么和應該是什么的問題上,存在著兩種沖突的觀念。我們美國人在這兩種沖突中被撕為兩半。如果簡要地加以歸納的話,一種觀念代表了在整個大陸的范圍內實現世界最領先也是最偉大的民主、政治平等和政治自由的努力;另一種觀念則試圖創造這樣一個國家,在那里,人們享受著不受限制的自由以獲得無限的財富,創造世界上最為繁榮的社會。就第一種觀念來看,美國理想被理解為在一個廣闊而多樣的領土上實現所有公民的民主、政治平等以及基本的政治權利;而在第二種觀念的意義上,美國理想則被理解為對財產權的保護,保護繁榮物產、增加財富的機會。從第一種觀念上看,自治政府是所有人類權利當中最基本的,一旦發生沖突,它優先于財產權;而從第二種觀念上看,財產權優先的,自治權則是從屬的。”[68]
通過從制憲者到托克維爾,再到當代美國的考察,達爾深刻地看到了支撐美國社會的對立信念。是自治權,還是財產權?或者,是人民的民主,還是資本的統治?這是達爾經濟民主理論的一個核心問題,同時,我們看到,整個美國憲政民主理論不斷發展的歷程,實際上就是在這兩種價值之間進行選擇的過程。
追述歷史,我們看到,早期的資產階級并不愿意將民主權利交給人民。馬克思在論述19世紀中葉法國的資產階級統治和憲法時就曾指出:“資產階級的政治統治被憲法硬塞進民主主義的框子里,而這個框子時時刻刻都在幫助敵對階級取得勝利,并危及資產階級社會的基礎本身。”[69]美國的制憲者們在制定憲法時可能就已經意識到了民主對自身統治的危害性,這可能也是他們不愿意將民主寫進憲法的原因。為了保護財產權,資產階級需要將特殊利益上升為公共利益,并通過國家的強制力量來保護資產階級的所有權。
但是,這種情況在當代資本主義社會還是有所改變。迫于美國勞工階層和社會大眾爭取民權的壓力,資產階級不斷開放為民主設置的界限,甚至到實現普選。他們欣喜地發現,不斷地被開放的民主并沒有像他們原來想象的那樣,掌握了民主權利,又處于社會底層的廣大群眾并沒有利用民主來剝奪富人的財富,反而是,憲政民主體制被牢牢地控制在資產階級所能接受的范圍內。這樣,在資本主義的框架內容納民主,這就使現代的資本主義民主成為可能。
我們看到,美國的憲政民主,從制憲會議期間就存在著爭論,其焦點直接指向美國憲政民主的終極指向,財產權的優先性考慮。制憲會議之后,雖然有杰斐遜等民主派的中和,但財產權對公民權的優先性還是被確立起來,甚至越來越變本加厲,更傾向于財產權的洛克模式,直到凱恩斯調整使這種情況得到中和。直到今天,我們還是無法通過對美國社會的觀察對達爾提出的問題給予一個確定性的答案。
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無論是杰斐遜的民主模式,還是麥迪遜的財產目標,仰或是凱恩斯干預模式,都是美國資本主義與民主相互調適的產物。在資本主義條件下,這些調整在形式上推動了民主化的進一步發展,然而,就其本質來講,這些調整均是以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為前提和后盾的。正如馬克思很早就一針見血地指出的那樣:“現代的資產階級財產關系靠國家權力來‘維持’,資產階級建立國家權力就是為了保衛自己的財產關系。”[70]
就民主的本質屬性來看,它是人民的統治,這是民主的本質規定性;然而,美國社會的本質屬性是資本主義的,這又決定了作為美國國家權力的民主,一定會“保衛自己的財產關系”。當兩者發生沖突的時候,它會離開了公民,讓公民權屈從于財產權,把民主權利讓渡給資本,墮落為市場機制的仆人,這是美國特色資本主義民主的特征,同時,也是它的困境。
在美國,這一基礎最終落在了是人民的民主,還是資本的統治這一古老而又常新的話題上。任何民主都不是脫離真空的存在,作為一種政治制度,他是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生長出來的。美國的民主,長期生存在資本主義的經濟基礎之上,從而使其成為一種特殊形態的資本民主,這一民主,強調了財產權利和資本規則對公民權利和平等的優先性,在人民的民主和資本的統治之間選擇了后者。
【注釋】:
[①] Thomas Jefferson: Opinion on French Treaties,1793. Thomas Jefferson, The Writings of Thomas Jefferson, edited by Lipscomb and Bergh, vol.3,Washington, D.C., 1903-04, p.227.
[②] Thomas Jefferson to Pierre Samuel Dupont de Nemours, 1813. Thomas Jefferson, The Writings of Thomas Jefferson, edited by Lipscomb and Bergh, vol.19, Washington, D.C., 1903-04, p.197. Thomas Jefferson to John Cartwright, 1824. Thomas Jefferson, The Writings of Thomas Jefferson, edited by Lipscomb and Bergh, vol.16,Washington, D.C., 1903-04, p.45.
[③] [美]華盛頓:《華盛頓選集》,聶崇信等譯,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237頁。
[④] [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240頁。
[⑤] [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113-114頁。
[⑥] 實際上,美國憲政民主維度的形成得力于一系列的憲法判例。這些判例包括但不限于Chisholm v. Georgia, 2 Dall 419, 471; Penhallow v. Doane's Administrators, 3 Dall 54,93; McCullock v. Maryland, 4 Wheat 316, 404,405; Yick Yo Hopkins, 118 U.S.356, 370.
[⑦] Ian Shapiro, Democracy and Distribution,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73.
[⑧] Robert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2.
[⑨][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著:《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49頁。
[⑩][美]埃里克·方納:《美國自由的故事》,王希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89頁。
[11][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著:《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48頁。
[12][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著:《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47頁。
[13][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著:《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46頁。
[14][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著:《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48頁。
[15][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著:《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49頁。
[16] Max Farrand, ed., The Records of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 vol.3,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37, pp.452-455.
[17] Max Farrand, ed., The Records of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 vol.3,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37, pp.455.
[18][美]查爾斯·比爾德:《美國憲法的經濟觀》,何希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137頁。
[19] Bruce Ackerman, We The People:Transformations Vol. Ⅱ,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p.31.
[20][美]埃里克·方納:《美國自由的故事》,王希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46頁。就這一改動,學者們存在著不同意見,羅森鮑姆即持反對態度,他從洛克角度出發,認為并不是幸福不可追求,而是“憲法不應當規定人的終極目的,甚至不可能建議人們追求什么樣的終極目的”。參見[美]阿蘭·S·羅森鮑姆編:《憲政的哲學之維》,鄭戈、劉茂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版,第25頁。
[21][美]查爾斯·比爾德:《美國憲法的經濟觀》,何希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226頁。
[22][美]查爾斯·比爾德:《美國憲法的經濟觀》,何希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108頁。
[23]自1787年開始,美國人民開始了漫長的爭取普選權的斗爭。1870年取消了種族的限制;1920年排除了性別的障礙;1964年取消了財產的限制;1970年國會中止了識字率標準;1971年年齡障礙才得到解決。期間大約經歷了兩個世紀的時間。事實上,英國實現普選權所用的時間與美國差不多,爭取普選權的斗爭更為艱苦。
[24][美]查爾斯·比爾德:《美國憲法的經濟觀》,何希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2頁。
[25] [美]查爾斯·比爾德:《美國憲法的經濟觀》,何希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104-106頁。
[26] [美]查爾斯·比爾德:《美國憲法的經濟觀》,何希齊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104頁。
[27] [美]漢密爾頓、杰伊、麥迪遜著:《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第46頁。
[28] Dennis Chong, Herbert McClosky,John Zaller, Patterns of Support for Democratic and Capitalist Value in the United States, 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13, No.4., 1983, p.401.
[29][美]塞繆爾·鮑爾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資本主義》,韓水法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43頁。
[30][美]塞繆爾·鮑爾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資本主義》,韓水法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79-80頁。
[31] Noreena Hertz, The Silent Takeover: Global Capitalism and the Death of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2003,p.101.
[32] Kevin B. Thomas, Capitalist Democracy, New York Times, January 28, 2005.
[33] Jedediah Purdy, Introduction,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9.
[34] Jedediah Purdy, Introduction,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0.
[35] Jedediah Purdy, Introduction,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0.
[36] Richard Levin, Democracy and Market,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62.
[37] Gabriel Almond, Capitalism and Democracy, Political Science and Politics, Vol.24, No.3, (Sep., 1991), p.469.
[38] Patricia Cohen, An Unexpected Odd Couple: Free Markets and Freedom, New York Times, June 14, 2007.
[39] John Dryzek, Democracy in Capitalist Times, Ideals, Limits, and Struggl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11.
[40] John Dryzek, Democracy in Capotalist Times, Ideals, Limits, and Struggl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3.
[41] William H. Boyer, Myth America:Democracy Vs.Capitalism, New York: Apex Publisher, 2003, p.23.
[42] [美]塞繆爾·鮑爾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資本主義》,韓水法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5頁。
[43][美]塞繆爾·鮑爾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資本主義》,韓水法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3頁。
[44][英]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個人主義與經濟秩序》,鄧正來譯,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3年版,第7-8頁。
[45] Gabriel Almond, Capitalism and Democracy, PS: Political Science and Politics, Vol.24, No.3, (Sep., 1991), p.467.
[46] [加]艾倫·伍德:《民主與資本主義:彼此是友是敵?——伍德(E.M.Wood)訪問記》,丹心譯,http://ccga.pku.edu.cn/supersite/html/03/n-103.html。
[47][美]戴維·施韋卡特:《反對資本主義》,李智、陳志剛等譯,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11頁。
[48][美]戴維·施韋卡特:《馬克思對資本主義民主的批判及其對中國發展戰略的啟示》,載《教學與研究》,2005年第10期,第20頁。
[49] See Patricia Cohen, An Unexpected Odd Couple: Free Markets and Freedom, New York Times, June 14, 2007.
[50] Ian Shapiro, Democracy and Distribution,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74.
[51] Ian Shapiro, Democracy and Distribution,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73.
[52] Ian Shapiro, Democracy and Distribution,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73.
[53] 詳細的論證參見Ian Shapiro, The State of Democratic Theor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54] Michael Denning, Neither Capitalist nor American: The Democracy and Social Movement,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9.
[55] Michael Denning, Neither Capitalist nor American: The Democracy and Social Movement,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51.
[56] Michael Denning, Neither Capitalist nor American: The Democracy and Social Movement,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151.
[57] Robert Reich, How Capitalism Is Killing Democracy, Current, Dec2007 Issue 498, p.25.
[58] Jedediah Purdy, Introduction, Jedediah Purdy ed., Democratic Vistas: Reflections on the Life of American Democracy,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4, p.9.
[59] See Patricia Cohen, An Unexpected Odd Couple: Free Markets and Freedom, New York Times, June 14, 2007.
[60] Patricia Cohen, An Unexpected Odd Couple: Free Markets and Freedom, New York Times, June 14, 2007.
[61][美]弗朗西斯·福山:《歷史的終結及最后之人》,黃勝強、許銘原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51-152頁。
[62] [美]弗朗西斯·福山:《歷史的終結及最后之人》,黃勝強、許銘原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頁。
[63] Francis Fukuyama, The Future of History: Can Liberal Democracy Survive the Decline of the Middle Class Foreign Affairs, Vol.91, No.1 (January/February 2012), pp.53-61.
[64] [英]約翰·格雷:《偽黎明:全球資本主義的幻象》,張敦敏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頁。
[65][英]約翰·格雷:《偽黎明:全球資本主義的幻象》,張敦敏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頁。
[66] William Boyer, Myth America:Democracy Vs. Capitalism, New York: Apex Publisher, 2003, p.91.
[67][美]本杰明·巴伯:《強勢民主》,彭斌、吳潤洲譯,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頁。
[68] Robert A Dahl, A Preface to Economic Democracy, Cambridge:Polity Press, 1985, pp.162-163.
[6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67頁。
[7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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