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據《解放日報》報道,3月8日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稱,“發展混合所有制過程中,必須要加強國資和民資的產權保護。民企擔心被吞沒,國有產權也有類似擔心。發展混合所有制,態度上要堅決;但行動和措施上要考慮縝密,一步一個腳印,以免重蹈上世紀90年代的國資流失的覆轍,對全社會、對老百姓都不好交代。”
近期,輿論對國企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片叫好。習近平的講話表明,混合所有制并非抽象的靈丹妙藥,若在實踐中操作失當,就有失敗的可能。
3月9日,習近平參加安徽代表團審議時指出,要吸取過去國企改革經驗和教訓,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
確實,混合所有制這個筐,什么都能裝。
按市場經濟原則來說,國有企業與私企外企之間進行產權交易,實現交叉持股、甚至買斷兼并等,是完全正當的。不僅私企外企通過股權交易等形式控制國企,而且包括國企通過同樣的方式控股私企外企,也都是完全正當的;混合所有制以及國企資產資本化、證券化,的確存在產生放大功能的可能。不過,混合所有制和國企資本化存在著不同的運作方式,不同的運作方式帶來不同的可能,放大功能之外,也存在著另外一種可能:國資流失和企業走下坡路。實際操作中,需要注意如下幾處事關“成敗”的“細則”。
第一,“混合”應該是雙向的、平等的。
目前輿論片面強調私企參與對國企的混合,不提國企參與對私企的混合,這樣無疑是不符合市場原則的,“混合”成了私企的特權。若真正遵循市場經濟原則,那么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與國企參與非公有制企業改革,私企通過股權交易控股國企與國企通過股權交易控股私企,都應該被允許或被鼓勵,否則就是不平等,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實踐中,這一點也難以確保。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私企蒙牛一蹶不振,危難時刻,蒙牛老板牛根生在亞布力論壇上的那些私企老板朋友,竟然沒一個伸手相救的,最后還是國企中糧來收拾了爛攤子。中糧控股蒙牛,就是純粹的市場行為。
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不能運動式地一哄而上。
一家企業,是否應該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什么領域、在哪一部分資產、在多大程度上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這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出于讓企業做大做強而不是相反的目的、由企業自行來決定。一家國企或該國企的某一部門,若盈利狀況良好,也不缺乏擴張的資金,那么這種情況下就不應該強令其出賣自己的股權,否則就成了肥水流入外人田。近期中石化宣布要對自己的優質資產油品銷售領域引進投資,并且說這樣做是為了顯示自己的“誠意”。這一解釋讓人莫名其妙。市場經濟下,企業行為的出發點是為了贏利,而不是為了顯示什么“誠意”,把自己的優質資產而非非優質資產,把自己賺錢的部門而非不怎么賺錢的部門拱手相讓,這樣的“誠意”難道是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
第三,不管是優質資產還是非優質資產,都不能賤賣。
國企要部分甚至全部賣給私企或外企并非絕對不可,前提是必須得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即不會被賤賣掉,不會讓人民蒙受損失。除非買家出價的確合理,才可以考慮出售國企資產,否則就是國資流失。此外,賤價獲得國資后,好多人并不予以珍惜,大撈一筆后就不管是不是洪水滔天了。所謂的產權明晰,并不必然意味著企業會更好地發展。
國企當中,還有大量資產沒有實現資本化或證券化,這些資產是以十萬億計的,未來若是實行證券化或資本化,其價值被低估的危險不容忽視(順便指出,企業要發展壯大,并不必然依靠資本化、證券化,像華為,到現在也沒有上市,照樣干得很好)。比如,自近年來鐵道改革提上日程后,大量媒體集中報道鐵道部即將資不抵債:“鐵道部資產4.3萬億元,負債2.66萬億元,資產負債率為61.81%。”這一說法是極其荒唐的,幸好還有極少數媒體對此論提出了質疑。2013年3月,《每日經濟新聞》刊發記者金微的兩篇文章,指出:第一,鐵道部光鐵路就有10萬公里,含高鐵一萬公里,以鐵路每公里2億元評估,就有20萬億元的資產,這還不包括車站、工廠、機車、以及地方路局的資產;第二,鐵道部近10年光固定資產投資超過了5萬億元,即使刨除折舊也不會低于4.3萬億。
第四,引進投資者時,除了避免被賤賣,還要避免投資者是“外行”。
投資者光有錢不行,還得懂經營。若不懂經營且又自以為是,那就相當于“引狼入室”,會把企業給搞砸了。近期,有不少地產大腕和資本大腕就放言,要投資就必須得控股,否則就不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國資委所屬的國企,大都是實體經濟領域的資本密集型與技術密集型的企業,如中航、中航天、中核、中廣核、南車北車、一重二重、中船、三桶油、三大電氣、神華、中國電子等,那些整日價愛泡媒體的地產大腕、金融大腕,平常耍耍嘴皮子可以,輪到這些技術含量高的企業,他們玩得轉嗎?
眾所周知,上世紀90年代開始的國企改制大潮中,被賤賣的現象相當普遍,而且被賤賣后,好多企業的績效不升反降。自2004年起,大規模的國企MBO(管理層收購)被叫停了,國企迎來了大發展時期,如今國企不僅在資產規模上而且在技術水平上都有了極大的提高,堪與國際一流企業比肩。不過,2004年以后,國企改制事件并沒有完全停止。這些改制事件當中的失敗案例在國內輿論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下面僅列舉三個有目共睹、在國內輿論引起較大反響的案例。
上海家化案。上海家化作為上海的老牌國企,是少數能跟西方日化巨頭和化妝品巨頭相抗衡的中國企業,從六神、美加凈到高夫、佰草集,其產品在市場上很受歡迎。2011年上海家化股權改制,被平安信托控股,不再是國企。2012年五月,曾參與撰寫世界銀行報告《2030年的中國:建設現代、和諧、有創造力的高收入社會》的國研中心企業所某副所長吹噓“2011年上海家化國資退出的例子,就是國資成功退出的典范”。話音未落,這個典范就讓世人大跌眼鏡。改制后,平安沒有兌現當初答應的投資,且直接干預企業的經營,毫無疑問,平安這種金融資本雖然有錢,未必懂得企業經營。目前的狀況大家都知道,“上海家化事件”一度成為輿論事件,這里就不多說了。
廣深鐵路案。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鐵路系統的特例,早就從鐵道部獨立出來,進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報道說,現在廣深鐵路已經不再是國企控股了。這家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鐵路企業如何呢?一方面,廣深鐵路的利潤很高,大股東們賺大了,另一方面,票價高、車速慢、服務差,消費者很不滿意。鐵道部呢,非但十幾年普通票價不漲,近年來又貢獻出了高鐵,至少就這兩樣來說,都是混合所有制的廣深鐵路所不能比的。
吉林通鋼案。浙江私企建龍集團吞并國企通鋼后,沒有好好組織生產,遇到困難就甩包袱,對企業棄而不理,等職工自己把企業搞好后,建龍又回來企圖再次占有企業,結果釀成了2009年建龍派來的高管陳國軍被工人打死的“通鋼事件”。通鋼事件表明,國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若不成功,那不僅僅會造成經濟影響,還有可能引發社會動蕩。
其實,不只是私人資本控股國企會出現問題,甚至私人資本之間的股權交易,也有可能以失敗告終。前幾年,私企雷士照明引進了賽富軟銀、高盛、施奈德等所謂的戰略投資者。2012年,這幾家外國資本合伙“篡權”,背棄信諾,拒絕雷士照明創始人和第一大股東吳長江回歸,并將企業搞得烏七八糟,最后釀成了雷士照明事件。
顯而易見,混合所有制并不必然意味著“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完全可以出現相反的結果:國資流失肥了個人腰包,企業化公為私后反倒經營惡化,職工和消費者都受損。習近平強調“要吸取過去國企改革經驗和教訓,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這一警示是必要的且符合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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