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毛澤東對氣勢洶洶的美國人說:原子彈嚇不倒中國人民!
2010年10月25日:錢云會趴在工程車的車輪之下命喪黃泉。
其實,在2009年,“千人下跪”維權的實事就告訴我:站起來的中國人又要趴下了,很多沒有站穩的人又跪下了。2010年12月25日,“錢云會村長命喪車輪”的現實讓我再次感受到一種莫名的恐怖,不管事件的最后真相是什么,整個事件背后透露出來的信息足以讓無數個底層的百姓背脊發涼——底層人民在生命和權力之間只能二選一。這種事情就我的人生經歷來看是聞所未聞的,我甚至不敢相信我生活在一個現實世界。最近以來,也許只有在看《聯播》的時候才有些許的“安全感”,一跳過這個時刻就感受到壓力,錢云會的死決不是個案,我在地方電視臺的很多節目中都看到類似情景,并且不是偶爾看到,是常常看到悲慘的底層人民在哭喊,一個手無寸鐵的我,真不知道到底該怎么辦?我什么也不能做,更幫不了他們,因為我自己也處在被包圍之中,我不知道下一個車輪下的冤魂會是誰,每一次外出,我都會告訴家人要管理好自己,因為,沒有人知道自己的后一個時刻會發生什么。
不管是“千人下跪”還是“錢云會命喪車輪”,與之相對應的時刻總會有鶯歌燕舞和盛世華章,并且幾乎都是在同一時刻進行著,一邊是花圈相伴,另一邊是樂隊隨行,吹拉彈唱的那些人誰也不會關心“世界奇跡”之外還有如此多連性命都難保的一群賤民。我知道中國有很多思想、理論、代表、觀點,然而,當出現賤民無助的時候,沒看到“理論”來幫助他們,也沒有看到誰來“代表”他們的利益,本來毛澤東思想還能給群眾壯壯膽、撐撐腰,但現在也不管用了,中國主流已經拋棄了她,老百姓甚至也不敢用她,鶯歌燕舞背后的絕望眼神是最令人感到恐怖的,一群人被狼吃完了,有些人在喧鬧聲中還沒醒過神來。
“樂清事件”比“鄧玉嬌事件”更有指標意義,所以,我想講五點看法:
第一:全國影響如此之大的“事件”,為什么浙江省委省政府至今仍無公開發聲?有些網友把錢云會的死亡稱為“樂清慘案”,雖然有些夸張,但足見其影響之深遠,網友就該事件的發帖和點擊數已經不下1000萬人,作為省一級權力機關難道不明白其中的政治效應嗎?絕不能用“相信溫州市一級能處理好事件”為借口回避對事件的直接干預,這件事情處理得好,能挽回黨和政府的形象,處理不好,將會給整個社會造成極大的破壞力,我前面講到,這件事情的指標意義遠遠超過“鄧玉嬌事件”,鄧玉嬌是個體事件,而“樂清事件”的背后則是涉及到一個龐大利益網的官僚集團的事件,浙江省介入越早,事情越簡單,介入越晚,給政府造成的負面影響越大,請務必做出快速反應。
第二:樂清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相關建設單位負責人必須立即調離現崗位。調查結果能否讓人民滿意,真相結論是否能被群眾接受,一方面取決于辦案民警的責任心和法律意識,另一方面還取決于辦案環境,如果當地領導不采取回避制度,恐怕絕大多數老百姓都很難相信調查結果的真實性和客觀性,事件發生以后,眾多無關人員和知情人員紛紛被帶走,目的何在?是協助調查還是另有所用?溫州市政府顯然還沒有意識到這個案件的重要性,或者說有意在降低案件的影響力,不希望此次事件影響到浙江省的名譽,但是,這樣想會使案情影響朝相反的方向發展,從多年來農村突發事件的經驗來看,任何帶有壓制性質的辦事方式都會為下一次更大的事件埋下隱患,用紙來包火只會越燒越大,請浙江省早點啟用回避制度,以保證本事件的證據鏈不要因人斷裂。
第三:錢云會之前舉報的材料必須有專案組同步調查。錢云會的死因雖然未明,我暫時也不好下結論,但是,必然性是早就隱藏其中了,一個舉報人多次被扔入大牢絕對不是什么“愛出風頭”所能解釋的,他舉報的不是個人事情,是全村人的利益問題,不管他是得罪了誰,能在短期內三番兩次被送入監牢決非一般人所能掌控,公布征地真相要更早于“車碾真相”,因為,征地帳目早已經生成,是無需查證的,而“車碾”的過程還得很多方面的專家進行全方位研究和討論,不把問題人早日控制住,說不定他們還要制造出更多血腥案件。
第四:為什么率先進入協查的是如此多村民?為什么要搶尸?作為公安機關,請村民協助調查本是權力范圍內的事件,并沒有什么好指責的,但是,網民為什么有那么多的反對聲浪呢?其實很簡單,因為村民已經把想說的話都說出來了,已經沒有太多可說的了,事件發生的時間是如此之短,能講出的細節其實也是非常簡單的,問完話理應在第一時間安排他們回家,據說現在還有不少親屬和村民沒有被放回家,為什么?與此相對應的是:錢云會出門之前接到誰的電話?能不能公布其身份?為什么至今沒有公布?在我看來,警方第一時間要找的是電話約定者,因為村民的介紹已經很清楚了,只需要找涉案人員印證。人死亡了,錢云會的家人更應當有權力保存尸體,即便要進行尸檢,也應當是各方協商解決,何須發展到“搶尸”的地步呢?如果沒有摻入其它因素,有必要搶嗎?其它普通交通事故有人來搶嗎?
第五:中國各地能從“樂清事件”中吸取教訓嗎?胡錦濤總書記多次強調:各級干部要做到“舉一反三”,必須杜絕同類事件的反復發生。但是,很多干部顯然沒有認真聽進去,更沒有遵照執行,近幾年發生的所有群體性事件或者惡性干群對立事件都具有同質性,有些事情看起來就象拷貝品,為什么?說明全國各地的官員們為了政績指標在做著同樣的損害群眾利益的事情,他們并沒有理解胡總書記建立“和諧社會”的精神,他們只想到自己的官位和諧,沒想到百姓生活和諧。“樂清事件”還沒有完,十幾億中國人都在睜大眼睛看著,其它地方的領導是否有冒冷汗的情形,如果有是好事,說明你們開始有些怕了,可能會變得收斂了,如果領導們對此事都不以為然,那就麻煩了,這說明他們眼中根本就沒有把“死人”當回事,更多的“樂清事件”將會重演。
目前,我選擇相信浙江警方,選擇相信省委省政府,但時間僅為一周,如果我和網友們提出的建議超過一周無人理睬,那么我選擇失望。
孫錫良(歡迎轉載)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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