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三子”自首,“占中三孩”頂上,玩起了“絕食”游戲。大陸廣大民眾一邊看熱鬧一邊磕瓜子,還不時往他們身上吐瓜子皮。好湊熱鬧的老夫我也往他們身上吐了塊瓜子皮——寫了篇文章《“絕食牌”雞粥在香港熱銷》,調(diào)侃他們的幼稚舉動。結(jié)果引起了某網(wǎng)站某些希望能夠從“占中三孩”的“絕食”游戲中得到意外收獲的人的不滿,在我的帖子后面跟帖拍磚:
“你們有點人性吧,有人要絕食,你要是善良人應該勸他吃點東西愛惜生命,你們反對絕食者進食,這得多陰損才能說出這些挖苦的話。”
“不想讓他們吃飯,想要他們的命,絕食者和你有多大的仇?你說這話損不損?”
“樓主有一點人性沒有,你心中的惡已經(jīng)覆蓋了你心中的一點點的善良。”
“作者已經(jīng)是沒有一點人味,沒有一絲良善的行尸走肉。”
“統(tǒng)治者需要大多數(shù)百姓成為旁觀者,別人的受難成為他們自得、優(yōu)人一等的理由,還可以乘火打劫,沾點血作人血饅頭,以治療他們的肺癆。于是,他們淪為‘廣大群眾(看客)’與幫兇。”
“百年前那群無聊的看客吃了沾了人血的饅頭, 雖然沒有治愈他們的肺病,癆病, 精神病, 卻使他們的子子孫孫染上了吃人血饅頭的毛病。”
“人性已經(jīng)完全泯滅,不可救藥。”
對此,與他們持不同意見的人也在后面跟帖反對他們的意見:
“偽善者們,夠了!動輒用死作威脅手段的,不是好鳥。
真意要去的人,絕不高聲嚷嚷。所以偽善者們放心,鳥兒不會餓死的,因為可以喝粥。”
“絕食者需要的就是這些‘安慰’,然后他們順坡下驢,既得到名聲又不傷身體。跟那些一哭二鬧三上吊一個道理。”
“絕食這個事的確是鬧劇,和人性慈悲沒有關(guān)系。每個人要對自己做的事說的話負責,說了絕食又偷吃,是為無信,無信的人怎么博得同情和支持?哪怕你說絕食結(jié)束再吃也算是個結(jié)果。最新消息,香港的小黃餓了不到48小時也認慫了,以為民主斗士那么好當嗎?社會上管這種人叫辦事不靠譜,集沖動和怯懦于一身,連樣子都裝不下去的人,未來的社會交這種人手里誰放心?都說民主,那么民眾就是老板,公務員就是職員,你會雇傭這樣的人當雇員嗎?”
“很不錯,絕食也絕得萌噠噠。”
“絕食山珍海味,粥還是要喝的,牛奶是要喝的。”
在我的帖子后面就出現(xiàn)了“挺‘絕’”派和“湊熱鬧”派兩派。
我細心觀察“挺‘絕’”派拍的磚,非常搞笑或者荒謬。
他們給反對“占中三孩”行動的人扣的第一頂帽子是“反對絕食者進食”,是“想要他們的命”;第二頂帽子是“人性已經(jīng)完全泯滅”;第三頂帽子是“染上了吃人血饅頭的毛病。”
我又一次笑噴了,這些人以為別人都是廈門大學(嚇大)畢業(yè)的。
第一,究竟是誰鼓動和操縱幾個小孩子絕食,拿他們當成人質(zhì)要挾當局的?是譏笑他們幼稚行動的人嗎?
第二,他們的后臺老板以及他們的家人,明知道做這種事情沒有任何效果,還鼓動或者放任幾個未成年人做這種損害自身健康的事情,究竟是誰“人性已經(jīng)完全泯滅”?
第三,魯迅作品《藥》中的茶館主人華老栓夫婦為兒子小栓買人血饅頭治病的故事,揭露了封建統(tǒng)治階級鎮(zhèn)壓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頌揚了革命者夏瑜(人物原型是秋瑾)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貼近群眾的局限性。而某些人出于少數(shù)人的一己私利而在外部勢力的支持下逆香港主流民意而動,鼓動幾個未成年人用自殘的方式來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被大多數(shù)人嗤之以鼻,這完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件事。用這種說法的人也許比那些只是會罵街的人多一點藝術(shù)細胞,但是他們能夠從邏輯上論證兩者的關(guān)系嗎?
下面回應“挺‘絕’派”拍磚者的挑戰(zhàn):
打比方:
幾個小孩子,不滿意學校的早上八點鐘上課的規(guī)定,非要學校改成八點半上課,不滿足要求他們就不吃東西。學校應該怎么辦?不答應他們,就成為了“沒有人性”,如果遷就了他們,以后有20個學生“絕食”要求學校七點半上課怎么辦?應該改還是不改?
還有,我們家鄰居有6個小孩子(比絕食的五個人多一個,歲數(shù)也比他們小,最大的15歲)非常善良,他們通過自己的家長呼吁香港的幾個哥哥姐姐吃東西,健康要緊,如果哥哥姐姐們不吃東西,他們也不吃。假如這幾個小孩子絕食出了問題,那么那些鼓動或者支持“占中三孩”絕食的人算不算是“想要他們的命”?算不算“沒有一點人味”?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一些歹徒在窮途末路的情況下,有時候會劫持自己的兒女要挾警察,威脅說如果不答應他們的要求,就殺死自己的兒女。這種情況與現(xiàn)在的很相似,“占中三孩”的家人和占中的組織者不勸阻或者制止這些未成年人的無謂的自殘行為不算“人性已經(jīng)完全泯滅”,而大多數(shù)人通過對此愚蠢行為的譏笑喚醒他們卻成為“人性已經(jīng)完全泯滅”,什么邏輯?
至于說別人所謂“反對絕食者進食”的說法則完全是無稽之談。究竟誰“反對絕食者進食”,地球人都知道。
盧彥慧在絕食94小時以后于12月5日9時在金鐘非法集會現(xiàn)場主舞臺宣布停止絕食。已經(jīng)吃東西,經(jīng)醫(yī)療人員檢查,盧彥慧由于血糖偏低及先天因素影響,出現(xiàn)心跳較快、心律不正、頭暈及低燒,為免對身體造成永久傷害,故聽從醫(yī)生建議,決定恢復進食。盧彥慧對停止絕食表示慚愧,向支持的市民道歉。
“占中三孩”之首黃蜂絕食72小時扛不住喝了葡萄糖水以后,自責“不爭氣”,那么他是在為誰爭氣?吃了東西就是不爭氣,不吃就是爭氣,到底是誰讓他們不吃東西?還有,盧彥慧對停止絕食表示慚愧,向支持的市民道歉,那么,她在“支持的市民”面前做錯了什么?又為什么慚愧?就因為他們倆都吃了喝了東西,就會產(chǎn)生自己“不爭氣”和“慚愧”的感覺,到底是誰“反對絕食者進食”?這不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的嗎?
綜上所述,有三點是應該明確的。
第一,所謂“絕食”示威,從本義上說,就是堅持不進食,直到達到目的為止。因此,無論是網(wǎng)絡上照片顯示的頭上纏著寫有“絕食”字樣的布條吃東西的情況(有人辯解說是2009年的照片)也好,黃蜂的絕食72小時以后扛不住喝葡萄糖水也好,盧彥慧在絕食94小時以后吃東西也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絕食”,而屬于嚇唬人的“絕食”秀。
第二,反對他們的行為的人是沒有人希望他們絕食的。因為他們是未成年人,是被某些人用極端觀念劫持的人質(zhì),他們是無辜的,罪魁禍首是他們背后的人。他們一開始就不應該有如此愚蠢的行為,現(xiàn)在他們不干蠢事了,大家反而松了口氣。只不過在他們頭腦發(fā)熱被別人利用,還以為自己在干驚天動地大事的時候。大家一邊瞧熱鬧一邊嗑瓜子,同時不屑一顧地往他們身上吐瓜子皮而已。把“想要他們的命”的罪名扣到反對這種鬧劇的人的頭上屬于典型的賊喊捉賊!
第三,真正不管他們死活的是那些讓黃蜂在喝葡萄糖水以后覺得自己“不爭氣“的人,是那些讓盧彥慧在絕食94小時以后吃東西時覺得“慚愧”并且對他們表示道歉的人,此時此刻,他們肯定非常失望,因為他們最希望的是這幾個小孩子餓死,然后以此博取民眾的同情,以煽動人們向有關(guān)方面施壓。
至此,誰才是真正的“人性已經(jīng)完全泯滅”的人?相信大家都已經(jīng)心中有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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