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趙東民案的現實意義
(關于如何看待或坐牢或開釋)
不是草民事不關己而胡說八道,也非草民吃飽了無事而亂發議論,草民是本著對趙東民案的重要現實意義而言的,望勿誤解才好。
首先向趙東民同志致意。
趙東民若真被判有罪,趙東民不服判決上訴,而又被上級法院駁回維持原判或發回重審,最終卻還是坐進了大牢,此為結果一;如果上訴成功,因無罪而被開釋,此乃結果二,再沒有三了。
趙東民如果難免牢獄之災,那么,一者他成了“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又一個實踐者,也與他愿做火柴的精神相符合,他就此成為了一個大寫的人。二者此案將陜西工會扔到了烈日下進行曝曬,使人們清晰地看到工賊們的無恥嘴臉,進而讓世人知道和諧社會的法律是專門制裁哪些人,保護哪些人的。說你有罪你就有罪無罪也有罪,說誰無罪誰就無罪有罪也無罪——這就是今日中國各級“人民法院”(我暫且不敢說是全部)判案所遵循的邏輯。三者證明權貴們早已把“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與“莫須有”鉆研得十分透徹了,他們也因此而成為了古為今用的反面教員。趙東民同志以他自身的冤獄和喪妻的巨大代價,進一步喚醒了那些沉睡難醒的國人。可敬可佩的趙東民同志值了!
長時期以來全國各地的許許多多的同志都在為趙東民同志奔走疾呼,一旦趙東民真的獲釋,這就證明中國還有救,還有希望。因為獲釋的不僅僅是趙東民這個為工人維權的斗士,而且更是工人階級利益高于一切的真理,難道還有比這個更為重要的嗎?難道趙東民為之而不懈努力的不就是這個結果嗎?中國工人階級的現狀就是工人們的利益被私有化的血盆大口無情地吞噬著,而有關的現行法律恰恰是保護私有化的擎天大傘。趙東民是應該獲釋的,對他的長時期的關押本來就是一個殺一儆百的作派,是一個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行為;什么“尊嚴,公平正義,民主,自由,國家的主人”等動聽美言只是一種騙人的鬼話;之所以他們為所欲為,是因為他們要將中國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一心要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圖謀也就此昭然若揭了。而趙東民一旦獲釋,卻又能夠說明他們還有知錯必改的決心和勇氣,這又是廣大的人民群眾所急切盼望著的結果,是一樁大好事。
誠然,無論是何種樣的結果,對于趙東民同志來說,都是含冤受屈,揮之不去的心頭苦痛,但反過來也是一種熬過磨難的經歷,是真正的斗士,在磨難過后必將變得更為堅強不屈,相信趙東民是這樣的人。在趙東民的周圍站著的是無數的工人及其他群眾,還有全國的仁人志士。
從上所述看來,趙東民同志無論坐牢,還是開釋,都有著其雙重的現實意義。
2010.10.23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