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和28日,許多媒體紛紛刊發或轉載了《中國今年為何大閱兵?》一文,該文說:中國將在今年紀念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時舉行閱兵式,而舉行這次大閱兵的目的有四:一是展示中國軍事實力;二是震懾日本,向世界宣示中國維持戰后世界秩序的堅定決心;三是向國人展示我軍的軍容、軍貌、軍心、軍備,凝聚國人信心,增加自豪感;四是向腐敗分子展示,除了紀委、政法系統這兩個“刀把子”外,解放軍這個“刀把子”也牢牢地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即震懾腐敗分子。
對于該文說的中國今年舉行大閱兵的前三個目的,本人沒有異議,但對該文說的中國今年舉行大閱兵的第四個目的即“震懾腐敗分子”,我覺得很不靠譜。
首先,軍隊沒有懲治腐敗犯罪的職能
《中國今年為何大閱兵》一文稱:今年舉行大閱兵,目的之一是“向腐敗分子展示,除了紀委、政法系統這兩個 ‘刀把子’外,解放軍這個‘刀把子’也牢牢地掌握在黨和人民手中。”“有了紀委這個黨的‘刀把子’,政法系統、軍隊這兩把國家的‘刀把子’,三把刀就能形成合力,就能穩住國家大局,掃除國家蛀蟲,震懾腐敗分子,就能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保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得以實現。”
我們黨歷來稱軍隊是“槍桿子”,說解放軍也是“刀把子”,從對付敵對勢力暴力破壞活動的角度來講也未嘗不可,但解放軍主要是擔負防衛作戰任務的,我國的法律法規并沒有賦予軍隊懲治腐敗犯罪的任務。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于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和預備役部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組成。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部隊是國家的常備軍,主要擔負防衛作戰任務,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預備役部隊平時按照規定進行訓練,必要時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戰時根據國家發布的動員令轉為現役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指揮下,擔負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維護社會秩序。
民兵在軍事機關的指揮下,擔負戰備勤務、防衛作戰任務,協助維護社會秩序。”
除《憲法》和《國防法》外,我國現行的其它法律法規也都沒有賦予軍隊(包括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懲治腐敗犯罪的職能。
在動物界,大象比老鼠大得多,可為什么老鼠怕貓而不怕大象?大家都知道,這是因為貓要吃老鼠,而大象不吃老鼠。同樣道理,既然國家沒有賦予軍隊懲治腐敗犯罪的職能,那么閱兵又如何能“震懾腐敗分子”呢?
其次,中國政府從來沒有說過“震懾腐敗分子”是閱兵的目的之一
建國以來,我國多次進行過國慶閱兵,其中,改革開放以來就搞過三次。但中國政府從來沒有說過“震懾腐敗分子”是國慶60周年閱兵的重要意義時說,閱兵歷來被認為是展國威、揚軍威的最佳方式,更是樹立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的重要形式,閱兵是軍隊對祖國和人民的匯報,國慶60周年閱兵是十年來中國軍隊現代化建設成就的集中展示,閱兵是威懾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有效手段。這里的“境內外敵對勢力”是指境內外以顛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破壞中國統一為目的的各種反動政治勢力,并不包括腐敗分子。為什么中國政府從來沒有說過“震懾腐敗分子”是閱兵的目的之一?就是因為對付腐敗分子用的不是解放軍這個“槍桿子”,而是紀檢監察和政法系統這兩個“刀把子”。閱兵的目的之一。官方媒體在介紹宣傳2009年
第三,武力震懾不了腐敗分子
閱兵實質上是展示武力的行動,但武力震懾不了腐敗分子。如果說閱兵也能“震懾腐敗分子”,那么,中國早在50年前就有了威力巨大的核武器,現在每年都要發射十幾到幾十顆衛星,軍隊的武器裝備越來越現代化,改革開放以來也搞過三次舉世矚目的國慶大閱兵,按照該文的邏輯,腐敗分子早就應該被嚇破膽而不敢貪腐了。國慶大閱兵的徐才厚都成了腐敗罪行驚人的“大老虎”。這充分說明:武力震懾不了腐敗分子。可是在十八大前的這些年,腐敗分子不僅沒有被“震懾”住,反而越來越猖狂了。
中國有句俗話,“一物降一物”,意思是說:有了一種事物,自然會有另一種事物來制服它。要想震懾腐敗分子,就必須拿出腐敗分子最怕的東西來。實踐證明:要想真正“震懾腐敗分子”,爆炸一顆原子彈或搞一次大閱兵,不如挖出一個周永康;挖出一個周永康,不如挖出所有的“周永康”; 挖出成百上千個周永康,不如把所有的公權力運作都放到陽光下,真正讓人民群眾來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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