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南非德班大會的召開,氣候變暖又一次成了全世界矚目的一個焦點。會場內外,議論紛紛,“你方唱罷我登場”,好不熱鬧。
據會議的倡導者和組織者稱,近幾十年來全球氣候變暖,都是人類二氧化碳排放過量惹的禍。
簡言之:碳排放過量是原因,氣候變暖就是這個原因造成的結果——因果關系,簡簡單單,明明白白。
那么,為什么會有人對此提出種種質疑呢?因為他們并不認為碳排放過量是氣候變暖的罪魁禍首,否認兩者完全是因果關系。
由此看來,搞清楚碳排放過量和氣候變暖究竟是否存在因果聯系,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本人不是有關學科的行家,但學過一點哲學,所以只想從這方面給諸位網友提供一些正確認識這個問題的線索。
原因和結果是哲學上的一對重要范疇,馬克思主義哲學對此有許多精辟的論述,現輯錄一些相關的言論并作簡單提示如下:
【一】因果性問題上的主觀主義路線
我們通常所理解的因果性,只是世界性聯系的一個極小部分,然而——唯物主義補充說——這不是主觀聯系的一小部分,而是客觀實在聯系的一小部分。
——列寧《哲學筆記》
因果性問題對于確定任何一種最新“主義”的哲學路線都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因果性問題上的主觀主義路線,即不從外部客觀世界中而從意識、理性、邏輯等等中引出自然界的秩序和必然性,不僅把人類理性和自然界分離開來,不僅把前者和后者對立起來,并且把自然界作為理性的一部分,而不是把理性看作自然界的一小部分。因果性問題上的主觀主義路線就是哲學唯心主義(無論是休謨的還是康德的因果論,都是它的變種),也就是或多或少減弱了的、沖淡了的信仰主義。
——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列寧選集》第二卷)
提示:在確認自然現象的因果性時,必須堅持唯物主義的路線,也就是從客觀實在的因果聯系出發,而不能從主觀想象出發,把臆測的因果關系當作現實的因果關系。如果是偽造數據,捏造事實,虛構兩種自然現象的因果聯系,那就更惡劣了!
【二】因果性問題上的形而上學觀念
所有這些先生們所缺少的東西就是辯證法。他們總是只在這里看到原因,在那里看到結果。他們從來看不到:這是一種空洞的抽象,這種形而上學的兩極對立在現實世界只存在于危機中,而整個偉大的發展過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進行的……,這里沒有什么是絕對的,一切都是相對的。
——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
人的因果概念總是把自然現象的客觀聯系稍許簡單化了,只是近似地反映這種聯系,人為地把一個統一的世界過程的某些方面孤立起來。
——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列寧選集》第二卷)
提示:要確認自然現象的因果性,還必須堅持唯物辯證法,而不能把自然現象的客觀聯系簡單化了,更不能只在這里看到原因,在那里看到結果,人為地把一個統一的世界過程的某些方面孤立起來。形而上學的思維是不可能正確揭示自然現象的因果聯系的。
【三】“在此之后”并非一定“由此之故”
的確,單是某些自然現象的有規則的前后相繼,就能造成因果觀念:熱和光隨太陽而來;但是這里不存在任何證明,而且就這個意義來看休謨的懷疑論說得很對:有規則的post hoc(在此之后)決不能為propter hoc(由此之故)提供根據。[注:“post hoc,ergo propter hoc”(在此之后,所以由此之故),這一公式表示對兩個現象的因果關系的推論,即僅僅根據一個現象發生在另一個現象之后,便作出兩者有因果聯系的結論是不合理的。——編者注]
單憑觀察所得的經驗,是決不能充分證明必然性的。post hoc(在此之后),然而并不是propter hoc(由此之故)。……不能從太陽總是在早晨升起便推斷它明天會再升起,而且事實上我們今天已經知道,總有一天太陽在早晨再也不升起。但是必然性的證明寓于人類活動中,寓于實驗中,寓于勞動中:如果我能夠造成post hoc,那么它便和propter hoc等同了。[注:即如果我能造成現象之間的一定的順序,那么這就等于證明它們有必然的因果聯系。——編者注]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
提示: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原則。不要以為“在此之后”就一定是“由此之故”,比如看到閃電之后聽到雷聲,就認為閃電是原因,雷聲是結果,其實它們都是云層中正負電荷相撞擊的結果。在因果聯系中,原因在先,結果在后,這是肯定的,但是不能光憑前后相繼就斷定其具有因果性。碳排放過量和氣候變暖問題,也是如此。
【四】從普遍的相互作用出發,才能達到現實的因果關系
相互作用是我們從現今自然科學的觀點出發來在整體上考察運動著的物質時首先遇到的東西。我們看到一系列的運動形式,機械運動、熱、光、電、磁、化學的化合和分解、聚集狀態的轉化、有機的生命,這一切,如果我們現在還把有機的生命排除在外,都是互相轉化、互相制約的,在這里是原因,在那里就是結果,運動盡管有種種不斷變換的形式,但是運動的總和始終不變。機械運動轉化為熱、電、磁、光等等,反之亦然。因此,自然科學證實了黑格爾曾經說過的話: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真正的終極原因。……只有從這種普遍的相互作用出發,我們才能達到現實的因果關系。
——恩格斯《自然辯證法》(《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
在進行較精確的考察時,我們也發現,某種對立的兩極,例如正和負,是彼此不可分離的,正如它們是彼此對立的一樣,而且不管它們如何對立,它們總是互相滲透的;同樣,原因和結果這兩個概念,只有應用于個別場合時才適用;可是,只要我們把這種個別的場合放到它同宇宙的總聯系中來考察,這兩個概念就聯結起來,消失在關于普遍相互作用的觀念中,而在這種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結果經常交換位置;在此時或此地是結果,在彼時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
——《反杜林論》(《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
提示:相互作用是事物變化發展的真正的終極原因,而這個相互作用又是錯綜復雜的,因果聯系只是其中之一,并不是全部。碳排放過量和氣候變暖在自然界普遍的相互作用中,究竟是不是現實的因果關系?即使碳排放過量是氣候變暖的原因之一,又是不是主要原因?同時,在因果聯系中,有一因多果的現象,也有一果多因的情況,即一個結果是由多個原因綜合起作用造成的。對全球氣候變暖,是不是應該作如是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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