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憲政主義者的批判最為有力的還是他們主張的憲政本身。而要了解憲政主義者的憲政要害之處,一是可以從憲政主義者對現行憲法的態度去分析,二是可以從憲政主義者對憲政的主張去判斷。
今天的憲政主義者,雖然因為他們對憲政的主張存在一些差別和爭議,而被分為所謂的自由主義憲政派和社會主義憲政派,但其實都反對社會主義制度,對現行憲法規定的國體、政體以及基本的政治、經濟制度的規定都持否定態度。憲政主義者主張實行憲政不是為了維護現行憲法的最高權威,更不是為了完善我們國家現行的社會主義制度,而是以否定現行憲法的基本原則和核心內容為基本特征。憲政主義者的代表人物童之偉就建議顛覆憲法總綱第一條,取消人民民主專政(即無產階級專政)的提法;而另一個憲政主義者的代表人物賀衛方說:“在憲法中確認一黨長期執政就是對民主的否定,實施這種憲法本身就是反憲政”??梢姡瑧椪髁x者所主張的憲政劍指我們國家的國體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其真實意圖無非是要用憲政來推翻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用資本主義性質的憲法取而代之,在法律上把我國從社會主義國家變成資本主義國家。憲政和現行社會主義憲法基本原則的對立,說明憲政與社會主義的對立是不可調和的,憲政與社會主義是無法兼容的。
憲政主義者對憲政雖無統一的定義,但多數都贊同憲政的根本作用在于防止政府權力的濫用以維護公民的權利。有人把這條原則概括為“憲政就是限政”。問題的關鍵不在于該不該限“政”,而在于是為誰而限“政”。憲政主義者在這個問題上表達的含含糊糊,而恰恰這個關鍵的問題里隱藏著憲政的奧妙。限“政”不是問題,但是光限“政”不限“資”就暴露出問題來了。當今社會有兩大權力,一為政治權力,二為經濟權力,主要是資本權力。政治權力能夠影響公眾的利益,資本權力也能夠影響公眾的利益。而憲政主義者只談限“政”不談限“資”,把資本權力界定為私權,以讓資本權力自由行使。而事實上,資本權力對公眾的影響甚至超過政治權力。因為一個人只要在私企工作,就要幾乎天天跟資本權力打交道,遠高于他跟政治權力打交道的頻率。
憲政主義者對政治權力和資本權力的不同態度,隱含著憲政的實質。
憲政主義者有一個著名的“籠子論”,說憲政就是把政治權力鎖進籠子里,卻從來不提籠子的鑰匙交到誰的手里。在憲政體制下,憲政不限資的結果就是政治權力越來越受資本權力的制約,最終資本權力會凌駕于政治權力之上。這相當于把政治權力鎖在籠子里,而鑰匙交由資本擁有者來掌管??梢?,憲政主義者主張的憲政,不但給了資本最大限度的自由,讓資本最小程度的免受政治權力的限制,而且還能夠讓資本實際控制政治,用政治權力來保護資本利益。這就是為什么資本大鱷們對憲政的追求和渴望如此熱切的原因。
這樣的憲政,不但不代表人民的利益,而且是人民利益的對立物。道理很簡單,資本家總是占社會人口的極少數,卻往往憑借資本而占有社會大多數資源;而且,占人口少數的資本家分配的社會資源越多,占人口多數的勞動者分配的社會資源比例就越小。憲政以保障資本利益為至上原則,當資本利益和勞動者的利益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和沖突時,憲政優先保護的是少數人的利益而非多數人的利益。這樣的憲政制度是為了“使富裕的少數人得到保護,不受多數人的侵犯”,“使全體多數人的聯合即使辦不到,也是極不可能”(美國憲法制定者之一麥迪遜)。這樣的憲政的價值取向與多數人的利益的對立是顯而易見的。反人民的必然也是反民主的,憲政主義者的憲政不但代表不了民主,反而是民主的對立物。憲政主義者經常把民主和憲政結合在一起來使用,是為了用代表多數人利益的民主來美化代表少數人利益的憲政。民主是表,憲政是里。
說憲政是民主的對立物,是有很多現實案例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國。憲政主義者把美國說成是一個民主憲政國家,既不符合歷史也不符合現實。真實的美國可以算作憲政國家,但不能算作民主國家。美國憲法之父們并不避諱自己對民主的厭惡:美國制憲會議代表亞當斯指出:“以往所有時代的經歷表明,民主最不穩定、最波動、最短命。”麥迪遜在制憲會議上說:“政府若采取民主的形式,與生俱來的就是麻煩和不方便,人們之所以遣責民主,原因就在這里。”《獨立宣言》簽名人拉什說:“民主是惡魔之最。”被憲政主義者奉為典范的美國憲法不但不是民主的產物,反而是反民主的產物。防范多數人的民主侵害少數富人的財產安全,這是美國憲法之父們制定憲法的首要原則。這樣的一個反民主的憲法統治二百年的美國,從開國到現在都是一個反民主的憲政政體。美國國父富蘭克林指出,美國新憲法確定的政體是一種“選出來的君主制”。《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杰斐遜則稱美國的新政體是“君主制的新版本”。美國憲法之父們對美國政體的解讀,應該比中國的憲政主義者要權威的多吧。諷刺的是,中國的憲政主義者,幾乎都是把美國反民主的憲政制度當作他們的民主理想制度來頂禮膜拜。
顯然,至少從美國的憲政實踐開始,憲政就是反民主的。反民主的必然也是反人民的。憲政主義者反人民的立場也體現在他們對待“人民”這個概念的態度上。憲政主義者喜歡用強調個體的公民概念來“巧妙”繞開“人民”。他們常以公民自居,以主張憲政民主、建立公民社會為目標。“人民”是代表大多數的整體概念,憲政主義者就經常抹黑之;“人民民主”表明民主應該是多數人利益至上,憲政主義者就極力丑化之;胡鞍鋼提出“人民社會”概念,憲政主義者就群起而攻之。強調“公民”,回避“人民”,掩蓋憲政的反人民性質,這反映了憲政主義者作為資本利益集團代言人,從內心對人民這個概念的恐懼、對民主的恐懼,這種恐懼來自于憲政主義者所代表的資本利益集團與人民利益對立的立場,這種恐懼與美國憲法之父們對民主的恐懼并無二致。
真正的民主是屬于人民的,是人民民主專政;憲政主義者的憲政是屬于資本利益集團的,是資產階級專政。憲政實現之日,就是現行憲法被推翻之時;憲政實現之日,就是人民民主被合法地徹底否定之時;憲政實現之日,就是人民被正式合法地鎖進籠子之時。
憲政滿足了資本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是與資本主義制度相聯系、與資本主義私有制非常契合的一種政治體制。而真正的民主,反映多數人的意志,代表多數人的利益,只能在公有制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建成。公有制是人民民主的必要條件,有了公有制不一定就等于建立了真正的民主,但是沒有公有制作為經濟基礎,一定不可能建立真正的民主。民主不但應該包含政治民主的內容,而且也應該包含經濟民主的內容,真正的民主應該是政治民主和經濟民主的統一。在私有制基礎上談民主,只能是用形式的民主來掩蓋實質的專制。
對于西方憲政只限政不限資而造成的對民主的侵害,孫中山早就批判過了:因“私人之壟斷,漸變成資本之專制”,故要實行“凡國中大規模之實業屬于全民,由政府經營管理”。憲政主義者很多人表面尊孫中山為國父,把民國憲政吹的美輪美奐,卻在偷換孫的憲政內容,鼓吹經濟私有化,解構孫中山所主張的憲政經濟基礎。
憲政主義者的憲政,反映了資本擁有者對政治權力的覬覦和對用政治權力保護經濟成果的急切。一旦憲政主義者的憲政實現了,那么其所代表的資本既得利益集團的原罪就可以清零,資本既得利益集團就此可以安全上岸,從此不但免于清算之憂,還能夠通過憲法來固化其特權地位。
不可否認,我們今天面臨很多問題,但是這些問題,主要是因為沒有尊重憲法權威,沒有落實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因為沒有實行憲政。實行憲政,不但不會讓情況變得更好,而是會讓情況變得更糟。這方面,蘇聯因為學習西方搞憲政制度引發的巨大悲劇,我們理應引以為鑒。(作者:尹國明 無錫市社會主義學院 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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