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11日報道,浙江浦江縣試水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日前公布首批評定結果:有430名黨員被亮“黃牌”限期整改,另有55名不合格黨員被勸退和除名。
記者采訪了解到,浦江縣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央《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等黨內法規文件,梳理了10個方面的不合格黨員的界定標準。主要在黨員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場、組織紀律、大局觀念、法制觀念等方面進行界定,并于今年4月起組織黨員群眾對照標準開展民主測評。
浦江縣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說,為防范執行出現偏差,設立了調查核實、初步認定、黨委初審、組織談話、支部決議、黨委評定等一套嚴密的認定程序。一批不合格黨員浮出水面。
浦江縣杭坪鎮薛下莊村黨員薛某,長期擺攤算命,外界號稱“薛半仙”。過去,該村黨支部明知道他參與迷信活動,但怕得罪人一直沒有對其進行處置。這次,“薛半仙”被鎮黨委清退出黨。據介紹,浦江縣對被亮“黃牌”的430名黨員,通過舉辦整改提升培訓班,進行為期半年或一年的限期改正。
浙江一中共黨員“薛半仙”長期擺攤算命被清退出黨(資料圖)
浙江多地試水“不合格”中共黨員退出機制
2013年08月24日 15:16:17來源: 解放日報
今年8月,桐鄉市梧桐街道城西村外出流動支部的黨員阿強在黨員評議中被評為“不合格”,支部責令他限期整改。他做面館生意,這兩年生意做得不錯,但大家認為他長時間不參加組織生活,放松了對自己的黨性要求。桐鄉市梧桐街道辦還清退了6名被評議為“不合格”的黨員,打破了黨員終身制。
梧桐街道黨委委員施旭東說,“通過‘四評一審’機制,街道目前評出不合格黨員31名,其中6名被勸退或黨內除名。其余25名因其本人改正愿望較強烈,就給予其限期改正,期限為一年。”
桐鄉市列出了“十大紅線”界定黨員“不合格”,包括抵制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組織決定,散布不滿言論,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組織觀念淡薄,連續6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的;其余如違反政策法規、組織煽動集體上訪鬧事、以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不遵守社會公德等,都在“不合格”紅線內。通過黨員述職、個人自評、群眾測評、支部評議、黨員評定、黨委審定等環節,如果最終被界定為“不合格”黨員,并且勸解無效的,將被清退出黨員隊伍。
目前在浙江,像桐鄉市這樣根據黨章規定,探索凈化黨員隊伍,試水“不合格”黨員退出機制的地方還有義烏市、淳安縣等地。記者發現,各地“不合格”黨員評議略有差異。比如,淳安縣評定“不合格”黨員,涵蓋政治信仰、黨性原則、組織生活、工作作風、法制觀念等10個方面,每個方面再細分出52種情形,“法制觀念”就包括違規建房,支持或參與迷信、賭博、打架斗毆等非法活動等。不僅如此,還引入了定量評價指標,劃出“考核年扣分50分以上”、“民主評議中群眾滿意度低于50%”等“紅線”。
義烏市出臺的黨員評價體系,則對拒不執行黨組織分配任務、不支持不配合重點工作、參與群體性上訪、違紀違法及不履行黨員義務等違反“硬杠杠”的黨員,評定為警示黨員。一旦被評定為警示黨員后,就會進入幫扶整改期,整改期滿后,鎮、街道黨性黨風教育黨支部進行期末綜合考評,符合黨員要求的轉“綠牌”,組織關系才能轉回原支部。若再不合格,將被“紅牌罰下”。
根據這幾個試點地區的反饋,動了真格后,黨員隊伍“出口”不暢的問題得到化解,大部分不合格黨員都以合格黨員身份重回組織。
中國浦東干部學院教授劉獻認為,試水黨員退出機制,是“從嚴治黨”的重要措施,既符合我黨的優良傳統,同時也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維護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舉措。劉獻表示,“黨員退出機制在黨章上就有原則規定。只是對于這些原則,我們以往經常號召的多,具體落實和嚴格執行的少。這樣的試點,正是重實效的突出表現。”至于各地“不合格”黨員評定略有差異,他認為,只要是在黨章的原則框架內,符合當地現實情況所做的規定,就無可厚非,但一定要防止以某個黨組織負責人個人的想法為“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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