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總書記8月23日下午作了一個講話,他在中央政治局關于土地管理制度的集體學習會上強調:“中國需要進一步完善符合國情的土地管理制度,堅持各類建設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較少的土地資源消耗支撐更大規模的經濟增長。”3天以后的8月27日晚上,溫家寶總理在張北縣主持召開了農業、農村工作座談會,會上特別講了保持糧食和農業穩定發展,對穩定物價、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意義。
8月24日,一大批農業專家,包括清華大學的蔡繼明、復旦大學孫立堅、同濟大學的謝岳、南京大學的宋頌興等四教授通過媒體進一步主張:“讓老百姓個人自由支配土地”(《國際金融報》)。8月25日,美國托列多大學商學院經濟學教授、亞洲研究所所長張欣通過媒體表示,中國政府必須考慮對現行《土地管理法》作出修訂,開放土地市場、從根本上改革土地所有權架構,明確建議“把土地私有化,然后土地要有市場價格。”(美國之音中文網)
8月29日中午,黨中央機關權威理論刊物《求是》雜志網站頭條掛出一篇文章《改革中國農業土地制度刻不容緩》。此文首次提出了一個“兩乏”的概念,即“農村后繼乏人,農業后繼乏力”,在分析了中國農業面臨的六大困境后,認為“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必須斷然進行改革”,明確提出要通過農戶參股、村社合作、引入社會資本三種方式進行土地的集中和再分配,并且重點反駁了關于“土地壟斷、糧食安全、社會動蕩”的三個“偽命題”。這篇萬言長文帶有明顯的政策導向性的號召。可見,這顯然不是一篇簡單的論文,而是一篇事關中國未來改革走向,代表國家權威部門發聲的立論性文章。看來,中國農村就要“因地制宜、梯次推進、走土地集約化之路”了……
近些年來,我已在多篇文章中說過,包產到戶是一條走小農經濟的道路,中國幾千年來的農村經濟就是這種模式,而這種模式是不可能讓農民致富的,更不可能發展農村經濟(這也是造成“兩乏”的一個重要原因)。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只有走集體化道路。當然,我說的所謂集體化,就是將土地集中起來,搞機械化大生產。至于是農戶參股,還是村社合作,還是引入社會資本……我覺得,還是土地公有化為好,不宜讓私人(包括社會資本)承包。至于“公有化”,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可以村社(或更高集體組織)將土地集中起來,讓農民耕種,還可以讓農民入股,如本人不愿或不能耕種,可由集體指定耕種人,收益按入股多少均分。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集體可以有積累,積累可以用于再生產,更可以改善農民的生活,充分體現社會主義的優越性,讓農民們有奔頭,有希望,還能充分調動農民建設新農村的積極性。而如果讓私人承包,廣大農民勢必 會成為局外人,對農村和家鄉會越來越冷漠,人心也會更加渙散……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是離開了廣大農民的積極參與,農村的發展勢必會有很多困難,很大的局限性……再說,農村土地讓私人承包,有可能導致農業生產的無序和亂象,而且所賺的錢都歸私人,集體就不會有積累,農村的發展就會受到制約,農民們的生活也永遠得不到改善。就象中國的煤老板,賺得壇滿缽滿,不但集體沒有好處,農民們也沒有好處,要是中國的煤礦也屬于集體的,那集體和農民真的要富得流油了!看來,私有制并不適合“一刀切”,在有些領域,有些行業,有些地方,“集體化”有利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我再舉幾個例子。南街村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它是集體主義經濟的代名詞。在堅持集體主義的原則下,南街村幾近實現了共同富裕,經濟平穩發展,社會和諧,人們安居樂業。南街村成功的關鍵是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堅持集體主義。1984年,村辦企業的總產值只有70萬元,到1995年已經達到12億,實現了飛躍發展。 到2010年,資產已經積累到30億,負債下降到4億,重新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改革開放以來,南街村遵循黨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因地制宜,大力發展集體經濟,走集體共同富裕道路,實現了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飛速發展。而華西村,則是全國農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典型。2004年,華西村人均工資收入12.26萬元。同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2936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華西人的收入是全國農民的41.76倍、城鎮居民的13.01倍。2006年全村實現銷售超300億,2010年超500億元,每戶村民的存款最低600萬元--2000萬元。華西村的成就表現在八個方面,其中之一就是集體變富。改革開放后,華西村發展以集體經濟為主的多種經濟模式。全村現有固定資產21億元,一、二、三產總產值人均300萬元,比建村初期人均300元,增了一萬倍。這說明,農村走集體化 道路的確有著很大的優越性,連小崗村支部書記沈浩在參觀了南街村后,也決心走集體化道路。可惜沈浩英年早逝,要不然,沈浩一定會真正改變小崗村人民的命運!
權威人士提出“土地流轉”,這標志著我國新一輪土改或許會拉開序幕(實際上我國農村早已開始了各種形式的“土地流轉”和新型合作社)。我以為,“土地流轉”無非有兩個方向,一是土地流到私人手中,一是流到公家手中(村社或更高集體組織)。但我覺得,土地流轉“公”比“私”好。應該看到,農業之所以淪為絕對的弱勢產業,面臨著日益嚴峻的困境,這與我們原有的許多農村政策不科學(主要是不可持續發展)有很大關系。而要徹底改造中國農業,解放農業生產力,大力發展農業生產,真正建設一個社會主義新農村,光靠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是不行的。看樣子,我們必須調整思路,改變我們已有的觀念,反思一些已有的農村政策,進行全方位的治理和改革。我以為,要是我們依然留戀已有的那套東西,不從根本上去思考問題,解決問題,農村的現狀是很難改變的,甚至真的會走入絕境!當然,不管農村如何改革,但我可以肯定地說,中國農村將會面臨更多棘手的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任重而道遠!
我覺得,以集體經濟為主的多種經濟模式,應該成為我國相當長一個時期重要的經濟模式。就象我們不該對私有化感冒一樣,我們也不應該一聽到集體化就反感。而農村土地改革,什么樣的指導思想決定著我們怎么做!
(本文是受了烏有之鄉北京一燈先生《我國農業土地私有化改造的方向或已確立》一文的啟發后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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