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報》原報道見:http://mag.fznews.com.cn/html/fzwb/20101203/fzwb229121.html
以下新聞內容轉載自新華網:http://news.xinhuanet.com/2010-12/03/c_12843460.htm
福建多部門聯合發文 禁止轉基因大米在省內銷售
2010年12月03日 09:29:42 來源: 東南新聞網
福建省糧食局、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農業廳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聯合下發《關于加強轉基因大米監管的通知》,通知稱今年來我省陸續接到市場銷售轉基因大米的報告,目前社會各界對轉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及潛在風險存在爭議,我國尚未批準轉基因水稻進入商業化生產,為確保人民群眾大米食用安全,我省要求各環節嚴查轉基因大米。
我省要求各地增強轉基因大米監管重要性的認識,轉基因大米是指利用基因技術生產的水稻加工而成的產品,目前社會各界對轉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及潛在風險存在爭議。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轉基因水稻生產需要獲得農業部頒發的轉基因安全證書,并通過品種審定,獲得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進入商業化生產。不過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組織轉基因水稻品種鑒定,尚未批準轉基因水稻進入商業化生產。私自種植、加工和銷售轉基因水稻及加工制品的均屬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各地糧食部門要重點加強儲備糧、政策性用糧經營環節轉基因大米(稻谷)的把關,督促糧食購銷企業、儲備糧承儲企業把好糧食采購、入庫關,嚴禁采購轉基因稻谷(大米)用作儲備糧或政策性用糧供應。對可疑轉基因大米,要組織抽樣、送檢,發現轉基因成分的大米,及時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轉基因糧食案件進行查處。
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大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規的宣傳培訓力度,提高種子研發者、生產者、經營者的法律意識,促進源頭管理工作責任落實,加強種子抽樣、檢測和監控,依法加強水稻種子的監管,從源頭預防轉基因種子流入種植環節,對非法銷售轉基因種子和非法種植、生產、銷售轉基因糧食的案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堅決給予查處。另外,各地工商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一旦發現轉基因大米(稻谷)非法進入糧食市場,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并積極配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封存,依法維護糧食市場正常秩序。
此外,我省還要求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督促市場開辦者充分發揮業主責任作用,讓進場交易的糧食經營戶增強對轉基因糧食的認識,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自覺抵制銷售轉基因大米,尊重公眾的知情權。
“加強監管、嚴查,并不是說市場上有大量轉基因大米在銷售,我省出臺這一措施主要是從群眾食品安全考慮。”福建省糧食局行業管理處有關人士說,前段時間網上有消息說轉基因大米已流入福建市場,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要求省里幾大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加強轉基因大米監管的具體措施并組織落實。
福州市糧食局監督檢查處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福州市場上的大米絕大多數都來自福州糧食批發交易市場,他們將加大對批發市場的檢查和監管力度。
(福州晚報記者 謝充靈)
附:
關于加強轉基因大米監管的通知
各設區市糧食局、食品安全辦公室、農業局、工商局:
今年以來,我省陸續接到市場銷售轉基因大米的報告,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并多次就轉基因大米問題作出批示,要求政府有關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監管。為做好我省轉基因大米的監管,確保人民群眾食用安全,現就加強轉基因大米監管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強轉基因大米監管重要性的認識
轉基因大米是指利用基因技術生產的水稻加工而成的產品,目前社會各界對轉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及潛在風險存在爭議。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轉基因水稻生產需要獲得農業部頒發的轉基因安全證書,并通過品種審定、獲得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進入商業化生產。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組織轉基因水稻品種鑒定,尚未批準轉基因水稻進入商業化生產。私自種植、加工和銷售轉基因水稻及加工制品的均屬違法行為。各級糧食、農業、工商、食安辦等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轉基因大米(稻谷)監管的重要性,從維護人民群眾食用安全的高度出發,按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轉基因大米(稻谷)的監管工作。
二、分工負責,切實抓好監管工作的落實
轉基因大米(稻谷)的監管涉及多環節,多部門,為明確工作責任,做好部門之間的銜接,各級有關部門要認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糧食部門要重點加強儲備糧、政策性用糧經營環節轉基因大米(稻谷)的把關,要及時與農業部門溝通,了解市場信息動態,督促糧食購銷企業、儲備糧承儲企業把好糧食采購、入庫關,嚴禁采購轉基因稻谷(大米)用作儲備糧或政策性用糧供應。對可疑轉基因糧食,要組織抽樣、送檢,發現轉基因成分的糧食,及時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轉基因糧食案件進行查處。
(二)農業部門要加大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規的宣傳培訓力度,提高種子研發者、生產者、經營者的法律意識,促進源頭管理工作責任落實,要加強種子抽樣、檢測和監控,依法加強水稻種子的監管,從源頭預防轉基因種子流入種植環節,對非法銷售轉基因種子和非法種植、生產、銷售轉基因糧食的案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堅決給予查處。
(三)工商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一旦發現轉基因大米(稻谷)非法進入糧食市場,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并積極配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封存,依法維護糧食市場正常秩序。
(四)食品安全綜合管理部門要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做好轉基因糧食監管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糧食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公眾的認知水平
各級糧食、農業、工商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借助新聞媒體、網絡,加大轉基因糧食生產安全管理的宣傳力度,增強研究、生產、經營等單位及其相關人員的法律意識、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要督促市場開辦者充分發揮業主責任作用,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讓進場交易的糧食經營戶增強對轉基因糧食的認識,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自覺抵制銷售轉基因大米。要尊重公眾的知情權,大力普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意識,讓公眾了解認識轉基因糧食,進一步提高公眾的認知水平。
福建省糧食局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農業廳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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