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東民事件原上訪職工的網上聲明——“我們沒有擾亂公共秩序”
西安參加2009年615、625省總工會上訪職工的網上聲明
西安“先進法律工作者”趙東民被西安新城分局以“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超期羈押一年多后,又被新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看到這個結果后,我們去過省總工會上訪的離退休職工良心上感到不安,我們覺得一個無私正直的法律工作者為我們工人義務法律援助,卻受到如此不公的處罰,是我們陜西工人的恥辱,是我們司法界的恥辱。如果我們當事人再不站出來說句公道話,我們將終生受到良心的譴責。所以,我們幾個當時的目擊證人發表網上聲明,以正視聽。
1、 西安部分企業(西北三印、西安新華橡膠廠等)改制損害了我們工人的利益。所以我們是從2005年開始上訪的,曾多次向省有關部門反映問題,但無結果。所以說我們上訪不是趙東民組織策劃的。
2、 2008年8月,在我們長期反映問題得不到解決時,我們才聯系到法律義務維權志愿者趙東民請他幫助指導我們合法維權。
3、 后來上訪過程中,趙東民一直指導我們要“合法維權,不要堵路,不做任何違規行為”。所以說趙東民是我國法律的自覺維護者,是真正的先進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違法之人。
4、 6月15日 ,我們去省總工會上訪,趙東民根本未去,況我們160多人去省總工會秩序良好,工會在二樓會議室接待了我們,并給我們開了“十日內協調解決”的便條。兩次去省總工會,我們走時都把環境打掃干凈,真正做到了“合法維權,文明上訪”。
5、 6月25日 是省總工會給我們約定的答復時間,我們大約180人去總工會,因考慮有些具體問題需要趙東民幫助,才請他一起去。工會副主席張仲茜、辦公室主任梁小民接待了我們。我們有序發言,并全體學習了全總主席王兆國的講話與工會章程。因一些具體問題上,工人與工會領導有些意見分歧,有些爭論,是趙東民協助工會統一了意見,要我們選出代表與工會商談。
6、 兩次上訪都在基本良好的氣氛中進行,我們既沒有堵門堵路,也沒有任何違規行為,更沒有走到社會上去。總工會60多人,辦公只有五人接待了我們,其余50多人都在正常辦公,何談“擾亂社會公共秩序”之說。
7、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之說,完全是陜西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個別官僚在有意破壞黨群關系,在挑撥政府與人民的矛盾。
以上是我們參加2009年615、625省工會部分上訪工人向全國同胞及正義之士的網上聲明。
孟振榮、李甲才、韓金俠、郭保民
2010年11月18日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