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象勞動的歷史性與永恒性
關于抽象勞動是商品經濟所特有的歷史的范疇;還是一切社會經濟形態所共有的永恒的范疇,學術界曾經有過較大的爭議。有人支持前者,有人支持后者,還有人同時支持兩者。在支持前者的學者中,有人認為,那些支持后者的學者是把抽象勞動與一般勞動混淆了。但是,什么是一般勞動呢?該學者認為,“不論社會的經濟形態如何,也不論勞動的具體形式如何,人的勞動總是人的腦髓、肌肉、神經、感官等的支出。這種生理學意義上的人類勞動力的耗費,就是一般勞動。”[1]與之商榷的丁學良認為,“在馬克思那里,抽象勞動的實質就是指‘人類勞動的等同性’,而沒有其他的含義。”[2]這倒反而是支持了前一學者認為其他學者把抽象勞動與一般勞動混淆了的說法。其實,《資本論》中的這句話即“完全不同的勞動所以能夠相等,只是因為它們的實際差別已被抽去,它們已被化成它們作為人類勞動力的耗費、作為抽象的人類勞動所具有的共同性質。”[3]恰恰說明人類勞動力的耗費指的也是抽象勞動。
還有人認為,抽象勞動是一般勞動在商品生產社會所采取的一種特殊社會形式。抽象勞動的特殊社會性表現在:它的社會性并不是直接表現出來的,而是通過商品交換間接表現出來的。在非商品生產社會中,人們的個人勞動直接就表現為社會勞動,一般勞動也就無須再采用抽象勞動這種特殊的社會形式了。[4]而馬克思恰恰指出,在商品生產社會中,“表現在交換價值中的勞動可以叫作一般人類勞動。”[5]因此,完全沒有必要強行區分抽象勞動與一般勞動的差別。其實,既然承認抽象勞動的社會性的間接表達,那么就應當同樣考慮到這種社會性在其它的歷史條件下可能存在的直接表達,從而承認抽象勞動并不局限于商品經濟的歷史范疇。抽象勞動說明了商品交換何以可能,它是商品交換的前提,而不是商品交換的結果,因此,它在商品交換這個歷史范疇出現之前就出現了。但是,此前的人們并不清楚這一點,而且在商品經濟中,人們也沒有直接以抽象勞動來計量價值,人們同樣不清楚商品價值是由抽象勞動形成的。只是隨著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充足的材料使得馬克思破解了商品經濟的表象,分析出抽象勞動之后,人們才認識到這一點。因此,雖然人們是在商品經濟時代才認識到抽象勞動,但抽象勞動并不與商品經濟屬于同樣的歷史范疇。用馬克思的說法是,人們對抽象勞動的認識只是“思維用來掌握具體、把它當做一個精神上的具體再現出來”,但決不是具體(這里是抽象勞動)“本身的產生過程”[6]。
此外,雖然在非商品社會里人們更關注有用物本身的效用而不關注其價值,但這并不意味著這時只存在具體勞動,不存在抽象勞動。有人以為,“在非商品生產的條件下,每一個勞動者都是作為社會總勞動力的組成部分來參加生產的,他個人的具體勞動,直接就是社會勞動。”[7]而衛興華則認為,“馬克思所預計的在消除了商品生產的社會主義社會中,作為勞動和消費尺度的勞動時間,只能是抽象勞動。也就是說,在這種沒有商品經濟的社會中,抽象勞動還是可以而且不得不存在的。”[8]其實,在商品生產社會里,也有一些人的個人勞動直接就表現為社會勞動,例如按照社會的計劃來修筑免費使用的城市公路或從事其它公共性基礎設施建設的人,他們的勞動成果并不作為商品用于交換,但他們的勞動成果仍然要按抽象勞動來計量生產費用。
恩格斯在談到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時指出,“一種是技術意義上的勞動,另一種是經濟意義上的勞動。”[9]而經濟意義上的勞動顯然在非商品經濟時代也是存在的。像社會主義社會的按勞分配的原則就不是按個人勞動量來分配,而是按個人所完成的社會勞動量來分配,因而不是搞大鍋飯,不是讓懶漢與勤快人獲得同樣的分配,從而這種勞動量不可能是指具體勞動的量,而只能是抽象勞動的量。不同的具體勞動之間比較的還是抽象勞動的量。生產布匹的八小時勞動得到的分配要多于生產水泥的六小時勞動得到的分配,這是因為8(小時)大于6(小時),而不是因為8米大于6公斤。
更何況,在消滅了分工的社會里,每個人都不局限于任何一種具體勞動,而是有能力從事許多種具體勞動,那個時候就每個人來說,抽象勞動的意義顯然更大些。
二、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的換算
龐·巴維克質疑馬克思把熟練勞動當作普通的“倍數”來看待。他認為,在理論方面,一個復雜勞動者“一天的生產無論如何總是一天的勞動產品。如果我們說一種一天勞動的產品,等于另一種五天勞動的產品,我們便可以隨意想像和捏造。”[10]其實,龐·巴維克只是剽竊了杜林的質疑:“一切勞動時間都是毫無例外地和原則地(因而不必先得出一種平均的東西)完全等價的”[11]。但是,熟練勞動比不熟練的普通勞動在同一時間里創造出了更多的產品,則是“今天的資本主義社會中每天在我們眼前發生的簡單的事實。”[12]這里沒有什么想像和捏造。馬克思“沒有在任何地方以事實去遷就自己的理論,相反地,他力圖把自己的理論作為事實的結果加以闡述。”[13]而復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的問題就是馬克思從事實中引伸出來,并用自己的理論加以闡述的。
在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的問題上,比較大的問題是如何確定后者相對于前者的“倍數”。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只給出了原則性的回答:“比較復雜的勞動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說多倍的簡單勞動,因此,少量的復雜勞動等于多量的簡單勞動。經驗證明,這種簡化是經常進行的。一個商品可能是最復雜的勞動的產品,但是它的價值使它與簡單勞動的產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簡單勞動。各種勞動化為當作它們的計量單位的簡單勞動的不同比例,是在生產者背后由社會過程決定的,因而在他們看來,似乎是由習慣確定的。”[14]
陳其人認為盧彬的下述觀點是正確的:“熟練勞動所生產的生產物之價值,最低限度不但足以補償生產該生產物(例如金玉工的制成品)所直接消耗的勞動,而且足以補償事前學習此種職業時所耗費的勞動以及師傅教授所需的勞動。”[15]但是,是否要在學習后制作的第一件金玉器上,補償全部事前的學習耗費呢?如果是,那么制造下一件金玉器時,就不必補償了,從而再次制作金玉器時的勞動就要按簡單勞動算了;如果不是,那么就要將補償分攤到此人一生所制造的全部金玉器上,但是,誰知道此人會活多久,會不會改行,從而在誰也不知道此人要制造多少件金玉器時,又如何算出每件金玉器的分攤額呢?當然,有人會說,可以按金玉器師傅們平均一生所生產的金玉器來分攤。如果那樣,每件金玉器上所分攤的并不多。事實上,復雜勞動者制作的產品越多,其事前所學的技術就越像免費的自然力一樣發揮作用。其補償如果不是可以忽略的,也是很小的。孫尚清也設想以各種勞動力培養費用的比例,作為復雜勞動同簡單勞動間的各種比例來加以換算[16]。但是,復雜勞動力與復雜勞動不是一回事。能力與付出并不一定對應,大學生去掃馬路并不比中學生去掃馬路的勞動更復雜,盡管前者的培養費用高。要比較復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的倍數,還得看勞動過程中的實際付出。在一些工廠里,有的工程師是專門應對機器故障的,在機器沒有出故障時無事可做,其勞動時間與其呆在工廠里的時間并不一致。因此,不能簡單地說他一天的復雜勞動創造的價值(也許在這一天里他只實際勞動了一個小時)多于普通工人緊張的一天勞動所創造的價值。
而金玉工人相比普通工人在同一時間內創造的價值量高,主要還是因為在制造金玉器時付出的(抽象)勞動多,精力必須高度集中,不能出一點差錯,正因為這種付出要比簡單勞動大,其價值才高,同時,這個勞動也容易失誤,一旦失誤就會出現損失,而這種損失(平均水平的損失)自然要分擔到好的制成品中。因此,單看好的制成品的勞動時間,會低估實際上的平均勞動時間。
還要說明的是,很多復雜的技能是通過干中學掌握的,并不要求事前學得很多,而是干得越多,掌握得越好。因此,勞動者的技能跟機器不同,機器在工作會磨損,要折舊,而勞動者的技能在工作中沒有損失,只有長進,那么勞動者是否應該補償消費者讓他有機會生產金玉器,以提升其勞動力價值,從而為此向消費者轉讓部分價值呢?馬克思曾經指出,“使用機器的基本原則,在于以簡單勞動代替熟練勞動,從而也在于把大量工資降低到平均工資的水平,或把工人的必要勞動減低到平均最低限度和把勞動力的生產費用減低到簡單勞動力的生產費用的水平。”[17]于是,從技術的進步會使復雜勞動變成簡單勞動,使得學習復雜勞動的努力白費的角度來說,才談得上補償事前的學習努力。但同樣的問題仍然存在,那就是如何在制造的產品中分攤這種補償。
孫尚清還設想,在社會主義經濟中,按現行的工資等級表,以工資等級系數作為換算的依據,把工資等級系數看作是復雜勞動同簡單勞動間的各種比例的表現。[18]但是,這種設想實際上是因果倒置,因為工資等級系數本來是應當根據復雜勞動同簡單勞動間的各種比例來制訂的。
李翀也認為,要估算勞動化簡乘數,不能從工資差別著手。勞動力的價值并不等于勞動創造的價值。他給出了一個在一定的前提條件下不借助交換價值來分析勞動化簡乘數的辦法。假設有兩個生產部門,投在這兩個部門的勞動力數量分別是L1和L2,每個勞動力的年工作日是T1和T2,勞動力價值是W1和W2。假定兩個部門的剩余價值率相等。另外,把第一個部門的勞動取作標準勞動,于是經過一番計算之后得出,第二個部門勞動的化簡乘數是:(W2/T2)/(W1/T1)。[19]
但是,如果不借助交換價值,那么這里的勞動力價值又是如何給定的呢?更重要的是由于假定剩余價值率相等,因此,復雜勞動創造的價值與簡單勞動創造的價值之比在這里就簡化為復雜勞動力價值與簡單勞動力價值之比,而后者恰恰是從工資差別來著手的。這里的另一個問題是,既然不同部門中每個勞動力的年工作日不同,那么,他們的剩余勞動時間就會有不同,又如何確定他們的剩余價值率相等呢?
馬伯鈞和李君華認為,“從物化勞動的層面看,當生產同一種產品時,復雜勞動所提供的勞動產品比簡單勞動所提供的要多得多,因而具有更高的勞動生產率。但是,當生產不同產品時,兩種勞動的效果就變得不可比了。”[20]但是,如果生產不同產品時,兩種勞動的效果不可比,那么,人們又怎么能夠交換其生產的產品呢?正是在商品的交換中,復雜勞動換算為復合的簡單勞動是很清楚的:“各種勞動的產品只要確立為價值,這種簡化實際上就實現了。各種勞動的產品作為價值在一定比例上是等價物;較高級勞動本身是用簡單勞動來估價的。只要想一想,比如說加利福尼亞的黃金便是簡單勞動的產品,那么這就很清楚了。況且任何一種勞動都是用黃金支付的。質的區別這樣一來就消除了,一種較高級勞動的產品實際上化為一定量的簡單勞動。”[21]如果復雜勞動不能換算為簡單勞動,那么,復雜勞動的產品就不能用簡單勞動的產品黃金來支付,從而也就不可能有價格并用于交換。
實際上,當人們說復雜勞動是多倍的簡單勞動時,其實也是從抽象勞動的意義上來說的。這是因為,復雜勞動與簡單勞動都有很多具體的形式。顯然,復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的通約也只能是在抽象勞動上而不能是在具體勞動上。
陳振羽認為,“由于商品價值的決定是一種人們不能自覺控制的盲目自發的社會過程,人們只能進行科學的理論考察,揭明復雜勞動化為簡單勞動量的倍加比例,而不能夠也不必要制訂出復雜勞動還原為簡單勞動的各種模式的倍加系數。”[22]的確,在馬克思之前,就有人指出,在資本主義制度下,“競爭決定著一個復雜勞動日中包含多少簡單勞動日。”[23]而馬克思也指出,“較高級勞動和簡單勞動,熟練勞動和非熟練勞動之間的區別,有一部分是基于單純的錯覺,或者至少是基于早就不現實的、只是作為傳統慣例而存在的區別;有一部分則是基于下面這樣的事實:工人階級的某些階層處于更加無依無靠的地位,比別人更難于取得自己勞動力的價值。在這方面,偶然的情況起著很大的作用,以致這兩種勞動會互換位置。”[24]實際上,許多連續不斷的單調的簡單勞動相比復雜勞動對人的精神和肉體更加有害,從而也應當按較大量的勞動來計算,以補償對勞動者的損害。
當然,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對于復雜勞動換算為簡單勞動的倍數還是值得關注的,以便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加快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同時也符合按勞分配的原則。不過,這時復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的換算問題讓位于復雜勞動者與簡單勞動者的分配比例問題,而這時由于社會(或國家)承擔了勞動者的教育成本,擴大了教育的覆蓋面,限制了復雜勞動者對于科學技術的壟斷,并消除了資本主義制度下簡單勞動者難于取得自己勞動力的價值的問題,因此,復雜勞動者與簡單勞動者所得報酬之間的差距會明顯縮小。例如,列寧曾經在俄國革命后的報告中提到,“以前在資本主義時代,粗工的工資每月是25盧布,好的專家的工資每月不少于500盧布,差額是1:20,現在最低工資是600盧布,而專家的收入是3000盧布,差額是1:5。”[25]
三、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的轉化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人類勞動力本身必須已有或多或少的發展,才能以這種或那種形式耗費。但是,商品價值體現的是人類勞動本身,是一般人類勞動的耗費。正如在資產階級社會里,將軍或銀行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人本身則扮演極卑微的角色一樣,人類勞動在這里也是這樣。它是每個沒有任何專長的普通人的機體平均具有的簡單勞動力的耗費。簡單平均勞動雖然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文化時代具有不同的性質,但在一定的社會里是一定的。”[26]對于這段話,有人從絕對意義的“沒有任何專長”來理解簡單勞動,因而與馬克思的觀點不同而認為“生產金的勞動并不是最簡單的勞動”[27]。但是,馬克思在這里講得很清楚,對簡單勞動力來說,也意味著人類勞動力本身必須已有或多或少的發展,而且這種簡單平均勞動在不同的文化時代是不同的。因此,從辯證的觀點的來看,所謂的沒有任何專長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假定為簡單勞動的紡紗勞動[28],也是需要學習才能掌握的,不是人人天生都會的。這樣一來,隨著人類勞動力的發展,一個時代的復雜勞動有可能只是其后一個時代的簡單勞動。也就是說,簡單勞動的內涵也不是僵化不變的,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的。
一個簡單的例子是電腦打字。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能夠進行電腦打字的人是少數,打字成為一種專長。當時筆者所在企業的處室有一個專門的打字室配有專門的打字員,把各科室撰寫的報告手稿工整地打印好。而在市面上打字店也很賺錢,打印一頁紙要收費好幾元甚至上十元人民幣。打字在當時的確是較高級的勞動。而如今呢?這樣的打字室已經不存在了,各科室人員早就直接在電腦上撰寫報告了,打字店也早就倒掉了。盡管今天要能夠在電腦上打字仍然需要學習,但打字勞動已經不再是較高級勞動了,沒有人會在自己的簡歷上把會打字列為專長了。
由于不理解簡單勞動的辯證發展,有人套用西方學者的暗默知識(又譯默會知識)論,以為“伴隨技術進步,勞動的復雜性非但沒有削弱,反而可能隨之上升”,“暗默知識的存在派生出工人分享剩余的權利”,從而“在一個資本主義經濟中,工人分享剩余意味著勞資之間在價值創造和分配上的正和關系,亦即工資收入(包括對工人的各種激勵方案)將和利潤按照相同方向甚至相同比率而增長。”[29]但是,一方面,馬克思早就指出,“如果認為,只要勞動總產品增長,應參加分配這種產品的三個階級就會均等地分享這種增長,那就太幼稚了。當利潤增長百分之二十時,工人必須通過罷工才能提高工資百分之二。”[30]顯然,這里談不上什么“分享”,因為分享意味著參與剝削,而工人不僅談不上對誰的剝削,就是他們自己想被剝削得少一些也是非常困難的。這位中國學者在發展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名義下向中國人民推薦的發達國家工人分享剩余的勞資正和關系的實際情況可以從美國的兩項調查一見端倪:美國農業部在2008年12月前完成的一項調查表明,平均下來,每7個美國人中就有一個吃不飽。[31]而全球知名調查公司蓋洛普在2013年8月進行的一項全國范圍的調查顯示,吃不飽的美國人比例,上升到每5個美國人中就有一個吃不飽。[32]另一方面,即便“發達資本主義經濟中存在著工人技能升級的長期趨勢”,工人技能的這個升級也不代表勞動的復雜性的上升,而是代表勞動復雜性的相對下降,因為簡單勞動中所包含的人類勞動力的發展也已經增加得更多了。事實上,近些年來,發達國家的工業大量向發展中國家轉移,以至于發達國家有產業空心化之慮。由于發展中國家勞動力的素質較低,因此這一趨勢所表明的恰恰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大量的勞動日益簡單化而不是復雜化。在生產高科技電子產品的流水線上,我們可以看到大量低素質的操作人員。
從理論上講,資本家要獲得更大的利益,歸根到底在于提高剩余價值率,而不使勞動力貶值,從而同時使復雜勞動簡單化,是不可能做到這一點的。實際上,自機器發明以來的科技進步,都是力圖將復雜的操作固化到人的身外之物,如機器、芯片、機器人等物體上,而使得人成為生產過程的簡單看管者。盡管設計機器、芯片和機器人的科技人員的工作變復雜了,但是在現代計算機等輔助設備的幫助下,在前人的科技知識的積累的基礎上,他們的工作并不比先前制造第一臺計算機的科技人員復雜多少。要知道,這些人員所利用的知識中的一些數學原理曾經花費數學家上百年的復雜工作才得以證明,而他們學習和掌握這些原理只需要很短的時間,哪個時代的工作更復雜呢?現代科技的發展并沒有改變而是加強了馬克思早就指出過的經濟規律,“現代產業經常是用更簡單的和更低級的工作來代替復雜和較高級的工作的。”[33]
現階段,發達國家的資本家利用知識產權的法律手段進行壟斷,從發展中國家資本家那里瓜分了大量的剩余價值,這也使得一些人誤以為這種高額收益不是源于生產之外的壟斷,而是源于發達國家的少量復雜勞動大大超過發展中國家多量的簡單勞動。但是,這種局面最終會迫使發展中國家的資本家進行產業升級,提高其剩余價值率,從而要么使發展中國家的復雜勞動簡單化,要么挑戰發達國家的技術壟斷,使發達國家的復雜勞動簡單化。
就社會主義國家而言,列寧曾經指出,“我們工人農民通過利用資產階級專家,自己愈快地學會最好的勞動紀律和高級勞動技術,我們就能愈快地免除向這些專家交納的一切‘貢賦’。”[34]“在資本主義社會,統計純粹是‘官府人員’或本行專家的事情;我們則應該把它帶到群眾中去,使它普及,讓勞動群眾自己能逐漸懂得和看到應該如何工作,工作多少,怎樣休息,休息多久,使各個公社經營的業務成績的比較成為大家共同關心和研究的事情,使優秀的公社立即得到獎賞(如在一定時期內縮短工作日,提高工資,提供許多文化或藝術方面的福利和獎品等等)。”[35]顯然,使廣大工人農民學習和掌握資產階級專家所擁有的知識,會大大提升工人和農民的勞動技能,使這部分工人和農民的勞動復雜化,但它的后果卻是提高了全社會的平均勞動水平,提高了簡單勞動的標準,從而使得復雜勞動的報酬得以降低,免除為此向資產階級專家交納的“貢賦”。當然,社會主義國家工人和農民勞動報酬的提高,不是“分享”資本家占有的剩余勞動的結果,而是直接占有自己勞動成果的結果。
最后,在社會主義國家里,還要致力于消除某些在資本主義國家不會去刻意消除的某些高強度的簡單勞動,以愛惜勞動者和解放勞動者。例如,列寧曾經指出,“我們在燃料方面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采用了泥炭水力開采法。泥炭在我國是蘊藏量非常豐富的一種燃料,但是過去由于開采的工作條件令人難以忍受而無法加以利用。……因為我們不能派人去做這種苦工。資本主義制度能夠派人去做這種苦工。在資本主義國家,人們迫于饑餓才去做這種苦工,而在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就不能派人去做這種苦工,如講自愿,任何人都不會去做。資本主義制度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上層。對下層它是不關心的。應該在各地更多地采用機器,盡量廣泛地采用機器技術。”[36]而這種采用機器的泥炭水力開采法也不算是復雜勞動,“因為用這種方法,沒有受過訓練的工人也可以工作。”[37]
在談到未來社會時,馬克思曾經指出,“由于給所有的人騰出了時間和創造了手段,個人會在藝術、科學等等方面得到發展。”[38]恩格斯也提到,“舊的分工必須消滅。”[39]如果伴隨技術進步,勞動的復雜性日益上升,那么,勞動者就會花費大量的時間在掌握某種具體勞動的技能上,又哪有足夠的時間使自己在其他方面得到發展,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呢?如果每一工種因為其勞動復雜性的提高而掌握起來都很困難,那么,人們就不得不分別固定在不同工種的分工中以減少學習成本提高勞動效率,如此一來,舊的分工又如何能夠消滅呢?
因此,隨著人類勞動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一方面簡單勞動的內涵會有所提高,另一方面,復雜勞動也必然日益向簡單勞動轉化。這種轉化在資本主義制度下會造成復雜勞動的貶值,使工人階級更深地陷入被奴役的境地,進而使得工人階級把技術進步視為通向奴役的道路,甚至以激烈的斗爭來反對技術進步;而在社會主義制度和共產主義制度下,這種轉化將大大提高勞動者的福利,使生產勞動“從一種負擔變成一種快樂”[40]。
本文摘自《<資本論>正義—怎樣理解資本主義》一書的第一章“價值決定與經濟增殖”。
[1] 彭迪先:《馬克思論抽象勞動》,《經濟研究》1980年第9期。
[2] 丁學良:《抽象勞動的實質——與彭迪先同志商榷》,《經濟研究》1981年第7期。
[3] 《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1頁。
[4] 趙磊:《抽象勞動和一般勞動的異同》,《財經科學》1986年第4期。
[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19頁。
[6]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5頁。
[7] 李靖華:《從馬克思對斯密勞動價值論的分析看他的抽象勞動學說》,《西北大學學報》1990年第4期。
[8] 衛興華:《關于抽象勞動的問題》,《讀書月報》1957年第1期。
[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73頁。
[10] 轉引自陳其人:《論復雜勞動是多倍的簡單勞動的機制》,《海派經濟學》2005年第4期。
[11] 轉引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214頁。
[1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216頁。
[1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中文2版,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39頁。
[14] 《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8頁。
[15] 陳其人:《論復雜勞動是多倍的簡單勞動的機制》,《海派經濟學》2005年第4期。
[16] 孫尚清:《關于復雜勞動如何化為簡單勞動的問題》,《經濟研究》1962年11期。
[1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63頁。
[18] 孫尚清:《關于復雜勞動如何化為簡單勞動的問題》,《經濟研究》1962年11期。
[19] 李翀:《復雜勞動化簡之管見》,《馬克思主義研究》1987年第3期。原文中這里的W1誤為W2。
[20] 馬伯鈞、李君華:《復雜勞動與簡單勞動換算的困境與出路》,《湖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6期。
[2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冊,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76頁。
[22] 陳振羽:《正確理解馬克思的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理論》,《經濟經緯》1999年第2期。
[2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96頁。
[24] 《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30頁腳注。
[25] 《列寧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7頁。
[26] 《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7-58頁。
[27] 陳其人:《論復雜勞動是多倍的簡單勞動的機制》,《海派經濟學》2005年第4期。
[28] 《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21頁。
[29] 孟捷:《勞動與資本在價值創造中的正和關系研究》,《經濟研究》2011年第4期。
[30]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22頁。
[31] 《7個美國人中就有一個吃不飽》,http://fashion.people.com.cn/GB/10399860.html,2014年2月26日。
[32] 《調查顯示:美國挨餓者增多 20%美國人“吃不飽”》,http://news.eastday.com/w/20130913/u1a7659052.html,2014年2月26日。
[33]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41頁。
[34] 《列寧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63頁。
[35] 《列寧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72-173頁。
[36] 《列寧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0頁。
[37] 《列寧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0頁。
[3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中文2版,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1頁。
[39]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0頁。
[40] 《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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