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讓百姓憤恨不已的各種嚴重腐敗現象中,國企腐敗則是重災區,它與官場腐敗、富豪腐敗,構成了中國腐敗的三原色。《半月談》雜志:從近年來已公布的大案要案中,梳理出30例億元級腐敗案。其中國有金融8例、國企7例,約占總數的50%。國企腐敗不僅占比腐敗大案比例高,凸顯的特點更令人觸目驚心怵目驚心!
一、國企腐敗已到“明火執仗”的地步
2月10日,中央巡視組2014年第三輪專項巡視到的8家央企反饋情況公布完畢,令社會各界清晰的看到央企中“腐敗蔓延勢頭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央企的腐敗現象已絕非個別企業、個別人的問題。
1、通報的八家央企腐敗到難堪。對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南方航空、中國船舶、中國聯通、中國海運、華電集團、東風汽車、神華集團、中石化,這八家央企巡視中發現的腐敗程度,竟到了十分不堪:
南航集團,營銷領域貪腐問題多發,協調航線、編排航班、客貨銷售存在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不嚴格,存在買官賣官、帶病提拔……
神華集團,一些企業領導人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謀取腐敗“黑金”,形成較大尋租空間;煤炭滅火工程存在利益輸送“黑洞”,形成“鏈條式”腐敗……
中國海運。一些領導人員及親友開辦私人公司,依托中國海運經營同類業務,面上干工作,底下攬私活,吃里扒外。
中國石化,不同層級、不同板塊經營管理人員利用掌握的資源和平臺,在工程建設、物資供應、油品銷售、合資合作、海外經營中搞利益輸送和交換……
中國聯通,有的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利用職權與承包商、供應商內外勾結,搞權錢、權色交易;有的縱容支持親屬、老鄉或其他關系人在自己管轄范圍內承攬項目或開辦關聯企業謀利;有的在子女出國留學、就業等方面接受供應商利益輸送;有的收受客戶所送有價證券,收受貴重禮品等。
中船集團,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及其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從事關聯交易,謀取不正當利益;有的企業建立的供應商體系比較單一,部分物資長期由一家供應商提供,或以各種理由指定供應商。
東風公司,部分領導干部的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與東風公司存在關聯交易,“靠山吃山”問題突出。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存在風險隱患,個別部門發生套取國家財政專項資金等問題。
華電集團,在選人用人工作中存在“帶病提拔”和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違規提拔、任用干部問題。
2、嚴重的腐敗是整個國企的普遍現象。“被巡視的央企無一例外都發現了問題。一批‘國企蛀蟲’隱藏其中,吃里扒外、損公肥私,蠶食國有資產,已到了明火執仗的地步。”就在新華網2月10日的相關報道中,有一句話特別引人注意:“央企的腐敗現象已絕非個別企業、個別人的問題”。說白了,嚴重的腐敗是整個國企的普遍現象,腐敗圍獵國企“已到明火執仗地步”!改革已經將中國絕大部分經濟變成了私有經濟,只占中國全部經濟總量百分之十幾的國有企業,是承載社會主義的基石,可如此腐敗的國企能擔此大任嗎?
二、“一把手”涉案是國企腐敗的重色
因國企“一把手” 權力高度集中,人錢物一人說了算, “一言堂”決策,不受制約的“一把手”,必然為貪腐埋下隱患。
1、國企“一把手”等同官員。國企高管是“紅頂商人”,更是準官員。一方面國企老總由組織部任命。其中,有53家央企的“一把手”直接由中組部任免,行政級別為副部級,中投、中鐵“一把手”為正部級。有的央企領導還是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委。地方國企老總由省市組織部任命;一方面國企老總調黨委、政府系統當官,不受所有制限制,這更凸顯國企老總的與眾不同,他們雖然叫企業高管(近年才這樣叫),但實際就是官員。
2、國企 “一把手”如同“土皇帝”。改開后的國企老總,權力大得驚人,能一手遮天。
幾乎“一人說了算”。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吳建文先后擔任新亞藥業總經理、董事長,新先鋒藥業總經理,上藥集團總裁兼新先鋒藥業董事長,在集團董事會和經理層,他幾乎“一人說了算”。在職期間,吳建文共受賄35筆,涉案金額高達1187萬余元。吳建文還通過挪用公款、隱瞞境外存款,牟取涉案金額高達5100余萬元。
權力大到不受任何制約。廣發銀行珠海分行原行長屈建國,因貪污受賄3200萬,被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緩。對屈建國通過各種手段變相套取公款的行為,分行的副行長、中層領導并非不知情,卻無一提出反對意見,最根本的原因是單位內,行長的權力大到不受任何制約。
一句話能隨意調動數億資金。新廣國際重大經濟案件中,新廣國際集團董事會僅3至4人,吳日晶不僅是董事長、公司黨委書記,還長期代行總經理職權。“三權”集于一身,絕對說一不二,企業重大決策都由吳日晶個人說了算,吳日晶僅憑一句話、一個批示,就能隨意調動數億元資金.
3、“一把手”紛紛落馬成國企反貪特色。僅2003年至2012年,被抓的國企“一把手”數以百計,屬央企副部級以上的高管,就達10人之多。2012年就有原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宋文代,遼寧省大連港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周永剛,原中國農業銀行副行長、執行董事楊琨,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行長陶禮明等十大國企“一把手”落馬。“十八大”后國企一把手落馬更掀高潮:十八大至2014年9月15日67名,落馬的國企高管中,“一把手”達38人。包括“十八大”新任中央委員、國務院國資委原主任、中石油前董事長蔣潔敏等。
三、國企貪腐“窩案”驚天動地
國企腐敗出現的窩案連連,不僅造成企業整個管理層爛掉,甚至造成整個行業管理層爛掉!
1、中國移動窩案名單越拉越長。中國移動集團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因涉嚴重經濟違紀被查,至2012年3月,至少有11名高管落馬。進入2013年,窩案名單越拉越長:中移動副總裁魯向東被查,中國廣州移動總經理李欣澤被帶走,天津移動董事長、總經理權明富落馬,廣東移動計劃規劃部總經理孫煉被“雙規”,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總經理徐龍被檢察機關調查。
2、中石油窩案涉及之廣前所未有。2012年,中石油總資產超3萬億元人民幣,在世界50大石油公司排名第四。現中石油涉案人員職位之高、人數之廣,其沖擊波已超越6年前中石化總經理陳同海案。國務院國資委主任、中央委員、中石油前董事長蔣潔敏,中央候補委員、中石油副總經理王永春,中石油副總經理李華林等10名高管接受調查,一大批處級干部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
3、鐵道部“窩案”引發強烈震蕩。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自2011年2月被免職接受調查已超過一年半,其后,鐵路系統不斷“蹦出”涉嫌違紀和腐敗的官員,至今,已有近20名副局級以上干部落馬。
4、民航窩案推到多米諾骨牌。民航局華北局局長、黨委書記黃登科被“雙規”后,原副局長宇仁錄收受巨額賄賂移送司法機關;原首都機場集團公司總經理張志忠被抓。發改委民航處原處長匡新、原首都機場股份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黃剛被調查、深航總裁李昆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調查,原南航總工程師張和平等7人被中紀委帶走、大連機場集團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胡志安被紀委正式立案調查。
至于,中糧窩案官倉碩鼠大如斗,繼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總經理李長軒被雙規,中儲糧河南分公司百余碩鼠被夾。古井集團8件大案被提起公訴,查一案挖一窩。古井集團原高管已有11人涉案。僅2013年1-8月,媒體已曝光的10起貪腐“窩案”,就有357名官員被查辦,至于接受審查的還有數以百計。
四、國企貪腐涉案金額極其巨大
1、動則貪腐金額上億。僅“2009年度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2009年已基本查明涉案的3l位國企企業家犯罪涉案金額達34.0466億元,人均涉案金額l.0982億元。特大型國企云銅集團腐敗案,涉案金額20億元,就有70余人參與。腐敗案認定金額與前面報道差距太大!此前曝鐵道部運輸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美國和瑞士有28億美元存款,判刑只認定13起受賄共4755萬余元。人民網《張曙光涉案金額追問》:何以有幾百倍出入?
2、“黃金大盜”私吞黃金135公斤。原內蒙古乾坤金銀精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宋文代涉嫌挪用公款和貪污犯罪一案,宋文代被判死刑。法院認定宋文代侵吞、騙取公共財物價值高達6500多萬元,挪用公款2100萬元。主要贓款贓物清單包括:270萬元現金、黃金134.151公斤等。
3、貪腐到私吞整個國企。因國家嚴禁公職人員經商,中國水電集團昆明勘測設計研究院院長、書記等12個在職廳官,處級一人,出資注冊私營“華昆公司”時,向工商局提供“提前退養”、“辭職”等證明。隨后,未經評估審計、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就膽大妄為的將市值超4億元,年發電量收入達7000多萬元,屬優質產業的大盈江水電站轉給自己的私營公司。
4、涉案金額輕松突破2000億。丁書苗在2007年至2010年間先后為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中鐵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團有限公司等23家投標公司中標了50多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營數額1788億余元。也是2010年全國鐵路投資總額(7074億元)的四分之一。如果加上鐵道部幾十個副局級領導的涉案金額,能輕松突破2000億大關。
五、前腐后繼直至將國有企業搞垮
一些國企高官貪腐,更為讓人難以忍受的是,不僅自己千方百計撈錢,還搞垮了整個企業,讓大批工人陷入困境。
1、蘭炭在前“腐”后繼中垮掉。蘭州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兩大炭素生產基地之一。蘭炭長期占據全國約20%市場份額,上世紀90年代初期年上繳利稅近億元。就這樣一個“明星”企業,由于巨額負債,不得不以公開拍賣方式將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海龍科技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給民企,絕大部分原企業職工僅靠230元的政府最低保障生活,由此引發一輪又一輪上訪。
這是一起典型的企業老總前“腐”后繼、上行下效、“競相”貪腐、內外勾結造成的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腐敗窩案。該廠廠長、董事長、總經理潘錫光,被金錢擊倒。全國炭素行業協會會長楊立新,繼任蘭炭董事長、總經理,不僅收受賄賂,還擅自從銀行貸款1億元炒股,造成4967萬元巨額虧損。蘭炭兩任主要領導腐敗,帶壞了一個班子,蘭炭不論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分管基建、技改項目的副總經理,就連分管黨務的領導也直接“批條子”拿好處。整個班子互相利用、競相貪腐,具體管采購、銷售財務、銷售、設備的領導及一些計劃員、出納員等,幾乎能貪則貪。
2、海興成個人“取款機”搞垮企業。海興旺科技有限公司為一家國有全資公司,老總、副總、采供部經理一起貪污、受賄,竟將一家本來前景很好的國有企業變成了個人的“取款機”。前不久,這3只“大蛀蟲”分別被判刑。
而國企改革中,那被改掉的40多萬個國企,又有多少像蘭炭這樣的老總,為一己私利,而惡意搞垮了國有企業?還有一些高管利用國企改制,虛構事實隱匿國有資產,改制后又侵吞了多少國企。
六、國企貪腐大案往往深不見底
國企的貪腐案只要一出,就是大案、要案、驚天之案,深不見底之案。就如正在追查的中石油前董事長蔣潔敏腐敗案,一時難見冰山全貌,更甭說整個石油系統的其他腐敗。
1、加油站有幾十萬張黑幕。重慶市涪陵區加油站117座(GDP超過涪陵的長壽區才42座),被稱為“全國最密集加油站區域”。當地狂建加油站的原因之一,就是建好加油站就出售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的單價為1600萬~2000萬元。除去建加油站的土地成本、建設成本,每賣一座加油站,可賺800萬~1600萬元。這樣明目張膽的坑騙國家,不僅在貴州、重慶、遼寧有,更是全國普遍現象。而哪個私人建加油站賣給中石油、中石化,沒有腐敗?建加油站貪腐,收購后的加油站腐敗孳生,神秘港商吳兵就實際操控中石油8000座加油站。
2、上萬揭蓋井全有腐敗鏈條。一口生產井出油量達到90%不抽了,當作廢棄井封起來;鉆井后測井公司發現該井含油量不高,油井也會被封起來。如重新開采,就叫揭蓋井。揭蓋井對環境污染大不允許存在,可花五六十萬元打點好長慶油田分廠、作業區、保安大隊以及地方公檢法系統負責人,便可以光明正大地搞定一口揭蓋井,在用泥巴壘個院子就開采黑油,定邊縣政府還為揭蓋井原油提供調運票據。2011年在定邊縣封存油井數量大約7000余口,僅民間掌握的定邊縣揭蓋井保守估計就在800口以上。承包開采廢井油的產量, 已占勝利油田年產原油3000多萬噸的兩成以上,而全國的揭蓋井,最少有上萬個,全是滋生腐敗的溫床。
3、一些大案多年都沒查到底.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調查已超過一年半,至今,已有近20名副局級以上干部落馬,可因劉志軍引發的鐵道系統的貪腐案還查不到底。中國移動系統的貪腐案,自中國移動集團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張春江因涉嚴重經濟違紀2009年被查,至2013年7月,廣東移動計劃規劃部總經理孫煉被“雙規”,中國移動集團至少已有12名高管或相關者落馬,案件還在追查。“一汽”百億資金不知去向的貪腐案, 為追查此窩案,“一汽”已有200余高管被帶走,還不知又追查出什么驚天大案。
七、“一長制”導致國企老總家族化貪腐
一些企業權力壟斷化,導致高管將手中公權變成家族私權,通過家人“變現”謀取非法利益,也是國企老總貪腐的一大特點。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有的國企領導為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一人掌權全家迅速致富,‘個人腐’造成了‘全家腐’,出現了‘家族式’腐敗現象。
1、“受賄父子兵”。在查處的國企高管腐敗案件中,出現了“老子一把手、兒子當掮客”的“受賄父子兵”現象。如,重慶能源投資集團原董事長侯行知的“父子受賄案”中,侯行知收受625萬余元賄賂款,在其涉及的協調上市指標、工程項目承接、延長企業用電優惠、干涉人事提拔等14項犯罪事實中,經其兒子侯彧“牽線搭橋”的有6項,涉及受賄金額達374萬余元。
2、“全家被判刑”。在查處的國企高管腐敗案件中,全家被判刑也屢見不鮮。如,涉及貪腐犯罪總金額3500余萬元的山西陽煤集團運輸部原部長張潤明,犯受賄罪、貪污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其子張瑜,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其妻穆巧娥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張潤明雖僅為正處級干部,卻掌管陽煤集團13萬職工的生活后勤大權,以其小小頭銜卻貪污受賄巨額財產,其全家三口共同受審,也成該案一大特色。
諸如此類國企老總的家人,利用其壟斷性的權力做買賣,直至貪腐,這是有目共睹的普遍現象。在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專項巡視對8家央企的通報中,“利益輸送”“親屬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關聯交易”等措辭反復出現。至于國企貪腐的其它手段,更是五花八門,不勝枚舉。
僅就上述這些駭人聽聞的國企貪腐特點,還不足以讓人們警醒?反思國企改革這30年的歷程,習近平在參加全國“兩會”安徽代表團審議時都怒斥:要吸取過去國企改革的經驗和教訓,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而無數反面教訓證明,國企腐敗勢如大江決堤,根本就在于丟掉了《鞍鋼憲法》。丟掉了《鞍鋼憲法》規定的,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工人階級管理工廠、管理國家的領導地位,國有企業的腐敗怎么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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