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為工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的大量實踐,趙東民認識到:企事業單位的基層工會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現行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的形式滯后于歷史的發展,不能真正代表工人階級實現對工會工作人員的監督,進而不能保證工會“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币虼?,工人們無法通過工會對廠長(經理)進行監督,實現工人依法在企業當家作主的權利。所以盡管有的工友,不分晝夜、加班加點、而且不計報酬的在工廠埋頭苦干,甚至毫不猶豫地拿出自己極有限的積蓄,為資金匱乏的企業集資輸血,仍然無法根本扭轉企業和工人自身的經濟困境,無法挽救工人們賴以生存的家——國營和集體企業。此后,趙東民發起了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堅持把學習毛澤東思想和工農階級依法維權結合起來。根據《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上的報告》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趙東民與工人代表們召開了三次籌備陜西企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研討會,總結形成了《企業工人維權手冊》,并于2009年4月7日向陜西省委和陜西省總工會遞交了《籌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申請書》,提出如下申請:改革企事業職代會,監督工會的工作,改善現行基層工會組織,真正發揮工會的職能,使工會真正發揮維護職工合法權利的作用,批準籌建陜西企事業職工維權代表大會。
2009年6月15日,陜西十幾個企業的離退休工人及在企業改制中存在違規、使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破產改制工人和下崗工人代表160余人聯合向陜西省總工會遞交了由趙東民幫助起草的《陜西離退休工人致陜西省總工會的公開信》,提出要聯合起來行使《中國工會章程》賦予職工會員對一切工會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和罷免權。受到了工會辦公室主任梁小民在內的五位工會工作人員在二樓會議室有秩序的接待。下午,職工收到省總工會出具的帶有工會公章的便簽收條一張:“十日之內,通報協調情況”。期間,省工會副主席張仲茜還到會議室與工人長談。 6月25日工人群眾按照收條上“十日之內,通報協調情況”約定的時間再次來到工會。工會困難職工援助中心副主任對工人們說:“歡迎各位大叔、大媽來到省總工會,我們表示歡迎!”下午,因為一些問題,工會和工人發生了一些意見分歧和爭執;趙東民勸阻說:“這樣下去解決不了問題,我們應該選出代表?!贝蠹乙恢峦馑慕ㄗh,形成了代表名單后,大家有序地離去。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令人吃驚。2009年8月19日,趙東民應邀到東方大酒店給三家正在改制的國有性質的東方大酒店、西安賓館和唐城賓館的職工提供法律咨詢,得到大家熱烈的歡迎。但是在當天晚上,趙東民卻在住所被國保大隊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后一直被西安市新城區司法機關羈押,趙東民的妻子鄧永霞從丈夫被抓以后就背負起家庭的重擔,她始終堅信丈夫的被抓是錯誤的,數次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卻遭到有關部門某些執法人員的羞辱和謾罵。由于身心負荷過重、鄧永霞積勞成疾,終于躺了下去;雖然網友們紛紛自發捐款,2010年8月31日,才36歲的鄧永霞還是喊著丈夫的名字永遠離開了這個讓她既恨又牽掛的世界。
鄧永霞生病之后,曾向新城區司法部門提出書面保釋趙東民,未見回音;隨著病情加重,家屬再次書面請求保釋趙東民回家,再遭拒絕;病危之時,家屬緊急書面并當面交涉提出要求趙東民到醫院見見妻子,仍然遭到相關方面的斷然拒絕;一天過后,鄧永霞暴病含冤辭世,家屬再次當面交涉、書面提出申請讓趙東民回家看妻子最后一眼,依然遭到有關方面的拒絕、、、、、、。鄧永霞撒手人寰后,丟下了兩個只能由七十多歲的爺爺奶奶照顧的未成年孩子:一個今年剛升入高中,因父親被非法羈押、母親含冤離世,現在經常頭痛,精神恍惚無法正常學習,而之前,他一直是班上的三好學生;一個還不到三歲,母親去世時還不知道“走了”是什么意思,哭著鬧著叫“媽媽起來,別趟在那里、、、、、、”。
趙東民被抓之后,社會各界無數正直人士表達了對此事的高度關注,為趙東民進行了廣泛的辯護和申冤呼吁,并給予其家庭進行捐款等幫助:原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韓西雅等全國總工會離退休干部發表公開文章,要求有關方面立即解除對趙東民同志的拘留;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鞏獻田發表《趙東民被捕到底發出了什么信號》、《趙東民何罪之有》、《傷情、背理、違法為哪樁?——為趙東民辯護》等文章聲援趙東民同志;全國各界民眾發起了要求釋放趙東民的聯署簽名;馬賓、李成瑞等老革命老干部和孔慶東、李昌平、張勤德、張宏良等知名學者發起了北京趙東民事件關注團給予聲援; 陜西、河南、山西、河北、湖南、湖北、廣東、江西、重慶、吉林、黑龍江、江蘇、上海、等省市的群眾也成立了當地的趙東民事件關注團;在全國人民的關注下,在中央領導同志的過問下,被超期羈押13個月之后,“不審、不判也不放”的趙東民案子終于在2010年9月25日開庭了。
但是,西安相關部門的某些人為逃脫法律追究他們非法關押趙東民的罪責,把神圣的憲法和法律尊嚴視為手中的把玩物;九月二十五日,相關部門召集了一百多輛警車,六百多名警察來“維持秩序”。他們在法院門口布置了重重封鎖線,阻止關心趙東民事件的社會各界人士進入法庭旁聽,僅僅允許趙東民的老父親和趙東民的大哥入內。“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罪名仍然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主要事實是2009年6月15日、6月25日,工人群眾到陜西省總工會遞交公開信和傾聽通報情況而造成所謂“工會長達7個小時左右不能正常辦公”的“嚴重事件”,指控此事是趙東民策劃并造成了嚴重后果。之后宣讀了陜西省總工會副主席張仲茜、陜西省總工會辦公室主任梁小民、陜西省總工會困難職工援助中心馮勇、陜西省總工會民管部某某、后勤部某某某等證言,這些證言均要證明“兩次群訪”造成了嚴重后果……。為趙東民辯護的當地律師做出了所謂“罪輕”辯護。趙東民作出了自辯,他說:“工會法規定,工會是工人的群眾組織,工會章程明確指出,工會的職責就是替職工維權”,并提到“省工會共有工作人員60多名,先后只有5個人在會議室正常接待,怎么能叫不能辦公呢?”隨后,法庭宣布休庭另行判決。
北京市中同律師事務所的張東律師認為,從法庭出示的證據來看,趙東民構不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他從五個方面論述:一、法庭的證據不能證明趙東民行為擾亂陜西省總工會正常工作秩序無法進行。 二、法庭的證據不能證明趙東民行為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三、法庭的證據不能證明趙東民行為給陜西省總工會造成嚴重損失。四、趙東民不是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法律顧問不等于組織者,也不等于首要分子。五、趙東民主觀方面沒有故意通過擾亂活動給陜西省總工會和領導施加壓力,來實現無理要求或發泄自己的不滿情緒。綜上所述,他認為趙東民構不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九月二十五日的審判過后,全國各界人士對趙東民案的關注和聲援達到了一個新的高潮。山東、安徽、福建、新疆、浙江、等地的群眾、甚至包括臺灣同胞和海外華人、華僑也紛紛組織起了趙東民事件關注團。十月十二日北京著名律師李勁松、十月十三日老紅軍鄭加平等也先后加入這一行列。十月十六日,李勁松律師接辦了趙東民的刑事辯護代理;此前,他于十月十二日下午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西安市公檢法機關遞交了控告專函,控告“趙東民案”相關責任人涉嫌“ 偽證罪”、“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十月十八日,李勁松律師飛赴西安在看守所會見了趙東民。李勁松律師10月19日下午三點多離開新城區法院時,審判長劉曉弘還明確回答說趙東民案的判決結果現在還沒出來;李勁松律師于當晚6點左右離開西安飛往廣州、10月21日下午李勁松律師再次飛赴西安后,于10月22日上午第二次會見趙東民時確知,審判長劉曉弘等竟然是在10月19日晚上8點半左右緊急趕至看守所秘密宣讀判決;而且,被秘密宣讀的這份判決落款時間,竟然寫成了10月17日、、、、、、。
凡是看過這份判決書、稍懂得法律常識的人無不被這份荒唐的判決書逗笑了:只適用于國家機關的《信訪條例》被套在工會這個社會團體上;趙東民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給工會造成的嚴重損失是造成工會連續接待上訪工人七個小時。明眼的人看得很明白:難道說新城區法院的法官素質就真的這樣低?非也,他們只是趕緊扔燙手山芋罷了!至于臉面么,他們已經顧不得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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