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的民主觀是世界上最徹底的民主政權觀
---同孫壽惠先生磋商
田忠國
今天在“求是”論壇讀到 孫壽惠 先生“毛澤東民主觀的狹隘性和錯誤性”一文,讀完后倍感有茫然,因為,我實在讀不出 孫 先生所解讀的毛澤東的民主觀,有必要談談自己的看法。 孫 先生在該文中說:
“將民主革命與民主混為一談,是完全錯誤的民主觀。這種錯誤的民主觀,把階級斗爭作為民主的一個內容,實際上就使得階級斗爭成為“人民民主專政”中的這個“民主”的應有的內容了,這就為“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提供了理論依據,從而,法制之外的斗爭就有了合法的外衣了。
“法制之外的斗爭既然合法了,那么,法制本身就必然變成了一紙空文而被廢棄了。這樣,領導者的個人意志也就能夠得以肆意張揚和實現,形成專制。
“而也正因此超越了法制的軌道,個人專制又為謀權篡位提供了可能。“文革”,中許多卑鄙者成為造反派的頭頭,取得各種權力;而在上層,“xxx”等則謀劃奪取黨和國家的權力,這些事實,不都說明,毛澤東的這種“大民主”,必然是走向目的的反面么?
“毛澤東的民主觀,是一種錯誤的民主觀,絕非現代民主觀。它無視了民主的主體是人民,而認為民主的主體是執政者;它無視了民主是權力者和人民的互動的統一,而僅僅看作是上層權力者的行為;它無視了民主本身是目的和手段的統一,僅僅看作是一種政治方法和手段;它無視了民主的豐富的內容,而僅僅看作是與解決思想認識問題有關的。理論認識上的錯誤,必然帶來實踐上的災難。”
在對 孫 先生觀點做出判斷前,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毛澤東的民主觀點。我們認為,毛澤東的民主觀點有如下幾個層次:
一、批評和自我批評,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思想文化的繼續革命。
二、人民大眾管理國家、教育、企業、軍隊等等的權利。
三、造反有理、革命無罪。
毛澤東的民主價值觀是層次不同,互為里表,首尾相連,形成了完整而又立體的無產階級的民主價值體系,因為,第一個層次是融合不同觀點的主要形式,我們稱這種形式為價值目標共識整合機制。在第一個層次中,又分為三個小層次,批評和自我批評是其一,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是其二,思想文化的繼續革命是其三,而核心部分是思想文化的繼續革命。思想文化革命革誰的命?革剝削思想文化的命。無產階級政權不革剝削思想文化的命,剝削思想文化就必然革掉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命。
我為什么這樣說呢?無產階級政權是建立在無產階級思想文化,也即馬列毛主義的思想文化基礎上的,而資產階級的剝削制度,則建立在剝削壓迫的思想文化之上。 孫 先生可能認為我這種觀點不對,認為社會制度是建立在物質基礎上的,但這種觀點對不對?我們認為不對,因為,比爾·蓋茨是世界首富,物質是夠豐富的了,但是,我們從來沒聽說過他倡議在美國建立社會主義制度。而馬克思時代,馬克思的物質基礎同比爾·蓋茨相比,簡直比要飯的都不如,就是富有階層的恩格斯,也無法望到比爾·蓋茨的腳指頭,但他們都是建立社會主義制度的倡導者、支持者、實踐者。如果說馬克思時代物質豐富到非得建立社會主義制度不可的話,原始共產主義時代,可能是人類歷史上物質最饋乏的時期,可能比現在世界上最貧窮的地方還貧窮,時時都面臨著饑餓的威脅,但就是在那種時候,人類最美好的社會---共產主義---卻誕生了。
所以,我們認為,思想文化決定一個社會的政治經濟制度,而不是相反。
馬克思主義的產生,即有歷史的偶然性,也有社會發展的必然性,因為,影響人類社會發展不下去的根本原因,到目前為止,即不是自然資源的枯竭,也不是人人為佛時的社會寂滅,而是階級矛盾、階級斗爭劇烈得無法維持正常的發展秩序。人類要生存,要更好的生存,就必須尋找一條消除階級矛盾、階級斗爭的科學道路。從這個角度說,馬克思主義的產生就成了社會發展的必然。
人類歷史證明,消除階級矛盾、階級斗爭唯一途徑只有階級斗爭,也就是說,沒有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斗爭,就不可能奪取政權,建立無產階級的政權,而建立不了無產階級的政權,就根本無法私有制,無法消滅私有制,就無法消滅階級。有階級,階級矛盾,就不可能有人類的正常發展。但是,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后,并不意味著剝削思想的消失,即便在某一個群體中消失了,而在另一個群體,由于利益因素,又可能產生剝削思想。
所以,沒有思想文化的繼續革命,就沒有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事業。
而保持思想文化繼續革命的途徑,即與人的自覺有關,更與大眾動態的民主生活,即批評和自我批評,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有關。
在第一個層次的基礎上,人民大眾中的優秀分子管理國家、教育、企業、軍隊等,就成了大眾民主的必然。因為,沒有人民大眾參與管理,就不可能有人民大眾的根本利益。也就是說,第一個民主層次是基礎,是形成大眾民主價值機制的前提條件,第二個層次則是為第一個層次提供的制度保障。但如果第一、第二個層次失效了,民主就進入第三個層次:造反有理,革命無罪。
因為,如果思想、權力、制度發生了全面蛻變,沒有第三個層次的民主防火墻,勞動大眾就只能重新淪為被剝削階級。所以,我們認為,毛澤東的民主觀,是世界上最徹底的民主政權觀。
那么, 孫 先生的所謂現代民主觀對不對呢?以相對論的觀點看, 孫 先生的觀點也是對的,因為, 孫 先生的現代民主觀,其立足點在于統治,也就是站在管理者角度的民主觀,這或許就是 孫 先生得出如下結論的根本原因:
“法制之外的斗爭既然合法了,那么,法制本身就必然變成了一紙空文而被廢棄了。這樣,領導者的個人意志也就能夠得以肆意張揚和實現,形成專制。”
但 孫 先生忽略了“法制”的一個根本問題:在人類進入共產主義前,任何法制都帶有階級性,比如說,資產階級的法制是保護私有制,而無產階級法制的任務是保護公有制。資產階級的法制是建立在保護剝削基礎上的“公平”,而無產階級的法制是建立在消滅剝削基礎上的公平。從表面上看,公平二字沒變,但其本質概念卻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所以,資本主義社會,公平是建立在剝削價值基礎上的,而社會主義的公平,則是建立在共同創造、平等分享創造成果的價值秩序基礎上的。 孫 先生可能說,公平就是公平,不可能有階級性,但是, 孫 先生大概不會否認,資產階級以剝削為公平這個事實吧?在剝削的基礎上,被剝削階級認為可以接受,就是資產階級的合理性。在社會主義階段,以勞動的客觀價值作為評價公平的標準。由此可知,資本主義社會的公平和社會主義的公平,不是同一個概念。
孫 先生或其他網友或許說,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還有合理嗎?但是,請注意,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嗎? 孫 先生或許說不是社會主義了,那么,我們是不是應該 談談孫 先生所說的法制了?中國的國家性質是無產階級政權,是消滅壓迫與剝削,但我們的法制竟然制出個資本主義來了,如果按照 孫 先生的邏輯,中國人民就不應該有法制之外的斗爭,但是,很顯然,沒有法制之外的斗爭,就只能永遠維持剝削制度。而只要人民大眾起來“非法”斗爭,比如說“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因為現在的四大不合法了,就是“領導者的個人意志也就能夠得以肆意張揚和實現,形成專制”了?
由此可知, 孫 先生的“現代民主”是統治階級維護統治的工具,而非勞動大眾或者說無產階級的民主。無產階級的民主就是“那里有壓迫,那里就有反抗,”也就是說,無產階級只有擁有對剝削壓迫的反抗權,才是無產階級真正的民主權。
孫 先生還說:
“毛澤東的民主觀,是一種錯誤的民主觀,絕非現代民主觀。它無視了民主的主體是人民,而認為民主的主體是執政者。”
試問,毛澤東的“造反有理,革命無罪”,其民主的主體難道是執政者?如果如 孫 先生所說民主的主體是執政者,試問,難道執政者自己造自己的反? 孫 先生否定大眾民主,崇尚統治法制和“現代民主”,其用心不可謂不良苦,但是, 孫 先生能否在邏輯上圓通一下,給人一個合理的否定的理由?我的意思是說,不 管孫 先生站在什么階級的立場上,為什么階級立言,但總應該其理也邏輯,其言也直率,而不是為達到否定的目的,曲徑通亂,雖然這個世界是由混沌邏輯構成的,但混沌邏輯的要點在于自證、它證和驗證,因為,能自證但不能它證,或者能它證但不能自證,其邏輯就不是混沌邏輯,而最大的可能是自相矛盾、自我否定。能自證、也能它證,但不能使兩者得到驗證,也就是證明其結論正確或錯誤,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邏輯。
前面說了 孫 先生的觀點正確,但是,如果從勞動大眾,也即無產階級的民主觀上, 孫 先生的“現代民主”就不民主了,而“毛澤東民主觀的狹隘性和錯誤性”,也就是 孫 先生極力否定的大眾民主,才是勞動大眾真正意義上的民主。
當然,如果按照 孫 先生的邏輯,如果 孫 先生的立言在二千年或者三千年抑或是五千年前立言,而又被當時的統治者當作治國的法寶,或許到現在中國還處在五千年前的法制時代。當然,這僅僅是推測,并非現實,既便 孫 先生真的在五千年前立言,而且成為統治者的治國法寶,其“現代法制”也會被毛澤東的“造反有理,革命無罪”反復革掉,因為,人類最大的法制是勞動大眾心中的公平,這就是為什么人類歷史上的法制被反復革掉的原因。本天道而立民心,并以民心、民意、民志、民權、民利為最高的民主原則、法制原則,所以,毛澤東的民主觀只是手段、途徑,不是目的,因為,毛澤東的民主觀的目的,是為勞動大眾提供民主的制度保障,讓勞動大眾運用自己的民主權利,保護自己的利益。
離開勞動大眾自己保護自己利益的民主都是偽民主,是統治階級的民主,而不是勞動大眾的民主。 孫 先生的“現代民主”是統治階級的民主,毛澤東的“錯誤性”民主觀是勞動大眾的民主。所以,從統治階級的角度說, 孫 先生的“現代民主”是正確的,毛澤東的民主觀是錯誤的,但若從勞動大眾的角度說,毛澤東“錯誤性”民主觀是正確的,而 孫 先生的“現代民主”觀則是錯誤的。
200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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