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3日電 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根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中央第四巡視組向西藏自治區反饋巡視情況。11月2日,中央第四巡視組組長葉冬松、副組長賀家鐵向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全國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并反饋了巡視情況。11月3日,葉冬松代表巡視組向西藏自治區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陳全國同志主持會議并作了表態發言。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4年7月25日至9月24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西藏自治區進行了巡視。中央巡視組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個中心,堅持“四個著力”,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作為主要任務,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調閱有關資料,深入了解情況,順利完成了巡視任務。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聽取了巡視情況匯報,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報告了有關情況。
葉冬松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自治區黨委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在抓好穩定發展同時,強調“在反腐倡廉問題上西藏沒有任何特殊性”,積極落實“兩個責任”,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斷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但巡視中干部群眾也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在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方面,反分裂斗爭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少數黨員干部政治立場不堅定,維護穩定工作還需不斷加強。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反映區直有關部門問題集中,一些基層干部腐敗問題較為突出,一些資金項目存在監管漏洞;履行主體責任不夠到位,存在責任層層遞減的現象,履行監督責任不夠有力,懲治腐敗力度與形勢要求尚有差距。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作風建設方面,會議、文件不夠精簡,形式主義現象仍然存在,一些領導干部擔當進取精神不夠,頂風違紀還時有發生。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面,執行干部人事有關政策不夠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范,落實干部選任監督制度不夠到位。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有關部門處理。
葉冬松代表巡視組提出了四點意見建議。一是始終把嚴格遵守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加強各級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確保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突出反分裂斗爭和維穩工作,加大治藏建藏力度,實現西藏的長治久安和長期發展。二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堅持一手抓維穩、一手抓反腐,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影響惡劣的典型腐敗案件,認真查辦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強化對區直部門權力制約,重視基層反腐,切實加強對惠民資金、援藏項目、招投標等方面的監管。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發揮震懾作用。三是堅持不懈糾正“四風”,扎實抓好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工作,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進一步深化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從嚴要求、從嚴監督、從嚴查處,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期化。四是嚴格執行中央有關干部政策法規,改進和完善選人用人相關制度,切實加大對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不斷增強干部隊伍整體活力。
葉冬松強調,西藏自治區黨委要嚴格按照中央要求,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認真落實主體責任,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對巡視指出的問題,認真研究分析,分門別類處理。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自治區黨委要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的監督,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陳全國指出,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問題、整改的建議,客觀全面、深刻中肯,一針見血、切中要害,開出了一劑“祛病良方”,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完全符合西藏實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為我們拉響了警報、敲響了警鐘,使我們深受教育、深刻警醒。自治區黨委完全同意,堅決擁護中央巡視組對西藏的巡視意見。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把落實整改作為全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確保反饋意見得到全面整改落實。
一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于依法治國、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加強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統一思想、統一行動。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王岐山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貫穿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的全過程。二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變成實實在在的行動。始終把嚴格遵守政治紀律放在首位,堅定政治立場、明確政治方向,堅持做到西藏距離北京雖遠,但自治區黨委和全區各族干部群眾的心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緊緊地貼在一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行動聽從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指揮。進一步強化“四個服從”,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好人主義現象,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決不允許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自行其是、陽奉陰違,堅持公道正派、光明磊落、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堅決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權威。三要切實強化“兩個責任”,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自治區黨委常委班子帶頭履職盡職,牢固樹立西藏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問題上沒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紅線不能碰、底線不能破。各級黨委(黨組)及時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存在問題,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各級紀委要履行好監督責任。四要始終堅持“兩手抓”,做到反腐敗斗爭和反分裂斗爭相結合相統一。堅持一手抓反腐敗斗爭、一手抓反分裂斗爭。嚴肅反分裂斗爭紀律,對在反分裂斗爭中患得患失、對十四世達賴集團抱有幻想、追隨十四世達賴集團、參與支持分裂滲透破壞活動的黨員干部,依法依紀從嚴從重查處,使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在維護祖國統一、開展反分裂斗爭這一重大原則問題上,始終做到旗幟鮮明、立場堅定、認識統一、態度堅決、步調一致、不做“兩面人”。五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風建設。緊緊扭住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放松,堅持不懈糾正“四風”,不斷鞏固拓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繼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查處頂風違紀案件,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六要堅決查處腐敗案件,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西藏海拔高、要求要更高,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有腐必反、除惡務盡,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七要不斷加大巡視工作力度,充分發揮反腐利劍作用。緊緊圍繞“四個著力”,加大力度、改進方式,實現巡視工作全覆蓋,用好巡視成果,形成震懾、傳導壓力。八要從嚴監督管理干部,努力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嚴格按照總書記提出的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選人用人,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力度,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九要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切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全面落實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各項措施,健全完善符合西藏實際的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體系,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及巡視組有關成員出席反饋會。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自治區人民法院院長、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出席會議;其他副省級干部,西藏軍區、武警西藏總隊主官,自治區紀委和組織部領導班子成員,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視辦主任,巡視組組長,各地市有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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