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重慶打黑行動開展的風風火火,成效被全國老百姓津津樂道的時候,相當一批自詡為精英專家的律師、法學家、甚至被粉飾為大師的人物,卻狂躁不已,大肆反對、辱罵,似乎整個中華民族和全國人民的自由幸福都要被打黑毀滅掉一樣。在他們看來,打黑就是打擊人民、就是毀滅人權,就是威脅老百姓的安全。可惜的是,這種無恥的觀點,連三歲的小孩都能認識其荒謬。一群井底之蛙在充滿豪情的描述天空的大小,無論其怎樣熱烈、澎湃,卻只引來大眾的恥笑。
之所以相當多的律師和法學家飛蛾撲火般加入到唱紅打黑的行列,起因卻相當可笑,因為一個叫李莊的可惡律師,因伙同黑惡勢力偽造證據、妨害作證、毀滅罪證而被刑事追究了。這些人看到同行淪落,自然生起兔死狐悲之心。
一個普通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毀滅罪證被追究責任,自然不會引起這些律師法學家的注意,因為違法受追究是天經地義的。但李莊違法被追究為什么就讓他們這么大的反應呢?!原因我們可以推理:其一,在他們看來,律師是可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的,律師有這個特權,要不怎么捍衛罪大惡極之人的人權呢,要不律師怎么發家致富呢,所以應該捍衛李莊毀滅罪證的特權;其二,他們很心虛,可能自身也有和李莊同樣的行徑。
但讓人疑惑的是,為什么他們要反對打黑呢?司法機關追究其他犯罪的時候,追究普通窮百姓、窮孩子犯罪的時候,為什么沒見他們出來吶喊呢。為什么每有大的黑惡勢力被追究、大的貪官污吏被追究、大的富二代撞人捅人的時候,這些專家們就出來大聲吶喊,擺出一副以天下人人權為己任的丑惡嘴臉,說出“70碼”、“捅死人好像彈鋼琴”這樣貽笑千古的論調,好像這些人都是可憐人、都是不應被追究或至少應減輕或免除罪責的可憐人,他們的犯罪都是一種意外和偶然,原本都是極度善良、從幼兒園開始都無比優秀、好得不得了的一等公民。
說到底,還是利益在作怪。吃著美國基金的飯,當然做美狗,拿著日本人的工資,當然做漢奸。普通百姓哪里給得起他們名車、豪宅,哪里有錢資助他們搞所謂的科研,哪里可能付給他們高額的代理費、好處費?所以,當黑社會瘋狂猖獗,為非作歹,當文強橫行重慶,無數市民遭殃、百姓深受其害的時候,沒見這些律師專家來奮筆疾書,因為,百姓利益與之無甚相干,而黑社會、為富不仁者卻是他們的衣食父母。所以,當民眾歡欣的看到黑社會垮臺的時候,這些法治家們當然如喪考妣了。
這些專家們還有一個共性,就是對政府和中國法制充滿意見,生他養他的中國一切都不好,西方的一切都美妙至極、令人神往。不過,這倒并不奇怪,蛆蟲愛糞狗愛屎,方肘子愛轉基因,淫河美女愛亂倫,漢奸自有漢奸的信仰。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些人批評中國法制抨擊中國現狀時不遺余力,可一轉身,馬上就向蒼蠅撲屎一樣,毅然投入到中國法制的不足當中,充分利用現有法制的漏洞和不足,充當權奴、錢奴,做權勢錢勢階層的走狗,來最大限度的為自己謀福利。罵法制他們罵的最兇,鉆法制空子他們又最最在行,整個中國現狀不足所導致的惡果,他們受益最大。這倒是中國很奇怪的現象。
這些人當中當然也不乏真正追求法治、不為名利所動的知名學者。他們內心充滿了法治理想,恨不得為了中國法治而英勇獻身。但讓人可惜的是,他們所呼所喊、所書所寫,幾乎全是西方原文的翻版,除了嘩眾取寵之外,既沒有結合外國實際的透徹理解,也沒有對中國實際進行認真研究分析,更沒有結合中國本土實情提出的可行性建議。外國的都好,應全盤引進,中國的都不好,應全部改版,這與其說是他們的觀點,不如說是他們的信仰,因為無論外國的,還是中國的,他們并不了解,更沒盡全力去研究,因此不能說是觀點,觀點需要邏輯支撐,所以只能說是他們的信仰、狂熱的信仰,信仰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邏輯,只要需迷戀、卑躬屈膝。所以,中國每有進步的時候,無論是嫦娥奔天、還是奧運世博,他們內心都比死了爹還難受,憋著一肚子窩囊氣不敢出,巴不得天下大亂,巴不得中華沉淪,才能出一口氣,以證實自己“崇高”理想的正確。中國每有不足的時候,他們就快樂似神仙,把八輩子以前的知識都用來批評國情,以小見大、無中生有、小題大做,似乎中華已無希望,換天就在今日。
與5毛一樣,西狗、美狗和漢奸都是可悲之極可憐之極的人。為了自己的物質利益或所謂“精神追求”,全身心的投入到被奴役、被收買的麻醉狀態,口口聲聲都是為了幸福、自由、人權,殫精竭慮都不退縮,卻不肯用絲毫的精力和行動,去了解這960萬平方公里中的老百姓究竟最需要什么、究竟最渴盼什么,什么才能讓他們更加幸福、更加安穩、更少勞累、更少痛楚。這些人當中,無誰敢說,我是無我無私的奉獻于人民,不計個人得失,不求個人利益,不畏于強權、不淫于富貴,只為大同,只為華夏振興和萬眾福祉。每個人都應捫心自問,自己的頭腦是否清醒,自己的身心是否純凈,自己的理想是否崇高,自己的言行是否潔白,自己的一切是否無愧于心?
漫漫歷史長河,青史永存,因為宇宙自然的真理不變,千萬年來,無論古今中外,真正無私崇高的人性始終閃耀光芒。它超越時間、超越國界、超越物種,更重要的是,超越自己的觀念和身心。一個連自己都無法超越的人,永遠無法超越歷史、無法超越國界、更無法超越束縛和局限。不能超越自我,永遠都是奴隸。
人很容易迷信、很容易臣服一種思想、一種潮流,無論是經濟理念、還是西方的法治民主人權。卻很少有人超越自我,始終如一的忠誠于國土與民族,忘我的為這篇熱土鞠躬盡瘁、死不顧惜。但后者,正是民族的驕傲、人類的脊梁。自古以來的偉大人文者,絕不是畏懼強權、臣服政治的人,更不是崇洋媚外、迷信他國文化的人。相反,都是立足本民族實際與特質,探索適合本民族特性的文化的人。所以,我們無比惋惜、無比傷感的看到,激情咆哮、張牙舞爪、情緒難以抑制的人很多,但默默無聞、有獨立思想、結合中國特殊傳統而研究出的獨立思想的人卻寥寥無幾。
我們應該放眼大地,關于打黑,最應該去詢問重慶的民眾。在這里,對這些法學家,我只想說:民眾的幸福比法治更重要,法治永遠都是一種邁向幸福的手段,也必須以正義和自由為歸宿。當所謂的法治用來捍衛專制、霸權、對黑社會的縱容的時候,當法治成為一種自我麻醉和對西方文化的迷信的時候,這種法治就毫無價值。
還有人說,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同等重要。而實際上,他們只是注重了所謂的“程序正義”,而對實質正義視而不見。他們看起來喪心病狂的癡迷程序正義,其實他們清醒得很,不過是用“程序正義”來限制實質正義,不過是協助貪贓之徒來毀滅實質正義、不過是動用花花腸子為公敵民賊開脫,不過是甘心的作實質邪惡的代言人和守護者,不過是在保護和捍衛實質非正義。
已過的事實,現有證據無法完全還原,卻可以完全歪曲。這正是法治的根本局限、最大沖突和矛盾。時過境遷,往事不再現。程序再正義,顯微鏡再清晰,勘查鑒定再科學,就一定符合過去的事實嗎?人類的科學再發達,就一定完全掌握和認識了自然?宋慈沒有洗冤,那許多原有案情難道就一定沒有證據、沒有程序?那許多原有冤情豈不永沉海底?程序正義不過是一種手段,一種工具,永遠不是最終的理想和信念,否則就是本末倒置、黑白不分。
自由正義至上,為理想、為目標,法治只是一條路。沒有理想和目標,道路再寬闊再豪華,終歸無用。(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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