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反壟斷專家張昕竹被解聘
新京報訊(記者金彧)昨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在國務院反壟斷吹風會上透露,針對美國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已基本結束,在做最后溝通后,將很快進入處罰程序。
談7次高通律師始終在場
美國智能手機芯片廠商高通公司被指在中國多年以涉嫌壟斷的方式,采取收取不合理許可費等手段,導致中國手機產業受到打壓,增加了消費者購買手機的成本。
許昆林稱,2011年兩家美國企業到發改委舉報高通公司,去年亞洲部分國家企業以及國內企業集中舉報高通存在壟斷行為,經過發改委前期調查掌握證據之后,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2013年12月,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正式對美國高通公司涉嫌壟斷展開立案調查。根據此前官方公布的信息,高通涉嫌違法的行為包括:將標準必要專利與非標準必要專利捆綁許可、對過期專利繼續收費、將專利許可與銷售芯片進行捆綁等等。
昨日,許昆林稱,針對美國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已基本結束,9月12日上午高通公司總裁將與發改委做最后的溝通,將很快進入處罰程序。
據許昆林透露,他已第五次會見高通公司總裁。發改委在與高通公司溝通時,對時間、地點、人員數量等均不限制。雙方累計談了7場,高通公司律師從頭到尾都在現場,并不是外界所說的“不讓律師在場”。發改委甚至鼓勵高通公司聘請全球最著名的律師參與談判。
截至目前,高通負責人已經四次赴發改委進行溝通。在第四次溝通時,高通表示將對發改委此前公布的調查關注的問題做出“改進”,并“努力尋求最終解決方案”,這被視為針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即將收尾的信號。
記者昨日未能從發改委了解到處罰數額,不過據業內人士分析,高通的罰單數額“不會少”。
高通方面稱“希望與中國公司共贏”
9月10日,高通公司董事長兼CEO保羅·雅各布出現于天津2014夏季達沃斯一個論壇上,當被記者問及“反壟斷調查”一事,他表示“沒有任何評論”。
不過,保羅·雅各布對高通在中國的未來充滿信心。他稱,高通目前在華與90多家公司都存在合作,這表示高通創新發展的決心。中國未來的半導體、生物醫療、4G等方面都存在較大的創新空間。
同樣參加2014夏季達沃斯的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魯煒在論壇上稱,“有數據稱高通掙了240多億美元,有一半的利潤來自中國”。
高通高管在現場回應魯煒說,“這里的發展空間是很大的,未來潛力很大,應該是高通和中國公司、中國消費者共贏的一個情況,我也希望這種共贏的情況能夠在未來長期持續下去。”
“高通聘張昕竹報酬140萬美元”
發改委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稱張所在單位確認收到7.7萬美元
新京報訊(記者金彧)昨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透露,高通公司聘用張昕竹的報酬是140萬美元,后者單位確認已收到7.7萬美元。
2014年8月12日,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因違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紀律被解聘。
當天,張昕竹回應,是因為“幫外企說話了”。隨后,有報道稱張昕竹接受高通公司600萬美元酬勞,張否認并稱“扯淡”。
昨日許昆林透露,高通公司聘用張昕竹應對反壟斷調查的全部報酬是140萬美元。許昆林稱今年高通總裁第二次見他的時候,給了他一份報告。報告里有三份專家學者寫的報告,特意提醒許昆林要閱讀社科院研究員兼國務院反壟斷專家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張昕竹寫的一篇報告。
許昆林表示,閱讀之后發現張昕竹特意注明他是國務院反壟斷專家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之一。對照《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規則》第三章工作紀律,發現他嚴重違反紀律。他立即向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書面報告。
據許昆林透露,張昕竹被高通聘用,并為其編寫了一份厚達幾百頁的報告。這份報告的酬勞是20萬美元。“在我們調查的時候,高通公司表示已經支付給張昕竹88萬美元。從張昕竹所在的單位賬單來看,高通已經支付給張昕竹本人9.3萬美元,張昕竹所在單位確認所收為7.7萬美元,按照張昕竹有效工作小時來算,他個人報酬為每小時800美元”。許昆林說。
許昆林稱,張昕竹涉嫌收受酬勞一事將依據調查結果,依法作出處理。
發改委近3年已開出超32億反壟斷罰單
據新京報記者按照發改委公開披露的信息統計,2011年至今,國家發改委已開出11批反壟斷罰單,行業涉及醫藥、電子、白酒、奶粉、黃金、旅游、眼鏡片、保險、水泥、汽車及零部件等多個領域。罰金總額已超過人民幣32.5億元。
在我國《反壟斷法》于2008年8月正式實施后,作為國家發改委負責反壟斷工作的部門,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于2011年7月成立。
反壟斷罰單中,罰金總額最高的罰單為12家日本汽車零部件、軸承廠商,超過12億元。
今年8月初,國家發改委反壟斷調查小組突擊查訪了奔馳上海辦事處。隨后,國家發改委表示,奔馳是否壟斷仍在調查。據媒體報道,寶馬(中國)內部人士透露,此前在發改委針對反壟斷調查約談的企業中,寶馬也是其中之一。豐田旗下的雷克薩斯近期曾被發改委約談。
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對外表示,已就寬帶接入問題對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展開反壟斷調查。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透露,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已分別提交最新整改情況。
國家工商總局對于微軟、利樂等公司的調查,也尚未公布最終結果。
相關文章:《反壟斷法》須重新審定--張昕竹受賄案、間諜案的背后
2014-08-14 來源:烏有之鄉
張昕竹一涉嫌受賄罪,二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有關部門卻不了了之,等于宣告天下:投靠天則賣國是筆很賺的生意。另外,張昕竹的反壟斷是通過私有化來增加資產階級的壟斷,他深度參與的《反壟斷法》必須重定。
張昕竹違紀遭解聘 “肯定拿錢了”
12日下午傳出消息稱,身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參與起草《反壟斷法》的張昕竹因“違反工作紀律”遭到解聘,相關部門當天并未透露更多信息,處理相當低調。誰料張昕竹旋即通過南方系媒體澎湃新聞為自己辯護,稱自己只是“幫外企(美國高通—筆者注)說話了”、“不能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吧”,進而對外界宣稱“反壟斷執法已經到了令人絕望的地步,走入了死胡同”。一時間,南方系媒體將張昕竹打造成一個衛道士的形象。13日,相關部門向外界放出更多的消息。經濟觀察網爆料稱,一位參與此事調查的官員透露,張昕竹與高通有資金往來,高達600萬。另據張昕竹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里的同事介紹,張昕竹“肯定拿錢了”、“他挺在乎錢的”、“他別的案子也有這種情況,從企業那里拿了錢為企業說話。”[1]14日,證券時報記者通過獨立渠道了解到,張昕竹接受高通的600萬課題費是美元。[2]8月14日晚間,經濟觀察網記者獨家拿到高通總部針對“張昕竹事件”的回應,高通發言人克莉絲汀·特林伯(Christine Trimble)稱與張昕竹并無任何“直接的”財務往來,然而,特林伯并未直接否認這“好處費”的存在。[3]
2013年12月,中國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證實,該機構已正式對高通公司涉嫌壟斷展開立案調查。隨后高通負責人曾三次到中國就此事與發改委溝通。證券時報記者接觸到的一位知情人士表示, “我接觸過多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他們表示在發改委調查高通期間,高通曾找過他們搞課題,但都拒絕了。”“張昕竹沒有拒絕。”張昕竹接受高通公司600萬美元的資金,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的身份,被高通聘用,多次為高通辯護,并為其編寫了一份厚達幾百頁的報告。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向中新網記者證實,高通公司總裁第二次到發改委與反壟斷局溝通時遞交了該份報告。高通希望通過這份以官方專家組成員名義背書的報告,證明中方調查機構自相矛盾。張昕竹還曾將這份報告的一部分發表在了國家發改委價格系統的核心期刊《中國物價》上。
最新消息稱,張昕竹遭到國務院解聘后,隨著其勾結外企接受賄賂、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曝光,發改委已經對張昕竹的工作單位--中國社科院和兼職的兩所高校通報了相關情況,建議對其除名。
張昕竹身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又受聘于美國高通為外企壟斷辯護,還是《反壟斷法》的制定者,是即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還當規則制定者、解釋者,熱衷搞權錢交易,此人在中國新自由主義界很受歡迎,是新自由主義界的核心人物,事發后又得到南方系媒體的努力洗地,從中可見出我國新自由主義者們的本質:他們本身道德低下,連他們自己信奉的核心規則、程序正義都不遵守,嘴里的“分權”說、“獨立”說都是為了分共產黨的權力,一旦他們自己掌握了權力,比誰都熱衷獨裁、熱衷腐敗。新自由主義者的這些做法必須得到有效的處理。
張昕竹涉嫌犯罪 僅“解聘”實為包庇
1.受賄罪為何不查?
張昕竹被國務院以“違反工作紀律”的名義解聘,發改委通報其任職的社科院與兩所高校,建議對其除名,看似懲處手段十分嚴厲,實則避重就輕。張昕竹任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咨詢組成員,是國家工作人員,卻利用這個公職身份接受美國高通的巨額“課題費”,為其辯護,如若證實,則已構成受賄罪。張昕竹接受外企巨額賄賂這條信息,據經濟觀察網和證券時報網等多方記者采訪證實,不僅“參與調查此事的官員”知情,連張昕竹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同事也知情,甚至言之鑿鑿地稱張昕竹此前曾多次受賄。然而對于受賄一事,至今卻只見張昕竹本人通過幾家媒體回應稱“扯淡”,而參與調查的有關部門卻遲遲不肯出面說明,難道是有難言之隱?
2.一條清晰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脈絡:張昕竹與中情局
除了受賄一罪,張昕竹還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
中情局-福特基金會-天則所-張昕竹
張昕竹不單在國務院、社科院、高校任職,還任天則公用事業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天則公用事業研究中心是天則經濟研究所的重要分支,該中心主任由天則經濟研究所執行理事、天則行政機構所長盛洪擔任,該中心的學術班子則以張昕竹為核心進行搭建,入選顧問圈子的都是國內最著名的新自由主義代表人物,其中有天則經濟研究所常務理事茅于軾、天則經濟研究所理事吳敬璉、天則經濟研究所特約研究員張維迎、天則經濟研究所理事周其仁等,可見該中心對天則經濟研究所的重要性,也可反映出張昕竹在天則所里的分量與地位。該機構從成立之初就服務于天則經濟研究所的“一貫致力于我國經濟的民營化,推進市場化的改革”的戰略目的,推進我國“公用事業民營化和市場化”。[4]
茅于軾創辦的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受到了美國福特基金會資助,而福特基金會是一家與美國政府、情報機構和國外政策集團有緊密聯系的私人免稅基金會。桑德斯(Frances Stonor Saunders)經過數年研究出版了一本長達五百頁的新書 《文化冷戰:中央情報局與文學藝術》(也譯為<誰承擔費用——中央情報局與文化冷戰>)寫得更清楚:真正幫了中央情報局大忙的是諸如“福特基金會” (Ford Foundation),“洛克菲勒基金會” (Rockefeller Foundation), “卡內基基金會” (Carnegie Foundation) 這樣的大牌基金會。中央情報局往往將經費撥到這些基金會的帳上,然后這些基金會再以自己的名義把錢‘捐助’給中央情報局指定的對象。”
福特基金會成立于1936年,到50年代末時,基金會的資產已經高達30億美元,是福特財團最龐大的免稅機構。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福特基金會“自覺自愿地充當美國外交政策的工具,基金會的董事、官員和美國情報機構有著密切的關系,或干脆就是情報機構的人員。”從1952年開始主導福特基金會的是理查德•比爾斯,“他在福特基金會的任期內經常與艾倫•杜勒斯和其他中央情報局官員會晤……1954年1月,他突然離開基金會加入中央情報局,擔任艾倫•杜勒斯的特別助理,在此之前,他已經使福特基金會變成冷戰思維的先鋒了。”[5]比爾斯的繼任者是20世紀美國權勢集團的代表人物約翰•麥克洛伊,在進入福特基金會前曾任助理陸軍部長、外交委員會主席等職,“麥克洛伊在政治上深通世故,在他擔任福特基金會理事長之后,對于中央情報局不可避免地會對基金會發生興趣采取務實的態度。”麥克洛伊專門建立了一個管理部門(以他為首的三人委員會)來與中央情報局對接,“做出上述安排之后,福特基金會就正式成為中央情報局能夠用來對共產主義進行政治戰的機構之一了。”[6]
茅于軾對接受福特基金會的資助并不避諱,他稱:“天則所經費的來源只能靠募捐。那時候有能力出錢做政策研究的只有國外的基金會和像亞洲開發銀行那樣的機構。”“這些外國機構是真心誠意地幫助中國改革,走上富強之路。”“中國改革開放的成功離不開西方國家的幫助和影響。近百多年來我們所取得的進步直接間接都和西方有關。”(茅于軾:天則二十年;2013.7.26.http://maoys.blogchina.com/1580139.html)茅于軾打著為民間資本說話的招牌,鼓動國家金融開放、產業開放、消滅國企,讓所謂民間資本(其實是外資)進入,是眾所周知的經濟漢奸、經濟間諜。
此外,天則經濟研究所在其英文網頁披露其與外國基金會的關系:“天則經濟研究所在最近的幾年中已經與許多國際私人機構建立起了各種合作關系,如國際私有化企業中心(CIPE)、福特基金會、奧爾頓•瓊斯基金會、美中商會、國際經濟研究所(IIE)等組織等;與此同時還與許多國際組織建立了各種合作關系,如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亞洲開發銀行和非洲開發銀行。天則所同時與許多在北京的外國大使館保持著關系,例如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德國、印度、以色列、日本、新西蘭、俄國和新加坡。”[7]
張昕竹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8/05/content_20927.htm)
第四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進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下列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
(一)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三)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四)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五)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張昕竹一方面發表大量文章著作,以反壟斷的名義推動國企私有化,例如他在《下一步是產權改革》一文中要求電信私有化(http://www.chinareform.net/show.php?id=5057);另一方面,張昕竹還常常組織或者深度參與許多會議,推動國企私有化,如參加了著名的“國有企業的性質、表現與改革”課題發布暨研討會,這個報告極力通過造謠和學術造假的方式攻擊國企,力推國企私有化,被愛國學者揭露后已淪為笑柄;再如張昕竹也參加了“中國原油與成品油市場放開的理論研究與改革方案”媒體發布會,呼吁放開中國原油與成品油市場讓外資進入,等等。當然,影響力最大的恐怕還是張昕竹以天則公用事業研究中心為陣地,同茅于軾、吳敬璉、張維迎、周其仁等人一起,通過有組織的方式、旗幟鮮明地鼓吹并推動我國私有化改革,顛覆我國公有制。如此種種,張昕竹涉嫌推翻我國社會主義制度。
同時,上述資料表明,天則經濟研究所是美國間諜組織的代理機構,張昕竹涉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張昕竹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身份受聘于高通,涉嫌向高通提供國家秘密。
綜上,張昕竹為間諜組織代理機構天則公用事業研究中心服務,事實上充當了西方情報機構和壟斷資本間諜的作用,是第五縱隊,長期有組織地推動私有化,破壞我國公有制,已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
投靠天則是筆很賺的生意?
張昕竹一涉嫌受賄罪,二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有關部門卻僅僅將其“解聘”、“建議除名”,實在無法對其構成實質性威懾,也無法對后來人構成威懾。整個交易下來,張昕竹依舊獲得巨大的利益,他雖然遭到國務院解聘,但其收受高通的巨額贓款(或達600萬美元)并未受到追繳。按張昕竹同事的說法,“他挺在乎錢的”,這種“在乎錢”的人任國務院相關職務也僅僅是為了將其知識、權力變現。那么將“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一職變現為600萬,按理性經濟人的考量而言,這筆交易是非常值得做的,而且今后一旦有類似的買賣,“在乎錢”的張昕竹依舊會堅定選擇權錢交易,這完全符合理性經濟人的預期:利益最大化及代價最小化(無法律風險)。
另外,張昕竹所任職的社科院與兩所高校也未必將其除名,那么,張昕竹在國內將知識、權力變現的途徑依舊寬闊。今年6月10日,中紀委駐中國社會科學院紀檢組組長、院黨組成員張英偉在內部會議上批評稱,社科院內的意識形態存在“四大問題”,包括“每逢敏感時期,進行不法的勾連活動”,“接受境外勢力點對點的滲透”等。但風聲大雨點小,張昕竹們依舊沒有得到清除,反而是這次案件曝出后,才收到發改委的“建議除名”,至今未有回應。此次張昕竹受賄一事出來之后,與社科院副院長李揚關系密切的社科院研究員馮興元在微博上為張昕竹站臺稱:“昕竹是一流的反壟斷專家。”馮興元是天則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而李楊曾經為銀監會賤賣銀行資產給外資的行為叫好,并在1997年就積極參加過天則所的活動,是天則所的最早一批骨干。如果張昕竹沒有被社科院除名,則說明其在社科院內部的保護勢力依舊強大而且囂張--敢于公然對抗法律與道德。當然,就算張昕竹被社科院與兩所高校除名,張昕竹背后的天則勢力與更高級別的保護傘并未受到牽連追究,社科院、發改委等諸多機構內部也未必會以此案為鑒,掀起大規模的清查內奸活動,張昕竹依舊有希望借助舊勢力重回國家要職,繼續從事大規模的權錢交易、顛覆社會主義制度。
張昕竹涉嫌受賄、危害國家安全二罪,卻未被立案,贓款也沒有追繳,其背后保護傘更沒有遭到追究,民眾普遍懷疑張昕竹得到了某股勢力的保護,而且這股勢力來頭相當大,也是保護天則經濟研究所、茅于軾等人的勢力,這股勢力使得天則所這樣一個外國間諜代理機構在我國發展壯大,還使得漢奸茅于軾成為了發改委的座上賓,參與十三五規劃前期研究工作座談會。張昕竹一案如果不了了之,則千萬個張昕竹必定站起來。天則經濟研究所原本就跟國內許多要害部門、要害人物都建立有“密切的合作關系”:
“天則經濟研究所薈萃了第一流的經濟學家、法學家、社會學家以及人文和社會科學其它學科的學者。他們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研究院等學術研究機構;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等國內著名院校;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國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信息中心等政府部門;中國留美經濟學會以及歐美著名大學研究機構等單位。天則經濟研究所在保持與這些學者交流的同時,與上述單位保持著密切的合作關系。”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張昕竹、天則勢力及其背后保護傘涉嫌受賄、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是否納入“依法治國”的框架下?張昕竹如果權力套現免責成功,那就相當于宣告天下:投靠天則賣國是筆很賺的生意。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年代,微觀而言,價格是經濟人做出判斷的一個重要依據。投靠天則賣國竟能讓官職價格高達600萬以上,而且無任何法律風險,如果走運的話不被解聘還可以進行多次交易,必定會有大量的官員被“配置”過去。這樣,就會讓原本與天則所“密切合作”的機構與人尋求進一步合作,原本沒有合作的機構與人也紛紛尋求天則所及其背后勢力的保護。這將使我國權錢勾結推動私有化、殖民化事件大增,亡黨亡國風險大增。
《反壟斷法》必須重新制定
1.張昕竹們利用反壟斷攻擊國企
我們注意到張昕竹深度參與了當年《反壟斷法》的制定,是《反壟斷法》的起草者之一。張昕竹們服務于外國間諜組織的國內代理機構天則經濟研究所,常年鼓吹、推動私有化、殖民化,熱衷于將自己的知識、權力變現,為了金錢甘于出賣自己的靈魂,身為反壟斷專家,對“反壟斷”缺乏基本的理想與信仰,反而幫助外資鞏固壟斷地位。正是由于張昕竹這樣的新自由主義者的參與,《反壟斷法》將我國全民所有制企業定性成“壟斷企業”,違背馬克思列寧科學社會主義,違背我國憲法所規定的國有企業的內在基因(全民所有而非少數人獨占),從而為私有化國企做好輿論準備與法律準備。《反壟斷法》的制定及其實施已成為張昕竹攻擊國企、保護外企的工具,是張昕竹實現中國私有化、殖民化的手段。
利用“反壟斷”攻擊我國國有企業,是新自由主義者們的一貫行為。2006—2007年,新自由主義的鼓吹者們趁《反壟斷法》這部重要法律在全國人大審議之機,集中攻擊處于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國有企業,掀起所謂“反壟斷”的高潮。他們宣揚“沒有壟斷,國企個個虧損”,“壟斷行業做大做強是對民營經濟的擠壓”,“壟斷行業的高利潤是對人民群眾的剝奪”,“國有企業除公共事業外一律退出并實行私有化”等等。他們的目的一是企圖形成輿論壓力對立法機構施加影響,一是誤導群眾。
2011年11月9日CCTV《新聞30分》報道發改委調查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壟斷”,并將處罰幾十億后,引起了軒然大波。這件事隨后由南方系媒體、自由派學者輪番炒作,對國有企業發起了一輪瘋狂攻擊。張昕竹就是其中的一員干將。張昕竹著文稱,“2011年11月9日,中國反壟斷史上一個里程碑式的日子。”、暗示“《反壟斷法》終于吹響了進攻的號角”,并提出我國電信“壟斷”的解決方式需要解決“電信業的產權結構”,也就是電信私有化。
2.國企真的是壟斷企業嗎?
通過常年的宣傳、炒作,南方系媒體與新自由主義學者早已將我國國有企業戴上“壟斷”的帽子,而且只有通過私有化一途才能夠減少“壟斷”。然而,我國國有企業是否屬于“壟斷”?國企私有化是減少“壟斷”還是增加“壟斷”?對于這兩個問題,社會主義者和新自由主義者恐怕有不同的答案。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中講到,壟斷,也稱獨占,是指少數資本主義大企業或大企業的聯合利用它們的優勢地位,控制生產和操縱市場。
也就是說,壟斷主要發生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其本質是少數人通過獨占獲得高額利益。而社會主義經濟體系中的國有企業,其所有權歸全民所有,受全民監督,就算是一兩家企業掌握了全國某一領域的生產與供應,其產銷利益也是全民共享,不構成少數人的獨占,進而所謂的國有企業壟斷一說也無法成立。
馬克思《資本論》中有一段話被恩格斯認定為資本論的精髓:
【凡是社會上一部分人享有生產資料壟斷權的地方,勞動者,無論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須在維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勞動時間以外,追加超額的勞動時間來為生產資料的所有者生產生活資料,不論這些所有者是雅典的貴族,伊特剌斯坎的僧侶,羅馬的市民,諾曼的男爵,美國的奴隸主,瓦拉幾亞的領主,現代的地主,還是資本家。】(《資本論》第1卷,P263)
也就是說,在馬克思看來,由少數人占有生產資料的社會存在普遍的壟斷,這決定了少數人對多數人的支配。無論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還是資本主義社會,即便產權完全私有化、各個奴隸主、封建主和資本家之間存在內部競爭,也無法改變占少數人的階級對占多數人的階級的壟斷。按照一般的觀點,資本主義分為自由主義競爭階段和壟斷階段,但是所謂的自由競爭也是在資本家內部進行觀察的結果。從全社會來看,無論是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時期還是壟斷資本主義時期,都是一小撮資本家占有生產資料,面對工人,他們可以較容易聯合起來,無限壓低工人的工資,從而能夠支配、剝削無產階級的勞動獲得高額利益。
正如馬克思所說:
【資本家在他們的競爭中表現出彼此都是虛偽的兄弟,但面對著整個工人階級卻結成真正的共濟會團體。】(《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21頁)
所以,反壟斷的正確途徑應該通過生產資料公有化、建立社會主義國有企業來解決,其所有權由全民所有,受全民監督,其利益由全民共享而非少數人獨占。相反,將國有企業私有化則是將生產資料劃給了少數人,增加了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壟斷程度,這根本不是馬克思主義的反壟斷,而是壯大全社會中資產階級的壟斷。
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目前的國有企業表現出一些壟斷行為,其根源是受到新自由主義改革的影響,削弱了自身全民所有制的性質,不再接受全民的監督,那些國企高官們,只知道個人利益最大化,卻不顧人民利益、國家利益,將國企變成盤剝人民的企業。改正國企這些弊病的方法,是回歸國企的社會主義性質,從而增加人民的利益,而絕非將國企劃給少數人,從全民所有變成私人壟斷,進一步拋棄人民的利益。
3.《反壟斷法》必須重審
張昕竹等新自由主義者一直打著“反壟斷”的旗號攻擊我國國有企業,妄圖將國企私有化,增加我國資產階級的壟斷程度,進而推翻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將我國變成一個國內外資產階級壟斷經濟、政治、文化的國家。張昕竹們不僅在《反壟斷法》起草前就明確攻擊國企,在《反壟斷法》實施之后又對國企發起若干次攻擊。由這樣的人起草的《反壟斷法》,肯定存在嚴重的問題,肯定在某些內容上背離了我國法律的社會主義性質,背離了廣大人民的利益,卻悄悄服務于國內外資產階級增進在我國的利益與壟斷地位。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堅持共產黨的領導,法律應該體現廣大人民的意志,體現社會主義方向,而絕非體現資產階級的意志。
張昕竹事實上充當了西方情報機構和壟斷資本間諜的作用,是第五縱隊。由這種人來制定《反壟斷法》,是不合適的。《反壟斷法》必須重新審核,制定,讓一批社會主義經濟學家、法學家來參與制定,而絕不能讓這種服務于西方情報機構和外國資本的人來參與。
注釋:
[1]http://finance.cnr.cn/gs/201408/t20140813_516216117.shtml
[2]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813/12919212_0.shtml
[3]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815/000820015437.shtml
[4]http://www.ccppp.org/Item/Show.asp?m=1&d=83
[5]弗朗西絲•斯托納•桑德斯:《文化冷戰與中央情報局》,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153-154頁
[6]弗朗西絲•斯托納•桑德斯:《文化冷戰與中央情報局》,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156-157頁
[7]http://www.haijiangzx.com/2013/attention_0521/95668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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