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趙東民將加劇社會動蕩
紅色風浪
趙東民事件,已經進入二審階段,二審的審判至關重要,
再此要直諫領導人一些話,已便看清趙東民事件的真實意義。
趙東民做的事情,就是在維護社會的穩定,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
那么審判趙東民將會加劇社會動蕩,我為什么會這樣說呢?!
直入主題
首先舉個例子做個對比:
一:通鋼事件
通鋼事件是一場自發的,沒有任何組織的工人運動。這一切源于對建龍的憎惡,源于對吉林省高層領導決策的不滿。09年7月23日上午,吉林省國資委部分領導、建龍集團部分高管到通化鋼鐵召開重組大會。遭到近50名員工家屬、100名在職員工的包圍沖擊。當天下午,通化市^***門開始向通化鋼鐵各單位質詢具體情況。7月24日上午,近3000名在職員工及員工家屬在通化鋼鐵辦公大樓前集會,高舉“建龍滾出通鋼”等標語,高喊口號進行集會。上午9時左右,人群向通化鋼鐵冶金區進發,并對1、2、3號高爐鐵路運輸線進行封堵。不久,通化鋼鐵1、2、3號高爐先后修風停產。中午,人群沒有散去,而是集中在冶金區各鐵路沿線,至使4、5、6號高爐先后修風停產。直至下午,通化鋼鐵7號高爐修風停產。至此,通化鋼鐵整體生產停滯,各主體、輔助單位陸續減產、停機。
7月24日 當天,在通鋼賓館某房間內,剛上任的通鋼集團總經理、建龍人李某坐鎮,分別與通化鋼鐵各分廠主管領導談話。通化鋼鐵各主管經理分別下到各分廠與中層干部及職工代表對話,要求做好員工隊伍穩定工作。而剛剛上任的通化鋼鐵總經理、建龍人陳某帶隊到焦化廠與中層干部及職工代表對話。此時,不知何故,部分人群得知此事,并迅速聚集到焦化廠,對召開會議的辦公樓進行包圍。據說當時陳某與人員發生了口角沖突,并激怒了人群,一群人員沖入會議室,把陳某拖進走廊進行群毆,通鋼事件由此爆發! 至晚19時,通鋼冶金區已聚集近萬人。據說,當時陳某已被群毆多次,并有說社會人員參與了對其毆斗,陳某已經死亡,死狀凄慘。但大量員工依然聚集,不允許政府部門人員進入。
二:趙東民所維權企業的其中一家---新華橡膠總廠
1 國有資產流失誰之過
華信益源如果擁有了新華廠這幾百畝土地,它只需花少量的錢來變更地目,就可將工業用地變成住宅用地,進而蓋成商品樓盤,即使樓盤每平方米比市場價低千元出售,利潤都是很可怕的,這是一筆無本的買賣,難怪新華廠的領導、甚至上級的某些領導不顧一切的結成利益共同體,妄想瓜分新華廠這塊大蛋糕,但新華人覺醒了,他們不再沉默!對這種嚴重侵害國家和職工利益的行為,呼吁政府和新華廠職工一起追回丟失了的國有設備及國有土地;嚴查、追究違規兼并、把關不嚴、低估、賤賣國資的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將貪污、腐敗分子繩子以法!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e5c7200100a3ns.html
2 關于西安新華橡膠總廠部分人員侵吞職工社保金案的反映材料
在2008年5月20日在職工的監督下,趙新成本人的工資基數及養老金在社保局已查閱證實。這樣,單是1997-1998兩年企業給趙新成等人,所繳付的養老金就是職工(繳付)養老金的10倍,也就說趙新成這部分人,把職工的80%的社保金,打到他們的個人帳戶上了,為他們日后退休累計了可觀的系數。這種侵吞公款的行為,絕非趙一人,還有相當一部分人員(如廠長周建偉及所有留廠人員)。凡此種種,在這不一一列舉,西安新華橡膠總廠全體職工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從此案入手,徹底審查西安新華橡膠總廠財務帳目,伸法律之正義,張權利之公平!
西安新華橡膠總廠全體職工
2008年5月25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2e5c72001009lbb.html
(因文章太長,我就不全篇引用了,這里提供該職工兩篇文章的各一段文字,提供鏈接請大家閱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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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事件有相同的地方
都是國有企業改制,都是員工利益受損。也都是利益受損職工群情激憤。
但是目前的結果來看,兩個大致意義相同的國有企業改制,處理事情的方式不同的,事件的性質也就發生了不同。
原因是什么呢?
因為在通鋼事件中,沒有出現趙東民這樣的法律工作者。這是導致通鋼事件升級的重要原因。
請大家注意看,橡膠廠職工的文章結尾都是想用正當的合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在西安新華橡膠廠職工即將產生“不冷靜情緒”的緊要關頭,是趙東民出現了,扭轉了整個事件的升級。所以將事態沒有蔓延下去,最大的原因就是趙東民的法律維權,與職工共同用法律的武器合理合法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趙東民同志長期義務為廣大工人依憲法、黨章、工會法維權,堅持不堵門,不堵路,不圍攻政府機關,在趙東民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的陜西二十多家企事業單位,并沒有出現過激的維權行動。
我們可以想一下,如果在與趙東民事件中直接的幾個改制的國有企業,不出現趙東民這樣的法律工作者,能夠和平理性的用法律武器來幫助工人維護權益的情況下。
那么后果是什么?會不會是第二個通鋼事件的爆發?!
恰恰就是趙東民長期為其職工作法律援助才阻止了事態的進一步升級。所以說趙東民同志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為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貢獻。
同理,審判趙東民就是在破壞這個社會的和諧和穩定。因此趙東民也被評為西安市優秀調解員,證明趙東民在處理社會矛盾問題上,做了巨大的貢獻。
趙東民信仰毛澤東思想、忠實實踐為人民服務、嚴格按照法律維護工人利益的。
趙東民實際上起到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而西安法院判處趙東民擾亂社會秩序罪卻是引發當地社會矛盾的導火索。
趙東民更是積極解決當地矛盾的健康力量,而西安法院判處趙東民有罪則是“引發更大的事端”的不穩定因素。
事實說明,西安新華橡膠廠的100多名極易參與圍堵省政府過激行動的多年上訪受害工人,在趙東民的法律幫助下,轉變了沖動的不冷靜的想法,合理合法向陜西省工會訴求自己受損的權益!趙東民同志成功的和平的處理了工人和企業之間的矛盾,避免了群體事件的爆發!
陜西專政機關不僅不應對之警惕鎮壓,還應保護積極引導。
陜西工會不應陷害趙東民,需向趙東民學習。陜西專政機關及工會如拒不改正錯誤,我想國企工人維護權益的方式會變為激進,那么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是明擺著的事情!
一份將被歷史銘記的卷子同時也擺在黨中央的面前:
趙東民事件判決不公,對黨的形象和中央領導人的形象影響很大。
胡錦濤主席一直強調立法為公,執政為民,趙東民為工人維權,是在踐行胡錦濤的科學發展觀和講話。
從趙東民被判刑三年,會引發其他職工對法律的不信任,引發一些對社會滿懷希望人的失落和憤懣情緒。
對工人和其他群體通過合理、合法渠道解決問題是一個堵塞,從而可能更多通過過激行為解決這些社會問題。
同時 可能讓一些官員更輕率的去處理類似問題,采取行政高壓手段,來解決一些可以協商調解的問題,增加了政府行政負擔和成本。
更加的使群眾認為,黨脫了離群眾,遠離了群眾、官僚主義越演越烈,破壞黨和人民群眾的感情!
如果終究要判趙東民有罪,那么趙東民事件是一個轉折點,是對黨信任危機的開始,是對法律信任的結束。
黨中央面臨兩個選擇,一個就是失去人心,導致整個國家的危機.
另一個就是凝聚人心,只需要公平、公正、合法的處理此事件。
如此大得人心的事情,就看哪位領導人能抓住這次機會了!抓住這次”契機“對您的威望也會大大的再次提高!
趙東民事件如此一來也會壞事變成好事了。何樂而不為呢?!
是選擇智者?還是選擇做愚者?
我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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