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
●當西方的大眾、美國的黑人有了選舉權以后,又沒有出現托克維爾所擔心的窮人對富人的合法剝奪,原因何在?在于憲法,在于法治,在于苛刻的制度安排,使得大眾即使有了民主選舉權也不能實行不利于富人的政策,民主變成了窮人4年一次的“嘉年華”,富人的隱憂消失了,窮人的心靈也得到了撫慰。
●埃及的現實告訴我們,公民組織是重要的,但是,公民組織的自治不等于民主政治本身,二者之間不存在簡單的因果關系,更不能劃等號。
●泰國的政治難題告訴我們,恰恰是城市中產階級,構成了民主的反對力量。中產階級的政治訴求取決于其所處的社會結構,中產階級與民主沒有必然聯系。
●烏克蘭的悲劇進一步告訴我們,在存在種族沖突和國家認同危機的國家,選舉民主動搖的是立國之本即國家認同。
近年來,一些國家的民主化進程,如埃及、泰國、烏克蘭,正在挑戰著我們已經習以為常的、甚至被當做圣經的民主化理論命題,諸如公民社會是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基礎、中產階級帶來民主、民主有利于民族和解。
很多人習慣在“元敘事”上看民主,把一個國家的好壞都歸因于民主。我們應該更專業地看待這個實在是太重要的現實問題,為此就需要以更敬業的態度去了解一個國家的歷史與現實。
埃及民主化悲劇與“公民社會是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基礎”
公民社會與民主政治的正相關關系應該來自托克維爾的《論美國的民主》,他把活躍的鄉鎮自治和發達的公民團體的活動本身視為民主。但是,所有熱心于民主化的人似乎都忘記了托克維爾的“民情說”,美國所以能如此,是因為其地理位置、法治精神和公民守法而又關心公共事務的民情。換言之,一個可能的反論是,沒有這種性質的民情,即使有了公民社會,這樣的公民社會與民主何關?(參:王紹光:“公民社會”是新自由主義編造的粗糙神話)
其實早有答案,只不過很多人只是選擇性地相信既有的智識成就,比如普特南在《使民主運轉起來》中所講的南部意大利的基于庇護關系而形成的“弱公民社會”并不利于民主治理。普特南這樣的研究被埃及民主化悲劇所強化。其實,亨廷頓早在其《文明的沖突》中就對所謂的公民社會組織即穆兄會抱有警惕,認為這種社會組織不利于民主。但是,美國制定“大中東計劃”的民主理論家和政治家置此于不顧,當2011年突尼斯、也門、利比亞、埃及、敘利亞等國發生政治事變之后,馬上給予一個浪漫的封號“阿拉伯之春”。結果,以“阿拉伯之冬”收場。尤其是埃及政治,靠公民組織主導下的選舉而上臺的穆爾西政權,其政策甚至比威權主義的穆巴拉克更專橫,結果城市中產階級轉而又搞大規模的街頭政治。但這次中產階級的街頭政治要的不是民主,而是軍政權。
埃及的現實告訴我們,公民組織是重要的,因為任何一個社會都需要一定程度的自治,任何政府都不可能管理好老百姓的所有日常事務。但是,公民組織的自治不等于民主政治本身,公民組織自治是地方性的,即地方或社區的公共性,而民主政治是全國性的,即全國的公共性,二者之間不存在簡單的因果關系,更不能劃等號,其中公民社會的“民情”或者說這個社會的根深蒂固的文化傳統決定了公民社會與民主政治的樣式和走向。
泰國政治難題與“中產階級帶來民主”
摩爾在《民主與專制的社會起源》中有一句“沒有資產階級就沒有民主”,成為西方民主化理論的金科玉律。于是乎,西方民主化的經典理論就變成:經濟發展推動工業化和城鎮化,工業化催生了中產階級,中產階級自然要求民主。這是西方人根據自己的歷史而給出的一個高度抽象和簡單化、因而也是有違其自己歷史的民主化教條。西方民主化歷史的真相是,資產階級革命帶來了精英民主,這不用質疑,但精英民主和革命前的貴族制、寡頭民主也沒有多少區別,而真正民主化的到來則是1848年二月革命以后的事,最遲也是1871年巴黎公社以后的事,大眾民主從此到來。也就是說,即使是歐洲的民主歷史,也不是民主化教條理論所說的那么簡單。因為理論的簡單化,而簡單化的理論必然有違歷史本身,以至于就連亨廷頓這樣的“先知先覺者”在《第三波》中也沿著摩爾的路線得出所謂“中產階級帶來民主”這樣的命題。
而泰國的政治難題告訴我們,恰恰是城市中產階級,構成了民主的反對力量。他們不停地搞街頭集結,不推翻民選政府決不罷休。更為可笑的是,因為泰國的中產階級占人口的30%,他們提出了極端荒謬的政治主張:70%的國會議員和官員靠任命,30%的靠選舉。在泰國這樣一個城鄉兩極的社會結構中,中產階級成為少數,必然是人頭政治的輸家。因此,此中產階級非彼中產階級,而中產階級的政治訴求取決于其所處的社會結構,中產階級與民主沒有必然聯系。
泰國是“沒有資產階級就沒有民主”的反面教材。其實泰國并不特別。大量的歷史和既有的研究已經告訴我們,有財富的階級喜好自由,自由帶來財產權,而且喜歡用腳投票,即哪里環境自由、哪里能發財就到哪里去,他們特別不喜歡一人一票的靠數人頭的民主政治。什么人喜歡人頭政治呢?什么人喜歡平等呢?當然是下層階級、窮人和無產者。也正因為如此,西方政治思想上的主流理論一直是壓制、妖魔化作為大眾權利的民主的,托克維爾說的“多數人暴政”就是講民主弊端的可能性。但是,當西方的大眾、美國的黑人有了選舉權以后,又沒有出現托克維爾所擔心的窮人對富人的合法剝奪,原因何在?在于憲法,在于法治,在于苛刻的制度安排,使得大眾即使有了民主選舉權也不能實行不利于富人的政策,民主變成了窮人4年一次的“嘉年華”,富人的隱憂消失了,窮人的心靈也得到了撫慰。
烏克蘭悲劇與“民主有利于民族和解”
印度之所以是印度,即多民族、多種族的印度之所以能成為一個國家而不是四分五裂,就在于印度實行了民主政治。這是西方人最為津津樂道的。其實,印度之所以是一個統一的印度,還可能有更多其他的、更為重要的歷史背景和政治原因,而不能簡單地歸因于代議制民主下的聯邦制。一個更大概率、甚至普遍性的規律:正是由于民主運動,一個又一個新生國家誕生了。聯合國成立時只有40多個會員國,而今天則有200多個,其中民主化運動居功至偉。這是因為,民主主義和民族主義一開始就是一對孿生兄弟,民主化催生了歐洲最早的民族主義運動,反過來,民族主義運動又借助于民主化而得到強化。1950~1970年代的民族解放運動其實又是民族民主運動,大批亞非拉國家得以誕生。蘇聯解體、南斯拉夫解體,更是剛剛過去的歷史,都是民主主義與民族主義的雙重奏的產物。
烏克蘭的悲劇進一步告訴我們,在存在種族沖突和國家認同危機的國家,即20%多的烏克蘭東部的人親俄羅斯、70%多的烏克蘭西部的人親歐洲的分裂型社會,選舉民主動搖的是立國之本即國家認同。和泰國一樣,烏克蘭的分裂型社會結構決定了穩定的、和平的民主政治依然是期許之中的愿景。(參:盧麒元:烏克蘭民主政治之殤)
民主政治與社會同質性條件的重要性
我一直認為,民主在價值上是公共之善,值得也必須追求;但是,民主更是一個現實中的工具性問題即是一個政體問題,既然是政體問題,它和君主制、貴族制一樣,必然存在內在的利益沖突性。原因很簡單,民主是大多數人的政治,而多數人之間的利益很難一致化,而且多數人之間甚至可能存在對立性的種族或根本性物質利益的對立。因此,民主本身具有內在的張力和沖突性,這是我們必須務實地看到而不能選擇性失明的,否則,正如很多歷史上和現實中正在發生的故事一樣,民主到來之后并不都是福祉,反而成為禍害?;诿裰鞴逃械膹埩蜎_突性,實現民主的條件、尤其是同質性條件就不可或缺,尤其是對一個大國、一個發展中國家、一個多種族國家而言。同質性條件至少包括三點。
國家認同前提:這是連自由民主理論家達爾和林茨都反復強調的,民主只能在大家都接受的特定疆域內玩,各家各派都首先承認自己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否則民主就變成了分裂國家的工具。
基本的政治共識前提:現代國家必然是文化或觀念多元化的政治生態,但應該是多元一體,即存在最基本的、大家都能接受和認同的政治價值,否則,分裂型價值之爭就會通過黨爭而強化,進而演變為分裂型社會,難以達成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自由民主理論家薩托利如是說,除非存在政治共識,否則多黨制是很危險的。
社會結構的大致平等性與同質性:亞里士多德一開始就指出了社會結構與政體的關系,即中產階級主導型社會最為穩定,西方的民主化也基本是橄欖型社會形成以后的事。而在極化對立的社會,即貧富懸殊、教派對立的二元化社會結構之中,選舉只不過是強化了社會結構的對立和沖突。在發展中國家,窮人必然居多數,有產階級為少數,結果是有產階級反對民主;而在教派對立的大中東,選舉最終不過是強化多數派的主導權,因而選舉非但不能撫平教派斗爭的傷痕,甚至加劇教派分裂。
我們要反思的不僅僅是上述命題的正誤,還有民主形式本身。和經濟需要競爭一樣,政治也需要競爭。但是,采取什么形式競爭?我們不能簡單地否定競爭性選舉對于西方民主的價值——盡管競爭性選舉的背后其實是“黨爭民主”因而使得問題重重,但是這種對西方管用的工具對其他國家又是什么結局呢?對于缺少同質性條件的后發國家而言,人們向往民主,需要民主,因此學習民主效仿民主而搞“黨爭民主”,而黨爭必然以其特定的社會基礎即種族、宗教、階級為平臺,結果,黨爭民主很有可能導致分裂型社會。鑒于此,我們提出建設全面的、多層次的協商民主制度,實在是明智的、必要的舉措。但是,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作為走向“公共之善”的最佳路徑,協商民主制度是一種比選舉民主要求更高、實行起來更難的一種理想型制度。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