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薄熙來案主審法官調任最高法院
民法博士、客座教授、博士生導師等頭銜,使得王旭光有了“專家型法官”的稱號。他自己也認為:一個法官同時還應該是一位學者
法治周末見習記者蒲曉磊
王旭光最近特別忙。
5月16日,法治周末記者終于撥通了王旭光的電話,王旭光在連聲的“感謝關注”之后,以“最近特別忙”為由,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要求。
法治周末記者從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曾經主審薄熙來案件的法官王旭光,即將調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工作。
因為主持審判薄熙來一案,濟南中院的這位常務副院長在去年成了網絡名人和媒體關注的焦點。
這位49歲的法官頭銜眾多:濟南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高級法官,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山東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導師,山東大學民商事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山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濟南市法學會副會長。
其中的民法博士、客座教授、博士生導師等頭銜,使得王旭光有了“專家型法官”的稱號。他自己也認為:“一個法官同時還應該是一位學者。”
一審成名
濟南中院最大的一間審判庭——第五法庭內,112個旁聽位座無虛席。2013年8月22日上午8時43分,審判長、濟南中院常務副院長王旭光敲響法槌,宣布開庭。
對于這場眾人矚目的審判,各方在庭審中每個細微之處的表現,都會被關注和評價。
濟南中院官方認證微博在8月22日15時20分發布的播報中稱,法庭播放完證人唐肖林的證詞錄像后,被告薄熙來說“我簡單說兩句,剛才看到了唐肖林的錄像,我真是看到一個人出賣靈魂的人的丑態(注:原話如此),我沒有想到”。審判長王旭光馬上提醒:“被告人,本庭提醒一下,在發表意見的過程當中,不要發表貶損證人人格的語言。”
盡管這只是王旭光在審判中的一個細節,但已經可以彰顯他讓人信服的能力。
這個案件的重要性與受關注程度毋庸置疑,法學專家稱之為“我國法院嚴格遵循訴訟程序審理案件的一個典范”,亦開“中國司法公開之先河”。
《法制日報》將薄熙來案列入到“2013年度十大法治新聞”中時這樣點評:法院嚴格遵循新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程序,讓控辯雙方充分質證、充分辯論,特別是公訴方對多種證據的運用、法庭對辯護權的充分保障、相關證人的出庭作證、官方微博及時全面的庭審信息披露等,受到國內外輿論的廣泛肯定。
而作為該案件的主審法官,王旭光在5天審判時間里的表現,自然也備受關注。
“在庭審質證過程中,被告人薄熙來曾經數次要求對證人進行補充提問,主審法官基本上都準許了。這體現出尊重被告人的合法權利。”在保障被告人質證權利方面,讓刑事訴訟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印象深刻。
此外,洪道德認為,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法官居中主持庭審進程,控辯雙方平等進行訴訟活動,真正體現了刑事訴訟法理論中的控辯雙方平衡原則。“這一點堪稱此案中的典范,值得推廣。”
對此,王旭光的同門師弟、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師孟強這樣評價:別看他在庭審時說話并不太多,看上去超然中立,但這個案子肯定會讓他在司法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正是這場有著特殊意義的審判,使得主審法官王旭光“一審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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