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其獨特的歷史沿革,香港社會的包容性一直讓港人引以為榮。華人、歐美人、東南亞人乃至非洲人等各膚色人種融合共處在這美麗安寧的海上明珠都市。
而近年來,香港社會卻出現一種不好的苗頭。2013年5月,一則來自Mailonline網站署名Hugo Gye的報道《圖示世界上最“種族主義”的國家(答案可能震驚你)》顯示,通過對80個國家地區的調查與評分,香港已成為“種族歧視”程度排名靠前的地區。香港中文大學的社會調查也基本印證了這一結果,“三分之二少數族裔人士感覺自己在香港受到歧視”。
但這還不足以讓我震驚,更讓我訝異的是近年來部分香港市民竟將歧視的矛頭指向來訪的大陸居民。典型事件是2012年2月,香港學生在報章登廣告將大陸來訪游客丑化為“蝗蟲”,以及近日由幼童當街便溺遭拍照引發的沖突事件。
4月21日11點50分,鳳凰衛視旗下@鳳凰視頻 在新浪微博發表一則快訊:“ 【孩子在香港街頭小便大陸夫妻與港人發生激烈沖突】畫面中沖突現場十分混亂,大人相互指責,孩子大聲哭泣。這對大陸夫妻抱起孩子推著嬰兒車欲離去,被港人拉住嬰兒車阻攔。孩子母親反復強調'洗手間排隊,孩子著急我怎么辦',現場有人始終高舉相機拍攝。 ”在報道中很刻意地多次強調大陸夫妻以及港人等地域身份信息。隨后,鳳凰衛視主持人閭丘露薇轉發該微博并評論稱:“這條視頻只是事件后半部分。孩子當街便溺,有路人拍照,遭孩子父親搶走相機和記憶卡,孩子母親打了路人一耳光。片中白衣青年看不過眼報警,并且阻止夫妻離開,雙方爭執,青年遭人用嬰兒車推撞。警察到場調查后,父親無條件釋放,母親涉嫌襲擊被捕,準保釋,五月中需到警局報到。”孩子當街便溺、父親搶走記憶卡、母親打人耳光及涉嫌襲擊被捕,這一系列吸引眼球的新聞元素瞬間引爆微博網民熱議,并一邊倒地抨擊大陸夫妻小孩沒素質且蠻橫無理。
這第一波輿論態勢已夠熱鬧,而21日當晚因視頻前半部分被補充發布引發的輿情大逆轉則更值得玩味。兩歲幼童父母帶其在廁所排隊,久未排到小孩已等不及,母親便讓小孩在街上便溺,同時用尿不濕收拾,使用過的尿不濕也裝袋提走。在此過程中小孩父親發現有人對其小孩便溺過程拍照,便上前要求其刪除涉及幼童隱私的相關照片,那青年聲稱是記者而且不同意刪除。引發爭奪相機沖突,過程中相機記憶卡掉落地上,被小孩母親拾走。此時另一男青年加入用手機錄影,并拖拽嬰兒車阻止小孩父母一家離開。多名網友稱在爭執過程中小孩母親僅拍打過拖拽嬰兒車的手,并未發現打人耳光,視頻中也無。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基本如此,平心而論,當街便溺確實不妥,但兩歲幼童在排隊過程中憋不住而應急處理應可以諒解。女孩【注:經香港警方最新確認,小孩為男孩。】父母表現已足夠合理且克制,小孩便溺過程使用尿不濕處理,在小孩因被男青年阻截嚇得撕心裂肺哭嚎聲中其父母也未采取過激的暴力行為。換作是你我,是否能做得更好?接到報警趕來的香港警方以涉嫌襲擊及盜竊罪名逮捕年輕母親(已準許保釋),卻未處理挑起事端涉嫌侵犯幼兒隱私且限制人身自由的兩名香港青年,令人頗感意外。
全程真相視頻曝光后,眾多網友頓覺被鳳凰視頻及閭丘露薇誤導蒙蔽,21日晚間到22日,自發討伐鳳凰片面報道誤導公眾的聲音反而占了上風。
本事件折射出香港社會長期存在的幾個問題。
第一,香港法律體系對公民隱私權的保護存在薄弱與不足。在實施普通法制度的香港,目前尚不存在“肖像權”這一獨立的概念和權利。首先是具有憲制地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該法第28、29和30條分別規定了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但并無明確提及隱私權,更未具體提及對肖像的保護。其次是香港法例第383章《1997年香港人權法案(修訂)條例》,規定了對香港居民私生活、家庭、住宅、通信、名譽及信用的保護,涉及到了隱私權的保護問題。但該條例第一部第7條明確限定,條例只對“政府及所有公共主管當局,以及代表政府或公共主管當局行事的任何人”具有約束力。可見,該條例提供的保護是有限的,并未擴及當事人因私人或非政府機構侵犯隱私權的行為而遭受的傷害。最后是1996年12月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雖然條例沒有明文規定,但有關司法判例表明:若收集他人資料者不認識,也無意辨認被收集資料者身份,則不受該條例的規管。審理有關案件[ 見Eastweek Publisher v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2000]1 HKC 692。]聯系到本次事件,就難怪那名記者敢于偷拍兩歲幼童面部及便溺全程,鳳凰視頻也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不打馬賽克發布出來,因為他們可以用不知幼童姓名身份為借口規避法律制裁。如此“謹慎”的香港法律體系,自然是保護了媒體、私人的偷拍及錄影自由權利,卻無可避免地傷害了被拍者的隱私權利。香港對有關法律及時完善以更好地在互聯網時代保護公民隱私權已成急需解決的重大社會議題。
第二,部分香港媒體為追逐眼球效應喪失新聞報道客觀公正底線,已成社會毒瘤。香港媒體具有相當大的報道自由,港府對輿論導向基本采取放任態度。因此香港媒體唯一導向就是牟取盈利最大化,為達到此目標便多采取“肉體加尸體”的套路,即以娛樂板塊的色情話題、狗仔偷拍結合社會板塊的血腥案件、暴力沖突來吸引讀者眼球創造商業收益。壹周刊、東周刊等便是這種傳媒路線的典型代表。因此,鳳凰視頻及閭丘露薇便敢于露骨地截取片面信息挑撥受眾情緒達到傳播效應的最大化。而本次事件鳳凰視頻和閭丘露薇是在新浪微博網絡空間實施誤導煽怨,中國大陸具有司法管轄權,當依據網絡誹謗的最新司法解釋予以處理,否則單單法辦一個秦火火是難以服眾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此次沖突事件以及隨后的輿情凸現香港社會包容性危機。香港本應以社會融合多種族居民和諧共處成為其全球自由港的軟實力品牌,但近年來愈演愈烈的排斥大陸訪客行為卻大大損害了香港的開放包容形象。改革開放前和初期,香港作為大陸的買辦窗口獲得巨大蛋糕得以經濟騰飛,1997年香港回歸后,中央政府也視其為香餑餑給予各種優惠利好,但香港部分社會活動人士卻不顧全體香港公民利益而在他國金援操縱下制造沖突對抗中央政府。近年來,中央看透“嬌生慣養縱子成狼”,開始樹立規矩獎懲結合。上海自貿區的啟動就是在這種大背景下,近日北京繼上海、深圳后又獲得許可越過香港直購黃金儲備。此次香港警方若不秉公執法,部分香港媒體及市民若繼續誤導輿論煽動陸港沖突,只會讓香港走向更被邊緣化的深淵。
大陸網友@幽蘭的 就此事發表評論稱:“本打算兒子2歲的時候帶他去香港玩,現在看來,還是等20歲可以去公廁排隊的時候再去吧。”這正是我們不愿看到的陸港隔閡情緒,卻正在無聲地蔓延。
個人希望香港社會上下能克服焦慮躁動情緒,冷靜反思為何發生社會包容性危機,香港才會獲得一個明朗的未來。愿香港重歸包容、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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