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語絲上有一篇文章『方玄昌只是輕微傷?請用證據說服我!』,作者似乎是一位醫生,他認為,方玄昌有受傷后出血史,有極度口渴、四肢極度冰冷、神志淡漠、四肢乏力、暈闕等癥狀,以其專業知識和認知,方玄昌出現了“失血性休克”,不僅不是輕微傷,也不是輕傷,而是重傷。
其實這個問題應該這么來問,“方玄昌休克了?請用證據說服我!”。本著疑罪從無的原則,要得出明確的結論,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而不僅僅是懷疑。沒有哪種病可以僅憑患者主訴就能做出診斷。是否出現休克要根據病因、微循環狀態、心率、血壓等綜合判斷,有明確的診斷標準,即(1982年全國急性“三衰”會議標準):
1. 有發生休克的病因;
2. 意識異常;
3. 心率>100次/分鐘,細或不能觸及;
4. 四肢濕冷,胸骨部位皮膚指壓陽性,皮膚花紋,粘膜蒼白或發紺,尿量小于30毫升/小時或無尿;
5. 收縮壓小于80mmHg;
6. 脈壓小于20mmHg;
7. 原有高血壓者收縮壓較原有水平下降30%以上。
符合1和2、3、4中的兩項以及5、6、7中的一項,診斷才可成立。很遺憾,方玄昌的病歷上對心率、血壓、尿量等均無記載。一個頭部受到重擊的人出現短暫暈厥、神志模糊;精神“極度”緊張狀態下出現“極度”口渴、四肢“極度”冰冷等,都是正常情況,這與失血性休克后低血容量導致的類似癥狀有本質區別。最初的新聞報道說方玄昌“休克昏迷”,隨著更多細節的披露,真相才漸漸浮出水面。
如果憑一份不完整的病歷就否定某個診斷,的確是很冤枉。但據方玄昌本人提供的細節,也難以作出休克的診斷。據他自述,“當時醫生和護士跟我說過,我模糊中聽到了兩個數字:95和105,我說,‘收縮壓太低’(不管是95還是105都太低。我相信95不會是舒張壓,這兩個數字應該都說的是收縮壓,要么是我聽錯了其中一個,要么是醫生或者護士讀錯了一個),因為我血壓偏高(幾年前測得就是120以上,但已經有好幾年沒再測了),何況當時是在劇烈搏斗、奔跑之后”。95是舒張壓的可能性的確很小,要不他早該吃降壓藥了。姑且相信就診時收縮壓為95mmHg,也不到80mmHg。幾年前測得的血壓不能作為證據,何況他所說的“血壓偏高”其實并不高,140以上才是臨界高血壓,120-140屬正常范圍。
從醫院的治療過程來看,也不支持休克的診斷。一般來說急性失血超過全血容量的15%后才開始進入休克狀態。正常成人血容量占體重7~8%,即一個體重70公斤的人失血800毫升。方玄昌自述他的體重常年保持在90公斤左右,則急性失血1000毫升以上會出現休克。方玄昌放了多少血,各人有各人的說法。醫生估計400毫升以上,他自己估計1000毫升以上,他的一個醫生朋友估計更高達2000毫升。到底失血多少可根據補液后血壓、心率等的恢復情況來估計。方玄昌在半夜11點多入院,清創縫合并輸液后凌晨就回了家,說明醫生認為他各項體征正常、不需留院觀察。據病歷記載,方在醫院輸了兩瓶復方氯化鈉和三小瓶抗生素(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鈉),共1300毫升,沒有輸血;自稱還喝了三瓶飲料,共約1500毫升。氯化鈉為等滲晶體溶液,擴容效能差,單純應用晶體溶液必須輸入出血量的3~4倍才能糾正休克。就算方喝的1500毫升飲料也能起到靜脈注射的效果,并在整個治療過程中一滴尿都沒拉,這些液體所補充的有效血容量也不到1000毫升。醫生對失血量的估算很可能就是根據輸液量的矯正情況作出的。失血量并不像他渲染的那么多,法醫憑什么鑒定他休克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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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